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该弄点钱了
()“这次进入‘莽荒世界’已经快五天了,地球上也过去了十来个时,差不多天亮了,该回去了!”
吃饱喝足之后,凌晓峰将剩下的兔肉拿起,然后走到山洞的角落,捡起了一个普通的帆布包,闭上眼睛心念一动,整个人瞬间消失在了山洞之中。
当他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房间中。
随将中的帆布包丢到一边,凌晓峰将兔肉放到冰箱里后,直接走到了浴室当中,很快,哗啦啦的水流声便响了起来。
半个时左右,他光溜溜的从浴室中走出,从衣柜中拿出一套简单的白色休闲装换上。
“呼!农村的空气,确实比城市要好很多,不过跟‘莽荒世界’相比,却是差了好几个档次!”
走出房门,凌晓峰来到了前院,随意的活动着自己的身体,呼吸着并不是很‘新鲜’的空气。
凌晓峰,华夏人,今年二十有三,十八岁的时候,父母因为一场车祸就此离开这个世界,而肇事司不知所踪。
本该去往首都读大学的他,就此离家,在外面闯荡。如果不是因为‘莽荒世界’的出现,他估计会跟很多人普通人一样,还在城市里飘着。
在得到了‘莽荒世界’,并进入其中见识了那神奇的世界之后,凌晓峰便很果断的将自己的工作给辞了,带着几年积累下来的所有资产,离开了城市,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凌家村。
然后,就在同村人不解以及些许鄙视的目光中,当起了‘啃老宅男’,大多数时间,都把自己锁在房间之中,不见任何人!
“地球十多天,‘莽荒世界’里两个多月的‘闭关修炼’,终于是突破到了‘蜕凡中期’,第一阶段的目标,算是达到了。”
活动了一下之后,凌晓峰感觉像是完成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一样,感觉浑身轻松,忍不住轻声哼起了歌。
“咦,晓峰,今天起得挺早啊!”这时,一个苍老但却有力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循声望去,一个身穿灰色衬衫,肩上扛着一把锄头的老者,出现在凌晓峰的视线中。
“二爷好!”看清来人的模样,凌晓峰马上笑着回应道。
二爷,本名凌天山,跟凌晓峰的爷爷平辈,在整个凌家村中辈分仅次于几个族老,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但依然老当益壮,上山下田一样不落!
一边着话,凌晓峰一边从自己兜里拿出一包蓝红香烟,递了过去:“您老抽烟。”
他自己不抽烟,但是长期生活在城市,养成了他随身带烟的习惯,随时可以拿出来拉近一下感情。
“哟,都你子这几年发了财,看来不假啊,这可是好烟啊。”一看到凌晓峰中的蓝红,二爷眼睛一亮,毫不客气的接过来,给自己点了一根。
在农村,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几乎都是烟不离,但大部分抽的都是旱烟,只有逢年过节或者招呼朋友的时候,才会专门进城买点冲冲面子。
蓝红在城里面只能算中档香烟,但在这里,却是很少有人舍得买,尤其是他们这些苦了一辈子的老一辈人。
“发什么财啊,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然不能亏待自己。”凌晓峰笑道。
呼
二爷长长的吐了一个烟圈,这才眯着眼道:“话是这么,不过你子今年也二十三四了吧,这个年纪,该成个家了,远他们虽然不在了,但相信他们都希望你赶紧娶个媳妇,那样他们才能安心啊。”
远,凌天远,凌晓峰的爷爷,也是二爷凌天山的族弟,在凌晓峰的父母出事之后不久,便积劳成疾,撒离去。
凌天远在世时,与凌天山的感情是非常好的,虽然不是亲兄弟,但却胜过亲兄弟。
也因此,在凌晓峰回来这段时间,凌天山隔三差五就会来他这里,看一看,道道。
就像现在
“你二奶奶昨天跟我了,隔壁刘家湾有个年纪跟你差不多的女孩,过几天就要从城里回来,他父母准备给她找个对象,我觉得你”
似乎是起了兴头,二爷越越来劲,肩上的锄头都放到了一旁。
“二爷,我还年轻呢。”见状,凌晓峰赶紧打断,连连道:“再了,就我这条件,别人兴许还看不上呢。”
“你都二十三了,还年轻?你二爷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儿子都有俩了!”听到凌晓峰的话,二爷顿时眼睛一瞪,“还有,我虽然不知道你子到底赚了多少钱,但就你翻修的这套房子,还有那一堆啥脑、牛桶的,整个凌家村谁有那能耐买得起?!”
“二爷,那是电脑和马桶,其他人不是买不起,只是他们不想买而已”凌晓峰有些无奈的道。
“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你二奶奶已经跟那家人好了,等那姑娘回来,就让你们俩见见面!”二爷十分霸气的道,“行了,我现在得下田去,到时候人来了我会再来找你。”
完,他扛着锄头便走,根本不给凌晓峰半点拒绝的会。
“”
“看来,得去弄点钱了,虽然不太看好所谓的相亲,但面子还得挣一下,要是别人来这里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只剩下几百块钱的话”
看着二爷那潇洒的背影,凌晓峰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凌家村,是华夏云贵省内的一个山村,虽然不上那种通讯靠吼、出行靠走、治安靠狗的境地,但也绝对算不上康。
整个村子里,一共不到百来户人家,有点能力和‘梦想’的青壮年,基本都到各个城市去打工去了,留在村子里的,基本上就是一些孤寡老人,留守妇幼。
像他这个年纪,还留在村子里‘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有,但很少。
如果不是他打工五年攒了一点钱,回来就将老房子给翻修了一遍,并购买了电脑、电视,安装了马桶等一系列非常‘高端’的生活用品的话,估计早就被村里的几个老人给撵出去,让他去打拼去了。
不过即便如此,像二爷这样的隔三差五的‘家访’,还是免不了的。
想到这里,凌晓峰当即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将之前随意丢在一旁的帆布包捡了起来,然后将拉链拉开,哗啦啦的往外倒。
如果有人在此,看到他所做的一切,一定会震惊到无言以对!
为什么?
因为从帆布包中倒出来的东西,全都是人参,像一个个木雕的老头一样,根须长而粗,其中哪怕是最的一个,看起来估计也有半斤多!
半斤多的人参是个什么概念?
迄今为止,有记录的最重的人参,出土时重量也就跟这差不多而已,最后以两百多万元被人买走。
而凌晓峰现在倒出来的人参,最的一个就差不多达到了这个水准,最大的一个,看起来更是有两斤以上!
这要是卖出去,得值多少钱?
一般人,别拿到这样的极品,就是一株一百多克的人参在,估计都会当成传家宝一样悉心照料,免得出现半点损伤。
可是,这家伙却像是在倒垃圾一般,稀里哗啦一顿霍霍,将所有人参都倒了出来,弄断了好几根根须!
这样的行为比拿百元大钞点烟还要‘壕无人性’!
凌晓峰并不知道这些人参的具体价值,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影响他的动作,因为这样的人参,在‘莽荒世界’中仅仅是最差的那个档次而已。
而且在‘莽荒世界’中生活了两个多月后,钱在他心中的位置,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高了。
他现在更大的追求,是自身的实力。
只要他实力够强,完全可以将‘莽荒世界’中一些奇珍异宝给搞到,到时候,随便丢出一两样出来,都可以让他成为千万乃至亿万富翁!
“嗯,就这根吧,第一次交易,先搞个的试试水。”凌晓峰不知道这些人参的具体价值,但并不代表他不会百度。
简单的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后,他果断将最的那颗人参用一个纸盒装起来。至于其他人参,则被他重新装回了帆布包中,丢到了一个角落里。
带上,钱包银行卡等一系列东西之后,凌晓峰离开了房间,很快,便骑着他刚买不久的摩托,离开了凌家村。
二十来分钟后,他来到了最近的县城‘兰阳县’,将自己的摩托寄放在一个邻村人开的店铺那里后,他买了最近一般开往省城的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