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颗糖(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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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你,林娇姐。”

    “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可以吗?林娇姐。”

    林娇耳边反反复复回响着这两句话, 有些愣神。额头落下一吻的地方痒痒的, 麻麻的触感一直消散不去。她垂着眸,有些不敢直视靳坤那双盛满深情与温柔的眸子。

    “我……我……”林娇反复好几次, 心乱成一团, 不知该些什么,她努力平复着自己莫名加快的心跳,睫羽忽闪几下,抬眼望向靳坤,“抱歉, 我现在心里有些乱。”

    两人的距离隔的近, 话时带点温热的气息几乎要与靳坤的呼吸交融在一起。林娇觉得自己的脸更烫了。

    靳坤看着林娇一双杏眼泛着水光,琥珀色的瞳仁映着自己的模样, 眼睛眨呀眨, 像有只奶猫在自己心口轻轻地挠了又挠。

    “至少内心没有坚定的想要拒绝我的想法, 对么?”靳坤温柔地引导他。

    “好像……好像……没有。”林娇觉得自己的声线都是颤的。

    听到这句细声细语的“没有”, 靳坤高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那就试试让我追求你, 好不好。你要是觉得不合适,之后拒绝我也没有关系。”

    靳坤二十四年的人生里, 从来都是桀骜张扬, 肆意妄为,从来没有如此心翼翼地出过这般请求的话语。心低微到了尘埃里,却乐在其中,欣喜地开出一朵花来。

    林娇犹豫半晌, 看着那双深邃的眸子,不住拒绝的话来。轻轻点了点头。

    伴随着微微点下的头,靳坤觉着自己的心脏跳动地比任何时候都要快,大脑飞快的分泌着多巴胺,浑身的血液飞速的涌动。眉眼带上了几分飞扬的色彩,眼睛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宛若有星辰被点亮。

    九月底的巴黎,夜晚带着些许凉意,在靠着冰冷的桥栏站了许久,林娇晚上出来的急,只穿了长袖衬衫裙和一件几乎没有御寒功能的薄开衫,一阵冷风吹过,她忍不住颤了颤,揉了揉鼻子,好像有些着凉。

    靳坤见状,顾不上欣喜:“先回去吧,有点冷了。”着,将自己的皮夹克脱下,轻轻披在林娇身上。

    他有些想牵林娇的手,但又怕唐突。最终将手落在女孩肩上,拍了拍:“回去吧。”

    “好。”林娇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完全处于条件反应似的跟着靳坤走。

    靳坤的机车夹克格外大,下摆长度快到林娇的大腿,夹克带着若有似无的香,像某种香水的尾调,麝香和白琥珀味混合,有种硬朗而坚毅地迷人感。伴随着夹克上靳坤的体温,林娇觉得自己的脑子晕乎乎的,空白成一片。

    塞纳河畔的路有些年岁了,石板间的缝隙有些大。林娇穿了双细高跟,又处于神魂恍惚的,走路时,细高跟卡在石缝里,趔趄一下,若不是靳坤扶的及时,就直接摔到了。

    林娇半倚在靳坤的怀里,鞋子还卡在石板缝里,想用力将鞋跟拔出。

    “嘶——”林娇声呼痛。

    “脚扭到了么。”

    “嗯。”林娇声的回答,靳坤身上传来的温度让她的脸愈发的红,娇艳欲滴。

    “你站稳先。”

    林娇站稳后,靳坤曲着腿蹲下,心的扶着林娇的腿,将高跟鞋拔出。仔细检查了下脚踝。“不严重。”

    靳坤突然想起第一次在医院见林娇时她也穿的是细高跟,嘱咐到:“穿高跟鞋时还是要心些,女孩子若不注意,很容易发展成为习惯性崴脚。”

    检查完脚伤,他没有起身,直接蹲着转了个身,略略站起来些,修长的身体弓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上来吧。”靳坤声音低沉,尾音带着点磁性。

    靳坤回头看着她,黑色的发丝被昏黄的路灯染成棕褐色,眸子里盛满深情。

    “这里可没有轮椅可以借了。”想到两人初见时的场景,靳坤嘴角勾起一丝弧度。

    林娇心翼翼地俯身,覆在他的背脊上。

    靳坤将皮夹克给了她,此刻就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T恤,略紧身,勾勒出漂亮但并不夸张的肌肉线条,隔着薄薄一层面料,可以感受到躯体温热的温度。光裸的臂和自己的腿贴着,肌肤相触传来的温度格外烫。

    “勾着我脖子,别掉下来了。”靳坤嘱咐到。

    林娇将纤细的胳膊轻轻搭在他的脖颈之间,其中一只手还拿着刚才男孩送给她的大气球,是只白色的,肥嘟嘟的北极熊,晃悠悠飘在两人头顶。

    靳坤掂了掂,确认林娇扶稳了,才跨开长腿超前迈去。

    夜晚空气微凉,温暖的路灯下有细的飞虫飞舞,灯光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林娇清浅的呼吸落在他的脖颈之间,靳坤觉得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甜。

    -

    两人回到公寓时,一楼客厅漆黑一片。

    庄凌和靳妍这几日累惨了,早早上楼去睡美容觉。阿P等人责拿着长长一串的购物清单,开启了离开前的最后一波疯狂采购模式,还没回来。

    靳坤摸索着开灯,走到沙发前,才勾着身子,将她从背上放下。

    “坐好,别乱动。”靳坤一边走向厨房,一边低声嘱咐,背后长者眼睛似的。

    刚想起身感受一下自己脚受伤程度的林娇只好安稳地坐在沙发上。

    她轻轻转了转脚踝,疼痛感不剧烈,应该不算严重。

    靳坤很快就从厨房回来,手上拿着冰块,用毛巾包裹。

    “刚刚看了下,不严重。但最好还是处理一下,会好得比较快。”

    着,便蹲下身,替林娇解开高跟鞋的系带。他有些弄不太懂女鞋的复杂花样设计,皱着眉,解了好几次都没解开,身亲专注,仿佛并不是在解鞋带,而是在做一个精密的外科手术。

    靳坤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指无意擦过腿的肌肤,留下略带温热的触感。

    林娇在靳坤蹲着身子为她解鞋带时就想出声阻止,此刻看靳坤不得要领,连忙弯下身子自己去解。靳坤还未收手,十指相触,留下一点缱绻的温度。

    “我自己来就好。”林娇总算平息下去的白皙面庞又飞上两抹粉红。

    直起身子时,女孩发丝拂过靳坤的脸,留下些许痒意。

    靳坤清了清嗓子,清空脑子里乱成一团的思绪,拿起报着冰块的毛巾,为林娇冷敷。

    “有些冰,忍一忍。”

    靳坤突然想起两人第一次相见,他给她处理比这严重多的扭伤,下手一点都不带怜惜。不过两个月的光景,他处理伤处确实前所未有的轻柔,甚至怕冰块的温度太凉。那时林娇穿着热裤,光/裸白皙的腿大刺刺地搁在他腿上,他没有任何反应,而此刻不过是简单的肌肤相触,就已经让他思绪迷乱。

    种种改变,不过出于最简单不过的喜欢二字。

    靳坤沉默地为林娇冷敷,脚踝处传来冰凉的温度,隔着毛巾,并不刺骨。

    靳坤话不算多,认识这段时间,林娇本以经对两人这种安静的相处模式格外适应。大抵是心境发生变化,她中觉得沉静的空气里弥漫着若有似无的暧昧,让她坐立不安,心跳地有些快。

    冷敷完,靳坤神色如常地弯下背,将她背上楼。

    “麻烦学长了。”林娇道谢。

    “我过的,林娇姐,帮你忙我真的一点都不觉得麻烦。”靳坤声音低低的,在夜晚安静空旷的走廊上带着些回音。

    “能够为喜欢的人做些什么,是再高兴不过的事情了。”

    “还有,我可以叫你娇娇吗?”

    林娇觉得靳坤仿佛是被浪漫地法国所感染,平时沉默的人情话技能突然被点亮,并且还升到了满级,出的话让她脸红心跳的厉害。

    她今日脑袋里思绪乱成一团,与她相熟些的人基本都叫她娇娇,此刻也不做他想,点了点头,手足无措地倒了声晚安回房,一头栽进柔软的床内。

    -

    第二日一大早,众人拎着大包包收获满满的回国。

    巴黎杂货铺一日游,林娇的行李尤其多。

    靳坤替她拎着最重的两箱行李,林娇怕他当着众人“为喜欢的人做事情在高兴不过”之类的话,咽下画到嘴边的道谢,安静地拎着轻巧的行李,跟着他后面去办理托运。

    昨夜扭伤处理的专业又及时,今日走路已经没有太多不适。

    值机时,靳妍要在飞机上和林娇聊聊天,林娇便将座位选在了靳妍旁边的位置。靳坤皱了皱眉,将位置选在了靳妍的另一侧。

    上机后,两人轻声地聊了下这次时装周比较优秀的设计作品,又聊了聊林娇尚未形成的一些设计思路。靳妍一边听一边给她一些指导。林娇在设计方面的触觉格外敏锐,一点就通,两人有些理念颇为一致,相谈甚欢。

    靳坤听不太懂两人所的内容,坐在一旁,半垂着眼,专注地看一本上飞机前在机场书店买的一本学术期刊。

    靳妍与林娇聊天间歇,目光扫过期刊内容,眼中带着几分欣喜。那天那番话,靳坤应该有听进去几分。

    一番聊下来,林娇学到不少。聊天结束时,她再次郑重道谢:“我真的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和庄凌姐。”

    “好啦。”靳妍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都这么熟了,还有什么好谢谢这种话。”

    靳妍目光扫过靳坤,想到自己弟弟人生头一遭喜欢个姑娘,又在为着她往好的方向发展,自己总该助攻一把。

    “若你真的想谢我。”靳妍挑了挑眉,眼睛里带了几分戏谑,“阿坤最近难得开始用功读书了。你们两在同一个学校,如果有时间,就帮我监督他用功读书吧。”

    “啊?”林娇怎么也没想到靳妍是这般要求。

    “ECHO目前全靠我家里那点公司分红撑着。阿坤是未来靳家的支柱,娇娇,你帮我监督好他,别一天到晚不学无术,课都不上,最后全靠花钱买学分补考,就算是帮我大忙了。”

    明明胡搅蛮缠的要求硬生生地被靳妍一本正经的出几分歪理来。

    “我会去上课的。你不用勉强她。”靳坤开口道。他知道靳妍有心制造他与林娇的相处机会,但他知道林娇对他的感情并不明确,他怕林娇尴尬。

    林娇受靳妍关照不少,靳妍难得要求她帮忙,虽然有一些出乎意料,但她想想,并不算拒绝。

    “没事,不勉强的。”林娇声音轻轻柔柔的,像清泉滴落,又如春风拂面。

    “我课不多,不会麻烦你太多。”靳坤望向林娇,嘴角没有忍住,轻轻翘起一丝弧度。

    作者有话要:  已经补全了这章,等下还有一章更新。我写的慢,不用等。明天早上起来看吧~

    校园撒糖副本即将开启嘿嘿嘿~

    心低微到了尘埃里,却乐在其中,欣喜地开出一朵花来。这句话写完之后想起来,最初的原话应该来自于张爱玲的“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我还挺喜欢我写的这句话的,在这个情景下也很合适,就不删掉了,标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