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燕尔
以宁铮为首的宁系虽已做出了三个月后易帜的决定,但由此产生的具体工作实际上还有很多。
其中最棘手最容易引起骚动的,就是宁军的裁军问题:由于老帅的穷兵黩武和连年征战,军费开支极大,前奉天省省长王永江通过十多年的苦心经营铸就了殷实的家底,也消耗殆尽,民生亟待休养生息;而现在,退回关外的宁军就高达四十五万人,经过与幕僚的集体协商,宁铮做出决定,裁军十五万。
自古以来,裁军都是最招人恨的活儿,许多兵油子就指望着仗以供其吃喝嫖赌抽,所以宁铮就从自己一手带起的第三、四军团裁起,由第四军团长吉松龄密切配合,服教育外加增加安抚金的投入,再加上宁铮讲武堂毕业后直接兼任校长,与许多宁军军官有了师生之谊,校长发话,自然也是有用的。
其他原本心存不满的军人一看总司令的亲兵都这么不发一言地接受了派遣,自然也就没了话,要么痛痛快快地带着丰厚的遣散费,卷铺盖回家;要么跟着老上司去了兴安岭垦军;要么去警察署当警察;资质上乘的则进了讲武堂继续深造以备差遣。
宁军裁军之顺利,出乎许多人的想象,也令很多人对宁铮在宁军中的巨大号召力印象深刻。
……
又是一个八月的清,奉九一早醒来,先想着昨天刚刚得到消息,奉灵顺利考上了南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就一阵高兴——一个姑娘,就喜欢搞电子电路,也真是够能耐的了。
接着笑容一收,就开始扳着指头算还有多少天开学,她已经受够了——宁铮这是觉着他吃了三年的闲亏还是怎么的,这事儿也有往前找补的么?
待起来后看到吴妈应宁铮要求准备的一碗燕菜粥时,就更是皱了眉头。
吃了几口,味道还是不错,但架不住天天吃;还有,一想到宁铮非让自己吃的目的,哼哼。
待到傍晚时分,因为军务政务接手顺利,处理顺当,宁铮又回来了,这可好,越回越早……
奉九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
她虽然不是无知妇孺,对男女知识有所好奇也有所学习,但理论和实践是两码事;而且,她觉得自己孤立无援——虽民国风气日渐开放,但奉九自问还没有开放到可以和闺蜜们讨论房事的地步,虽然她有两个已经结婚的闺蜜——媚兰和郑漓。
她也承认,虽然毫无经验,但宁诤在此事上,除了头一次带着怒气略有点粗暴外,随后的每一次都应该是不可谓不体贴,不可谓不隐忍。
即使他的身体绷成了一张弓,但他总是能耐心地诱哄,温情地抚慰,直到确定她软成一团泥,化成一摊水儿,这才开始强悍地攻城略地。
而且,天底下只怕没有几个丈夫能忍受成婚两年而不和自己的妻子圆房:既然奉九不觉得这是对自己这个做妻子的羞辱,那么,这势必是对做丈夫的一种羞辱。
尤其是从前以风流著称的宁三,虽然事实证明,传闻中的一大半都是街头报记者臆想出来的,但他居然能忠诚地守着太太长达两年,不再与其他任何女子纠缠,这在上层社会男女感情相处颇有点疯狂放浪的民国时期,本身就是个个例。
特别是现在,宁铮在政坛的地位这么高,包括大哥大嫂和一干闺蜜都恨不得耳提面醒地告诫她要提防有心的女人故意接近宁铮,不过奉九倒没有很放在心上。
她很笃定,宁铮现阶段不可能在外面有什么事儿:每天的行程在那儿摆着呢。
再了,真要是有什么事儿,防得住么?
另外,就冲宁铮现在这个癞皮狗一样死缠烂的劲儿,她倒是觉得,有人来分分他的心也未尝不是好事。
不过,她又不愿意与人共用一个丈夫:自第一次的房事,她才知道,这种能带来繁衍后代的男女间的行为,是能亲密到何等地步——别的先不,首先与个人卫生息息相关:本来用别人用过的牙刷就够不顺心的了,自己从此以后勉强用了,如果还有人动不动就来借,用完再还回来,自己还得接着用……不可想象。
再有,她还在念书,万一怀了孕——毕竟宁铮这一段时间以来,可是诚心诚意地想要孩子的,所以每次都不会在外面……
奉九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果然,一有了这种事儿,生活变得好麻烦。
何况,现在夫妻俩的房事也太频密了,宁铮一回来见到奉九,真的就像熊瞎子见了蜂蜜,花痴子见了大姑娘一般,一脸春情荡漾地往上凑。
奉九都有点怀疑以前他之所以回不了家不是因为军务政务太过繁忙,而是因为知道回家对着太太也只能光看不吃这个势利的理由。
不过,每每看到他激情勃发时额头蹦出的青筋,额头冒出的硕大的汗珠子,及黑里透着血色的火热的眸子,那种隐忍和耐心,奉九也不是没有感觉的,但还不足以让她全身心地去感受他包容他。
她甚至在第一次同床时因为他把汗水滴在自己的身上而惊叫连连,非常不高兴,所以从此后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在枕下时刻备着一条手帕,一到看他汗出欲滴,就赶紧先把他的汗水给擦掉。
第一次看到她掏出一条帕子时,宁铮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哭笑不得:他这边每每箭在弦上、激情万丈,结果太太不投入也就罢了,反而扫兴地皱着眉头,举着手绢,忙忙活活地给他从左到右擦拭额头,简直就像医生正全神贯注给病人开刀,病人可好,也不昏迷着配合领情,反而很不合时宜地抢了护士的活计,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几次下来奉九再想掏手绢,宁铮就提前把覆在她身上的上半身退后一点,顺便把满头汗水甩落在她一身的雪软酥香上,要么干脆头一低在她身上轻轻抹过……
奉九气得要发疯,脏死了,她不客气地推开他,要自己擦掉,随即就被宁铮死死压住,低喘着:“也不差这点儿了,你就忍会儿吧。”
就这么着,宁铮很快治好了奉九的臭毛病,当然也只能,他在床上太霸道了,奉九只有招架的份儿……
他像一团火在燃烧,只不过还烧不起来奉九罢了,不过他也不大在意,好日子才开头不是么,总会开窍的。
现在他最盼望夜晚的到来:两个人没事儿就赖在床上,没一会儿就在奉九身上挑个地方下嘴。奉九的口感,就好像到了夏天才有的那银白色的羊角蜜,咬在嘴里酥酥脆脆的,却又清甜清甜的,不知不觉间,吃撑了都没察觉。
……
奉九正在书房临摹“天下第一楷书”的《九成宫醴泉铭》,她其实并没有很喜欢这个如雷贯耳的碑帖,但练练体会一下还是有好处的。
临了两张纸,也没什么感觉了,她放下笔,细看摆在书桌上的几个相框里的相片,其中一张是媚兰儿子的百岁照:这个明明出生在兔年却被起了个名叫“龙生”的孩子长得极好看,也像父亲似的不那么爱笑,但架不住“生生照相馆”专门给婴孩儿照相的摄影师会逗,照片里龙生满脸是笑,胖出了双下颌,吐着舌头,这个纯真无邪的宁馨儿,可爱极了。
据媚兰讲,给孩子批八字儿,命里带煞不大好,得起个名改命蒙混鬼神,所以才故意把生肖属性往后串了一年起的名。
宁铮把自己的好兄弟,孩子的父亲吉松龄提拔为副总参谋长,就在奉天军部任职;媚兰从快生产就一直住在了奉天,她们现在见面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秋声这两年也变成大姑娘了,人也沉稳了不少,刚好敲门进来,看了一眼:“姑娘,我刚还纳闷儿呢,走廊里三少那张照片怎么没有了?”
秋声的是原本挂在走廊里的宁铮的三十六寸黑白半身免冠照,这张照片是民国十五年被当时的北洋政府授予上将军衔后拍摄的:笔挺的灰蓝色军装上别着两枚大绶,分别是一等嘉禾勋章和白虎勋章,还有其他四枚勋章,一条五指宽的绶带斜跨而过,腰间别着醒狮勋刀,雄姿英发,光耀迫人。
刚一看到这张照片,奉九就遥想着,要是在三国时期,神采飞扬的宁铮如果羽扇纶巾,只怕与周瑜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奉九笑了,“前几天,王宝田师傅来辞工,临走前对着这张照片看了又看,我就问他是不是想要这张照片,他是,我就送给他咯。”
“做‘错菜’做得特别好那位师傅嘛,他是不是自己要开饭馆了?”秋声问。
“是啊,可出息了,饭馆叫‘宝春居’,还请我们去捧场呢。”厨艺精湛的王宝田终于能独立门户,奉九也很为他高兴。
“他是不是要挂在饭馆里招揽生意啊?”秋声捂着嘴乐。
“有可能吧,王师傅手艺好,人还本分,能给他拉生意,也是好事一桩。”秋声点点头。
“你手里是什么?”奉九早就看见秋声手里的一个包裹了。
“咳,光顾着扯闲篇儿了。”秋声赶紧把手里的包裹递上来,“从美国来的呢。”
奉九有点儿纳闷,美国来的?
秋声声:“会不会是……”
奉九蓦然想起来……是虎头?奉九看了看包裹上的收信和发信地址,那熟悉的笔迹已明一切。
奉九忽然发觉,原来虎头已经离开她的生活这么久了,久到她已如此熟悉没有他的日子。
他去美国整整三年了,除了刚到时给自己来过一封简短的信报平安,还有后来一封夸奖她画画有进益的回信,就再也没有其他音信了,连二婶儿也没接到他的其他消息;只偶尔由洪福在美国替唐家理产业的儿子回来跟大哥汇报工作的时候,才会偶尔谈一下他,但美国如此之大,唐家产业在西海岸,虎头在波士顿读书,两人各有事情要忙,联系也是少得可怜。
奉九随口问了句,“秋声,你唐知恺在美国时会不会跟虎头一起过个圣诞啊?”
唐知恺就是唐府大管家唐大风的大儿子,在美国兢兢业业理唐家产业那位。
秋声知根知底地:“没有过,他俩不大合得来,唐知恺是去唐人街跟老乡吃顿饭就算。”
奉九吃了一惊,抬头看了秋声一眼。秋声自知失言,只是有眼色地递过一把银色裁纸刀,奉九原本急于拆包裹,但现在被秋声的话引出别的兴趣,自然不急了,只是把裁纸刀接过往茶几上一放。
秋声只好老老实实招供道:“姑娘,你别疑神疑鬼的,我跟他什么事儿都没有;今年过年时,你不是曾派我回唐家,给老夫人送过一次新收上来的长白山人参嘛,正好碰到了唐知恺,是他主动跟我话的,我本来都不想理他的。”
就这么不想理都能知道圣诞是怎么过的?那要是想理,还不得把唐知恺套个底儿掉啊。
秋声一边,一边用手揉搓着衣角,脸色渐红。
奉九仔细量秋声,依然是红红的一张苹果脸,一边垂着一根麻花辫子,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狡黠地转悠着,俏皮可喜。
到底长大了,是个很看得过去的漂亮姑娘了,还知道瞒着事儿,护着人了。
行,这脸色和话语已经明了一切,奉九对自己最亲密的身边人比自己在“情”之一字上开窍得早,感到很满意,同时觉得也可以告诉宁铮,他最亲密的副官支长胜前几天求娶秋声的事儿,可以消停了。
奉九不再追问,又拿过剪刀,匆匆剪开了缝得密密麻麻的针线,里面是一个层层包裹的油纸包,再开,入眼的居然是一件浅米色元宝针织法的毛衣,的青果领,奉九抖落开细看,版型略收身,配着原木色带花纹的大纽扣,下摆处左右两个不大的口袋,其中一个口袋的上缘露出一方枫红色的东西,奉九抽出来一看,是一条白色底带着几片红色枫叶图案的真丝颈巾,秋声低呼一声:“真好看!虎头少爷眼光真好!”
奉九没话,只是沉默地在毛衣下摆的右口袋里找到一封折叠得方方正正的信,只有一张纸,正反两面写满,上面是熟悉的虎头的字迹,只不过是用钢笔写的,秋声识趣地:“我先下去了。”
奉九没功夫回应她,先把信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接着又细细从头到尾看了几遍:虎头一直在麻理读土木建筑,下学期就升入大四了。至于要不要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他还没有想好。学业很忙,但现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很舒心。
信的开头有点客套,大概也是两人久不通音信的原因,但到了后面,从培养出来的熟稔又冒了出来:也不知你做人家太太做得怎么样,估计好不了,一向懒懒散散的,只怕宁三少也被欺负得够呛吧。
大学校园里来自中国的消息不多,很想念家乡,特意手了一件毛衣给她,作为她十九岁的生日贺礼。
是不是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学会了毛衣?其实欧洲和美国的很多男人闲暇之余都会用毛衣作为消遣,各种级别的编织大赛也是举办得如火如荼,这种爱好,总比酗酒赌博强吧哈哈。
奉九又看了看落款的日期,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了,三个月前啊……
奉九把颈巾塞到毛衣的口袋里,正算把毛衣收到大衣柜里,到了九月天凉些了,穿上照几张照片给虎头邮过去;忽然发现纽扣上好像别有文章,她仔细端详,这才发现,每一颗纽扣上都烙印着一个女孩儿——或坐或站,或秋千或跳舞;表情也是,或哭或笑,或扮鬼脸或高傲,一望而知正是女孩时期的自己,精细的笔触入木三分,栩栩如生,把奉九蓬勃的朝气和灵气毫无保留地刻画出来了。
奉九捏着每颗扣子看了良久,偷偷抹了抹眼角的泪,把毛衣收进柜子。
她把信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书桌上的信夹里,里面的信已经不少,媚兰的、秀薇的、萝莉的、郑漓的……奉九想着虎头的信可来之不易,可能今后的几天,每天都少不得要拿出来看一看。
奉九夜里睡得不安稳,直到她被轻轻地摇醒,一睁眼,宁铮正满脸焦急地看着她,另一只手力道适中地摩挲着她的后背,柔声问道:“怎么了卿卿?做噩梦了?”
奉九这才知道自己在睡梦中哭了出来,即使现在醒过来,心脏也在怦怦跳——刚才她又梦到老帅遇刺的那个清,只不过,这一次,她开门,看到被炸碎了大半个身子,浑身是血站在外面的,是宁铮;而宁铮身后另一个惨不忍睹的身影,是虎头……
奉九满脸眼泪,收也收不住,她恍恍惚惚地看着面前这张俊秀无匹的脸庞,一时间竟不知今夕何夕,身在何方。
她这才知道,原来老帅遇刺,并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惨象,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对自己的心理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正相反,这种深深的恐惧——对接过父亲的帅印执掌东北、位高权重的宁铮的担忧,及对独自一人身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的虎头的牵挂,早就秘密地、深深地印刻在了心里。
宁铮顺手拿起枕巾揩干净她的眼泪,静静地看着她:“做噩梦了?”奉九点点头,刚想开口,宁铮伸出一根手指按在她的嘴唇中央:“不能。‘恶’梦,只能当天的太阳下山了再。”
奉九瞬间不哭了,瞪着他,宁铮笑了:“我给你念点《普贤行愿品》,驱邪消灾最是有效。”
奉九一愣,简直要笑了:“你不是经常去基督教的教堂做礼拜,怎么还信佛信菩萨?”可实际上,他并未正式皈依任何宗教。
宁铮长叹一声,一本正经地:“哪只啊?漫天神佛都不能怠慢,战场上刀枪无眼,当兵的不信不行啊。”
奉九“咭”地一声笑了出来,宁铮又告诉奉九,这《普贤行愿品》,是信佛的母亲要求他背会的,用来哄时候经常睡不安稳的妹妹巧稚。
他抱着她躺下:“再睡会儿,天还早。”
奉九乖顺地躺在他胳膊上,脸也贴在他的胸膛上,侧耳倾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我记得你的名,除了钟儿,还有一个叫‘六子’?”
宁铮还在坚持不懈摩挲她后背的手不禁一顿,奉九忍着笑,:“父亲还因为这个,我和你有缘呢。”
宁铮“嗯”了一声,奉九又接着:“可我还听,你刚生下来的名是叫‘双喜’的,因为你刚一出生,父亲就了好几个胜仗。但后来为什么又改名叫六子了呢?”
“想听古儿?”
“嗯,想听。”奉九的确已经好奇了很久了。
宁铮也乐得奉九再也想不起做的恶梦,就把自己的名的来历娓娓道来:宁铮生下来就白净清秀,聪明伶俐,老帅当时的官职可没高不可攀,不过是一个新民府巡防营管带,军职将将也就是个营长的水平,虽当时已有两个庶子一个嫡女,但对这个唯一的嫡子还是青眼有加,甚是喜欢,清末时,中国人对于嫡庶的理念还是非常看重的。
待长到三岁,宁铮一直身体孱弱,老帅不免担惊受怕,毕竟自古以来,婴幼儿的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哪家不得夭折个把儿,老帅战战兢兢,生怕他的家业继承人有个三长两短。
于是有一天自己抱了儿子到奉天天后宫,找了当时风头最盛的空山老和尚算命,以图趋吉避凶;老和尚掐指一算,:“这位公子命格大富大贵,年纪轻轻就会一飞冲天,名满全国,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在一旁紧张期待着的老帅自然是喜上眉梢,忽听得空山话锋一转,皱着眉,“只是,公子天生是天德命,虽其人恺悌慈祥,待人至诚,明敏果决,食伤带天月德,秀慧而仁厚。虽自家可平步青云,但命还是太硬,恐怕要克父克母克兄弟。”
只念过一年私塾的老帅耐着性子听空山老和尚掉书袋,这也就是闻名遐迩的高僧,但凡换一个老帅都能赏他一顿老拳。
虽然老和尚前面的一大段文绉绉的根本听不懂,但最后一句还是明白的,立时被唬了一跳,忙问可有破解之法?老和尚是干嘛的,人家可是专门干这个的,沉吟了好半天又掐算了一阵才:“法子倒是有,不过,公子要到庙里跳墙,拜寄给和尚,还要换个名字,这样才能消灾灭祸。”
从在迷信堆儿里长大的老帅哪有不从的胆子,再这破解之法听起来难度也不大,这才如释重负,给天后宫大手笔地添了一笔香火钱。
空山老和尚看着,眼里露出满意的笑容,又殷殷叮嘱不用非到天后宫里来跳墙,在家附近找一个庙足矣,效果更佳。
老帅本来就怕如果把现住在离奉天足有大半天车程的新民府八角台的宁铮抱到天后宫会让儿子再着凉,一听还有这善解人意的破解法,自然忙不迭答应。
于是几天后,正值春暖花开,老帅特地选了一个黄道吉日,让人挑上干鲜果品,带上香烛,抱着宁铮,来到了八角台镇南的庙里。
到了庙里以后,随从在佛像前摆上供品,至于是什么佛……随缘;又点上香烛,老帅领着双喜跪在蒲团上,恭恭敬敬地向佛像磕了三个响头。
每磕一次,站在边上的和尚就敲一下铜盂。参拜过后,住持吩咐双喜背对着佛像站着,自己则一面念经,一面用手摩挲双喜的脑袋。最后,又在他的脑袋上轻轻地拍了一下。这样,双喜的灾就算是破了第一步,命也算留住了。
待这一套仪式完成,就是破灾之法的重头戏了:老帅最得力的随从邹明清,得替三岁的宁铮从庙后墙跳出去。
老帅在一旁担心地看着,心里嘀咕着,也不知道随从第一个能听到什么名字,要是个难听的,比如狗剩儿、土疙瘩什么的,也得受着。
邹明清很机灵,一跳出去,就听得有个人大喊:“六子!六子!”。
他一听立马大喜:本来他也犯愁,万一听了个很难听的名儿,回来到底要不要实话实。
这下赶紧回来报告,正捏把汗的老帅一听就乐了,连连:“六子好!六子就是‘留子’,我这儿子算是留住了!”
于是按照空山老和尚的法,从此以后,不再以“双喜”的名称呼宁铮,而是改叫他“六子”。
再后来,宁铮越长越壮实,老帅觉得这个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弥足珍贵,所以,当着人的面儿,他只叫嫡妻给他取的另一个名——钟儿,因为他降生时,正好听到八角台的寺里敲钟,雄浑绵长,也是好兆头。
奉九听完,若有所思,看到宁铮沉默的样子,知道他又想起了父亲,又思索着摊在他面前这一桩桩一件件没完没了的事儿。
奉九就想着逗逗他,故意:“瑞卿,好险呐。”
宁铮抬眼,深幽幽的眼睛盯着她,不明所以,奉九忍了笑,声:“是不是跳出墙,听到什么名字,名就得叫什么?”
“自然。”宁铮答道,这个故事,从到母亲去世,给他讲了无数遍,他早已烂熟于心,听到什么就叫什么,才是这次免灾的重点。
“那要是第一个听到喊的是‘王八蛋’呢?你的名就得叫‘王八蛋’了吧?”奉九吃吃地笑起来。
宁铮:“……”
他咬了咬牙:“你个丫头,这是大家闺秀该的话么?逮着机会不笑话我你就难受是吧?”
奉九自知理亏,赶紧软话求饶,宁铮这才大度地不跟她一般计较,真的轻声念起《普贤行愿品》:“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称叹如来胜功德已。告诸菩萨及善财言。善男子,如来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诸佛,经不可。不可佛刹极微尘数劫,相续演不可穷尽。若欲成就此功德门,应修十种广大行愿。何等为十。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
宁铮清亮的嗓音不疾不徐,如山间溪淙淙流过,熨帖着奉九的耳朵和神经,她的心跳渐渐舒缓起来,眼皮变沉,又了个呵欠,心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巧稚都长这么大了,这经文还能张口就来,此等营生儿操练得如此纯熟,没荒废,难得……声音也好听……奉九终于又栽进了黑甜乡。
宁铮听着奉九变得匀长的呼吸,慢慢地停止了念经,借着夜里也不减半分的眼力,凝视着她重新变得恬淡的睡颜:看她一直镇定自若地处理家事,还以为父亲的事儿对她没多大影响。却忘记了,她也不过是个双十年华都不到的姑娘而已。
他轻轻缓缓吁出口气,低头在她光滑洁净的额头中央印上一吻,里面含着千万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