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手指
一天之后,林轩身上的绑带就消失了,这是林轩自己偷偷拆开的,何思奇那个辣椒对自己的医术相当自信,认为还得再绑半个月。 吓的林轩趁着夜深人静无人打扰,自已动一一拆掉,何思奇的本事有多高林轩不知道,但是总感觉那妞不大正常,好像在把自己当白鼠。 抬看看左臂,前世那里有一个龙形胎记,当时他的爷爷这孙子将来是当皇上的料,只是话的太满,皇上没捞着,连个公务员都考不上。 谁让他林家世世代代都是农民呢,考公务员也得拼家世,成绩好没用,有关系才行,林轩的皇上梦在他被拒之门外后就放弃了。 之后就开始了打工生涯,然后存钱创业,没想到生意才上正轨,狗日的赵霸天就把他送到这儿来了。 林轩伸按按那个长着胎记的位置,就感觉眼前一暗,紧接着眼前的场景出现变化,这里是一处灰蒙蒙的空间,里面没有日月星辰,也没有花鸟虫鱼。 只有一个十米见方的水潭,水潭内水清见底,林轩走上前查看,眼神充满好奇,前世没少看,很多人穿越时都会带着异能,难道这便是自己的异能? 那水有什么用?能洗经伐髓还是能增长神功?又或者可以驱毒治病增加寿命?林轩伸捧起潭水,心里尽想好事,喝了一口,嗯,还别真好喝,清凉甘甜,比那什么雪山神水还要好喝。 因为太好喝了,林轩连喝好几口,突然感觉不对啊,身上怎么黏黏的,还有黑色的东西往外冒,眼珠转了两圈,林轩想到了一种可能,兴奋的跳了起来,一头钻进了水潭。 都不作死就不会死,这话对林轩来一点都不错,他想到了洗经伐髓,却没想到洗经伐髓那么疼,跳进水潭的林轩被疼的死去活来,就这也没往水潭外爬。 一直疼的昏死过去,这货还抓着水潭的石壁不肯松,当林轩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屋外传来丫鬟斯洒扫的声音。 林轩探头看看,再抬看看自己的胳膊,洁白无暇,冰肌玉肤都不足以形容,伸摸摸,林轩一下子爱上了这种感觉,细嫩光滑柔软,哦,这感觉实在太棒了。 突然林轩惊的跳起,伸摸摸自己的老二,还好还好,还好老二还在,没有变也没消失,差点以为自己变性了,这粉嫩的皮肤比女人的还好。 身上青紫交加的伤痕同样消失不见,身体完美恢复,林轩忍不住仰天大笑三声,很想对青天一声谢了! 外面的丫鬟听到笑声探头往窗内看,林轩快速穿上衣服,他的变化可不能让别人看到,万一被当成妖怪抓住一把火烧了,他找谁理去。 心里对何思奇的感激也涌了上来,那妞虽然怪了点,但是真的很细心,连衣服都帮自己准备好了,最重要的是原主对她还有承诺,穿越送美女前人诚不欺我。 何思奇端着一碗黑呼呼的药汤走进来,看到林轩穿上衣服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眼神上下打量,她的药有那么神奇吗?为何以前不知道。 “奇奇,哥好了,这药咱就不喝了,不得不你真乃当世神医,一医术出神入化,连哥这么重的伤都能快速治好,谢了。” 林轩一开口就是满嘴跑火车,一句实话没有,偏偏有人爱听,林思奇最喜欢别人夸她医术好,偏偏没有人相信她真的会医术,唉,这世上有眼光的看来只有轩哥哥了。 “奇奇,哥离家已经三日,再不回去,你未来婆婆会担心滴,所以哥得走了。”林轩挑眉,帅气的脸上升起坏坏的笑容,是那般迷人,把何思奇迷的不要不要的。 “你真的会娶我?”何思奇眨眨大眼睛,自就喜欢轩哥哥,理由想不出,反正就是喜欢,这会得到了正式承诺那是真的很高兴。 秋儿在旁边捂脸,忍不住道:“林少爷,我家姐可是史部侍郎家的千金,你觉得你娶得起吗?” 切,林轩白了秋儿一眼,这丫鬟长的是可爱就是没眼色,太不会话了,什么叫你娶的起吗?也不看看站在她面前的是谁。 “秋儿,你给爷等着,等爷娶了你家姐再打你屁股。” 林轩磨磨牙,看到何思奇脸上闪过担忧,伸摸着她的脸道:“放心吧,明年哥抱个状元去找你,现在哥得回家读书了,下个月还要参加府试呢。” “轩哥哥有信心?状元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天照国仕子无数,想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真的不容易,轩哥哥不用逼迫自己,只要榜上有名就成。” 何思奇很会为人着想,秋儿再次捂脸,姐就这么急着嫁出去吗?也对,姐的恶名在外,到现在还没几个正经人去提亲呢。 至于那不正经的姐看不上,老爷也看不上,婚事一直拖到现在,再过一年就满十五了,如果还没找到下家,夫人的头发肯定会增添白发啦。 林轩捏着何思奇的俏鼻,爱到不行,这女人太可爱了,为了证明自己的爱很纯洁,暂时就不扎针了,还是留到新婚夜再扎。 “哥话算话,现在哥走了,乖乖回京等着我。”林轩挑眉挤眼,一股电流射出,何思奇傻呵呵的点头,并不担心林轩再次骗她。 出了筑梦居,林轩回头看看这个私家庄园,然后扭身大步离开,他要回去准备考试,现在还是童生的他什么都不是,想要做人上人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他不急,他才十六岁,建功立业收弟有的是时间,先弄个功名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至理名言到哪都没变,不过在那之前他要先收点利息。 秋儿站在何思奇身后,愣愣的看着远方,良久,秋儿突然叫道:“姐,你有没有发现林少爷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皮肤也太好了吧,都闪着光芒。” 何思奇眸子瞪的溜圆,叫道:“那是我医术好,秋儿,要不你试试我的药汤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