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婚礼(四)
他们俩吃完那家炙肉出来的时候,各自都是满头大汗,阮之南拎着一瓶没喝完的北冰洋,里拿着风扇,给傅从夜扇风。傅从夜热的连表都忍不住摘了,对她道:“别给我扇了,给你自己扇会儿。你看你热的。”
阮之南额前刘海都被打湿了,她:“我不要紧,您冰清玉洁的一位傅总,能陪我来这种破店吃饭都是赏脸了,我怎敢不伺候你。”
傅从夜笑她,把她里的风扇掰过去一点吹她。
那家店在胡同里头,是老店了,本来就狭窄,一共五张桌子,又是炙肉,在这八月天里就算是开了空调也热的人受不了。他俩都还挺喜欢这家店,就怕是哪天被取缔了,他俩没地儿吃去,幸好那老板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阮之南:“给老陈打电话吧,他不知道把车停哪儿了。”
傅从夜牵住她的:“不着急,我们溜达一会儿。王府井这边也不太好停车,他可能停的远了。走,往西边走一走,很久没有这样一起走夜路了。”
阮之南笑了笑,晃着胳膊替他拿着半袖衬衫外套:“行。确实很久没一起遛弯了。”
周末,大街上有来来往往的学生,年轻的情侣,光膀子的大爷,还有烧烤与摊贩的味道,有闷热的潮湿,有车水马龙的喧哗,他俩一路走,指着这些年或多或少来过的地方,吐槽一下看到的人或事,顺便消消食,他俩有点像结婚三十年还保持晚上遛弯习惯的老头老太太,的话都是一开口对方就能猜到后半句的。
傅从夜显得很愉快,他额头的汗渐渐也干了,俩人牵着的却汗津津起来。
他晃了晃腕:“今天回春景去住?”
俩人各自在工作单位附近有一套房子,阮翎在总局附近的春景路胡同内买了套院子,找人设计改装之后,住的倒也挺舒服,菊和其他几只猫也都在那套房子里。但傅从夜并不总回他靠近公司的那套顶层公寓住——因为他觉得没人味。他只要是有时间,一定会先回春景路的院子去。
嘴上是怕没人喂猫。
但其实傅从夜觉得自己比想象中脆弱。
他如果自己住在公司附近的那套顶层公寓里,半夜醒来,外头是窗帘也挡不住的日益严重的光污染和大片城市灯景,大床空空的只有他一个人,四处玻璃都映射着他一个人的脸,他在空旷的房子里发出声音的勇气都没有。
到那时候,傅从夜就心慌的厉害,有种迫不及待的想要让她出现在身边的欲望。
要她的声音,她的气味,她的温度,包围着他,他才能安心下来。
他愈发深刻地意识到,他看起来可以忍受孤独,也不愿意与人多来往——但前提是阮之南的痕迹无时无刻的陪伴在他旁边。时候在他努力学会一个人面对各种困难的时候,阮之南就忽然蹦哒出来,在数年前的一个春天从他旁边热热闹闹的像树苗似的窜起来,挽住他胳膊,就再也没松开过。
他就渐渐无法再适应没她的生活了。
高中期间,大学期间,留学期间,他所有的苦恼与家里家外的大事,都有了诉的对象,他一点不足为道的微情绪都能够被人察觉。他在这个世界安心的过分,甚至哪天就是俩人坐在家里,房顶被炸飞了,他估计都不会吃惊,会跟阮之南一起惊愕,大笑,然后录视频,最后就慢慢悠悠开始收拾解决,就像解决他们俩从到大遇到的一切困难。
他甚至认为自己被父母被同行称赞的为人处事的态度里,一半是因为阮之南在的功劳。
所有人都觉得是他一直成绩好,能力强,在帮她,带着她,但傅从夜心里清楚,是他太依赖阮之南了。
如今傅鹭搬出去住之后,一大把年纪拥有了第二春,反而不太需要他了。
左麦逐渐长大,现在频繁参加各国的跳台滑雪比赛,获奖无数,左鸣钟陪着她训练,也见不到人。
方笙转型去办其他行业的公司,但大部分时间是在陪左麦或者度假,上次视频聊天都几个月前了。
西樵胡同的家里在老爷子去世后,傅鹭的支持下,家里是大姑在管事儿,关系和解了很多,对他事业也有了很多支持。
一切显得平和却有点远隔,大的家庭不再出现在他生活里,傅从夜迫切想要一个的家庭。
虽然他现在已经觉得他和阮之南就是绝不可能离开彼此,他也绝不可能考虑下半生会和别人度过——
但总是欠缺一个承诺。
身边的大学同学都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他也渐渐觉得男女朋友的关系已经不足够了。
他想要在公共场合介绍阮之南是他的太太,而不只是恋人,他想要有法律意义上的东西把他俩紧紧捆绑在一起。
但阮之南或许不太明白他的依赖和渴望。
傅从夜有点不出口,他想办法动阮翎和傅鹭,俩人才能在几个月前办了个两家之间简单的订婚宴。
阮之南当时还觉得他俩之间不需要这种虚假仪式。
俩人回到春景路院子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多钟了,一打开门,几个趴在屋檐上四处串门的猫儿跳下来,院子里的水池上,有几株靠着池边的莲花被啃的惨不忍睹,一看就是群猫的笔。
院子里的灯亮着,这边每天有人来收拾打扫,一般到他们回来之前就走了,傅从夜从冰箱里拿出奶,把几个盆摆在回廊下头,挨个添上,几个上蹿下跳的东西立马喵喵凑过来,围着傅从夜的西装裤腿撒娇,享受这顿只有男主子在的时候才有的加餐。
阮之南在二楼喊他:“少喂点,你看菊都胖成什么样了。它妈在的时候也没这么肥过。你要洗澡么?”
傅从夜:“嗯。你先洗吧。”
阮之南:“东边的浴室也能用。今天晚上要不要一起看美剧,八点就更新了。”
傅从夜仰头笑:“好。”
阮之南在蒸汽淋浴间里,正放着歌洗着澡,没注意到浴室门被打开了。某人敲了敲玻璃,阮之南揉着头发上的泡沫转过身去,就看到氤氲的浴室玻璃外,某人慢条斯理的脱掉西装裤和t恤,然后拉开了玻璃门。
阮之南:“你没看到我也在洗么,家里浴室又不知一个,你干嘛要来跟我挤!”
他拿过喷头,冲了一下头发和脸,把半湿的头发捋到脑后,然后逼过去亲了她一口。
阮之南:“我头发还没冲干净的,你别过来——哎,别推我嘛,浴室瓷砖很凉的。”
她想要夺过喷头,却被傅从夜拿着,给她把头发上的泡沫都冲掉了,她揉了揉头发,闭着眼睛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哟,伺候的态度不错嘛,洗头哥,业务还不够熟练,顺便帮我洗洗身上吧。”
傅从夜却把喷头挂回原位,抱起了阮之南,让她整个后背贴在了冰凉的浴室瓷砖墙上。
她睁开眼:“你要干嘛?”
傅从夜笑了一下:“当个狗东西。”
他们约的地方是在三中对面。
以前三中对面的一条商业街,都是各种店。麻辣烫酸辣粉过桥米线,还有理发店文具店书店和杂货店,但现在三中对面已经改建了,建了个酒店外加商城,成了颇为高档的逛街地点,幸好三中到对面的商场下还有个地下通道,里头开了各种店和美食城,还算能给现在三中的可怜孩子们一点中午出来浪的活路。
他们几个老狗,已经丧失了去楼下的美食城吃着凉皮酸汤鱼感受高中生活的能力,商议后还是约定在了高档商城里的一家打边炉的店,徐竟甜到的早一些,但她没想到,等她到包间的时候,付锴已经先到了。
他还是黑不溜秋的,但是比以前壮了不少,不再是个土豆,而看起来像个在沙滩边长大的健身教练。他牵着一只杜宾,那杜宾犬警健壮又黝黑,看起来简直像是狗付锴,老老实实的蹲在他凳子旁边,甚至连头都不乱转。
或许是提前打过招呼,店员也没什么。
徐竟甜有点尴尬,有点忐忑,她请了一下嗓子,还没开口,付锴一下子转过头来。
俩人都彼此愣住最起码三秒,付锴笑起来:“你瘦了好多,我都要认不出来你了。”
徐竟甜笑的嘴角都紧绷,她目光忍不住在付锴脸上巡视后,轻声道:“你变了好多。”
付锴站起来:“先关上门吧,别站在门口了。”
他走过去合上门,杜宾犬也紧随着他的脚步,嗅了嗅徐竟甜,友好地晃了晃尾巴。
徐竟甜忍不住伸摸了摸杜宾犬的下巴,笑道:“听你开宠物医院了,这是你们那儿的狗狗么?”
付锴:“不,是我自己的狗。叫标哥。”
徐竟甜笑起来。
她瘦了很多,但还是圆圆脸圆圆眼,皮肤白里透红,穿衣有点不太追求时尚的朴素,看得出来她依然不爱出门不爱去玩,但付锴却觉得她穿衣还留存的这点土气,很亲切很熟悉。
她的注意力从来不放在外表或恋爱上,但付锴明白,他就是喜欢徐竟甜心无旁骛前行的样子。
徐竟甜摸了摸杜宾的头,叫道:“你是标哥啊。不过,你俩也够粘的,出来吃饭也带着。”
付锴:“主要是想带给你看。”
徐竟甜一愣,耳后烫起来:“什么?”
付锴捋了一下标哥的后背:“我妈再婚之后搬去新加坡住了,我家里就标哥和我了,算是半个哥们和家人,所以带来给你认识认识。标哥很喜欢你啊,可能是因为你身上味道很好。”
徐竟甜承认自己其实有点像个死宅,出稿或项目忙起来的时候,头也顾不得洗,她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味道,连忙慌道:“啊我是有什么味道么?”
付锴笑的眉眼弯弯,依旧是有点调笑多情似的表情:“狗狗很不能接受香水的,你从来不用香水,身上味道也挺好的,所以狗狗才喜欢的。”
徐竟甜抿了一下嘴唇,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包间里空调有点冷,谁都没有想过要调高温度,俩人就是盯着桌子沉默着。
忽然同时开了口:
“你这几年都在干什么?”
“你最近都在做什么?”
俩人都愣了,付锴笑起来:“甜甜,你先问吧。我都可以回答,我这几年也挺精彩的,不过我相信你肯定也有很多可以跟我的。我挺想知道的,你都告诉我吧。”
徐竟甜本来想客气“这几年过得还行”,但付锴的眼神望过来,她咽下去这句话之后,反倒有无数的话题无数的话语涌到嘴边,嗓子都发痒起来。
她讷讷:“其实好多事,我也不知道该从哪儿起。”
付锴:“我听你要在北京开分公司了。不过只要我们终于再联系上了就好,就还有的是时间这些事。”
徐竟甜垂下眼,又抬起眼:“嗯。”
付锴笑容灿烂又有点感慨,拍了一下标哥的脑袋:“我以为我们就要失去联系了。我曾经很多次深夜拿起,想要拨通你的电话,可我又觉得打过去也是尴尬,也是没什么话题可聊。我真的没想到还能、还能这么叫你。”
徐竟甜张了张嘴,轻声道:“我也是。”
我也曾在无数次觉得好艰难,好绝望,好痛苦的时候,翻着的通讯录,指点在你的电话上,想要拨通。
可最终没有。
因为害怕我们不复之前的熟稔,只剩下沉默的尴尬和词不达意的磕巴。
但幸好突然拨通之后,我听到的是一声“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