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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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醒来的时候,一切事物又仿佛回到了最初时的样子。

    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只能勉强分清方向和时间,身上只剩两个金普洱,衣服也因为之前龙化的原因变得破破烂烂的了。

    到这个,我把那种特殊的龙形变化叫做龙化,字面意思。

    我想起莎莉,她一定是不知道从哪学来了这自爆之类的备用法术,我想哭,却不太哭的出来。

    我挣扎着站起身,随便挑了个方向往前走,哪都行,只要能远离帝都。我想起特拉卓和父母,本来变得模糊的旧日经历又逐渐清晰起来,这次他们身后还加入了一个动人的身影。

    但事情不一样,特拉卓和父母都死于施特拉德之,我什么时候能替他们报仇?坦白来,遥遥无期。莎莉和他们不同,她因皮奇而死,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的愚蠢。

    皮奇必须死,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就像给自己烙上一道永恒的痕迹,不管需要多长时间,不管他地位如何,皮奇斯凯姆都必须死。

    复仇是日后的是,当务之急是离开这片森林。我停下脚步,重新辨认了一下太阳的高度,此刻应是清晨——太阳还未升得太高,我决定顺着太阳的反方向走,继续朝西。

    我从坚硬的灌木和低矮植物中杀出一条道来,裤子被棘条划得破破烂烂,幸运的是,我很快回到了大路上。

    我开始沿着大路往前走,这是找到村镇的最好办法,我需要补给和信息。我的努力见效很快——我只走了不到半个时,就看到一座镇出现在我视野里。

    我走进镇,身心俱疲,上半身几乎是赤裸的样子,裤子也破破烂烂的,我捏了捏口袋,那两枚金普洱还老老实实地贴在我的口袋里,给我一种厚重笃定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感觉,曾经穷过许久,然后突然发达的人应该能体会我此时的感受。

    我走进附近的一家旅店,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但我不予理会,大步向前,给自己点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一大块切成片的培根,煎的恰到好处,松软的白面包,配上不限量的草莓酱、奶油和蜂蜜,一碟新鲜的蔬菜,还有果汁或是酸奶,加起来只收我二十个铜子。

    我吃完早餐,意识到自己应该洗个澡,或者先买套衣服?我陷入了纠结之中,如果我先洗澡,我就得穿着这破烂裤子去买新衣服,但如果我先去买衣服?

    别开玩笑了,我连店门都进不去。

    除非我想起皮奇那令人厌恶的做派,计上心头。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的时候,我努力回忆皮奇那令人讨厌的优越做派,然后冲老板露出一个混杂着优越感和尴尬的笑容:“这位先生,这附近哪儿可以洗个澡?”我刻意把先生两个字咬的很重。

    表演很成功,旅店老板把我当成遇到某种麻烦的贵族少爷,他显得有些局促,“这位少爷,我这就可以洗,只要五个铜子。”他行了一个礼,有点不安地补充:“如果您不嫌弃的话。”

    “行吧,”我演出一个勉强可以接受的表情,“现在替我去烧水,尊敬的老板,”我从他找给我的钱里丢了枚十分铜子给他,“剩下的是你的费,但我回来前水要烧好。”

    他弓腰点头,急忙退回柜台后面,我看着他,装模作样地哼了一声,然后提着裤子转身走出旅店。

    此时已是上午,这镇的街上到处都是人,我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回想皮奇的表现,露出一副隐私被侵犯的愤怒表情,直冲冲地朝街边的一名中年男子走去。

    “这哪儿可以买到体面的衣服,朋友?”我问他,让语气显得急切但不失礼貌。

    他看着我,表情有点疑惑,但还是慢慢开口,“阁下可以去史丹利家的裁缝铺,那铺子里”

    “你听不懂吗,朋友,”我佯装恼怒地打断了他,“我要的是体面的衣服。”我在体面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不出我所料的,中年男子露出惶恐的神色,“抱歉阁下,他们家也兼营贵族礼服。”

    我不耐烦地挥了挥,“你最好的是真的,那店子在哪边?”

    他一比,我冲他傲慢地点点头,大步离开。那裁缝铺不远,没几步路就到了,我站在店门口,装出一副傲慢羞愤的模样,用力推开裁缝店的门,大踏步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两个人,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皮裙,我猜他是裁缝,另一位穿着得体,应该是位客人。门撞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吓了他们一跳。

    “别呆站着,你这憨瓜!没看到我没衣服穿吗?”我不悦地开口训斥,一屁股坐进椅子里,用恰好房间里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假装自言自语:“让我知道是哪里的土匪,我就要扒光他们的皮!”

    我假装没看见客人和史丹利裁缝的偷笑,不耐烦地:“我的衣服呢?你这笨猪。”

    半个时后,我提着崭新的衣服走出这家店,在吟游诗人学院里学到的表演技巧效果比我想的还要好,史丹利本不打算收我钱,在我的坚持和所谓的“贵族的公正”下,他还是收下了我的一个银币。

    无视路上投来的诧异目光,我高昂着头,活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大踏步地回到了旅店。

    老板殷勤地把我领到大厅后面的一个房间——这大概是这旅店里最好的房间了,地上嵌着一个木制的浴缸,墙上钉了一大排挂钩可以挂衣服,挂钩的对面还装有一个简单的盥洗盆和一面镜子。

    浴缸里放满了水,老板又另外提了两桶热水进来,还递给我一块香皂和梳子。

    我躺在浴缸里,让酸痛的肌肉得到放松,用香皂认真搓洗了全身,又把头发梳开,尽可能地把污渍都洗去。

    做完这一切后,我又用把身上搓了个干干净净,用一桶新的热水冲洗干净,然后换上崭新的衣物。

    我回到大厅,老板正在算账,见到我立刻行了一礼。

    我冲他回了一礼,走过去用鼻孔看着他,“算是不错,”我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像是鼻孔里哼出去的,“我威廉泰尔会记得你的援助。”

    老板朝我谦恭地笑了笑,虽然我知道他肯定巴不得我赶快离开,没人喜欢贵族家的纨绔,特别是平民们。

    我刚走出门,一名帝国士兵骑着马从我面前飞奔而过,朝镇中心跑去,我立刻警惕起来,决定跟在后面看看情况。

    此刻正是热闹的时候,那骑兵在拥挤的人群里根本寸步难行,他只能翻身下马,牵着马艰难地往前挤,直到他快步走进镇政府,也没发现跟踪的我。

    事情的谜底很快揭开,一大群镇上的民兵从镇政府里出来,每个人上都拿着一大摞的纸和一桶浆糊,他们分散开来,在每块告示板上都贴上三到四张纸。

    那是我的通缉令,上面画着我的头像,不得不非常相似。

    “萨伦诺维斯,帝国公民,红发,十三岁,涉嫌杀害帝国警卫五名、杀害同学莎莉诺兰、试图杀害魔导师皮奇斯凯姆未遂,此人极度危险,任何帝国公民见到相似长相之人请立刻联系当地警卫所或是政府关,提供有效信息并经证实的居民将会获得一千金普洱的奖励。”

    我看着通缉令上的文字,怒火顺着我的脊梁飞速上升,吞噬我的大脑,我伸把所有通缉令都扯下来,撕成碎片,我还是低估了皮奇斯凯姆这狗杂种的能力,更令我愤怒的是他们居然把莎莉的死都挂在我头上。

    那画像太像了,我必须立刻离开这座镇子,这镇子里见过我的人太多了。最好不要再和任何帝国聚落进行接触,我的红发和年纪太过明显,我告诉自己,同时希望旅店老板和史丹利裁缝能相信我的表演和伪装,而不是立刻跑去进行汇报。

    我趁着时间还够,随便走进一家店子里买了个皮包,把我剩下的钱放进去,又把皮包放好,临走时再发挥我的表演天赋,和这老板要了张地图。

    这个镇子叫温德勃洛,在帝国西方偏北,离帝都五十里路程,如果传令兵都到这里了我打了个寒颤,不敢继续往下想。

    我走在温德勃洛北边的森林里,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坦白,我不知道。

    我不是没考虑过往巴伦利亚王国或是联邦去,但我真的能做到吗?那对我来是否太难了,在这种天罗地的追捕中。

    唯一安全的路线就是荒无人烟的地区,那意味着我得横穿整个帝国疆域,从东南边走到西北边,再跑进王国境内。

    去联邦或许好点,只需要从东南走到西南,问题在于,我的钱不够我在联邦活下去,那儿的生活水准可比帝国高太多了。

    最后我还是决定朝巴伦利亚王国出发,比起联邦,王国还在和帝国交战,我也有更大的几率得到皮奇这个杂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