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好风如水
整个镇国公府建的颇为恢宏大气。盛家世代勋贵, 本来就是老牌的贵族世家,到了盛冕这里已经历经五代,这座先帝御赐的宅院也已经几次翻修, 里面的假山奇石, 珍异花草, 随处可见。各种形状与景色、方位的搭配恰到好处, 更是一看便可知道经过名家设计。
暮春意浓,整座院子都缭绕着一股妩媚的气息,清艳而和煦, 地面上用上好的青玉铺出道路,白亦陵和盛铎跟着盛冕走了进去, 一路上的下人见到他们, 明明应该对白亦陵颇为好奇,却丝毫不表现出来, 只是敛气屏息, 垂首行礼避让。
他们走过一座桥, 桥的另一头就该是正院了, 向着那个方向看去,天色已晚,天空如同泼墨,下面却是一片琉璃般的灯火, 夜色与桥头红色灯笼的影一起在风中摇曳交织成恍惚的梦境。
白亦陵的脚步微微迟疑, 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油然而生。
肩膀忽然一暖, 转头看去, 却是身边的盛铎搂住了他的肩头,微笑着道:“弟,娘过来了。”
白亦陵一进门,已经有下人急匆匆地进了内院禀报,陆茉已经急匆匆地出来了,走在前面,盛知盛栎等人都跟着她,白亦陵被陆茉隔着盛冕就一把拽了过去,要不是及时站稳,差点一头扎进母亲怀里。
陆茉上下看看他,确定孩子没事,这才照着盛铎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嗔道:“都不瞒着你爹,凭什么瞒着我?”
盛铎默默看着盛知,盛知连忙道:“大哥,你别这样看我,不是我要告状,你们回来的这么晚,总得有个法,正好下人来报信弟没事,我就跟娘讲了。弟,怎么样,累了吧?”
他手上还抱着一件斗篷,一边话一边笑嘻嘻地给白亦陵披上,道:“咱们进去吧。娘,走了。”
陆茉珍爱地拉着白亦陵看了又看,简直不愿意松开。虽然只是一天没见,但儿子出生以来头一次回家,还是让她觉得又开心又心疼,简直恨不得把白亦陵变成一个娃娃好好宠着,重新养大他一遍。
这顿饭吃的要远远比白亦陵想象中轻松自然,盛家的人员简单,气氛也很好,三公子盛季也是被收养来的孩子,此时并不在府中,除此之外不在家的还有盛家外嫁的长女,此前见过的盛栎则要被白亦陵称呼一声“二姐”。
盛知惯爱挑三拣四,还没有娶妻,盛铎的妻子则是聂太师府的千金,性格活泼爽朗,很好相处。她被盛铎特意嘱咐了几句,还给陆屿也安排了位置,又专门找了碟子让他与大家一起吃饭。
盛知一上桌,见他和白亦陵中间摆了一张与桌面平齐的台子,正要问怎么回事,就看见红色的狐狸身姿轻盈,几下窜到了上面蹲坐好,胸前居然还被系了一个围嘴,以免将毛弄脏。
他不禁失笑道:“大嫂,您这是总算找到好玩的了,源儿现在懂事了不让你祸害,你就开始捣鼓弟的狐狸?”
盛家和聂家是世交,聂莹和盛知从就认识,话素来随便,聂莹撇嘴道:“你可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大哥了,人家刚刚在山洞里救了弟一命,答应了要请狐狸吃饭,怎可失信?我怕它把毛弄脏了,身上又有伤,不好洗澡嘛。”
其实盛铎嘱咐妻子的时候也觉得有点好笑,但他能看出来,白亦陵对待狐狸的态度不像是宠物,而就像是对待一个平等相处的好友。他想想弟这么多年没有家人,有只狐狸陪着他,也应该感激。
就算是出于对白亦陵的尊重,盛家也得同样重视他身边的人……或者动物。
白亦陵笑着:“多谢大嫂。”
聂莹道:“弟,要谢我你就多吃点饭,爹娘高兴了,我也好去讨点好处。”
盛知大笑,给白亦陵夹了块鱼,道:“听见了吗?还不快吃,别挡了大嫂财路。”
他着话,和聂莹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活跃气氛是怕白亦陵在这里不习惯不亲近,但话得多了,又怕他插不上话,于是聂莹自去张罗继续上菜,盛知又给陆屿面前的碟子里夹了点肉,贱兮兮地:“来,哥哥也给你布点菜,想吃什么话啊!”
白亦陵:“……”
他心道盛知这声“哥哥”倒还真的没自称错,陆屿应该管他叫一声表哥,但这声若是真的叫出来,怕是盛知根本就不敢答应吧。
陆屿则跟白亦陵的想法不一样,盛知是白亦陵的哥哥,现在又对着他自称哥哥,这代表什么?这代表着一种认可,一种肯定!
他欣然将“二舅子”给布的菜吃了,盛知满脸都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呦呵,真的吃啊。哎,弟啊,狐狸吃这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有他照顾狐狸,正好不用白亦陵动手了,他头都没抬地道:“你就喂吧,肯定死不了。”
过了片刻,他又想起来什么,扭头补充道:“不过不能随便……”
最后一个“摸”字卡在嗓子眼里,白亦陵眼睁睁地看着盛知弹了一下狐狸的耳朵,拽了一把狐狸的尾巴,最后又把前腿抬起来握了握,陆屿浑身的毛都炸了,爪子倏地一下就抬了起来。
盛知道:“咦,你是要跟我握手吗?真聪明,教一遍就会了!来,握个手。”
陆屿并不想和这个家伙握手,并有点想把他的胳膊给活活掰下来——如果盛知不姓盛的话。
他举着爪子,默默扭头看了看白亦陵,从那张毛绒绒的脸上,白亦陵竟然奇迹般地看出了无奈、隐忍、决绝等情绪,然后陆屿转过头,一脸被逼良为娼的委屈,将抬起的爪放在了盛知的手上
盛知觉得比斗鸡遛鸟还要有意思,眉开眼笑道:“哎,真乖!”
他正玩得开心,冷不防后脑勺挨了重重一巴掌,差点被人把脑袋直接拍进碗里,陆茉呵斥道:“多大人了还玩狐狸,快吃饭!”
陆屿心里默默解恨了一把,紧接着他身子一轻,就被陆茉抱了过去,撸一把毛毛之后将手伸出来:“狐狸,还会握手吗?来,跟我来一次,抬爪,握手~”
陆屿:“……”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剩一点,自己付出了这么大牺牲,搏得盛家的喜爱,最后人家一家子根本不知道自个是个人,那可怎么好?
就这样在忧郁和挣扎当中,一顿饭吃完了,白亦陵略坐了一会,起身告辞。
盛冕道:“天都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怎么行?等我换件衣服送你。”
这些话要是被死在白亦陵手上那些人听见,恐怕在天之灵都要笑掉大牙,白亦陵自己也不由笑了,道:“不用,这会时辰还早呢,街上也热闹。”
盛冕不听他的,挥手让下人去拿衣服,盛知道:“算了,爹和大哥今天也累了,还是我送吧。弟,走回去吗?顺便消食。”
白亦陵负手站着,含笑不再推辞:“好,走吧。爹,娘,大哥大嫂,二姐,留步吧,不要再送了。”
一大群人挤在门口,目送他和盛知肩并肩地出了门,好半天才都散去,盛栎冷不防听见白亦陵叫自己一声“二姐”,心里怔了怔,一时有点出神,多站了片刻,听见盛铎叫她,也连忙回了府。
盛知和白亦陵沿着河堤走着,陆屿晚上被他们家人喂的有点多,没在白亦陵肩膀上蹲着,也扭着步子跟在后面。
兄弟两人步履闲适,一时也没有交谈,京都之中异族人极多,此时身着各色服饰的摊贩在叫卖;热情洋溢的少女簪花行在路上,时不时有人向他们身上抛来花枝;各色的铺子拥挤在低矮的瓦房中,不见繁华,但却十分热闹;一座二层高的楼中隐隐有女子伴着琵琶低唱:“银字声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字字婉转,仿佛落入心湖的水滴,一缕缕化开,一丝丝缭绕上心头。
在这里他曾少年意气马疾驰,在这里他也曾为母所弃彷徨无措,好的坏的记忆都还没忘……而廿载光阴不过须臾,似乎就要随风而去了。
有舍得也有不舍得,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其中种种,踏花行来时早已历历在目,这便已足够。
盛知边走边含着笑扭头去看白亦陵,他之前的衣服在山洞里弄得不像样子,于是换了这件鹅黄色竹纹的长衣。衣服是陆茉一针一线为他缝的,颜色有点过于明艳,大概也只有白亦陵才能把这身衣服完全压住。
他身姿修长,形容俊秀,走在月色与湖水之间,眉眼都明晰的如同画笔勾勒出来的那样,袍袖随风翻飞。
感受到盛知的目光,白亦陵侧过头来笑道:“有话要?干嘛这样看我。”
盛知笑着摇了摇头,扭回头看着前方的路,缓缓踱着,带了几分感慨道:“也没什么,就是想想咱们家的老都长这么大了。嘿……白指挥使,第一美人,真神奇。”
白亦陵大笑道:“这话从你口中出来似乎有点奇怪了。”
两人的关系在此之前就不错,起话来流畅自然很多,盛知摆了摆手:“不是,我是真的心里特别高兴。你别看你只在家里吃了一顿饭,坐了不到两个时辰,但是就让人一下子觉得特别踏实。哎呀,真好,咱们一家人终于能坐在一块了,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牵肠挂肚地惦记着谁,生怕他在外面受苦了。”
白亦陵微垂下头,用食指的关节蹭了下鼻梁,笑了笑。
盛知拍拍他的肩膀,迎面走过来一个行乞的孩子,看上去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盛知拿出来几块碎银子,放在他的碗里。
等孩子过去了,他继续冲着白亦陵道:“像这样的乞丐,有的是真可怜,有的就是纯属骗钱,我以前从来不理会的,爹却见到了就要给银子。有一回,咱们府上的马车被人给冲撞了,那孩子怕受到责罚,明明腿上只破了一层皮,偏要假装断了腿,躺在地上不起来。”
白亦陵听他这个话音,显然是要点什么,转头看着盛知,只听他道:“我一眼就看出来了,结果爹居然亲自下车看了他的腿,给他银子买药,还着人把他送到医馆去……我那时候,好像是十三吧,脾气也不大好。我这瘪三明明就是在耍无赖,爹干嘛不揭穿他啊,抬起来扔路边去得了。”
“爹,都是为了过日子,怕挨。要不是没钱,谁愿意冬天里那么冷的躺在地上,怪不好受的。爹还,那孩子也就比你弟大不了多少,你弟要是还活着,日子难的时候,也能有人帮他就好了。”
盛知深吸口气,抚着白亦陵的头:“弟,你能回来,哥哥觉得真高兴。但是我还不满足,其实我……不,是咱们家的每个人,都希望你能回家来住,你从就不在我们身边,你冷了、累了、饿了、受伤了,我们都不知道……想想这些我心里真的……很惭愧。”
“包括今天也是,太吓人了。”盛知道,“弟啊,你考虑一下,回家来住,等过两年你成亲,有人照顾你了,愿意搬出去也可以,还愿意住在一起也可以。但是现在……我弟弟这么好看,我少看了他二十年,想补回来。”
白亦陵停住了脚步,盛知看着他,白亦陵道:“二哥,我到了。”
盛知抬头,正好看见了白府的匾额,他愣了愣,然后连忙笑着:“啊,好快啊,到了好,到了就好,那……你快回去休息吧,今天也累了,好好歇歇。我走了。”
白亦陵走上台阶,月下好风如水,夹杂着花草香浩浩而来,他忽一驻足,转身望向盛知离开的背影,又道:“二哥。”
盛知转身,白亦陵笑了笑道:“我会好好想想的。”
盛知眼眸一亮,转而嘴角翘起,笑意浮现,他重重点了点头,冲着白亦陵一挥手,转身大步离开。
他一路回府,心情轻快,进去的时候夜色已经深了,便没有惊动他人。厮迎上来,提着盏琉璃灯为他照明,主仆绕过回廊,慢慢向卧房走去。
路过父母的院子时,廊下的灯笼已经灭了,昏黄的烛光隐约从屋子里面透出来,显然盛冕和陆茉还没有休息。
盛知悄悄探了下头,却发现父亲就坐在院中树下的石凳上,手撑在面前的圆桌上面,背对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
母亲在房间里面喊道:“阿晟,别坐在院子里傻笑了,肩膀上的伤换药了吗?进来让我看看!”
过了片刻之后,父亲的声音才柔柔地响了起来,光是听着,盛知就能感到他一定是唇角含笑。
他答非所问地跟陆茉道:“今天他叫我爹了,还冲我笑,也像你这样,问我有没有伤着……很懂事,很乖……”
陆茉又是好笑又是叹气:“傻子,别了。外面冷,快进来!”
盛知站在外面,也不禁跟着微微扬起了唇角,院中传来一阵脚步声,依稀是父亲回到了屋子里面去,他也举步继续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胡蓬从赫赫第一次逃跑算起,到现在为止已经逍遥了二十多年,这回好不容易才终于归案,还差点搭上一位亲王和一名指挥使的命,这辈子也实在算得上是轰轰烈烈。
因为他毕竟也是赫赫一起追捕的凶徒,再加上赫赫的大王子高归烈人还在京都,于情于理都应该知会一声,于是经过几番商讨,胡蓬由大理寺、刑部与赫赫的使臣联合问罪,地方就设在了赫赫驿馆当中。
北巡检司虽然将人抓了回来,但因为胡蓬出身于此,因此回避此案。
盛知回家之后就被家人拉着询问胡蓬的下场,他无奈道:“判了凌迟,但是他很高兴。”
“什么?”盛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有毛病吧?”
他完之后,就见母亲、妻子、弟妹全部以同样的眼神望着自己,就像在问——“他有没有毛病你还没点数吗?”
盛铎干咳。
盛知道:“判决下来,他哈哈大笑,跟着又破口乱骂,反正就是毫无慌乱畏惧之色。最后被人堵住嘴拖下去了,暂时还关在赫赫驿馆里。”
陆茉皱眉道:“为什么还不行刑,这样拖着,再让他跑了怎么办?”
盛知道:“明天中午速决,今天却是不能见血——娘,你忘了吗?今晚有百花节啊。”
这件事不光陆茉忘了,就连白亦陵也忘了,直到他下衙之后见到街上人流匆匆来去,拥挤异常,骑着马根本就过不去街,这才想到,原来是百花节到了。
这一天夜市开禁,不少外地来的商人都可以在街上兜售各种奇珍异宝,再晚一点前面的城楼上还会向下撒福钱,赐福百姓,同时燃起明灯,向天官祈求全年喜乐无忧。
如此热闹,人们都纷纷来到了街头,此时放眼只见火树银花,千灯如昼,人流如织,熙熙攘攘,街边的酒肆内笙歌清越,曼舞温柔,仿佛一片天地都如同七彩琉璃铸成,美不胜收。
这人群当中也不乏年轻貌美的女郎,她们一个个盛装扮,跟同伴挽着手,边边笑,在旁边的各色摊上面流连采买。各种异国的饰品吃食琳琅满目,一年到头也难有几次这样的时候,引得少女们兴致极高,笑语盈盈。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她们所议论的话题悄悄变了,目光纷纷投向街口那名坐在马上的少年郎,即使隔着长街灯火,重重人影,他依旧有着能被人从人群中一眼看出来的本事。
“是……是白指挥使!”
“哎呀,现在应该叫侯爷了!”
“天呐,我家里还有给他做的荷包,可没带出来呢!”
眼见着人群纷纷向他的方向涌动,白亦陵心中暗道不好,连忙从马背上下来,但刚才已经有不少人发现了他的位置,现在街头的人实在太多,根本挤不开,听见女子们兴奋的尖叫,实在让人心里哆嗦。
他头皮发麻,正想着如何才能活着离开,一时跳到旁边的河里去游走的念头都有了,这时另一边却又听见人群的一阵喧哗,忽然间万头攒动,有个如同天籁的声音尖叫起来:“撒福钱啦!撒福钱啦!”
这声音扎的人耳膜疼,白亦陵却是精神一振,仰头眺望,果然见到远处的城楼上,不少金灿灿的圆片挥洒下来,被底下街上交织的灯火映着,简直美不胜收,一时间就仿佛下了场金雨似的,人们纷纷发疯一样地冲过去,抢夺起来。
白亦陵知道这时候城楼上肯定站着哪位宫中贵人。撒福钱是一些重大节日里的规矩,这钱币纯金造,由宫中特制,并非流通货币,节前在皇庙里供上七天,再选择吉利的时刻从城楼上散下来,接到的人便也能沾染上福气贵气。
一般撒钱的人都是皇上,有与民同乐之意,只是当今圣上性格淡漠,不爱热闹,一般都由钟爱的皇子代替。
这个活动一下子就分散了人们投在白亦陵身上的注意力,虽然还有部分不爱金钱爱美人的女子和……男子坚持不懈地找他,可是白亦陵早就趁着这股乱劲隐在了暗处,他们失去目标,只得遗憾作罢。
白亦陵松了口气,悄悄看向城楼的方向,却看不清楚上面的人。前面的人群中隐约有人议论道:“还以为今年会是淮王殿下赐福呢,不想是英王殿下。淮王总是不在这种场合露面,我都看不够他。”
“今天晚上可真是,好不容易见着白指挥使,人跑了,结果撒福钱的又不是淮王。”
“大概生的好看的男人都跑得快吧,不然天天被追,也练出来了……”
“有道理!”
白亦陵忍不住笑了,这时,一道熟悉带笑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在看什么,想要福钱吗?”
白亦陵回身,陆屿正抱臂靠在他近旁的一棵树上,不知是什么时候到的。见白亦陵看到了自己,他便带着笑意起身,走了过来。
他今日扮的格外华贵俊俏,头上带着玉冠,身穿暗青色的长衣,上面用银丝织出云纹,随着走动折射出隐约的华光,绣工极为精致,腰侧还挂着一把长剑。
陆屿本来就个头高挑,容貌昳丽,少见地穿了件这种颜色的衣服,愈发显得他轩然韶举,卓卓朗朗,正似眼前一片清丽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