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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水不住拍海岸,黑色的波涛席卷而去,一望无际。传志抱起阿笙登船,听他轻声道:“推他入海的不是狄松。”

    “那是谁?”

    “没有看清楚。”脚下的船随着波涛不住摇晃,阿笙望着天海相接之处,蹙起眉头。

    子时一刻,贺方与淮南派下十来名弟子驾船出海。

    ☆、试玉要烧三日满

    这船有十来丈长,甲板两侧各设十间客房,自船首起,以十天干为序,船首是甲乙丙三间,船尾七间。阿笙与传志住左舷辛室。房间不大,装饰朴素,茶案、床铺一应俱全。传志搀阿笙在床边坐下,道:“淮南派竟有这样大的船,真气派。”

    阿笙道:“淮南东西两路的商船,多半要依凭他们保护,安置一艘海船再容易不过——起来,两浙、江南一带,是你方家地盘。从嘉兴出海,本该坐你家的船。”他摸摸床上被褥,一股海潮的湿气涌入鼻中。这也不能怪罪贺方,秋日阴雨连绵,想是来不及晾晒。

    传志奇道:“方家也有船?”

    阿笙白他一眼,淡淡道:“方家不富可敌国,也是江南无匹。庄敬亭本人不参与江湖纷争,却与南方盟交好,你道为何?落梅庄的商人遍布天下,谁敢寻他晦气?听生意都要做到南洋了。大半个苏州城的佃户都为方家做工,米烂成仓,几年前中原大旱,落梅庄献粮一千担,皇帝亲自赐匾‘忧国忧民’,赏地千亩。无利不起早,庄敬亭极力促成南北同盟,自然是要算生意做到北方去。”

    传志瞠目结舌,好半晌才喃喃道:“竟这样厉害?”

    阿笙笑道:“我还当你知道。做了落梅庄家主,可谓是享尽荣华富贵,几辈子都衣食无忧。”

    传志啧啧称奇,叹道:“难怪周玉明要认我伯伯作义夫。现在落梅庄成了武林盟的东西,他可什么都没有了。”

    阿笙哭笑不得:“这从来都应该是你的东西,就那样弃如敝履,不觉可惜?”

    传志蹙眉想了想,道:“倘若再来一次,我才不愿做方传志。你见没见过雪山上的大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爷爷,它们可以一直飞到太阳上去!做人还不如鸟儿呢。”

    “世上亦有从来飞不高的鸟,想那般自由自在,非得是天下最厉害的鸟。”阿笙微微一笑,“像狄大侠,谁也奈何不了他。”

    传志点头,还待话,听闻有人轻声叩门,贺方道:“两位少侠睡下了吗?”

    传志迎他进门,贺方送来一只火盆:“房中潮湿,怕秦少侠腿脚不适。夜里风急浪大,两位睡时,记得用木板将临海的窗户挡上——这头的窗户可不要锁严了。”

    传志道声多谢,问他这炭火可是人人都有。贺方道:“郑夫人、狄姑娘身体病弱,南宫女侠有伤在身,楚前辈不慎落水,怕潮气入体,各送了一只。”

    这是将阿笙视作病弱之人,传志正怕他心中不快,听得阿笙恭敬道:“多谢前辈。”

    贺方走后,传志将炭火摆在床边,又去关窗,随口道:“你怎不生气?”

    “你当我是爆竹么?”阿笙拾起拄杖,借力站起,双腕仍旧隐隐作痛。传志忙来搀他,却被推开了:“总不能时时任你抱着。”

    传志大受委屈,嘀咕道:“贺前辈当你是姑娘家,你不恼,怎的我搀你一下,你就不肯?”

    阿笙一愣,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转而问:“你算怎样盯着罗大哥?”

    这是至关重要的大事,传志当即正色道:“我要去同他喝酒,时时刻刻守着,绝不让他有一刻单独待着。你道如何?”着自包袱中拿出一壶酒,他特意在嘉兴买的,据是上等的女儿红。

    阿笙眨眨眼,好半晌,噗嗤一声笑道:“凭你的酒量?”

    传志冷哼一声:“不试试怎知道?”

    阿笙又道:“贺前辈,这船至少要走上三日,你是三天三夜都不睡,还是三天三夜都陪他喝这一壶酒?”

    传志登时瞪圆了眼睛。

    阿笙失笑,捏捏他的脸,叹息道:“你做事情,从来是走一步看一步么?我同你一起。”他撑着拄杖缓缓走出门外,传志赶忙提酒跟上,吞吞吐吐道:“我以为明日就能到。”

    罗成住在左舷甲室。两人一同走向船头,经过船中桅杆处,见秦筝向右舷后侧走去。白思思、南宫碧、阿柔等女子都住在那里。她若有所思,低着头走路,竟没有瞧见两人,径直回房去了。传志不解:“都子时三刻了,她怎还在外头?”

    阿笙向前一指:“喏。”

    郑清欢自右舷甲室走出,与两人迎面撞上。清欢亦眉头紧蹙,瞧见两人,略一点头,走回房中。传志道:“他也有心事?”

    “恐怕和筝儿是同样的心事。”右舷甲室是郑氏夫妇的房间,正与罗成房门相对。

    “你连这个也知道啦?”

    阿笙垂眸一笑,怅然道:“筝儿已经不是六年前那个哭哭啼啼的丫头了,她想什么、做什么,都不会同我讲,我又如何知道?”罢叩响罗成房门,朗声道:“罗大哥,传志买了一壶酒,不知真假好坏,想来请你尝尝。”

    “阿笙竟尝不出,”罗成开房门。他没有束发,着一袭白色里衣,与往日扮迥异,竟有几分风流文雅,倚在门上笑道,“非要罗大哥替你尝么?”

    阿笙退后两步,要传志将酒送上,淡淡道:“我同传志都不会喝酒,罗大哥怎会不知?”

    当日草庐初遇,两人被罗成灌醉,才有了往后种种。罗成明白他言外之意,接过酒壶,邀两人进入房中,围茶案席地而坐。他将长发草草一扎,拍开酒上泥封,当即酒香蹿鼻,盈满屋室。罗成笑道:“如此好酒!传志真是下了血本。”他为三人斟过酒,兀自歪在床边,一口气连饮三杯,闭上双眸细细回味。

    传志想学他一饮而尽,自知酒量不济,只好轻轻呷了一口,道:“罗大哥是我的结义大哥,我买了最好的酒。”他心中有愧,好不容易才将话囫囵了。阿笙将酒杯放在鼻端,嗅了两嗅,暗道:这人怕是把钱袋掏空了。

    “传志还当我是结义大哥?”罗成抬眼望他,眸中似乎已染了醉意。他似笑非笑,又漫不经心,瞧不出是何心思。

    传志低下头去,轻声道:“自然是。”

    罗成笑着瞥他一眼,又看阿笙:“阿笙呢?”

    阿笙道:“罗大哥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按理,这条性命应当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阿笙言重了。做哥哥的,哪好意思要弟弟的命?我救你是心甘情愿。”罗成悠然自得坐着,细细品酒,手边没有兵刃,通身要穴都暴露在二人攻势之内,全无防备。“你又何必觉得欠我?便是想要杀我,哥哥也不会怨恨。”

    阿笙道:“平白无故,我杀你做甚?”

    罗成道:“若有了缘故,你便会杀我?”

    阿笙道:“是。”

    传志双拳紧握,通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全神贯注留意着罗成动作,生怕他出其不意伤人。罗成仍是喝酒,喝得两杯叹道:“人生在世不称意,有些事,哪怕你不愿做,也必须要做。我不会怪你,你也不应当怪我——传志,再没有人比你更明白大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