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蔡兴的调查出乎预料的迅速, 他本来就被吓破了胆, 他老实是真的老实,但心肠黑也真的是心肠黑, 有时候不是往往老实人才是最可怕的吗?
而蔡兴就是这样的存在,吓破了胆之后又心灰意冷,蔡燕大舅那边找的人有点权利,让那些公安严审, 蔡兴没招架住,就全给招了。
其实这事跟蔡兴还真有几分关系,但要硬他杀了人,倒没有, 只是没下去救人而已。
如许安猜测的那样,蔡兴早就受够了那种照顾人的生活,从他懂事以来,他就在照顾自己常年生病的爸妈,一直熬到三十多岁,才熬到他们死了, 这会他自己年纪也大了,想找个女人难找,但又想传宗接代。
于是就相中了罗细妹,罗细妹长得确实水灵,虽然傻傻的,但挺乖巧,蔡兴也没多挑。至于陈双梅让他照顾照顾罗细妹, 他没放在心里,看罗细妹会吃饭会自己洗澡,想着自己多教两遍就能会了。
结婚以后,他对罗细妹还算满意,毕竟长得水灵,身材发育得也很不错,虽然没法家常话,倒也没什么。
但是让他觉得不对的时候,就是罗细妹一不心拉在了身上。
之前也过了,罗细妹的智商就是几岁的孩子,孩子有个特点,你跟他了不要尿在身上拉在身上,他会尽量克制住,但孩子有时候就是憋不住啊,所以难免又会拉在身上。
一般的大人,可能就是两句还孩子,就给收拾干净了。但蔡兴不一样,他爸妈到了后期,几乎就只能躺在床上,经常拉在床上,他每天光洗裤子都不够时间,更别提还要去赚工分,养活一家三口了。
所以拉在身上这个点,其实相当于他的心理阴影,是他半分都不想回忆的过去,可偏偏罗细妹就这样了。
当一个人开始不满意另一个人的时候,之前所有的忍耐都会化为缺点,他发现罗细妹不仅会拉在身上,吃饭的时候也会发脾气摔掉碗,不会洗衣服,不会扎头发,不会做饭,什么都不会。
越来越多的事情聚集在一起,他对罗细妹也越来越不满意了。
他觉得自己一开始就不应该答应罗家,把罗细妹娶回家,这完全就是娶了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孩子”在家里。
但这时候,罗细妹怀孕了。
因为孩子,蔡兴就忍耐了下来,虽然是生了个女儿,但好歹是他的孩子不是?原本他想着有了孩子,罗细妹总能恢复一点吧,其实是有的,罗细妹会带孩子会给孩子喂奶会哄孩子睡觉,但其他的,她依然不会。
蔡兴这下要照顾的,变成了两个人,的和大的,那和他父母还没过去的时候又有什么区别呢?蔡燕是他的孩子,他不愿意去伤害,所以就只能放弃罗细妹了。
他想了个主意,以前他就教过罗细妹洗衣服,但她只会随便搓一搓,蔡兴也不介意,只是以前都是在院子里洗的,但那次,他对罗细妹,到河边去洗,洗得干净些。罗细妹听了,就拿着盆孩子脏衣服过去了。
罗细妹多傻啊,她压根就不会去队里女人经常洗衣服的石头那里去,而是直接走到河边,河边泥土松软,不用蔡兴用半点力气,罗细妹就滑进了河里,连个声音都来得及出。
蔡兴远远的跟在后面,眼看着罗细妹下去了,他才镇定的回到家。
蔡兴把这件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瘫软了。而公安厅里,却面面相觑。
这是多么荒唐的理由的,就因为自己不想照顾人,于是就决定把人杀了?
有人问,汤玲刚进门的时候,他也给汤玲洗过衣服的啊?
蔡兴只是淡淡的道:“我知道汤玲是正常人,所以没有关系,她迟早会自己洗的。但细妹不一样,她除了搓衣服之外,什么都不会,而且,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她会拉在身上。那时候我照顾我的父母,几乎每天我身上都带着屎尿味,那时候村里的孩子叫我什么,叫我屎尿兴。所以,我无法忍受自己身上再带着那股味道。”
真的是荒谬,人家是个傻子,会拉在身上才是正常的。如果不能接受了,在结婚前就应该问清楚啊。但偏偏人家都给你生了孩子,你再动手,哪怕是送回娘家,也可以的啊。
而蔡兴却是一笑,他在出这些事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虽然不是他推罗细妹淹死的,但毕竟是他引导的,所以这些年他的心里也一直压着这件事,这会倒是轻松了不少。
“正因为她生了孩子,我不需要她了,才会起这个心思。”他道,至于送回娘家,没有用的,罗家把罗细妹嫁出去,不就是想把她丢出来吗?不然的话,干脆养一辈子好了,何必让她嫁人呢?其实,他做了这种事,罗家也解脱了才对吧。
最终,蔡兴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
他是没有动手,可他终究是引导人,如果不是他的引导,罗细妹也不至于去死。
知道这个消息后的蔡燕去看了蔡兴,回来的时候眼睛肿得一塌糊涂,在自己家呆了整整一天没有出来。
随后又开始面色如常的在王思婉这做东西了,只是她像是一夜长大了一般,变得更加沉默了。
对于她家这些事,王思婉是同情,但无法给出什么帮助,尘埃落定之后,需要她自信消解这些残酷的事实。
高考开考的日期,在12月11日到12日,他们这边的市里,也有几个考点,王思婉和许安都已经报上了名,拿到了准考证。
因为时间赶得急,王思婉已经提出了不再当老师,带好最后一班学生,就走了。
学校里都知道她要考大学,事实上,学校里那些老师,也有不少在准备高考的,刘珍和冯光荣也在王思婉的带领下,认真的看起了书。
以前他们是觉得没有希望回城了,那就在这里安寨扎营了。但现在可以通过考试回去,再如何艰难,他们也要试一试。
为期两天的考试过去了之后,王思婉走出考点,她现在前所未有的轻松,不仅是因为她发现高考题目出乎预料的简单之外,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如果不出意外,她有把握,自己肯定能成为这三十万被录取的考生中的一个,一定。
许安的考点距离她的有点远,俩人分别是在考点附近住的,中间都没能见面,但是约好了考完试后在车站碰头的。
王思婉穿着一件黑色棉袄,下身穿的是一条蓝色棉裤,头发编成了一根大辫子,捞到胸前放着,胸前的口袋上插着一只钢笔,手里还抱着考试的用品。眉目如画,面含浅笑的模样,成为这个考点里,很多人眼中的一幅画。
她虽然是一个七岁孩子的妈,但灵泉水带给她的改变,似乎就是让她的青春永驻一般,这么多年了,她的皮肤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的细嫩如初,在一众来考试的知青、工人中白得不像真人,尤为夺目出众。
盛其信跟在王思婉后面,眼眸在王思婉虽然没显出腰身的后背转,他和王思婉是一个考场的,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女孩。知道她人挺好的,同一个考场有一位姑娘笔没用了,她主动借了一只钢笔出来。知道她考试的时候很认真,每次他看向她的时候,她都在认认真真的答题。
当然最吸引他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女孩的长相,很漂亮,让他想到了以前看戏时,里面出现的仙宫里的仙女,大概也就长她这个模样了吧。
他琢磨着要不要上去个招呼认识一下,毕竟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要是错过了这一个,可就不大好找了。只是,他总觉得这女孩有点眼熟,就是想不起来为什么会觉得眼熟,难不成以前还见过?
王思婉不知道还有人在琢磨着想跟她认识一番呢,她的左肩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转头看过去,居然是张巧巧,“巧姐?你怎么也在这呢?”
笑容明媚的模样看得张巧巧一阵晃神,她不由自主的摸上了自己的脸,这么多年下来,这张脸早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眼角皱纹明显,唇纹也有不少,她不到三十,也就比王思婉大那么几岁而已,现在看着自己好像比她要大了十多岁一般,都是两个辈分的人了。
王思婉疑惑,“巧姐?”怎么突然摸上了自己的脸?想什么呢?
张巧巧回神,笑了笑,“怎么样,题目做出来感觉如何?”
王思婉想了想,“还好,把会做的都做了。”其实基本是没有不会做的,但她不知道张巧巧考得怎么样,再加上等通知书到位还得一段时间,所以现在不能把话出太满。
“你呢?巧姐?”她又问道。
张巧巧抿唇笑了下,“多亏了你的书,有不少题目我都在书里看到过,而且有好几道都在你画的重点里,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其实她还挺有信心的,为了这次的高考,她几乎每天晚上都熬到深夜才睡,为了多记一点重点,她拿着煤油灯到厨房去背书,就算是被冻得手脚青红也坚持着。
好在,这次的题目确实没有她想的那么难,至少有很多她都能毫不犹豫的写下答案。
所以,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大问题的。
作者有话要: 我来啦啦啦啦啦啦,下午六点接着见,啾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