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戏剧节

A+A-

    从上一次与包不屈当面清楚后,此人表现很消停,也没找虎头的麻烦,奉九表示很满意。

    而宁瑞卿也没再约她,奉九表示非常满意。

    不过,倒是也有新鲜事发生:有那么一天,与大姐有婚约的宁家公子宁铮到了家里拜访,其他各房的妹妹们听到风声,都跑到奉九家里,躲在客厅后面的隔间兴奋地偷看,很快被大哥发现,低声训斥她们的无形无状,统统赶了回去。

    奉九对军阀完全不感兴趣,只是怡然自得地在书房里该干嘛干嘛,没去。

    到了四月份,同泽中学一年一度的戏剧节又要开始了。

    这也是同泽中学高二年级的学生们最后一次参加戏剧节,因为明年这个时间很多人都会奔波在参加各大学入学考试的路上,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参加戏剧节了。

    感兴趣的同学们都全力以赴,不想让自己的学生时代留下任何遗憾。

    宁帅对教育的投入是有目共睹的,得到了各界的交口称赞,整个东三省的教育界都因此受益。老帅在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宁可压缩军费,也要按时按额把教育经费发放到位,这对于把仗当作主流日常工作的各路军阀而言,实在不同寻常。

    大概因为老帅自己就是吃了没受过教育的亏吧,除了签名还算熟练,其他时候,跟别的稍微有点文化的军阀交往起来,听人一掉书袋他就头大。

    听他老人家拢共才上了一年私塾,所以才会如此热心教育,也算得上是个“为家为国则计深远”的了。

    后来的少帅完美继承了父亲对教育事业的态度。宁氏父子对教育不只是给钱给人,还会具体关心日常运作,比如校长如何选拔,开设课程是否符合新的要求等,往往会直接关切具体的教育环节,也正因如此,教育口的官员都不敢怠慢,工作做得也称得上兢兢业业,这个时期的东三省教育,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让人惊喜。

    所以同泽中学校长接到通知,奉天教育委员会副委员长,同时也是宁军第三军第三师第七旅的宁旅长将到校观看戏剧节演出时也并没有感到惊讶,可能就是今年正好轮到他们了。再同泽的戏剧节一向很出彩,学校方面也不用刻意叮嘱,学生们的演出水准之高,一向是有口碑的。

    曾经有一个学生在读期间一向是戏剧节上闪耀的星,后来大学没毕业就跑去上海演电影,早已成了全中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这个著名的校友就是奉九的二堂哥,比她大了六岁的唐奉允,艺名叫做春山。

    同泽学生家长里,有权有势的不少,所以每年的同泽戏剧节,都有不少位高权重的家长不请自到前来观看,但各方来宾也都很低调地直接坐下,校长也不会做特别的介绍。

    在戏剧节演出上,没有人有特权,由学生们组成审查委员会,每个节目都要过审,先行筛掉一部分公认水平较差的。

    此次奉九除了出演英文剧,还有一个单人节目——“西洋评书”,这是她自己起的名,她想着从就给堂弟堂妹和不苦讲故事,很受欢迎,而之所以想自创一种表演形式,是因为她回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同泽的戏剧节上还没有过女生评书的——的确是,唱京韵大鼓的都有,但都觉得评书就显得过于豪迈,所以还是弃了。

    但奉九也没想象传统评书那样一拍惊堂木二话古今的样子,她想有点新气象。

    于是,戏剧节上,同泽男中女中的师长、同学们和来宾们就见识到了一种新的评书演绎形式,其实更准确的应该是后来收音机普及后的连播,奉九用平静克制的声调娓娓道来,再加上她惊人的记忆力,给大家背了足有十分钟左右的中文版的《简·爱》。

    她挑选的,正是简·爱从姑妈家回来见到罗切斯特先生那段,当她道到那段著名的片段——“虽然我贫穷,不美,但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好像我们都要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时,整个礼堂鸦雀无声,继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老师和同学们都被这种新奇的表现形式吸引住了,而这一段更是主要表现了“人人生而平等”这个在中国还很新鲜,很吸引人的西方平权理念,这种娓娓道来的方式确能深入人心。

    宁铮此时也正坐在台下:他今天从军营直接过来,所以带的是主管军部事物的侍卫毕大同,他偷眼溜着宁铮的脸色,宁铮则一直很专注地看着舞台之上,弄得身后简直压不住兴奋之情的女学生们以为宁铮对所有的节目都很有兴趣,但只有毕大同明白,只有那个在冰场见过的唐奉九上台时,他的眼睛和注意力才是真的合二为一,一刻也不肯离开。

    贫穷?不美?唐家六姐?毕大同要翻白眼儿了。

    奉九一鞠躬下台,又赶着和鸿司几个同学一起,演出了英文版的《出走的娜拉》,其实奉九并没有很喜欢这部出名的戏剧,奉九只是想着,娜拉是离开了家,然后呢?她拿什么养活自己呢?作为一只被豢养了太久的金丝鸟,她没有一技之长,如何独立?不过同学们不在乎,他们觉得被圈养的娜拉有勇气出走已经值得歌颂和鼓励。

    奉九没有演娜拉,她只是把最高潮的一段改编成了英文剧本,作为编剧和里面女仆的扮演者,参演了戏剧,娜拉则由媚兰扮演,而鸿司则扮演了一个里没有的角色,娜拉的年轻崇拜者,在他的鼓励下,娜拉勇敢地走出了家门。

    奉九是促狭的,只有鸿司看出了奉九的想法,他一拿到剧本读完,就抬头看了看奉九。

    这个机灵的姑娘,已经用她的才华,隐晦地表达了对娜拉鲁莽行为的不赞成和对同学们的妥协与淘气。

    他好笑地看着奉九,奉九看着他的笑容,急忙竖起食指,鸿司微微点头,很自然地给她保守秘密。

    同学们的表演都很精彩,毕竟有的组足足排练了两个月,有的甚至准备了一学期。

    除了传统戏曲比如京韵大鼓、奉天落子、京剧、黄梅戏…….其他的节目大多都是西洋戏剧,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的舞台剧,雪莱、泰戈尔、徐志摩、冰心的诗朗诵,甚至还有安徒生的童话剧……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两个时的表演一晃而过,等到全部表演结束,由八位评委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商议一会儿后,很快给出了评选结果,《出走的娜拉》得了一等奖。

    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听得出来是实至名归,但也有一些嗡嗡的议论声,毕竟奉九的西洋评书平静却充满张力,不是传统的大家耳熟能详的东西方戏剧形式,但胜在新颖,内容抓人,没得一等奖有点可惜。

    正在这时,有个老师匆匆忙忙跑上台,又递给校长一张折叠的纸,校长接过开,也是一愣,接着笑着宣布,“‘西洋评书”《简·爱》’,并列一等奖。”

    掌声又一次响起,比上一次的更加热烈,看来在场的人也都认同奉九的表现力,正在后台的媚兰兴奋地一把抱住了奉九,比刚才听到自己担当女主角的娜拉得奖还要高兴。宁鸿司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没一会儿也上去对奉九表示祝贺,整个后台充满了放松又兴奋的情绪。

    接着就是颁奖,一等奖自然由今天光临的教育委员会副委员长——宁少帅颁出。

    宁铮手里拿着奖状和装着奖金的信封,走上台,双手递给获奖者,奉九被鸿司和媚兰一推,只好上前接过,两个人的手不免微微碰到,宁铮的手部皮肤很热,奉九则迅速地把手缩了回去。

    他的眼睛磊磊落落地与奉九对视着,奉九的表现也让人不解,好像一直知道宁瑞卿就是宁铮似的,完全没表现出惊讶、惊喜或者什么其他的情绪来,宁铮的眼睛紧了紧。

    奉九鸿司和媚兰三个人向台下连鞠了好几个躬,笑得很是灿烂,宁铮的眼睛在奉九和鸿司之间来回扫了扫,又略微凝神看了一下即使扮成朴素的女佣仍然很美丽的奉九,象征性地了几句场面话,就离开了。

    台下同泽女中的女学生们都快压不住了,她们亢奋的尖叫声快把礼堂盖儿掀翻了,老校长揉了揉耳朵,不禁大皱眉头,但又不得不表示理解,教育工作者嘛,对孩子们必须无条件地——爱。

    女学生们可顾不得平时最爱戴的老校长的耳朵了:这是她们头一次有机会这么近地看到名满全国的少帅,果真是一等一的俊秀,穿着军装更显得英挺不凡,骑上白马就是王子。

    其实奉九并没有宁铮认为的那么冷静:她和媚兰从戏剧节表演一开始,就一面串词儿,一面时不时在舞台侧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很快,奉九就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宁瑞卿”,不禁大为惊诧,待听到旁边女同学兴奋地压低声音告诉她,这就是宁军少帅宁铮后,奉九表面不显,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了。

    这不就是未来的大姐夫么?那么前几天上门拜访的也就是他了?不叫宁瑞卿而是宁铮?就是那个著名的花花公子?原来如此。

    有点可惜了,明明言谈举止都很出色的一个人......

    算了不想了,毕竟这是“大人们的事儿”,与自己无关;而早已订婚多年的大姐好象也对此未发表过什么意见,大概,也不是不满意的吧?。

    对了,得赶紧让大哥帮着挑件礼物给宁先生送过去,冰场救命之恩和上次欠的那顿饭还没还呢。

    奉九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全身心地沉浸在热闹精彩的戏剧节的气氛里,只有同样看到了宁铮,而且深谙三叔为人的宁鸿司若有所思。

    宁铮很快与校长道别,临走前,状似无意地又看了还在舞台上的奉九和鸿司一眼。鸿司没有话,只是静静地回视自己的三叔;奉九则逮着机会顽皮地冲他一笑,表示自己都知道了,也理解。

    宁铮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这才离开。

    曲终人散,同学们三三两两走出了校门。

    参与“娜拉”这个节目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其中淘气得全校出名的瘦子郑如峰跳着高地提议把奖金花掉,众人轰然附议,于是大家决定去学校外的“龙门馆”大吃一顿。

    五六个同学兴奋地交谈着,议论着,慢慢地,鸿司和奉九落在大家的后面。

    媚兰走在奉九前面一点,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谈得正热络的两人,捂嘴一笑,赶紧赶上前面的同学。

    鸿司认真地:“唐奉九同学,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千万不要埋没了。大学想读什么专业?”

    奉九一笑:“我喜欢文学、语言和历史,大方向应该就是这样。”

    “那,你是不是要出国?”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一直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请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请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应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稀奇,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奉九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于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来吃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同学们都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这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是比不上鹿鸣春的,当然鹿鸣春什么滋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着同学的趣闻,互相趣在舞台上的表现,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了,奉九豪气地:“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多的东西,只怕就是钱了,不能富可敌国,但绝对称得上富贾一方,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自己的零用钱也多;但奉九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她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到这个分上,奉九当然不可能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是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所以她爽快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中学毕业、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家业可以继承,前程并不能太差。

    所以,虽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报了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人愣了愣,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行,这个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奉九赶忙:“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着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偷偷冲她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奉九的运动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跟着自行车跑几步瞅准了再一个起跳,轻轻巧巧安安稳稳地坐上了后座,这个后座是鸿司自己特意加装的,铁丝编织,宽大又结实。郑如峰看了好生羡慕,随即嘻嘻哈哈地跟他们了再见。

    鸿司的自行车有八成新,骑了有两年了,车圈雪亮,充气式轮胎是英国邓禄普的,上上下下干干净净,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精心保养,待奉九问起,得知是鸿司自己负责日常养护,包括换车胎、车链子和调刹车闸时,不禁对他的动手能力表示赞赏。

    民国时期,自行车还是稀罕物儿。废帝溥仪曾经在紫禁城里骑自行车的照片被发在报上,许多中国人才头一次知道了世上还有这种奇形怪状的交通工具,因为一前一后两个圆形的轮子,人一骑上车看起来颇有几分滑稽,还曾被称作“陆上哪吒”。

    奉九家除了几辆福特汽车,也有几辆上海同昌牌自行车,以备下人们出去办事方便之用;她大哥奉先那辆,更是特意从英国定做的“汉堡”,也就是俗称“五人牌”的自行车——墨绿色的二八大踹,做工极好,曾让虎头馋了很久。

    奉九看了没想学更没想要,她那时正对骑马兴趣浓厚,但现在生平头一遭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她才发现,自行车骑起来也一定很有意思,忽然想起来上次拿虎头挡枪,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东窗事发,自己不是想着要给虎头买好东西抵罪的么?干脆就订一辆自行车嘛,让虎头过瘾,自己也能顺便学骑车。

    据大哥那辆自行车足足花了六百个大洋,同昌牌那几辆国产的,也要一百五六,而民国时期,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花销不过二十个大洋,所以自行车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里的奢侈品了;至于如果链条断裂刹车失灵,换的配件也都是进口的,价格不菲,所以就算买得起,养护也是一笔不的花费——因为这个年代的路况不好,坑坑洼洼,颠簸得厉害。至于这条不算窄的马路还算不错,那是因为奉天但凡是学校门口的道路市政府都给修得不错。

    不过奉九有钱啊,她回想起虎头热切地看着下人们那几辆自行车,并抽空上去骑几圈儿的高兴的神情,不禁为自己一直没有注意到发儿的兴趣而感到汗颜。

    正巧这时,一辆甩着大辫子的有轨电车沿着镶嵌在路上的铁轨叮叮咚咚地从身边缓缓驶过,奉天是少有的在民国时期就引进了有轨电车的城市,很多住在沿线的人从此以后上学上班都方便了不少。

    坐在慢慢向前的自行车上,随着车轮转动摩擦生电,车前后的照明灯也亮了起来,一束光柱照着车后面的路,在这个仲春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槐花的清香,风吹过,雪白的槐花落了一地,看起来像是白雪覆地;树荫底下,有吃过了晚饭的老人悠闲地吹着笛子,不知名的调活泼清越。

    奉天在老帅十多年精心的治理下,相对而言生活是安稳的。

    鸿司忽然问:“你想学骑自行车么?我教你啊?”

    奉九听了一愣,马上:“不用了,谢谢,我还是在家里跟我哥哥学吧。”

    鸿司微微一笑,也不话了。鸿司和奉九的关系很有点微妙,两人虽然认识已经有两年,志趣也相投,但并没有非常亲近。

    可两人又像是有着一种天生的默契,这种默契和亲近感,就意味着即使不话,也并不觉得尴尬——这种感觉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遇到,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他们互相认为对方是可以结交的朋友,这对于公认的暖炉一样的奉九而言,并不常见。

    奉九看起来活泼伶俐,善解人意,性格讨喜,但实际上,知她甚深的家人和好友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好接近的,好像跟谁都能投契,笑如春风,但真正的好友寥寥无几。

    奉九极少与男生交往,但观察她和男同学一起做事时落落大方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是因为她有所避讳,倒像是纯粹出于嫌麻烦,鸿司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在同泽男校及其他中学都有很多爱慕者。

    但闻着空气中的甜香,看着树下无意中形成的一条条的槐花雪径,感受着五月轻暖的微风,仰头看着夜空中的星星一闪一灭,一轮鸭蛋黄似的明月缀在近乎石青色的穹顶边上,前面清瘦少年挺直的腰板和清爽的香皂味儿,后座上少女美妙的身影和莫名的馨香,这种感觉,无关情爱,却甜如诗,美如画,给正处于少年时代的奉九和鸿司,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鲜活印象。

    车行不到半个时,奉九了声到了,自己利索地跳了下来,唐府门口的一盏盏路灯照得雪亮,连自行车前后灯发出的光也遮盖住了,鸿司也下了自行车,颇有点惋惜——要是奉九住得再远些该多好。他们现在唐府后角门,奉九每天从这里进门。

    奉九笑着多谢,跟鸿司挥挥手,嘱咐他回去时注意安全。

    鸿司张了张嘴,刚刚一路上他都在积攒勇气,想着到了人家门口,一定要些什么;但奉九忽然叫了一声,原来,角门已开,一个身着不知名男校校服个子高高的清俊少年正直直地注视着他们,一眼望过去,只觉得他的头发和眼睛眉毛甚至瞳仁都是少见的漆黑如墨,而面孔则是雪白的,比起奉九的白皙甚至不遑多让。

    奉九跑着过去,两人低声了几句,奉九就引着少年走了过来,笑着对鸿司:“这是我二婶的侄子,韦元化,也在读高二。”接着转头又对虎头介绍了鸿司,两人都迟疑了一下,然后不冷不热地握了握手。

    奉九跟鸿司谢谢、再见,立刻转身笑笑地跟着这个韦姓少年一起走进吊着金漆兽面锡制门环的角门,守门的下人也知机地露出身来,躬身把晚归的姐迎了进去。

    鸿司看着关上的角门,又抬头看着墙边枝叶繁茂,已经伸出墙头的李树杏树,稍远处高大的白杨和银杏树高高地矗立着,好似卫士,守护着他心里的姑娘,他沉默了片刻,回想了一下刚刚那个少年充满了戒备、像护食的老母鸡一样不善的眼神,再想想今天下午在戏剧节上三叔不同寻常的现身,心里涌上了不可言的失落,推着车慢慢走了几步,一偏腿儿上了自行车回家。

    如果他再细心一点,会看到唐府角门斜对过儿的胡同里,停着一辆乌黑锃亮的汽车,司机座位上,宁铮沉默地注视着刚才这一幕。

    毕大同合计着,他们刚才参加完同泽戏剧节,又去赴了一个型晚宴,很快就散了,然后,宁旅长就非要跑到胭脂胡同“醒酒”,骗人也不是这个骗法吧。

    他不禁又回想起刚才的宴上,三少从的死党兼死对头冯庸没几下就喝多了,大着舌头对他:“我是完了,父亲逼我结婚,不结就断我财源,那丫头,自我时候定亲,我就没中意过她;你好啊,你爹对你百依百顺,不成亲就不成亲,我看你要退婚,他都能答应!”

    毕大同倒是有几分佩服冯少爷,自少爷回国,不过才见了第二面,就看出自家少爷要退亲了。

    不过,少爷心上的这个唐姐,行情也是相当看好,除了包少爷,自家侄少爷,家里还有个青梅竹马,虽这身家可能比不上少爷,但人两个年龄都跟唐姐差距不大,又有同学、亲戚之谊,再了,看奉九姐的样儿,就不像个想做大官太太的人。

    不一样,跟那些名门姐,就是不一样。

    前些天包少爷离开奉天,去外地处理公司业务要好几个月,临行前与三少爷喝酒,喝得大醉,红着脸闹嚷嚷地:“宁铮,别以为我不知道怎么的天津公司就出问题了,你在我这儿使坏也没用!我告诉你,奉九,有心上人了……那男孩,比你好看,比你年纪,人家,两无猜,亲密无间,你,你也没戏!”

    他记得当时三少爷一言不发,但随后就找了人细细调查韦元化,也不知什么时候要有所动作。不管怎样,三少爷这还和人家大姐定着亲呢,想想就替他头痛,这姻缘,真不知道能否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