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少年不识愁滋味...

A+A-

    中秋夜宴,大明宫中一片灯火辉煌,玉殿琼楼,瑶台宝树,数万丛菊花簇拥绽放,映着贵族们的绫罗绸缎,华美异常。台上歌舞升平,宫娥们舞袖翩翩,踏歌而舞,台下君臣尽欢,举杯共饮。

    天子家宴,非宠臣不能参加,在座无不是大唐的肱骨之臣,老李家的优良传统就是喜欢听别人夸自己,李隆基也不例外,所以整场下来就是大人们在吹牛皮拍马屁,孩们百无聊赖,匆忙吃几口就赶紧溜出去了。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武将的孩子总是扎堆混在一起,比如薛直(薛仁贵之孙)、程伯献(程咬金之孙)、尉迟循毓(尉迟敬德之孙),他们哥仨向来是闯祸一起闯,架一起,感情好的不得了。

    “哎!我最近可惨了!我爹非逼我读书,整天学什么之乎者也,烦都烦死了!”尉迟循毓想起先生那张老脸,就觉得头皮发麻。

    “我爹也是!他让我学作诗,我就作了一首,天上一轮月,圆圆赛烧饼,何时摘得吃,香甜嘎嘣脆!结果我爹提刀追了我半个时辰!你我们武将世家学什么文化人?我爹作出来的诗指不定还没我好呢,他居然还我!”程伯献摸着自己的屁股,满脸忧伤。

    这时忽然传来一声大笑,程伯献怒道:“谁笑我?给爷我出来!”

    柳林中走出一个唇红齿白的公子,他摇扇道:“我笑你,怎么了?你那诗写得狗屁不通,还不许人笑?”

    程伯献气得满脸通红:“你才狗屁不通,再一句信不信我揍你?”

    公子一扬眉,用扇子指着程伯献:“你来呀,看我不得你满脸开花。”

    程伯献这下可忍不了,挥起拳头向公子了过去,他们程家别的不多就是力气多,这一下要是中了,对方保管要掉两颗牙。

    然而公子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一派文人风骨,等到拳头近了,拉住程伯献的胳膊,脚下一拌,这蛮牛立刻就栽倒在地。

    尉迟循毓见状立刻冲了上来,不要脸的选择了二一,他和程伯献两面夹攻,却也未能占到什么便宜,公子折扇在手,时而敲他们手臂,时而迷惑他们的视线,把两人得哇哇大叫。

    “直哥!快来帮忙!”程伯献和尉迟循毓同时默契地呼叫薛直,与此同时露出得意的微笑:“你死定了,直哥是我们三个中身手最好的,看他不把你出猪叫?”

    薛直有那么一丝丝的无奈,但是兄弟挨,他要是不帮他们找回场子这个大哥可就白做了,于是他一拱手道:“你年纪,我让你三招。”

    公子笑意盈盈,满宫粉黛竟不及他一个笑容,薛直不由红了脸,心里想着一会儿出手可是要注意分寸,别把人给坏了,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公子看着文弱,力气却也不,即便与薛直拳脚相接也不处下风。

    两人你来我往,带起呼呼风声,仿佛狮虎相争,看得程伯献和尉迟循毓目不转睛,薛直动作迅猛,反应灵敏,一招不得手立即又补上一招,公子亦是力若千钧,凡他踩过的地方都留下深深的足印,看得程伯献和尉迟循毓惊叹连连。

    “看不出来这子力气这么大,直哥不会输吧?”尉迟循毓担忧道。

    “不可能!他要是赢了我拜他做老大!”程伯献话音刚落,薛直被一脚踹中,砸在了他和尉迟循毓身上,哥仨来了个叠罗汉。

    钟灵毓秀的公子坐在他们身上,一摇折扇,背后漫天烟花,璀璨如星:“谁是老大?”

    哥仨纳头便拜,高呼:“老大!”

    新鲜出炉的三个弟各自介绍了自己,轮到公子时,他嫣然一笑,眉眼弯弯:“我是宜宁郡主,李渺!”

    “啊?!”三个弟瞪大了眼睛,顿时一头砸在了地上,三个男孩一个女孩,还输了,简直丢人啊!

    从此以后,四个人便时常厮混在一起,楚云渺扮做男装和他们一同玩乐,骑马射箭,斗鶏走狗,无所不为,简直比男孩子还皮。

    猎场中,不少贵族子弟在此嬉戏,其中一位骑射尤为出众,竟然可以一箭射穿靶心,引得众人注目,而且他样貌出众,身为颜控的楚云渺不免多看了几眼。

    “那是谁啊?”楚云渺问道。

    “好像是太子的儿子,李倓。”薛直对这位不受宠的皇室贵胄不是很熟悉。

    “李倓?”楚云渺熟知唐朝历史,自然知道这位英年早逝的少年英才,历来太子就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李倓做为太子的儿子更是幼年凄凉,任谁都能踩一脚。这不,李倓因为抢了别人的风头,被人给为难了。

    “走,咱们凑凑热闹去!”热爱搞事的楚云渺领着三个弟挤进了人群。

    “你还我玉佩!”李璘纠集了一大帮狐朋狗友来诬陷李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没拿你玉佩!”李倓气得涨红了脸,却还强压着不敢发作,他知道对方是陛下的幼子,论辈分在他之上,论受宠更是远超于他。

    眼看着李璘就要以大欺,忽然间马匹受惊,二十几匹马横冲直撞,四处乱窜,这些个贵族子弟被冲散,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李倓震惊地看着这一幕,忽然间一双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对他:“走,带你去看场好戏!”

    完不容李倓反抗,女孩就牵起他的手,拉着他跑进了树林里。两人跑了一会儿,很快就和薛直他们会和了,五个人蹲在矮树丛里,看李璘像没头苍蝇一样瞎转悠,楚云渺摆了摆手,向薛直抛了个眼神,薛直立刻心领神会,运气轻功从树林间飘过。

    风声沙沙,鬼影重重,李璘顿时觉得整个树林都阴森了起来,颤抖着大声道:“谁在这装神弄鬼?给我出来!”

    程伯献和尉迟循毓两个人披头散发,一起在那呜呜地凄厉大喊,吓得李璘屁滚尿流,楚云渺憋着笑,做沙哑男声道:“我们都是倡鬼,这林间寂寞,不如你留下来陪我们吧!”

    李璘连连摆手:“不不不!我还年轻,我不想死!你们放我回去!我每天派人送贡品给你们!”

    楚云渺疑惑道:“真的吗?”

    李璘点头如捣蒜。

    楚云渺:“我不信!除非你把脚举过头顶,然后吃着自己的脚趾头发誓!”

    李璘一个男孩,柔韧性自然比较差,把脚举过头顶简直要了他的命,只见他一脸扭曲地掰着自己的脚,不停痛叫连连,差点没把五个鬼头给笑死。

    但是接下来这个任务可就更丢脸了,李璘坐在原地一脸犹豫,这时楚云渺捡起一根树枝嗖地把一只麻雀钉在了树上,恶狠狠道:“你要是不照做就会和它一样!”

    李璘赶紧脱掉自己的鞋子,一口含住自己的脚趾,金尊玉贵的他哪里受过这种罪,一边满脸嫌弃,一边还含糊不清地:“皇天后土在上,我李璘保证每天派人送贡品给倡鬼大人,否则天雷劈!”

    “行了,滚吧!”楚云渺一声令下,李璘赶紧光着脚跑了出去,速度堪比炮弹,他走之后,五个人纷纷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哈哈大笑,一段神奇的友谊就这样建立了起来。

    李倓永远记得记忆深处女孩明媚张扬的笑容,如果她能永远拉着他,在青青草地上奔跑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