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家世不凡
br/>(第三更) 匆匆到了后堂,许仕林一进门就叫:“青姨。” 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了上去,打量着许仕林,不由得感慨:“时间还过得真快。” 许仕林擦了擦眼角,不知何时,他眼角已经湿润:“这一次,青姨务必多呆几日。” 青犹豫片刻,最终点了点头:“好!” 许仙的时日,已经不多了,而仕林,今后也不知还能见上几面,青感慨万分,这几十年,过的比她过去的500年还要丰富,让她明白了什么叫做伤心,什么叫做离别。也让她成熟,让她不再那么莽撞,让她开始多愁善感。 午饭过后,鬼哭和采薇告别了许家保和堂,又在西湖上游览了一番。但是,自从从保和堂出来之后,采薇就变得沉默寡言,完全没了平日的活泼。鬼哭见采薇实在没什么兴致,也就还了船,回了家。 到了家中,采薇终于问了出来:“鬼大哥” 她咬着唇:“你是不是和青姐姐一样,能活很久很久?” 鬼哭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采薇已经带起了哭腔:“那是不是,等我老了,你还是这样年轻。” 鬼哭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她的头,没有话。 妖,绝大多数都能活很久。少的一百多年200年,多的甚至能活上千年,有的更是能在某种程度上达到长生。 鬼哭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年,但可以肯定,他的寿命比普通人长很多。 这也是为何,人妖相恋总是结局悲伤,一个是眼睁睁的看着爱人渐渐老去,却无能为力。一个是自己渐渐老去,爱人却依旧青春如故。对于双方的打击,都是致命的。 采薇哭着跑进了闺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鬼哭在堂屋中的凳子上坐了良久,又是长叹一声。 他本来的打算,是打算等到采薇摆脱麻烦之后,就想办法帮她置办些产业,不求大福大贵,但求一日三餐温饱不愁。 可是到了后来,渐渐的接触,双方已经有了感情,只觉得采薇越来越像家人,便有些舍不得。也只能暗自决定,等到哪天自己离开江南,就把江南的一切,都给她吧! 可是这么想着,他又总觉得有些不甘心,好不容易有一个家人,就要这样失去了吗? 他不甘心,可又害怕自己把危险带给她,最终,也只能逃避这个问题,一直以时间还早为理由,不愿多想。 而现在,却没想到,他将提前面对这个问题。 书房之中,灯光明亮。 许世林、许博文父子二人相对而坐,许博文心头激动,看起来年岁和自己一般无二的姨祖母的出现,让他猜测起自己的家世不一般。 他不由得想起祖父,只要一谈到祖母,祖父就会唉声叹气,迫切的想要去断桥。他一直以为祖母已经去世,可现在看来,没那么简单。 许仕林看着激动不已的许博文,摇了摇头,他情愿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蒙在鼓里,在母亲的余荫下,幸福的过完一生,也不愿意让他知道真相。 可是,虽然同样温和,但和父亲的迂腐不同,许仕林非常聪明,面对一些问题的时候异常理智。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可能瞒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自己的家世如此,如果瞒着他一辈子,不是为他好,而是害了他。 因为,他们体内的血,让人觊觎。 与其瞒着,激起了儿子的好奇心,让他去做一些危险的事,倒不如直接告诉他,并且教他些本事自保。 “博文,你的祖母,就是白娘娘。” 许博文“扑通”一声坐到了桌子下面,他狼狈不堪的爬了起来:“什么,爹,你不会骗我吧,祖母是白娘娘?” 白娘娘,在其他地方或许并不出名。但在江南一带,名声显赫。在西子湖畔,甚至有一神庙名字就叫白娘娘庙,专门供奉白娘娘。 虽然猜到了自家家世不凡,可许博文怎么也没想到,家世会这么的不凡。 “明日起,你就跟为父一起,学习炼丹。” “炼丹,道士的那种丹?” “嗯。” “不行啊爹,身为读书人怎么能炼丹呢?”许博文很是抵触。 “读书人?”许仕林脸上露出了笑容:“为父曾是状元郎,曾担任翰林,博文啊,你呢?” 许博文脸上羞红,低下了头,在读书上,他爹是开了挂的,而他这个儿子,在读书上却是资质平平,即便有身为状元郎的老爹教导,也只是勉强考了一个秀才。 “好了,就这么定了。”许仕林叹了一口气,他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炼丹上有所出路,靠着炼丹术,能有几个得道的朋友,最好是武力强大的那种。 不由得,许仕林想到了鬼哭,他听过青对鬼哭的评价,刀术精湛,是百人敌。 许仕林不是白,不会一味的认为妖怪就是强大。百人敌,即便在妖怪中,也是一方大妖了。或许,可以让自己这个蠢儿子跟他多走动走动。 第二日,鬼哭被采薇叫醒。 昨日他想的有些多,以至于睡得很晚,到现在睡过头了。 “鬼大哥,饭好了,起来吃饭吧!” 鬼哭点了点头,起床穿衣。 饭后洗漱,鬼哭在院子里漱着口。采薇鬼一般的到了鬼哭身后。她心翼翼的:“鬼大哥” “嗯?”鬼哭嘴里含着水,侧过头。 “鬼大哥,昨天是我不对,我不该那样的。” 鬼哭吐出了口中的水:“没事。” 采薇咬了咬牙:“鬼大哥,采薇只有几十年的寿命,采薇不求别的,只求一生能够侍奉鬼大哥。” 鬼哭摇头:“不行,这对你不公平。” “鬼大哥,采薇不在乎。”采薇看着鬼哭的脸,认真的:“鬼大哥不要抛弃采薇。” “跟着我,很危险。”鬼哭声音低沉。 “那鬼大哥就教采薇学刀吧!采薇会很努力的,不会拖鬼大哥的后腿。” 鬼哭看着采薇倔强的样子,忽然笑了,他不在乎长生久视,只愿痛快一生。 痛痛快快的活,轰轰烈烈的死,又何必纠结。既然你愿跟在我身边,我也舍不得你离开,那便让你跟着。如果有朝一日你想离开,那便放你离开,然后忘了你。 做出了决定,便不再更改。鬼哭道:“待会,我出个门。” 泪水猛的从采薇眼眶落下:“鬼大哥不要采薇了吗?” “不是。”鬼哭擦掉采薇的眼泪:“去买把剑,女孩子,学这种刀不好,学剑吧!” “可是,鬼大哥是用刀的。” “谁告诉你我只会用刀。”鬼哭用力的揉了揉采薇的头:“我自幼学剑,天赋过人,在6岁时,方圆十里,已无人能敌,只是后来到了洛阳,才弃剑用刀。” “鬼大哥为何要弃剑。”采薇眼中带着惋惜,她努力的想象鬼哭用剑无人能敌的样子,那一定很帅。 鬼哭笑了笑:“我用剑用刀不同,一拿剑,便杀心自起,每当对敌之时,总忍不住以伤换命,只为尽快解决对,所以,经常容易受伤。可用刀,却不一样,用刀之时步步为营,心谨慎,虽难免受伤,却比用剑好得多。” 为何会造成这种差异,却和杨安经历有关。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大侠,学剑就是为了行侠仗义,为了诛杀恶人。后来,遭逢大变,父母皆死于敌,他斋戒沐浴,带剑上门,报仇雪恨,杀心更盛。往往,只要剑一出鞘,他的眼中只剩下了对,很容易就会忽视周围甚至自己的性命。 到了后来,他娶了妻,有了家,对剑,就有了顾忌。他就弃剑用刀,弃短用长,并且穿上了盔甲,打法也变得经常以守为主,后来当了带刀侍卫,更是以保护他人为主,于是,刀术的风格渐渐的变成了这样。 不过他的实力,却始终没有下降,反而更有提升。决斗之时,面对实力相当的对,他无法像以往那样一招分出胜负,却更加难缠。以一对多,在以往就是他的短处,可现在,他却十分擅长。 而现在,采薇既然要学武,他便重新将剑拾起。采薇是女孩,臂力不够,臂展也不够,而他这刀虽然轻,对臂力的要求却不低,对于臂展更是有严格要求。用剑就不同了,剑更灵活。 力大有力大的用法,力有力的用法,人高有人高的用法,人矮有人矮的用法。 而且蜀山剑术,以勇为主,对于力量的要求,却并不高,当然力量自然是越大越好。如果力量不够,也可以用技,用险招胜敌。要入门,只要有拔剑的勇气就足够了。 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采薇破涕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