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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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日,两人穿着新衣服,早起外出喝粥。

    接近年末,结案量大,原是律师所最忙的时候,但宋瑾瑜早早将工作都安排好,一直到元旦都不用返工。

    吃完早饭,她说想要去个地方,不远,走路去就可以。

    今天不是节假日,上街的人不多。气温一夜间又骤降了几度,绿化带矮木也打了霜。新购置的羊毛大衣够暖和,就是脖子有些冷,魏邵天没有穿高领围围巾的习惯,于是把领子立起来,一手揣在大衣口袋里,一手握着她。

    宋瑾瑜带他到了一处红顶白房,大门上挂着十字架。这里是安城福音堂,同治年间由德国传教士所建,原址是赠医所,文-革间被拆毁,后恢复重建,是安城为数不多的基督教堂。

    安城有教会,也有基督徒,只要稍加打听便会知道这处地方。

    魏邵天站定在门口,迟疑不前。

    宋瑾瑜松开他的手,说:“那你等我一下。”

    她在安城没有朋友,工作之余的生活也很单调,所以偶尔会来这里做义工。

    今晚教会有唱诗活动和圣餐礼,传道和寥寥几个义工在为晚上做布置准备。宋瑾瑜上前同牧师问礼,又同认识的姊妹说:“晚上我有约会,就不过来了。”

    姊妹看见她脸上有藏不住的笑意,“第一次见你这样开心,是有爱人了。”

    她说:“是。”

    福音堂外,魏邵天的目光落在入口处的横幅上。上面写:感谢天父带领我们相聚于此。

    五年间,他曾无数次经过这里,却始终没有勇气迈进去。

    魏邵天以为她是来祷告的,毕竟今天是耶诞日,却没想她很快便走了出来。

    “好了?”

    宋瑾瑜点头,解释道:“我不算教徒,只是偶尔会来帮忙,也帮福音堂的人打过官司。”

    很多基督徒深信一生都不可以打官司,因为将同教信徒告上世俗法庭是一种耻辱。

    她的确对他有过太多误解。

    “你一直没有找过律师,也是因为信主?”

    魏邵天答,“我没那么虔诚。”

    离开福音堂,两人在街上漫无目的走着,宋瑾瑜嫌自己的口袋不够暖和,就把手伸进他的衣兜里。

    “你今天有事吗?”

    魏邵天说:“没事。”

    他的电话还分成两节躺在车里,现在基本是与世隔绝的状态。

    宋瑾瑜说:“那今天你跟着我走。”

    离开教会,她带他拐进一条小巷,这一片是老旧的居民楼,外墙颜色斑驳不一,排风扇处挂着铅黑色的油渍。每家每户的窗户都架着竹竿,衣服被单就晾在外头。路很窄,勉强只能进一辆车,如果遇上推车卖煎饼馄饨的,恐怕要堵上半个钟才能出去。

    宋瑾瑜抬首望着某一扇窗,“我就在这里长大。”

    那时她一无所有,唯一拥有的本钱,只有别人眼中的美貌而已。

    古龙说,聪明、美貌、财富,女人拥有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不幸。若这女人恰好出身卑微贫贱,美貌便是致命的毒药。

    如果她生于富甲,美貌或许会给她带来名气与荣耀,可惜她只是个再低微不过的普通人,只见过社会底层的生活,只知道要念书改变出路。她站在强权面前,有如鸡蛋遇上铜墙铁壁,抵抗只是飞蛾扑火。

    没有受到过“善”的教育的女子,上帝几乎总是向她们指出两条道路:一条通向痛苦,一条通向爱情。但这两条路走起来都十分艰难。那些女人在上面走得两脚流血,两手破裂,但她们同时在路旁的荆棘上留下了罪恶的外衣,赤条条地抵达旅途的尽头,在上帝面前赤身裸体,也不脸红。

    那时她觉得人生已无望。

    “要上去吗?”

    宋瑾瑜摇头。她还记得是哪一层,哪间屋,却不再记得一家四口的日子,也再不愿回首。

    走出巷子,就是河堤,十年前这里整条街都是的大排档,如今早已铺上柏油马路,清理成了崭新的门店。

    她原来打零工的大排档,而今是一间糖水店,有下课的初中生三五结伴,这种天气里,还在吃清补凉,她不由感慨年轻真好。

    魏邵天看了一眼外头挂着的手写餐牌,有芝麻糊,红薯糖水,也有猪肝粥,牛腩粉和捞面。差不多是午饭点,天冷,正好坐下吃点暖和的。

    糖水店的老板原本在后厨备料,听见推拉门的声音走出来,见到来的客人,表情瞬间变得有些不自然。

    魏邵天挑了一张近炉灶的桌子坐下,暖和,老板战战兢兢的过来抹桌子,“天哥,之前欠的租金我都付清了,力坤哥说……”

    他抬头看了眼人,又继续看餐牌,“我来吃饭而已。”

    老板赶紧换上笑脸,“天哥你慢慢看,要吃什么就喊我。”

    “这条街的铺面也是泰安的?”宋瑾瑜望着他问。

    “我没怎么管过。”

    他只清楚泰安有多少置业,但平时的管理维系,收上多少租金,都是手下的人搞定。

    一人点了一碗牛腩粉,老板有心讨好,放的牛腩比平常多两倍。

    刚出锅的粉很烫,宋瑾瑜摆着筷子不动,魏邵天就着锅气尝了一口,她问:“好吃吗?”

    他点头,“不赖。”

    晾了有两分钟,宋瑾瑜才捞了一筷子粉,吹几口冷气,才送进嘴里。

    她的评价永远是一样的,“还是东孔岛上的最好吃。”

    虽然他没有承认过,但宋瑾瑜知道,那晚在东孔客栈吃的米粉,是他做的。

    吃完粉,身上也暖和了。魏邵天比她吃得快,用纸巾擦了擦嘴,就出去外面吸烟。

    宋瑾瑜吃完起身,要跟老板结账。

    老板当然不肯收,“两碗粉而已。阿嫂,不必客气。”

    她不是第一次听人喊她“阿嫂”,竟也不觉得别扭,她笑着道谢,或许是态度太过温柔亲和,老板反倒有些不习惯,只说“以后常来”。

    魏邵天在外头望江,他身材倾长,着一身深色,更显孤零。宋瑾瑜看了许久,才走过去。

    她想问他在想什么,还没能开口,他就说:“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陪你。”

    “我念过的高中就在前面不远,走过去大概十分钟。”

    “那走吧。”

    他们沿着河堤走,步子不急也不缓。到了三中门口,魏邵天说:“你上学时成绩应该很好。”

    宋瑾瑜问他怎么得出的结论,他说:“这学校看起来很好。”

    她以为他是认真的,就说:“确实很难考。”

    学校在上课,他们没有进去。魏邵天陪她在外头站了一会儿,“能考上港中大,读到法学硕士,肯定不差。”

    “你呢?”

    魏邵天摇头,“我是混世魔王。”

    她说:“如果你肯用心学,肯定不会差。”

    “你未免太高看我。”

    “又不是相亲,还要看学历。”

    宋瑾瑜挽着他的手,无所谓道:“我读了十几年书,拿到一张文凭,现在也不过如此。”

    “是你不愿往高处走。”

    以她的才貌和历高,留在香港,本是前途无量。

    “还有一个地方,有些远,要开车去。”

    “那先回家。”

    回家有一段路,魏邵天招了辆出租车,两人坐在后座,比他开车时更亲密。

    车玻璃上有一层薄雾,她用手在上面写了些什么,又很快擦掉。

    出租车停在小区外,两人下了车,一时也无话。电梯从大堂上到一楼,只需一秒钟,电梯门开的瞬间,魏邵天看见门廊处有人,反应极快把她往后拦了一下。

    公寓楼原本是一梯两户,魏邵天买下这套房子时,把对面也买了下来,空放着没有住人,所以实际上这一层只有他住而已。

    直到看清站着的人是齐宇,魏邵天才迈出电梯。

    齐宇看见魏邵天从电梯里出来,喊了声“哥”,才看到他身后的人,表情有些意外,但还是喊了句,“嫂子。”

    魏邵天拿钥匙开门。

    齐宇说:“你电话打不通,我怕出事,就过来看看。”

    进了屋,宋瑾瑜脱下外套进到洗手间,魏邵天和齐宇去了阳台。

    她在洗手间呆足了十分钟,便是给他们留时间,出来的时候,两人还在阳台说话。客厅有风刮进来,宋瑾瑜知道他们开着窗户在抽烟,于是进到厨房泡茶。

    打开空空如也的厨柜,宋瑾瑜才想到,他家里没有茶叶,也没有咖啡,只有酒。她只有放弃。

    开了窗,屋里的气温和屋外没有太大分别,宋瑾瑜经过客厅拿外套,无意中听见几句阳台的谈话。大概围绕着三个词,缅甸,云南,香港。

    宋瑾瑜回到卧房,将手机充上电。屋里仍是早上离开时的狼藉,她捡起落在地上的枕头,又将被子铺好,正要叠衣服时,魏邵天进来了。

    他环视了一眼齐整的卧室,说:“走吗?”

    她仍坐在床边,没有起身,“你有事的话,我们改天去也可以。”

    “耶诞日,没有工要开。”

    魏邵天拿过她膝上的衣服扔进浴室的衣篓,又捡起挂在沙发把手上那件连衣裙,“换这件,晚上跟我一道去场子里。”

    宋瑾瑜犹豫了一下,昨晚他就戏弄她,说这条裙子只适合去两个地方,夜店或是红毯。真要穿着出去见人,她还没有心理准备。

    他难得对她提这样的要求,宋瑾瑜想了想,还是应下。

    魏邵天把卧室门关上,留她独自换衫。她把裙子穿在大衣底下,裙子只能遮到大腿,下身空荡荡的,就这样出门肯定冻得半死。

    宋瑾瑜走出卧室,发现客厅已没有别人,窗户也都重新关上。

    “齐宇呢?”

    “走了。”

    魏邵天坐在沙发上,不知何时已拿回手机,重新安上了电池。

    宋瑾瑜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自嘲道:“这下真是上边蒸松糕,下边凉粉醋了。”

    可能是看惯了这种打扮,魏邵天倒不觉得多怪异,只是怕她会冷,于是出发前顺道开车去了名品店。

    魏邵天问了她的码数,便下车去买鞋,宋瑾瑜坐在开着暖气的车里没有下去,大约五分钟的时间,他捧着一只长鞋盒回来。

    他为她选了一双过膝长靴,黑色麂皮质地,细跟。她不怎么关心时尚,却也知道这是今年巴黎时装周的新款。

    宋瑾瑜在车上换好靴子,很合脚,因为覆到膝盖,也能保暖御寒。只是这样的鞋,若不是为了扮潮,恐怕难得有机会穿上一次。

    去常青陵园的路上,她打电话订了一束百合花。

    抵达时接近黄昏,大门的值班室空无一人,只摆着她订的花。李叔仍是守陵人,这个点应是去园中巡视了。

    魏邵天捧着花,迎着夕阳走上山。

    半山,宋瑾瑜站定在两块墓碑前,“离开安城时,我卖掉老屋,就买了这两块墓地。”

    魏邵天驻立在她身后,读着墓碑上的铭刻。

    那年她十八岁,赠予自己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块墓地。

    宋瑾瑜这个名字,是傅桓知给她取的,她用了十年。但真正的她,一直留在这里,陪在宋晓书身旁。

    魏邵天俯身将百合花放在墓前,“98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魏秉义准备离开时,并不知道是我出卖了他,还安排好了水路,要带我一起走。”

    宋瑾瑜从衣兜里拿出气雾剂深吸一口,为接下来的故事做足预备工作。

    “我知道,如果离开安城,便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掌握。与其生不如死,不如玉石俱焚。所以我用了最蠢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