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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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更新会慢一些,章节也在调整(无奈),谢谢诸位书友的支持,老黑拜上!)

    管事随口吩咐站在旁边的两名侍卫,抬指了一下天浩:“你们按紧他的肩膀不要动,这次我来。这子看着就是个不耐疼的,等会儿叫起来不定会把房顶都震塌,还会当场尿湿了裤子。”

    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享受家族和长辈福祉的公子哥。靠着别人照顾得到百人首之职的家伙经常会在这里出现。他们当中大多数无法熬过烙铁这一关,必须同时上去好几个人将他们死死按在地上,在痛苦凄厉的惨叫声中完成身份行刑。

    天浩安定地凝立着,火光在他身后映照出摇曳不定的高大阴影:“用不着那么麻烦。把烙铁给我,我自己来。”

    管事觉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他很惊讶,不太确定地问:“你什么?”

    “我,我自己来。”天浩重复了一遍。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咝咝”声,就连坐在墙边木凳上已经接受过烙印的那些人也纷纷站起,走过来,用惊异不定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子。

    这种时候再多言语都不如实际行动更有服力。

    天浩大步走到火塘前,拿起一只插在火中保持高温的烙铁。掌面通红,圆形外框中间是一只粗大的斜向牛角。感受近在咫尺从滚烫金属表面喷涌而来的高温,他第一次对野蛮人的悍勇产生了深刻理解。

    这是深深刻在骨子和血脉深处的特质。

    众目睽睽之下,烧红的烙铁调转方向,准确按在天浩左臂上端。皮肉瞬间烫熟,烟雾混合着浓烈焦糊冲击着旁观者的视觉与嗅觉。天浩嘴唇紧抿,微微颤动的面颊表明他正用力咬住牙齿。但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半点动静,哪怕是一点点模糊的鼻音。

    房间里一片死寂,所有人脸上都有些变色,即便是管事与侍卫这种见惯了烙印身份过程的人也不例外。他们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尤其是滚烫烙铁与身体刚接触的时候,持续十秒钟以上的痛苦真的很难忍受。若是换了承受能力差的人,足以让他们神经崩溃。

    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不需要任何帮助和辅助的情况下,自己完成了身份烙印。

    管事眼睛里的惊异正在散去,之前的鄙夷和讥讽早已无影无踪。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里的兽皮花名册,发出前所未有充满敬意的庄重语音。

    “磐石寨,新晋百人首天浩,礼成。”

    皮袍斜搭在肩膀上,神情自若的天浩转身朝着大门方向走去。无数热切崇拜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伴随着一阵阵惊叹。

    “这家伙真厉害,他根本没要别人帮忙啊!”

    “好汉子,这才是咱们牛族的男人。”

    “磐石寨?天浩?我得回去打听打听,看看他婚配了没有。”

    走到外面,天浩冷得打了个寒噤,连忙缩着脑袋穿好皮袍。

    装逼是一种境界。

    以细胞形态在培养舱里长时间存活,必须付出很多在普通人看来无法承受的代价。寄生虽然成功,宿主却不是天浩理想中的目标。他有些感慨,为什么刚刚脱出培养舱的自己没有遇到牛铜或者巫源?如此一来,在这个陌生世界的起点就会变得很高,很多事情也容易得多。

    全面控制并占领了宿主身体,对神经中枢的调控也同时进行。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局部身体的神经末梢可以通过封阻血液的方式进行短时阻断,达到暂时性麻木状态。

    这样的一块皮肉,不要是区区烫伤,就算直接用刀子将整块肌肉割下来,天浩也不会感到疼痛。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最多半时就必须把阻断的神经末梢复原,否则会造成局部面积区域性坏死。

    一个勇敢者的形象,这是在野蛮世界生存的倚仗之一。

    第三天中午,天浩在城主府见到了雷牛族族长牛伟邦。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黑色长发经过特殊修剪,剃去两侧部分,只留下中间宽约十厘米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颜料将头发染成了铁灰色,长长的一直拖到后腰,很有些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

    他神色严峻,腰身结实。薄薄的无袖布衫穿在身上,贲张的胸肌被紧绷着高高鼓起。在整个族群内部,他是真正意义上,无人质疑其权力的王者。

    “磐石寨的子,我听了你的事情。”身材壮实的雷牛族长斜靠在床榻上,精明的目光牢牢锁定半跪在五米外的天浩:“箭术比赛结束了,你的法子很管用,我们赢了。”

    不等天浩回答,牛伟邦继续发出冷漠鄙夷的讽刺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给你丰厚的赏赐?牛铜那个混蛋就是这么的。你为他治伤,他在我面前可是替你了很多好话,就差没把你夸成一朵花呵呵,三比两胜,血鹰部的人输得不情不愿,他们一直在我们耍诈,要按照最公平的方式比拼,重来一次。”

    天浩保持着单膝半跪的姿势。他不明白牛伟邦的态度,也不知道对方那种冷意究竟从何而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位雷牛部的族长对自己没什么好感。

    “赢了就是赢了,段不重要。重新再比也不是不行,但必须按照族长殿下您的意思,明年再来。”天浩只能按照自己掌握那点不多的信息,心揣测着部落族长的独特思维。

    牛伟邦嗓音开始变得低沉起来:“我只提醒你一次:你可以叫我雷牛王殿下,也可以直接称呼我殿下。本王不喜欢“族长”这个称谓。”

    天浩把头低了下去:“如您所愿,殿下。”

    牛伟邦瞥了他一眼,随拿起摆在旁边矮桌上的兽皮文书,反将其甩出,轻飘飘地落在天浩面前:“这是你送来的文书。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另外还有三千头鹿的贡品。哼!区区磐石寨,三百人不到的寨子,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贡品?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杀头的!”

    天浩丝毫没有辩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平静:“这是头领的意思,与我无关。”

    这话让牛伟邦感觉很是诧异。他微微皱起眉头,继续按照之前的话语气发出讥讽:“看来磐石寨这个头领是个没脑子的家伙,你显然不是他的亲信,也没有站在他那边。”

    “我们今年缴纳了所有收获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存粮根本不够吃。下雪的时候,寨子里就开始杀人。老人、孩子、女人如果明年按照百分之八十的份额继续缴粮,寨子里恐怕没人能活下来。”天浩用冷静的语调阐述事实。

    牛伟邦眼底透出一丝冷意:“你在质疑你们寨子头领的权威?”

    天浩注视着面前那块浅灰色的坚硬地面:“我没有违抗他的命令,我带来了没有删改过的文书,敬奉在大王面前。”

    牛伟邦从中听出了一些别样意思:“这么,你们寨子的确弄到了不少猎物,真能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

    “是的。”天浩用平实无奇的语调叙述了那场围猎。他着重于数据,尤其是在磐石寨数量不多村民与多达数万庞大巨角鹿群的对比上,清晰到令人感到震惊。

    “我们把大群野鹿逼进山谷摔死。太多了,根本没法点清,可能有四千,也可能是五千。所以我们可以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这的确是真的。如果大王您不信,可以让人跟我回磐石寨,一看便知。”

    这些话的时候,天浩一直低着头。他努力扮演一个服从命令的卑微者角色。

    牛伟邦冷漠的神情略微产生了变化,呼吸也变得悠长:“你们寨子头领是个有心的人。这份贡品,本王笑纳了。”

    上位者最喜欢的就是忠诚下属。有没有能力不重要,只要听话,坚决服从命令就行。

    听到这里,天浩连忙抬起头,话速度也比刚才快了一些:“还请殿下尽快派人到我们寨子把贡品运回来。”

    这要求在牛伟邦看来并不过分:“磐石寨人少,距离本王居城路途遥远,把三千头鹿运过来的确很困难。也罢,这件事情暂时这样,现在雪深路滑,运输不便,你回去转告你们头领,让他把鹿肉准备好,等到明年雪消融化,本王再派人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