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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瞧着跟大姐前一阵让我做的剥橙子刀差不多。”

    由于姜云扇经常找贺谷做一些玩意,这次的百香果削皮器是怎么回事他很快就领悟了。

    “对。麻烦贺叔多做几个,百香果可以吃很长时间,万一坏了还有的替补。”

    反正姜云扇的心思是要给唐家送上几个。

    “好,且等着吧。等做好了我让大海给你拿去。”贺谷当下就要把姜云扇发走,他好去寻些好用的木料。

    知道这个活贺谷接下了,姜云扇喜滋滋的道,“多谢贺叔。”

    她领着唐骏之胡乱转悠,想起来今天唐崇恩带来的那坛酒,去工具间找了两个锄头出来。

    “骏骏,拿着。”她分了一个给唐骏之,两个孩扛着锄头,往院里的梨花树下走去。

    到了地方,姜云扇一拍脑袋,开始站在台阶上,找个方位,抬起手来竖起食指,一边比划,一边观察。

    没有办法,她忘记果酒埋在哪儿了!

    唐骏之就拄在锄头上,斜斜的倚着墙,一言不发的猜测今天穿成蓝团长的妹妹在什么。

    此时,跟边上缺了一魄的唐骏之比姜云扇才像那个神经不太正常的。

    最后终于确定了大致方位,姜云扇用锄头尖在梨花树下的空地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圆。

    她仰起头,笑的眼睛弯弯,“骏骏,帮我挖这里,动作轻一点。”

    完也不管唐骏之理解了没有,自己先开始动手挖了起来。

    不管酿好的果酒藏在哪里,都能被那个贪酒的爹爹找出来喝掉,姜云扇只好出此下策,埋在土里,最好埋的自己都找不到。

    姜云扇挖了没几下,唐骏之也加入了进来。家里其他人看见了,权当这两个孩突发奇想想种点什么,压根人没管他们。

    因为是在爹爹出门的时候偷偷埋起来的,所以姜云扇那个时候为了背过所有人的耳目,半夜起来偷偷挖坑埋的酒。

    约摸一尺多深,唐骏之就感觉到了一股阻力,他觉得这应该就是姜云扇苦苦寻找的了,蹲下来把里面的东西刨了出来,抱着那个酱红色的酒坛子递给她,“云扇,给你。”

    “我废了半天劲都没找到,原来在骏骏那边。”姜云扇笑嘻嘻的,并没有因为酒不是自己挖出来的而生气。

    她把酒接过来放在屋檐底下,也一起蹲下来用手摸索还有没有漏网的酒坛子。

    今天他们俩在那个坑里一共摸出来三坛酒,姜云扇把其中一坛放在自己屋里,另外两坛给了红叶,反正要是被爹爹看见就全保不住了。

    她又把唐骏之拉去细细的洗了手,用的是羊脂混着草木灰做出来的皂胰子。

    吃饭的时候,唐崇恩看看两个孩子,再看看自己身上,十分诧异。

    怎么建炉子的身上干干净净,发出去玩的人身上沾满了泥土。

    他有些担心,开口问道:“云扇,你们这可是摔着了?我瞧一身都是土。”

    姜云扇低头一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的妈呀,自己身上、唐骏之身上,都是挖酒的时候沾上的土。

    果真是融合了女孩的灵魂,做事情愈发顾头不顾尾。

    她的脸一下就变得红扑扑的,有些羞怯,声音细如蚊虫的回应道,“不是不是,不心沾上的。”

    唐崇恩有些讶异,但想不出一个姑娘家有什么好骗他的,还是勉强接受了这个答案。

    吃饭时,红叶抱出一坛桃酒,笑嘻嘻的道,“大姐的私藏,你们今天有口福了。”

    唐崇恩顿时就知道两个孩今天身上那土是哪儿来的了,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晚饭除了兰音今天让唐崇恩捎带来的食物之外,还有孙厨娘做来招待客人的菜肴。

    唐崇恩本以为自家兰音做饭已经天下第一好吃了,尝过孙厨娘炖的红烧肉跟酸菜鱼之后才知道了什么叫天外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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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崇恩本就好吃,否则当年也不会在酒楼跟厨子的女儿看对眼,梗着脖子非兰音不娶。

    此时遇见这么对胃口的饭食就有些坐不住了,当即就跟姜哲提起了这茬。

    他满心欢喜的问道:“姜哲,你家这厨娘在哪儿请的?做的这些个肉菜也太好吃了,正和我的口味。

    姜哲品着红叶端出来的酒,心里得意的很,宋水玉不善厨艺,先前总被唐崇恩嘚瑟他家的兰音,现在可谓是风水轮流转了。

    他把杯中的桃酒一饮而尽,面色陶醉无比,故作潇洒道:“厨娘是普通厨娘,厨艺这事崇恩兄不如问问云扇。”

    唐崇恩投来不解的目光,云扇?这个就比灶台高出一尺的姑娘?

    宋水玉也跟着笑,眉毛轻轻一挑,眼睛带水的跟姜哲对视一眼,轻轻的笑了两声。

    她勾起红唇,赞同道:“唐兄,不瞒你,我做饭虽然一般,但是我们家云扇做饭天赋好的很,今日做饭的孙厨娘就是她的学生。”

    姜哲看着唐崇恩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也跟着附和。

    “先前云毅满月酒的时候,那些为人称道的果干就是云扇的作品。我可以大言不惭的,只要是入口的东西,她做出来的味道就是比别人好。”

    姜云扇被无良父母没头脑的夸了一通,羞红了脸,她开口的声音有些发颤。

    “爹娘是高估女儿了,各人的口味还得各人去品。等明天唐叔叔再来,我去做些饭菜来给你尝尝。”

    “好好,那我可就等着了。”唐崇恩哈哈大笑,他只是有些不可思议宋水玉能生出有优良做饭基因的闺女,没有不相信姜云扇手艺的意思。

    唐骏之不在乎别人了什么,自顾自的吃着离他最近的菜品,这是他的怪癖之一,时不时唐崇恩会给他碗里夹些菜。

    翌日,天气正好,微风徐徐阵阵,太阳也不甘人后的普照着大地。

    唐崇恩照旧牵着唐骏之来到了姜哲家里,他开始考虑要不要把两家离得近的那处的门锁开开。

    唐崇恩跟姜哲忙起来的时候,姜云扇照旧接手了陪骏骏的事宜。

    她越发确定唐骏之跟后世的唐骏有些许共同点了。

    两个人都喜欢穿跟衣服同色系的鞋履,都喜欢吃色彩鲜艳的食物,都喜欢走在她的右边。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个人都招动物喜欢。

    姜云扇细细观察过,只有唐骏之出现在后院水池跟前时,池面上吐泡泡的鱼数量会增多;经常跑的不见踪影的水龟也会露出一个脑袋偷看;向来不屑与人类为伍的枝头鸟雀都会悄悄落在唐骏之身边。

    为了验证这一点,姜云扇去找了姜哲,他正在和着泥胚,看见闺女来了,放下了手中的活计,面上怪高兴的。

    姜云扇斟酌着,问道:“爹爹,我能带骏骏去奇珍异兽馆玩玩吗?”

    唐崇恩这个人比较守旧,从来没有带唐骏之去过那里,对奇珍异兽馆有所耳闻,当下竖起耳朵偷听。

    姜哲有些为难的看了看好像在努力拉泥胚的唐崇恩,道,“云扇你一个人去不行吗?想带骏之的话,你得征求唐叔叔的意见。”

    自己去的话就失去了实验的意义,姜云扇一意孤行,非要带上唐骏之。

    她揪揪手绢,眼睛瞪得大大的期待的看着唐叔叔,不知道怎么开口。

    唐崇恩觉得她这样很可爱,问骏之:“骏儿想去吗?”

    唐骏之点了点头,眼睛黑沉沉的。

    “那就去吧,注意安全早些回来。再带些银钱,万一有相中的物件就买回来。”

    大晋朝民风淳朴,奇珍异兽馆离姜家也不远,唐崇恩还是比较放心的。

    “多谢唐叔叔。”姜云扇开心的笑了起来,跑回去摸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有二两银子。

    她现在虽然做了很多吃的东西,但是压根没有想到拿这些来养家糊口,所以攒下来的钱都是零零碎碎的铜钱跟爹娘逢年过节给的红包。

    出门前,姜云扇知会了娘亲一声,问她有没有要捎带的东西。

    宋水玉温柔的看着两个孩,道,“扇儿有心了,娘亲没有什么想买的。你出门叫上红叶,我瞧着你也不爱让鱼大海跟在你后面跑。”

    姜云扇心里腹诽,贺鱼话太多,贺海又太腼腆,她自觉灵魂有三十多岁了,自然不愿意带两个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