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新年渐渐过去, 在正月十二的时候, 季明丰和季明收结婚了。
季明丰是长子,原本是要先办他的婚礼, 不过季明收比较能耐, 不用媒人就自己找了个媳妇。
王大春一看这样,想着两个孙子年纪都差不多,干脆就一起办算了,还能省一次办婚礼的酒菜。
当然,也会少收一次礼, 不过现在人穷,只有近亲随礼还会拿个几分几毛, 像稍微远一点的亲戚或者一个大队的社员,那基本就是拿把蔬菜拿棵葱当随礼, 还要在主家吃一顿。
这样算下来, 办一场喜事不仅不赚, 还要亏本, 所以精细算王大春自然会选择两个一起办。
至于两个孙子一起办婚礼不好看, 那是不存在的, 要知道现在因为穷,更多的人那都是不办婚礼的, 基本上就是新郎去新娘家把新娘接回来就算结婚了。
所以王大春肯办一场婚礼,那绝对是出了血的, 就是两个新媳妇的娘家, 也没有任何意见。
毕竟这一场婚礼, 可是代表着男方对女方的重视,能让女方家大大的长脸。
结婚办酒席,肯定很忙,即使王大春有好几个儿媳妇,那估计也有点忙不过来,所以季明珠决定早点去帮忙。
到季家时,季明珠看见王大春正把一家人指挥得团团转,几个媳妇全部切菜洗菜,儿子就搬桌子劈柴,就连两个新郎官,也在给骡子车扫卫生,扫干净了一会儿好去接亲。
喜庆日子,自然要些好话才行,季明珠一见到两位堂哥,就:“大堂哥二堂哥,恭喜恭喜,新婚快乐,祝你们和和美美,来年就抱上胖子。”
季明非作为长子,一向都是稳重的人,可再稳重的人,在大喜的日子被趣,也是忍不住红了脸 。
季明收脸比较黑,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但是一向能会道的人今天却成了锯嘴的葫芦,从这就可以看出他的心情不平静了。
再不好意思,两人还是热情的把季明珠招呼进家,特别是季明收,更是对季明珠生隐隐感激之情。
事情是这样的,季明收的媳妇也是安山大队,因为季明珠给季带来了收音机,季明丰她媳妇跑来听收音机,一来二去,两人就慢慢好上了。
所以算起来,季明珠还是两人的媒人,要是没有收音机,季明收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呢?也难怪季明收会感激季明珠。
看见季明珠来了,王大春是比较高兴的,正好家里忙不过来,季明珠就来了,果然是个好姑娘,知道主动来帮忙。
“明珠,你来的正好,你季红姐一个人剪‘囍’字贴不过来,你去帮她一下啊!”
“知道了,三奶奶,”贴囍字是个轻松活,季明珠笑着接下了。
季红是在自己的房间,季明珠去时,她手里正拿着红纸,三两下就能剪出一个字来。
季明珠和季红并不熟,毕竟一个忙着读书,一个忙着挣口粮,两人根本没有啥交集。
再没啥交集,季红还是认识季明珠的,而且刚才她也听见她奶奶的话了,看见季明珠到了,季红笑着:“明珠堂妹,麻烦你了。”然后她递给了季明珠一堆剪好的剪纸。
季红人长得清秀,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她话也温温柔柔,因为长期读书,周身还有一丝书卷气。
而农村人一向都喜欢有知识的人,也怪不得季红会在家比较受宠了,在大队的名声也很好。
接过剪纸,季明珠也笑着:“季红姐你太客气了,啥麻烦啊,咱们可都是一家亲戚。”
见季明珠是个爽快人,季红对季明珠的感官就好了起来,“也是,那我就不和堂妹你客气了。”
接过季红手里的剪纸,季明珠对着季红笑了一下,就赶紧出去了,毕竟现在正忙,可不是聊天的时候。
贴‘囍’字还需要糊糊才行,不过王大春只给了季明珠几个煮的烂烂的土豆当糊糊。
她可舍不得白面,毕竟一把白面做成疙瘩汤都能让她的孙子吃顿饱了。
季明珠接过土豆,也没觉得奇怪,反正王大春又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人。
再土豆又不是不黏,只是黏性比不上面糊糊而已,可办喜事就只有几天,过了这几天谁还管囍字能不能贴在墙上?
对于俭省的妇女们来,能省下白面才是最重要的。
时间渐渐过去,季明丰穿上了新衣服,胸口带上了大红花,和几个接亲的社员牵着头戴大红花的骡子车,准备去接新娘子了。
现在其实还早,不过季明丰的媳妇是外村的,必须得早点去才能赶上吉时,至于季明收,他媳妇就在本村,离得近,到时只要估摸着时间去接就行。
接亲的走后,李大娘就开始做喜宴了,做饭做菜也要时间,要是等到新人们到了才做,那时间就来不及了。
季明珠贴完剪纸后,就干杂,一会儿给堂婶递个盆,一会儿去帮忙借个锅,虽然没干啥大事,她却跑得大汗淋漓。
时间逐渐到了正午,吉时差不多到了,接亲是人也回来了。
很少看见婚礼,所以这次季明珠也难得和其他人一样趴在院子墙头上看热闹。
新娘子坐在骡子车上被一块红盖头盖住了,看不见脸,骡子车上还有新娘子的嫁妆,一个木箱子,里面不知装的什么,还有两床新被子,枕巾,暖水壶,脸盆之类的。
从嫁妆上就可以看出,这个新娘子的家庭条件还不错,也受宠,而王大春肯定也出了不少聘礼。
因为当地的风俗是男方出聘礼,女方则是可以选择出嫁妆也可以选择不出。
选择出嫁妆的姑娘肯定是在家里受宠或者有点地位的,因为现在的人们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要是姑娘在家没点地位,娘家可不愿意出嫁妆。
即使女方家肯出嫁妆,那嫁妆的价值也基本不会超过男方聘礼价值,第一个原因是女方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第二个原因就是女方认为嫁妆如果给超过了男方的聘礼价值,那女方家就会显得低男方家一等。
农村人没几个不好面子,所以即使再怎么疼爱自家姑娘,也不会办出丢面子的事情。
当然,也有父母实在心疼自家姑娘会多给点嫁妆,只是他们会选择偷偷的给,不会让人知道。
可是,这样的父母在农村根本没有几家,简直是凤毛麟角。
吉时到了,两对夫妻开始一前一后的往正堂屋走。
现在结婚是不拜天地的,而是两方父母亲戚朋友站在两边,看着新婚夫妇拿着结婚证,对着主席像宣誓。
当宣誓完毕之后,婚礼就成了,接下来就是开席,亲戚朋友们坐着吃吃喝喝,新郎新娘一桌一桌的敬酒。
当然,以前新娘子其实只能待在新房,不能出来,不过改革开放以后号称男女平等,所以也逐渐有了新娘和新郎一起敬酒的风俗。
季明珠随了一块钱的礼后,就坐在桌子上准备吃席了,她今天已经忙活半天,早就饿了。
现在肉票不好找,即使去年卖猪得到一些,那也不够,所以季家酒席上的荤菜并没有肉,而是换成了萝卜骨头汤和猪下水。
就是这样,菜刚一上桌,桌子上那是一片刀光剑影,季明珠反正只夹到了一块萝卜,然后碗里的菜就没了,连汤都被倒的干干净净。
看见旁边的嫂子碗里又是汤又是肉,再看看自己碗里孤零零的一块萝卜,真是人比人不能比啊!
混了七分饱后,酒席结束了,季明珠帮忙把碗筷洗了,把借来的锅碗瓢盆全部还了,这次的喜宴就算结束了。
和王大春了声招呼,季明珠就准备走了,现在天已经快黑了,再不回去估计两个弟弟就要来接自己了。
“明珠,你等等,”看着季明珠要走,王大春赶紧叫住季明珠。
“怎么了三奶奶,还有啥事没做吗?”
“没有啥事了,”完这话王大春赶紧进了灶房从橱柜里摸出五个鸡蛋,递给季明珠,:“你今天辛苦忙活一天了,这几个鸡蛋拿回家煮着吃吧!”
来王大春就郁闷,原本当地的风俗是把喜宴的剩菜送给帮忙人员,就当作帮忙人员的辛苦费。
可是今天的社员实在太能吃了,不管荤菜素菜全部给吃的滴点不剩,没有剩菜,王大春也不能白让季明珠忙活一天,于是她只能忍心痛拿出五个鸡蛋了。
“不用了,三奶奶,我家又不是没鸡蛋。”季明珠也猜到了王大春为啥拿鸡蛋给自己,可是鸡蛋贵,季明珠当然不想要王大春的。
王大春一把把鸡蛋塞进季明珠的怀里,然后:“给你你就拿着,你三奶奶可不是什么蠢的人,没有剩菜,也不会让你白忙活一天的。”
王大春又:“再,给帮忙的拿辛苦费本就是我们这边的习俗,你要是不要,传出去别人不定还会以为我舍不得呢,那你叫我怎么做人。”
好吧!三奶奶的的确是有道理,季明珠也只能收下了。
怀里抱着鸡蛋,季明珠脚步匆匆的回家了,为了省时间,她还挑了路走,毕竟天只有一点点亮了,她又没带火把,再不赶紧回去天黑了可就不好走了。
不过今天,季明珠总感觉有些不对。
总感觉自己身后有轻微的“咔嚓”声,像是人踩在落叶上的声音。
不会是被人跟踪了吧!季明珠不敢回头验证,怕把后面的人激怒,只能加快走路的速度。
快一点,再快一点,季明珠这时就特别后悔,她为啥要为了节省一点点时间就挑了路走。
路根本没有人烟,要是走大路,大声喊一声,一定能有一堆人出来把后面的跟踪狂按趴下。
突然,季明珠感觉脖子处传来剧烈的疼痛,然后她就晕了过去,昏迷前她还想,妈哒,这狗娘养的居然耍诈,后面走路居然都没声了。
……
脸上被泼了冷水,冰冷的刺激让季明珠一个了激灵,意识也慢慢苏醒了。
脖子处好疼,季明珠想伸手揉一揉脖子,结果她却发现自己手被捆得紧紧的。
这时季明珠才想起来,她好像被人绑架了,而睁开眼的她也终于看见了自己眼前站着王二狗。
“王二狗,你要干什么?”声音有些沙哑,季明珠还是呵斥王二狗。
“不干什么,我只是想让你当我的媳妇而已,”王二狗贪婪的看着季明珠。
一个多月了,自从从赵麻子哪儿拿到药后,王二狗就一直在季明珠家周围守着。
可惜季明珠居然一直没出门,害他一直没等到机会,这时王二狗就好恨那两个碍事的崽子,要是没有他们俩,他早就直接跑到季明珠家里了。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现在不是终于让他等着机会了嘛!
马上,季明珠就逃不掉了。
“你疯了,你这是犯法的,”王二狗话一出口,季明珠就明白他想干什么了。
“没事,”王二狗摆摆手,不在意的,“只要明珠你不出去,谁会知道?”
接着,王二狗又深情的:“明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放心,和我在一起后,我一定会好好对你,好好爱你的。”
实在恶心的想吐,季明珠觉得王二狗侮辱了‘喜欢’这两个字,干出这种事情的他,其实只是想用‘喜欢’两个字来掩饰他肮脏的内心吧!
而且,晃眼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季明珠发现王二狗居然把她绑到了祠堂。
要知道祠堂以前可是一直供奉着安山大队所以社员的祖先,虽然后面因为破四旧,祠堂被撤掉了。
可再怎么样,社员们大多数也是一直对祠堂有着敬畏之心,连住进来都不敢。
没想到王二狗却这么大胆,居然想要在祠堂做龌龊的事,王家祖宗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有这种子孙吧!
不过想想,季明珠就知道王二狗为啥要把地点选择祠堂了,肯定是因为祠堂地处偏远,平时根本不会有人来,把地方选在这里,季明珠就是想求救都做不到。
不对,季明珠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腹部有一股异样,难受极了。
“王二狗,你对我做了什么?”身体不对劲一定和王二狗有关,所以季明珠立马就质问王二狗。
“嘿嘿嘿,”王二狗一看季明珠脸色不对,就知道药效开始发作了。
看季明珠的样子,王二狗放心了,再不发作他都要以为这药没用了,半天都没动静。
“明珠,没事,这只是一种能让你谷欠仙谷欠死的药,有了它,待会二狗哥就带你上天。”
轰,季明珠听了王二狗的话后,脑中的怒火终于压不住了,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王二狗,你这是找死啊!
怒火让季明珠的脸上染上的红晕,像一朵盛开的玫瑰,王二狗看着,呼吸开始急促,帐篷也起来了。
不管了,美人在眼前,再忍下去就不是男人。
王二狗一边脱衣服一边朝季明珠走过来,季明珠一看这样,就真的在心里给王二狗判死刑了。
只有几步路的距离,季明珠可不想让王二狗脏了自己的眼,她直接从农场挑出了一块几斤重的石头,猛的朝王二狗砸过去。
季明珠现在基本是百发百中,十米之内那是想砸哪里就砸哪里,她想着要把王二狗砸死,于是石块就直接往王二狗脑袋上扔。
王二狗只看见季明珠面前突然飘着一块石头,他大声喊了一声“鬼啊!”然后就想往外跑。
可是已经把自己的秘密暴露的季明珠怎么会让他逃掉,于是王二狗直接就被石头砸中了后脑勺,软软的倒在了地上,地面上也慢慢变红了。
看王二狗人事不知的倒在地上,完全没了动静,季明珠就不管了,直接进入了农场里。
当然,现在季明珠就是想收拾王二狗也做不到了,她现在就感觉身体里一阵阵空虚,又带着一股猛烈的火,快把她烧成灰烬了。
农场里有镰刀,季明珠用尽力在镰刀上磨了好几下,才把绳子磨断。
农场里没有水,只有灵泉,季明珠这时候也顾不上浪费不浪费了,拼命的买了灵泉灌进嘴里,又往自己身上浇。
季明珠这时只觉得度秒如年,她只能咬紧牙关忍住,不知道过了多久,季明珠终于感觉,药效过去了。
这时候的季明珠,早已倒在地上,像一摊软泥,身边的灵泉也形成了一个水滩。
苦笑了一声,季明珠这时好想睡觉,可她知道不能,因为罪魁祸首王二狗还倒在祠堂里,也不知道死没死。
死了还好,要是没死人还跑了出去,那她的麻烦就大了。
待身体恢复一点力气之后,季明珠就赶紧从农场里出来了。
还好,王二狗还是原封不动的躺在地上,当然他身下的血已经流了不少,估计就是没被石头砸死,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慢慢的走了过去,季明珠摸了摸王二狗的鼻息,没啥动静,又探了他的脉搏,却发现还有轻微的跳动。
季明珠真是没想到,王二狗的命这么大,被石头砸中脑袋,又流了如此多的血,居然也没死。
王二狗没死,季明珠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杀了吧,现在毕竟是和平年代,杀人算犯法,而且季明珠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可要是不杀吧!王二狗毕竟看到了自己的秘密,要放过他也不太可能。
季明珠一阵纠结,最后,她干脆准备让王二狗自生自灭。
季明珠她抓了一把灰把王二狗的伤口堵住,然后就把王二狗的手脚捆好,嘴也堵住了。
现在还是冬天,天气还很冷,季明珠就准备让王二狗待在祠堂里一夜,身上有伤还要被冻上一夜,明天王二狗要是还不死,那就真的是老天不让他死了。
出了祠堂门口,季明珠发现月亮已经挂在了半空,看来最起码是过了几个时了。
完了,过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明宇他们会不会急疯了。
朝家方向没走多久,季明珠就听见了季明宇的喊声,甚至还听见了不少社员的声音。
看来,一定是自己太久没回去,明宇找不到自己,就找了其他社员帮忙找。
虽然弟弟一定很着急,可看着自己这一身,季明珠就知道,她不能这样子出去。
毕竟她现在这一身实在狼狈,又是水又是泥,全身还乱糟糟的,要是现在出去,社员们一定会乱猜测她发生了什么事?
农村人,最爱胡乱揣测,没有的事情他们都能出三分,季明珠敢肯定,她现在的样子要是被社员们看见了,明天关于季明珠的各种恶意流言一定能满天飞。
季明珠可不喜欢被人三道四,所以想了想,她决定自残。
安山大队别的不多,就是山坡多,季明珠回到了路上,找到了一个十多米高的山坡,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就跑到了坡底,还把自己的一条腿弄崴了。
自残可比意外还疼,季明珠疼得眼泪汪汪的,在心里越发恨王二狗了。
过了一会儿,季明宇和社员们的喊声渐渐接近,季明珠的脚这也肿成了一个大馒头,站都不能站起来了。
“明宇,我在这,”季明珠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就希望季明宇能马上听见。
连续喊了好几次后,季明宇果然听见了。
“三爷爷,我听见我姐的声音了,”和季三栓完这句话,季明宇就赶紧往传出声音的地方跑,季明安也一样。
季三栓听见季明宇这么,也赶紧对着后面的社员:“大家赶紧点,明珠找到了。”
季明宇和季明安顺着季明珠的声音找到了季明珠,等看见季明珠狼狈的样子时,季明宇两人一下就哭了。
山坡毕竟是坡,季明宇拿着火把,跑得很快,季明珠看得是心惊胆战,就怕季明宇也摔了,赶紧冲着季明宇喊“明宇你慢一点。”
冲到季明珠的旁边,季明宇沙哑着声音问:“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完季明宇就要扶季明珠起来。
之后,季明安也哭着到了。
看见两个弟弟哭了,季明珠有些自责,她赶紧摆手不让季明宇扶,然后:“明宇明安你们两个作为男子汉,怎么能随便哭啊?姐姐并没有事,只是不心踩滑了从山坡上滚了下来,崴了脚而已。”
“姐,你没事吧?”听见季明珠崴了脚,季明宇也哭不出来了,他看向季明珠的脚,才发现季明珠露出的脚腕已经又青又肿了。
这时季三栓们一群人也到了,季三栓刚好就听见季明珠崴了脚,他赶紧问,“明珠你的脚严重不?”
季明珠看见来找自己的除了三爷爷一家,还有不少社员,心里感动极了。
不过还好,看见两个新婚夫妻没跟着出来,季明珠松了一口气,毕竟今天可是他们的洞房花烛之夜,要是被搅和了,那她以后怎么还意思见他们哦。
摇了摇头,季明珠:“三爷爷没事,我只是天太黑了没看清,就从山坡上踩滑了滚了下来,崴了脚而已,应该不严重。”
“不过今天真是麻烦三爷爷和各位叔叔伯伯了,因为我不心害得你们大半夜都还受罪。”
其他社员都没关系,大家可都是一个大队的,就该互相帮助。
季三栓也满心懊悔的:“该怪的是我才对,今天我就该叫个人送你回来的,”他今天真是忙昏了头了,乌漆麻黑的居然放心让明珠一个自己回家。
这时季三栓就特别庆幸明珠只是崴了脚,这要是遇见了某些不好的事,那他的罪过就大了。
当然,季三栓没想到季明珠的确是遇见坏人了,只不过这件事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等了一会儿,季前进和季跃进气喘吁吁,抬着门板过来了,一块门板倒不怎么重,就是他俩跑得太快,累得不行。
把季明珠扶到门板上,一行人又匆匆抬着季明珠赶紧回家。
到了季家,季三叔也到了,季三栓一看见季三叔,就:“老三,你赶紧给明珠看看,她的脚有没有伤到骨头。”
“知道了,”季三叔应了一声,就开始给季明珠摸骨。
看了看季明珠肿得老高的脚,季三叔叹了一口气,纳闷明珠家怎么这么倒霉,不是这个病就是另一个痛。
季明珠的脚看着很吓人,季三叔摸骨时不由自主的就把手劲放轻了,可就是这样,季明珠还是感觉疼得很。
检查了一番后,季三栓:“还好,只是伤到筋 ,没伤到骨头,但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明珠你最起码也要好好养上半个月才行。”
“半个月啊?”听见还要养半个月,季明珠有些不愿意,也后悔自己下手太狠了,而且,王二狗还在祠堂呢,要是真的养半个月,那王二狗估计尸体都要臭了。
季三叔看季明珠不太愿意,就严肃的:“明珠,你可别不当回事,你这脚要是不养好,以后可有你受的。”
三叔如此严肃,季明珠自然是赶紧点头答应,
之后,季三叔把季明珠脚里的瘀血揉散了,怕季明珠不听话,季三叔还吩咐季明宇最近一定要好好照顾季明珠,顺便看着她。
季三叔是医生,他的自然是对的,季明宇表示他一定会听三叔的话,照顾好姐姐,顺便看好姐姐。
随后,社员们就全部走了,毕竟季明珠已经找到了,再待在这里也没事了,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社员们的生物钟一般都是天黑就睡,现在好多人都困的睁不开眼了。
折腾了一天,等季明宇们睡觉后,季明珠又花了最后的五十金币买了灵泉泡脚,她可不想真的在床上躺半个月。
看着自己空荡荡的余额,季明珠欲哭无泪,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存了这么久的金币全部被花光了,以后又要从头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季明宇就起来揪了一只母鸡杀了。
季明珠昨晚的睡眠原本就很浅,一下子她就被鸡叫声吵醒了,她摸了摸脚,感觉脚少痛了好多,这也让她的心情好了很多,毕竟灵泉没白花了。
这时季明安从外面端着一碗粥进了,一看就是端给自己的,等季明安到了季明珠手能够到的位置时,季明珠就赶紧把粥端过来了。
粥是熬的大米粥,里面还放了红糖,季明珠记得自家是没有红糖的,于是她问:“明安,红糖哪儿来的啊?还有咱家鸡怎么叫的这么厉害啊!”
“红糖是早上三爷爷送过来的,是让姐姐你补补,至于鸡,它叫是因为哥哥要把它杀了炖给姐姐补身体。”
完,季明安又接着:“姐,你赶紧把粥喝了吧!待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那明安你和哥哥吃了没有?”
“吃了!”
听见弟弟已经吃过了,季明珠就放心了,不过看着手里这碗红糖粥,季明珠又很无奈。
她只是崴了脚,又不是失血过多,为啥要用红糖补?而且季明珠其实不喜欢喝甜的,她是标准的咸党。
只是红糖毕竟是亲人们的心意,所以再不喜欢,季明珠还是忍着喝了。
啥事都不能做,只能在床上躺着,才一天,季明珠就感觉有些受不了。
到了晚上半夜之后,季明珠还是偷偷起来了,祠堂虽偏远,可并不代表一定没人去,要是被人发现了王二狗,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尽管脚很痛,季明珠还是要去看看王二狗死没死再。
杵着根木棍,季明珠一瘸一拐的悄悄走到门口,才把灯笼点上,去祠堂。
祠堂外还是静悄悄的,没听见任何声音,季明珠推门进去,一下子就听见了响动。
能动的肯定是王二狗,季明珠惊讶极了,在她心里其实已经觉得王二狗是个死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还没死,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嘛!
提着灯笼走过去,季明珠看着王二狗,却发现王二狗好像出问题了。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像王二狗,以前不仅长得丑,一双眼也尽是混浊,看着就令人不舒服。
而现在,王二狗的眼神居然变得清澈,像个不知事的幼儿,并且一看见季明珠,就傻呵呵的笑,嘴角还流出了一大滩口水。
季明珠把王二狗嘴里的布拿开,就立马听见王二狗喊“饿,饿,”季明珠不为所动,没几分钟,王二狗居然就哇哇哭了起来。
看样子,王二狗这是傻了,可季明珠不是太相信,这也太巧了吧!
又看了一会儿,季明珠不得不相信,王二狗还真是傻了,毕竟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季明珠无奈,看来这真是天意,既然这样,她还是把王二狗放了吧!反正作为一个傻子,王二狗以后就是出了什么,也肯定不会有人相信。
而且想想,季明珠也觉得这是对王二狗的惩罚了,毕竟她可不相信王二狗他家能一直好好对待一个傻子,就是王二狗他爹娘愿意,估计他大哥大嫂也不会答应的。
把王二狗赶出祠堂,季明珠又把祠堂里的痕迹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季明宇就兴奋的跑回来和季明珠:“姐,你知道吗?王二狗居然傻了。”
季明珠当然知道,不过她还是装作不知道,若无其事的问:“明宇你怎么知道的?”
“大队里都传遍了,是王家早上在他家猪圈里发现了王二狗,当时王二狗居然猪粪里睡觉呢。后来王家把人弄醒就发现王二狗傻了,请三叔看过后,三叔也王二狗是被人傻了。”
到这,季明宇就感觉心里一阵痛快,他对王二狗可没半点同情,毕竟两家可是仇人。
季明珠听到这,也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王二狗傻了,可季明珠就怕有个万一,而三叔的医术还不错,现在他王二狗傻了,那就没错了。
不过季明珠没想到,王二狗居然傻了也能自己找回家。
季明宇又:“现在大家都,王二狗肯定是在外面惹着人了,才被人家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了什么,居然直接被傻了。”
“大家为啥会认为王二狗是在外面被人的啊?”季明珠有些疑惑。
季明宇肯定的:“王二狗整天往外跑,和一群混子称兄道弟,不是他们干的是谁?”
“再,咱们大队又不大,王二狗如果真的是被大队的人的,怎么可能不会被人发现?”
季明珠听了,在心里默默的,弟啊!人的就是你姐啊。
不过从季明宇的话里,季明珠就知道自己是安全了,原本她出事的那一天和王二狗失踪可是同一天,她就怕有人脑洞大,联想到一起,现在季明宇这么她就可以放心了。
之后,季明珠就没在问王二狗的事了,而是在家里度过了无聊的半个月。
明明季三叔只是叫季明珠养半个月,可季明宇却硬要季明珠在床上躺半个月,连床都不准下,可把季明珠闷坏了。
等能再次站在地时,季明珠真是兴奋极了,恨不得跳几下。
虽然后面季明珠没关注王二狗家,可她还是陆陆续续的听见了王二狗的消息。
就像季明珠想的那样,王二狗他爹娘再怎么疼他,面对一个傻子都会折扣。
再加上还有王二狗得罪了人这个不定时炸弹,他们疼爱王二狗的心就再一次了折扣,毕竟谁知道王二狗得罪的人会不会找上门来?
后来时间长了,王二狗得罪的人虽然没找上门来,他家全家人却早已不耐烦了。
毕竟照顾一个傻子,可比照顾一个孩子还难,孩子大一点就能听懂人话,傻子却什么也听不懂 。
家里人不想养,就对王二狗疏忽大意,让王二狗饥一顿饱一顿,于是某一天,王二狗就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是跑到外面去了,还是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