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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个女仆一窝蜂地扑上来,她们各个力大无穷。再加上任乔头痛欲裂,状态很差,最终被她们按在地上。嫌她身上脏,女仆拿来毯子蒙住她的身体,恭恭敬敬地请男孩坐上去。
男孩手里拿着一根牛皮制的鞭子,往后一扬,在任乔身上,神气十足地下令:“驾!”
哪里来的毛孩子,这么欺负人?毯子把任乔蒙的严严实实,她看不到人,却能听到声音,一道温柔的女声响起:“绍世,别玩了,今天你大姐姐回家,快去迎接她。”
那些女仆见任乔不再反抗,已经松开了对她的桎梏,她暗中蓄力,把身上坐的男孩掀翻在地。男孩冷不丁地摔倒,眉目间染上凶戾,“你敢摔我,我死你!”他手里的鞭子狠狠地抽向任乔。
任乔掀开毯子,伸手抓住这一鞭,反手抽向男孩。她用的是巧劲,男孩身上当即便是一条红痕,疼得他哇哇怪叫,好似杀猪一般嚎着。长鞭速度太快,携着嚇嚇风声,把先前围攻她的女仆全部抽翻在地。
任乔手腕一抖,鞭子便把她们卷成了一串,最里面正是那个男孩。“鬼,把我当马骑?活的不耐烦了吧你!”
谢家武学本是绝顶功法,可惜这个世界灵气实在太过稀薄,练了十来年,任乔还是没有引气入体。不然的话,纵使她状态不佳,十几个女仆岂能压得住她?
“别了!”一道清越的女声,迟疑地问:“姐姐?”任乔循声望去,只见场上多了两个人,一个是美貌妇人,另一个则是唐娅。
唐娅冲上来,不顾任乔满身脏污,牵着她的手:“真的是你!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任乔冷哼一声,心念电转间,她已经明白,这是被唐娅摆了一道。恐怕她早上吃的东西里面,被唐娅加了安眠成分。不然的话,她一向警觉,怎么会睡的死气沉沉,连被人搬到垃圾篓都不知道?唐娅现在八成正等着看她的好戏呢!表面上还要装个好妹妹,虚伪做作,也不嫌累!
“我怎么会在这里,还要问你啊,我不是睡在你的私人飞机上吗?我睡到一半突然出现在垃圾桶里,不如你来为什么?”
那位美貌妇人,此时面容冷若冰霜,斥道:“绍世,谁教你拿鞭子人的?”一双美目扫过周围的女仆,眼里的厉芒吓得她们瑟瑟发抖,无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任乔鞭法精湛,唐绍世吃了苦果,浑身上下疼得像被大卡车碾过一样,“妈,明明是她我!”他还能叫痛,那些女仆即便被任乔抽了,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她们实在太怕这位美貌妇人,可见她积威甚重。
久等她们不来,唐天阳找了出来:“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不太像
唐家目前居住的别墅,曾经是租界,整体呈现欧式风格,典雅大方。大厅正中央有一道楼梯,盘旋向上,壁炉、吊灯,无一处不是华美精致。
唐天阳身穿灰色休闲运动服,坐在乳白色沙发上,面容俊美,气质儒雅,手腕戴的那块表,是限量特别款,价格令人咋舌,况且寻常人有钱也买不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语气寡淡,不怒自威。
他身边坐着妻子凌清,正是先前呵斥唐绍世的那位美貌妇人,凌姓代表了出身古老的世家。凌清穿着姜黄色曳地长裙,高腰的设计完美地衬托出她的胸形,她面容娇艳照人,肌肤如同凝脂,虽然年过四十,却比少女还要明丽。
在他们面前,站着三个人,中间的是唐娅,一身深色套装,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起码大了三岁,更加可信,是她一向青睐的成熟知性风。她开口便是认错:“爸,都是我不好,没有照顾好姐姐。”
唐娅左边的那个女人,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十分狼狈,正是任乔。唐娅给她下药,又把她扔进垃圾桶,她反唇相讥:“照顾?你给我下药,我睡的昏昏沉沉,你没有趁机一刀捅死我,我都该对你谢谢了!”
唐娅右面的男孩,名叫唐绍世,唐天阳唯一的儿子,今年十岁,被家里宠得无法无天,并不认错:“我又不知道她是大姐姐,让下人陪我玩玩怎么了?她这副样子,谁能看出是大姐姐?爸,别我认不出,你认得出吗?”
唐天阳没有回答他,扫了任乔一眼,吩咐道:“阿娅,带你姐姐去梳洗吧。”
第一次交锋,长女未免太过愚蠢,到底没有养在身边,荒废了二十多年。活到他这个年纪,又在尔虞我诈的商场摸爬滚了这么多年,什么手段没见过?一看就知道里面的弯弯道道。
只是他一向乐于看到子女之间争斗——苗疆人养蛊,抓来上百条毒虫,放在同一个瓦罐里,让它们互相撕咬,最终存活下来的那条,便是蛊王!
唐娅带任乔来到房间,是她早就吩咐管家准备好的,粉色的墙壁,粉色的公主床,整个房间都粉粉嫩嫩,少女心十足。在任乔开口之前,唐娅率先笑道:“姐姐,你心事重,昨晚没休息好,我特意在早餐里添加了安眠药物。”
“顺便再把我扔进垃圾堆?”任乔冷笑。
唐娅坐在床上,松软的床面塌下,她双腿自然地交叉,笔直而修长。即便是坐下,气场也十分强大。唐娅斜眼看着任乔:“让你陪弟弟玩玩嘛。”
任乔讥讽道:“真是好手段,第一天便让我和凌清交恶,只能站在你这一派。”
“我可不敢这样轻视你,韩信能受胯|下之辱,焉知姐姐不是一位能屈能伸的大人物?即便被唐绍世那个屁孩按在地上当马骑,也不耽误你和凌清结盟呀。”唐娅起身,不紧不慢地,“只是姐姐何必那么麻烦?去受那份委屈?日后好好听我的话,在唐家我自然庇护你。否则的话,今天的事,不过是一道开胃菜罢了。”
另一边,一楼最西面的房间里,凌清不顾唐绍世的伤势,一巴掌在他的脸上:“我往日白教你了!唐娅下套,你就往里面钻?”
她用力极大,唐绍世白生生的脸上,多了一个红彤彤的手掌印。被妈妈了,他非但没哭,反而冷静地和她分析利弊:“母亲,我早就猜到唐娅什么主意了,有人故意引我去那个方向,唐家近日并没有新招女仆,她也没有穿着工作服,贸然多出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今天又是唐姝回来的日子——那时我就知道她是唐姝!
送上门的机会,我怎么能白白放过?便趁机教训了她。一来可以给她一个下马威,二来也能让父亲厌弃她。”不再是人前表现出的嚣张跋扈,他的双眼泛出睿智的光芒。不过十岁,如此早慧,这份心机恐怕许多成年人拍马都不及!
凌清摇了摇头,最终化作一声叹息:“你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但你这点心思连我都瞒不过,何况是天阳?如果你以为,只凭这样就能让他厌弃唐姝,未免太低看自己的父亲”
“母亲,您是?”
“你可知道,你父亲为什么给她取这个名字?”
字林里:“姝,好貌也。”唐姝毕竟是水瑶的女儿,哪怕只继承她十分之一的美貌,也当得起姝之一字。唐天阳接唐姝回来,为的是通过联姻,多一份助力。
当年唐天阳和水瑶的情|事,为整个诸夏国所津津乐道,传闻唐天阳为了娶她,不惜叛出家族,放弃身为唐家继承人的一切。凌清没有当面见过她,只听人过八个字——倾城倾国,绝代风华。
当任乔梳洗干净,换上一套火红色长裙,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他们眼里只剩下惊艳!任乔的五官太过妖艳,正是这样的面孔,才能将红裙穿出流光璀璨之感。她只是站在那里,就好像世间所有的光芒,都汇聚于一处,一个天生的发光体,让人感叹造化钟灵秀。
对于自己的美,任乔本人却无知无觉,向众人一笑后落座。
大家的目光很快从任乔身上抽离,只有唐天阳还在怔愣中,神色透露出几分追忆。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情,旁人还以为是眼花了。
凌清主动问:“姝姝和她妈妈像吗?”活人是比不过死人的,更何况是一个美得好似海妖一般的死人。任由唐天阳自行回忆,只会把她不断美化,倒不如挑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