第七十四章:丹尼尔大叔的肚皮
丹尼尔大叔,他正捂着侧肚,一步轻一步重,飘飘忽忽的追在莫蒂屁股后面,还像个刚偷了东西躲躲藏藏的贼,哎呦,哎呦喂,他这么喊着让莫蒂慢一点,追不上了。
莫蒂全当耳旁风,丹尼尔大叔的胡子一撇,嘴巴一抽,臃肿的身子跌跌撞撞,总算是跟上了莫蒂。
“减肥总是没坏处的。”
莫蒂冷嘲热讽,目光瞥向丹尼尔大叔受伤的圆滚滚的肚子。
这是一种神奇的药。膏药发青,发灰,粘稠却光滑,像是实验室培养皿中养出来的实验菌菌群。
伤口在痊愈,皮肉之间迅速长出一层薄薄的,透明的,一用力还会挣破的薄膜,薄膜一层一层加厚,包裹住流出的血,变成颜色稍淡,流着黄白色烂脓的痂。
“减肥?那敢情好。”
丹尼尔沉吟两秒,嘴巴弯起一个别有意味的弧度:“我身上最后这二两肉啊,减不掉。卖给一些做培根的商家倒是一笔不错的好生意。你想啊,肥瘦匀称,煎炸烹调皆可,还是自己生产的!健康绿色无污染!哎!”
“阴阳怪气。”
莫蒂掉过头去,呵呵一笑:“呼,有时我真恨自己。”
“哦?”丹尼尔情不自禁的翘了下嘴唇,饶有兴趣又厚颜无耻的凑了过去:“这可稀奇了嘿!你不会在后悔出相救,没让我被人弄死吧?是不是巴不得自己上场,亲两肋插刀?嗯哼?”
“我没你那么卑劣。”莫蒂一巴掌把丹尼尔从自己身边推开:“我后悔我的乐器是提琴而不是风笛,不然你的葬礼上的首席乐师就是我了。还能给你省笔钱,让你这守财奴多抱点金子下地狱,何乐不为?”
“哼!”丹尼尔脸色瞬间变了,腮部变硬,膨胀如雨后呱呱叫的青蛙:“那你现在练呗!回去就练!一把破提琴练了几年,风笛就练几年!我等得起!”
“好。”
莫蒂破天荒地的笑了,他这个人有三种笑。不屑的笑,冷笑,嘲讽的笑。像无良奸商推销假货一样的笑容,着实少见,灿若桃花。他脸上那股阴郁气洗扫一空后,整个人的气场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后你回房睡觉,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就在门外吹风笛。笛声婉转,凄凉。争取练到几年后你看见我就跑。嗯,请相信我有那个天赋。”
丹尼尔大叔呼吸急促,他快要气炸了,从来没这么没脾气过,肚子像河豚,猛然胀大,然后突然抽筋了似的瘪下去。
他表情痛苦,揭开衣服,晾着又一次开裂的伤口,冷风灌入了衣内,打了个哆嗦。
“呵呵。”莫蒂看上去十分开心。
“笑什么笑!”丹尼尔喊着:“死东西!你现在还欠我房租呢!还钱!!”
“没钱。”莫蒂掏掏口袋。
丹尼尔一直这样,斗不过嘴,最后的底牌就是莫蒂欠他的帐。只要把这笔帐搬出来,丹尼尔就能拥有半时莫蒂不话的清净时光。欠债没什么好神气的,莫蒂是个实打实的穷鬼,倒还出阔绰,喜欢把那一两个子的打赏钱留给莎娜,凯利,卡勒姆他们。嗯,他相当喜欢孩子。
莫蒂来到圣塞雷斯,来到丹尼尔大叔的破屋的时间是最晚的,也是真真正正的租户。刚开始还有一笔钱,一部分买了把提琴,另一部分交了房租。住进了赛文街七十七号胡同后,经济条件就急转直下了。
他确实没什么好神气的!丹尼尔直盯着莫蒂,想用气势压倒他。
莫蒂自然知道丹尼尔心里那点事。
“仔细一想,过去许多年了。”
莫蒂回忆道:“一个潦倒的大叔养着三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挤缩在一间破房里相依为命。我过去一直以为这大叔很善良,起码不是坏人。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的赫尔文公约法有条抚养幼儿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规矩我真的没想到,真有你的。”
丹尼尔大叔一下子愣住,脸红,他居然敢扒我老底??!便梗着脖子嚷道:“关你什么事!?”
“今晚不想跟你吵。”
莫蒂一边走一边着:“后来发生的事就不提了。”
丹尼尔哼哼唧唧道:“也没得提!”
莫蒂深深看了他一眼。
“我不会在圣塞雷斯待很久的。”
“啧啧啧,七年如弹指一挥间?酸死了!看看你脸上的胡渣,我记得你以前可爱干净了——别鄙视我好不好?我以前好歹也是个文化人!”
“我认真的。”
莫蒂喃喃道:“从练习提琴开始,我就知道我注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演奏家,我会弹奏出能感动所有人的歌曲。我会结清我欠下的所有帐,像英雄一样,荣归故里。”
“你加油。”
面对丹尼尔冷冷的嘲笑,莫蒂也不恼。丹尼尔心里想的是事实,莫蒂不是什么有名的艺术家,提琴,也没有名铄天下的作品,却老是看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在丹尼尔看来,博不得别人喝彩的莫蒂就是个事业上的失败者,和他一样。
生不出,长不了什么好苗是因为圣塞雷斯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实在是糟糕透顶。都是环境原因!丹尼尔一度这么认为,态度相当坚定。
然而后来从什么时候开始动摇了,开始怀疑了,也非常明显,十分显而易见。
最后他领悟了,变了个想法。
纵使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莲,然而在成千上百种花卉中做到这点的也只有青莲而已。
乐观者,浪漫者总喜欢拿着一个独特的例子去试图驳倒一种常见的现象。在裹挟着泥土尘沙奔涌的江河中赞美一块岿然不动的坚石。然后人为的给它塑造一种高大的形象,赋予一种精神的寄托,捏造一种深沉的思想其实他就是一块顽固的石头,它什么也不是,就是一块偶然留在江河之中,河水碰巧吹不动它的石头
丹尼尔大叔拍了拍自己的肚皮,伤口隐隐作痛,吊儿郎当的瘪了瘪嘴,和莫蒂走在回到七十七号胡同的路上。
因为他听,一切都解决了,这实在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