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骨头就给了正在院子中跑来跑去的大黄,大黄咔嚓一声就将骨头嚼碎了,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门口正在懒洋洋的晒太阳的大黑则是看都没有抬头看一眼,它早就吃饱了。
郑寻还有许多的活儿没有做,将大厅的饭桌搬到院子中,然后放上装着肉的碗,他摸摸洛天宝的头:“乖乖的吃,不许乱跑,等一下我回来抱你下桌。”
暖洋洋的阳光晒着,洛天宝慢腾腾的吃碗中的肉,它吃东西又慢又挑,难得遇到喜欢的,就会吃的慢条斯理,当做是一种享受一般。
野鸡的肉太过结实坚韧,炖了一个时还没完全炖软,有些筋骨洛天宝咬不动,就将它们吐在了桌子上。任性的少爷甩着尾巴想,反正郑寻会回来收拾的,这没什么不对。
院子门口出现了两个脏兮兮的孩子,瘦骨嶙峋的,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洛天宝的碗。
这两个孩子穿着不合身的脏衣服。脸上乌漆嘛黑的,洛天宝不喜欢一切不华丽的东西,所以他对这俩脏孩不感兴趣。
脏孩似乎是受不了关于这碗肉的诱惑,从门口的石阶上渐渐的挪了过来,站在桌子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洛天宝吃肉。
这可太讨厌了,洛天宝脾气上头,奶凶奶凶的吼:“哼嗷,嗷嗷!”
正在晒太阳的大黑听见洛天宝的叫声,睁开眼睛跑过来对着两个孩发出威胁的吼声,背脊往后拱起,伸出锋利的爪子。
大黑的威胁可不像是洛天宝的吼叫一般,软绵绵的,而是实实的危险,其中一个孩儿被吓懵了,愣了半晌,发出了响亮的哭泣声,眼泪落下来,将他黑乎乎的脸颊冲出了两道痕迹。
洛天宝嫌弃的很,大黑收起了爪子,轻蔑的看了一眼正在哭泣的孩,优雅的走开了。
郑寻估摸着时间,手中提着一把沾着泥土,刚刚长了一节的白菜回来了,白菜水灵灵的,上面还有一些虫咬的痕迹。
他看见两个孩儿在哭,皱着眉头问:“怎么了?”
其中一个矮一点儿的家伙抽泣着:“大黑好凶,它,它要咬我们。”
高一点儿孩立刻捂住他的嘴巴:“我们走了。”
郑寻:“等一下,你们帮我看着珠珠。”
完走进灶房端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肉出来,递给两个孩儿:“拿回去吃吧,记得把碗洗干净送回来。”
孩儿咬着指头看了郑寻一眼,洛天宝不满意了,在他看来,他还只是尝了一个鲜,郑寻凭什么将他的鸡肉送给别人!
在少爷看来,凡是他喜欢的东西,理所当然就应该是他的。多日的相处下来,郑寻轻而易举的就了解了他的猪猪究竟是什么样的性格,自私霸道,任性傲娇,还惯会卖乖装样。
按理,这样恶劣的性格,郑寻应该会渐渐的对它产生失望。但奇怪的是,郑寻却对洛天宝越来越上心纵容,最多不过是轻声几句罢了。
洛天宝不高兴,郑寻便将它抱在怀里哄:“大锅里还有很多呢,今晚吃不完明天就不新鲜了,我给你留的樱桃已经摘回来了,不要这么气好吗?”
大一点儿的孩子珍惜的从衣兜里拿出一颗栗子,递到洛天宝眼前:“猪猪,你不要不高兴了,我请你吃栗子。”
洛天宝看着眼前两个瘦的家伙和他手心中的栗子,勉强答应了。
栗子是生的,郑寻也不敢让洛天宝吃,只得哄道:“我给你收起来,等以后再吃吧。”
刚刚摘下来的樱桃红彤彤的,沾着水滴,薄薄的皮里面是丰富的汁液,轻咬一口,汁液便会爆浆而出。
洛天宝也不吃独食,自己吃一颗,还会让郑寻吃一颗。其实,郑寻种了这些年的樱桃树,这也是第一次尝樱桃的味道。
吃完饭后,郑寻没有出门,也没有看书,而是捧着一本泛黄的针织书籍,在那儿研究并且试着毛线。洛天宝凑热闹的上去看了一眼,发现里面那些各种针法和花边看的眼晕,就跑到了院子外玩他的球。
大院坝刚刚才被郑寻用水管冲洗干净,太阳一晒,发出温暖的气息。花球球一致获得了家中猫狗们的喜爱,大黑玩球比较猛,一爪子就将球拍的很远,洛天宝与大黄就跑去接。
不过大黄与大黑都很让着洛天宝,并不会一直与它争球,这让洛天宝玩球玩的更加厉害。
等他玩累了,回到大厅的时候,郑寻已经织出了一件天蓝色的衣服,还带着花边。
这时,洛天宝惊恐的发现,这件衣服就是织给自己的!!他强烈的表示着对这件衣服的排斥,郑寻有些失落的自语:“难道是因为不好看,果然,应该再换一个花色的。”
拿起衣服,郑寻就要拆了它。这时。洛天宝发现了他手上被针戳出来的红印子,制止了郑寻的动作。
其实,这件衣服也不是那么难看的。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争取,洛天宝取得了和郑寻一起睡在床上的权利。
这间简陋的床仿佛成为了他的领土,猪崽昂着头,踩在松软的被子上,间或一个滚儿。
直到一个带着水汽的身体靠上来,将他塞进被子中:“不许淘气,乖乖睡觉了。”
洛天宝整日都在玩儿,此时也已经感觉到了困乏,闭着眼睛睡着了。郑寻将他搂在怀中,感受着怀中的温热气息,也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夜深人静,窗外只有虫子在叽叽喳喳的叫唤。月色明朗,透过窗户映在院子中。
洛天宝沉睡之中,只觉的浑身滚烫,一股热浪从他心口蔓延,几乎要将他燃烧殆尽!
郑寻被怀中热度惊人的身子烫醒过来,他脸色苍白,跌跌撞撞的下床去拿来干净的湿帕子,敷在洛天宝的身上。
月光静静的流淌着,在月光的包裹之中,洛天宝的身体渐渐的变化了。
床上躺着一个蜷缩着的少年,浑身白腻的仿佛玉器,鼻头微红,嘴唇润泽,皱着眉头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郑寻波澜不惊的脸终于变了,拿着帕子的手微微发着抖。看着洛天宝因为凉意缩了一下,郑寻还是俯身将被子给洛天宝盖上了。
美美的睡了一觉,洛天宝习惯性的伸了一个懒腰。蹭蹭枕头,还在睡眼朦胧之际,看见一双红色的眼睛在床边盯着他,吓得他了一个冷噤叫道:“郑寻!”
“什么事?”原来那双红色眼睛的主人是郑寻啊!
洛天宝被吓到了,想要发脾气,却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然话了!
他跳了起来,发现自己的手了一圈儿,但是确实是自己的手:“啊,我,我终于变成人了!”
“是啊,那么你可以和我解释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郑寻阴恻恻的嗓音传来,对着洛天宝咬牙切齿的。
洛天宝不知道怎么解释,他看《至尊邪帝》时因为很愤怒,所以有些情节是跳着看的,唯一知道就是男主会在他高考那年得到他最大的金手指,然后一路脸收妹子,走上人生巅峰。
在书的中后期,他已经成为了这本书中人人畏惧,不敢出口的存在,大家私底下都叫他“邪帝”。
而他在书中,只是一个炮灰。至于为什么变了一只粉色猪,他也糊里糊涂不明白。
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
洛天宝趴在枕头上,呜呜的哭。肩膀从被子中滑出来,白腻腻的在阳光下泛着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