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爱之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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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霄一醒来,就对上了一双非常熟悉的眼睛,深邃得好似海上的风暴,因为睫毛浓长的缘故,垂下眼时的目光便会显得尤为专注深情,尤其是他笑的时候,日月为之失色。元霄甚至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又又穿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同。

    白问霖那张混血面孔,因为常年冷若冰霜,没有一丝笑容,他身上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从阳光暖男,变成了吸血贵族。

    元霄离开的时候,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超级富豪爹找到了,想接他回家,他不肯。是因为自己的岌岌可危的心脏问题,两人才会坐上罗伊斯家的私人飞机。

    可他就在那架飞机上“睡着了”,醒来就回到了未来。元霄心想,在白问霖看来,自己定然是死了。那时候白问霖才十八岁,可现在他已经快三十了……已经是快十二年的时光过去。

    太陌生了。

    面对眼前这个男人,不怕肯定是假的,那种看偶像的距离感压在他心底。元霄完全没有做好准备,他不知所措,一句“问霖”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心里有太多的疑问,白问霖怎么找到他的?他把自己从警局接了出来,是不是代表他认出了自己?

    犹豫间,元霄这才发觉,自己似乎是躺在白问霖的腿上的。他睫毛颤了颤——现在装睡还来得及吗?

    眼睛刚闭上,嘴旁就多了一块饼干,这种喂食方式太熟悉了,元霄甚至连思考都没有,就张开嘴把饼干叼住,接着愣住。

    对上白问霖泛起波澜的眼眸,他嘴唇抿了起来。

    因为心脏病的缘故,在上一段生命里的最后一年,他双目突然失明。元霄完全丧失生活能力,他找不到家里的电梯,哪怕找到了楼梯,也会因为看不清台阶而摔倒,彻底成了一个废人,连吃饭都要人喂、洗澡也要人帮助。

    所以白问霖在亲生父亲忽然出现的时候,才会那么抗拒,因为他觉得元霄不能离开他,他也不能离开元霄。

    两个人都没有话,元霄是极讨厌这种感觉的,为什么不问他?不话让他怎么办。不知不觉间,他把饼干吃完了。

    “还要吗?”白问霖注视着他。

    “……要。”元霄匆匆对上他的目光,就有些不敢再看,追在屁股后头叫哥哥的孩子长大了、成熟了,变成了那个从耳机里接触到的大钢琴家,他的声音透着遥不可及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显得太陌生了。

    饼干放到嘴边,元霄两三口吃完,注意到自己是在车上,车子还在行驶。而白问霖就那么沉默不语地一个接着一个地喂他饼干,豪华车厢里除了咀嚼的声音,就只剩下呼吸声了。

    这种静默维持了许久。

    “眼睛好了吗?”他低沉的嗓音道。

    元霄呆了一秒,声音很低地“嗯”了声。他上一个身体瞎了,现在回来了,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白问霖便又不话了,单是注视着他。元霄回望进他的眼睛,可是那双幽深的眼眸中,是他不能捉摸的情绪,好似酝酿着什么不可的秘密。他知道白问霖心思深,但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当初好好的阳光少年,怎么如今变得这般深沉了?

    他不免想到了白问霖的副人格。

    两个人格的性格天差地别,眼前的白问霖让他心生陌生、距离。但如果是阿尔,那肯定会好得多,他只会扑上来抱着自己在床上滚上一圈,像只狗——在元霄这里,白问霖和阿尔是两个人,也是同一个人。

    白问霖对上他的目光,心里刺了一下:“你在看谁?”

    元霄还未回答,白问霖就道:“他吗?”这让元霄莫名有种无地自容的心虚感,也不知道白问霖是什么时候知道他双重人格这件事的,他一直隐瞒得很好,临死也嘴严。元霄硬着头皮问:“崽……他怎么样了?”

    白问霖的面容显得更冷:“很少出来。”

    元霄应了一声,正算坐起身,就被白问霖摁住肩膀,元霄这个内蒙大汉立刻被他摁回原位,后脑勺重重撞在他的腿上。

    “别动,马上到了。”白问霖道。

    “去哪?”他又从白问霖身上闻到了那股雪茄的味道,很浓烈。

    “吃烤全羊。”

    元霄:“……”

    “我不吃那个,别……你让我吃点别的吧。”他很少吃羊肉。

    白问霖俯首:“你梦话的时候,咬着我的耳朵你要吃烤全羊,我就在纽约找了一个内蒙的厨师。”

    “我不吃不吃,”元霄羞愧地,“我肯定是太饿了,我梦话不能信的,你把饼干给我吧,别喂了。”

    白问霖把一盒海苔味饼干全给他了,这是刚从警局出来时,在便利店买的。白问霖甚至还记得他的口味。

    吃了一顿中餐后,元霄被白问霖领回了他的顶层公寓。白问霖没有问他更多的问题,把自己的睡衣拿出来给他穿:“还洗澡吗?”

    这间公寓在曼哈顿的黄金位置,顶楼,拥有巨大的落地窗,能俯瞰整个纽约城。

    那张床是很冷淡的灰色调,看着松软舒适。元霄哪怕再累再困,也不可能脏兮兮的爬上白问霖的床睡觉。

    “洗。”他拿着睡衣钻进浴室,一进去就震惊了。

    里面好大,还有个大泳池!很大的那种!甚至有spa用的按摩床,各种奢华精油铺张地堆在柜子里,墙上挂着名画,元霄犹豫地心想……应该是真画吧?挂在浴室里,也太糟蹋了。

    他出来时,白问霖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书,他鼻梁上架着一个很薄的眼镜,让他看起来像贵族一般儒雅。房间有许多盏昏暗的筒灯,沙发旁的落地灯是暖黄的光,温暖地映照在他英挺的侧脸上,使得他的棕发变成柔软的金色,影子在地毯上被拖长。

    他似乎看得很认真,可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他一页也没有翻动过。

    元霄太困倦了,身体已经坚持不住了,他穿着白问霖宽大的睡衣,有些无措地坐在床尾凳上:“你……不睡吗?”

    他摇头:“看书。”

    “可是已经四点了。”

    他惜字如金:“你睡。”

    “那我……”元霄站起,“我睡沙发。”

    “睡床。”白问霖把书放下,走到床边,看了他一眼。

    元霄只知他十八岁是什么样的性格,现在这个,他根本一点不了解,只知道罗伊斯的脾气非常不好……元霄爬进被窝里,白问霖就站在床旁。他的手慢慢地放下来,指尖在元霄脸颊上停住,镜片藏不住他眼中那股压抑的、近乎疯狂的情绪。

    这动作似乎勾起了元霄的回忆,分明是不久前发生的事,可是时光却穿越了这么长的时间,一眨眼就是十几年。

    它把少年变成了不可企及的男人,变成了高高在上、望尘莫及的罗伊斯。而自己呢,表面上倒是一如往昔。

    他疲倦地闭上眼,嘴唇无声动了动。

    白问霖听见了,那是在叫自己的名字。

    天知道他有多克制,有多克制才能控制住,不去拥抱他、不去亲吻他。

    元霄睡得很沉,不知道白问霖一直没有睡觉,就在旁边贪婪地看着他,听他的呼吸声,不舍得眨眼,怕一眨眼,就好像许多年前一样,他一睡着,就没了呼吸。

    遮光窗帘完美地遮挡住了外面的日出到日落,这期间,元霄一直是沉睡,醒来反应了许久,才想起来之前的一切。他发现天还是黑的,一看时钟,是凌五点。

    白问霖就坐在旁边看着他,手心里攥着一块表。

    他揉了下眼睛:“我才睡了一个时?怎么感觉睡了很久样子,肯定是因为你的床太软了……年纪轻轻睡这么软的床,对脊椎不好的。”

    刚起床,元霄话不免回到过去的状态,完才意识到哪里不对。

    面前这个白问霖,不是以前那个他了。

    白问霖双手合拢放在桌上:“你睡了二十五个时。”他也看了二十五个时,没有阖眼,他每天是必须练琴的,可是怕吵到元霄睡觉,所以也没练。

    元宵有些听不清他话,不由自主用右耳侧对着他:“你睡觉了吗?”

    “睡了。”

    元霄看见他眼睛有些红,胡子也没有刮,有些颓然的模样,和前天在舞台上看见的整洁的钢琴家不太一样。

    白问霖站起来:“我给你做早饭,吃什么?”

    元霄光脚落地:“我来吧,你去练琴。”白问霖的手,可是全世界最值钱的手,被国际乐坛喻为“被神吻过的手指”,以前他给自己泡红茶也就算了,现在这个……元霄怎么敢。那双手……他也想亲一下。

    他不太会用白问霖的高新厨房,试了半天发现是声控的,把蛋上去,要几分熟就几分熟,还会提醒你翻面。

    “这厨房好听话。”他好奇地研究了好一会儿。

    五六点的纽约上空,薄晓渐渐出现在天边。

    白问霖在日出里,弹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一乐章,在低声部中加以对位处理,然后发展成第四部赋格,接着是《“悲怆”奏鸣曲》的第二乐章,继而又转换成克莱斯勒《爱之忧伤》,到最后,又回到了贝多芬,完全是即兴的,简直绝了!

    而他弹的这些,都是元霄的挚爱。因为天赋不够,他练习一首曲子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些再加上几首,就是元宵全部能背奏的曲目了。白问霖是个从来不弹贝多芬的钢琴家,全世界都知道他从不弹贝多芬,也不会听——他只在特定的时候,才会弹。

    比如和元宵吵架的时候,想哄他开心,弹贝多芬就是绝招。

    音乐似乎变成了另一种语言,在慢慢变得金黄的日出下,流进了元霄的心底。

    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元霄忽然来了句:“你怎么认出我的?”

    “新闻。”

    “……我上电视了?”元霄一脸的绝望。

    “嗯。”

    元霄:“你就看新闻,就能认出我?”

    白问霖又点了下头,注视他:“不会忘的。”或许元霄记不得了,他常常一些奇怪的话,快死的时候,让白问霖带他去呼伦贝尔,那是他的家乡。

    元霄又问:“那你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见到的吗?”

    “记得,”白问霖叉开完美的溏心蛋,抬起头,“爱玛医院。”

    元霄:“!!!”

    他不由自主侧着右耳:“……你居然记得那一回。”他显然不太相信,那时候白问霖才八岁大,而且仅是一面之缘。

    那是他穿越到二十二年前的第一天。

    元霄从头讲起:“729空难,就是我乘坐的航班。实际上,不是航空公司所的天气突变,是因为流星雨,机翼被陨石砸中了……”

    1997年,香港爱玛医院。

    “宋院长外甥,听去美国给心脏配型失败,在回国的飞机上就昏迷了。”

    “……就是里面那个?”两个护士在虚掩的病房门外声八卦。

    “对,就是他!大概是受了刺激,脑子坏了!非自己不是骆少爷,什么……2019年来的。”

    护士有些唏嘘。

    骆元霄是爱玛医院院长的外甥。骆家是大富豪,骆元霄是骆家当家的——骆董事长的独子,患先天性心脏病。

    病房里,包含院长在内,十几个专家对元霄会诊结束,依次走出病房。看他们神色,似乎病人情况并不好。

    专家走了,只有院长,也就是“骆元霄”的舅舅留了下来。

    他坐在病床旁低叹:“满满,你爸妈在过来的路上了,见了他们,你肯定能恢复一点。”

    满满也是骆少爷的名。

    元霄阖着眼皮,已经没力气再次重申他认错人了。

    他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情况。

    方才医生问他:“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是哪一年?”

    元霄当时刚刚清醒,脑海里还回荡着飞机上,那场火光冲天的流星雨。陨石砸在机翼上,燃起大火,飞机坠毁了。

    他以为自己获救了,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老实回答过后,医生用蹩脚的普通话纠正他:“这还没到二十一世纪呢,现在是1997年。”

    医生:“记得自己是谁吗?记得自己多少岁吗?”

    “我叫骆元霄,十八岁。”

    医生:“这个对了,你还认为自己是未来来的吗?”

    元霄那时第一次体验到心脏病发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在努力强调自己不是他们口中那个大少爷时,发了病。

    “我真的不是……”元霄心里充满解释不通的火气。这一急,他立刻感觉一阵钻心地疼,全身力气瞬间被抽走,脸色煞白,捂着心脏倒在病床上。

    “满满!”宋院长当即按下护士铃,迅速从一个药瓶倒出几颗药,喂进他的嘴里。

    吞了药和水,元霄才慢慢感觉心脏放松下来,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命悬一线的感觉。

    “跟你了,凡事不能着急,要学会调节。”宋院长眉眼染上忧愁。

    令人叹息的是,骆元霄本来就活不长了,他从一出生就被确诊活不过十八,所以才这么着急地带他去美国配型。可是因为血型太稀有,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都以为他命不久矣了。

    可方才检查身体,又查出来他其实没那么糟,还能活上几年。

    元霄对着崭新的1997年和自己糟糕得一塌糊涂的身体状况,发了很久的呆。半晌,他想不出个所以然,也没把之前宋院长的话记在心上,穿上鞋,兀自走出病房。

    爱玛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有七层楼高,六楼是行政部,七楼则是vip病房,这些病房是给某些特殊人士准备的。

    元霄在走廊也没见到护士,就从楼梯间下楼。他不敢走快了,现在身体太虚弱,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不是他原本的身体。他一边下楼一边喘,似乎特别地累。而以前,他从不会这样。

    他幼时在草原生活,喝羊奶长大,壮实到不行。

    慢慢走到一楼,刚到大堂,就撞见几个医护人员推着医疗车飞快冲进来,用粤语喊:“让一让、让一让!”

    元霄避让过去,忽地瞥见一个踮着脚在窗口取药的孩子。她头发微鬈,皮肤雪白,眼睛湛蓝。那么漂亮,一看便知是混血儿。

    香港有很多的漂亮孩子。

    她取了药出来,左顾右盼仿佛不知往哪走,模样洁白纯净,像极了元霄最喜爱的羊羔。

    在草原上生活,他唯一的朋友就是羊群。

    再一晃眼,羊羔就消失了。

    他抬步朝外走去。

    变故就在他刚出去时突然发生——他眼前一花,瞥见有什么庞然大物从上落了下来。

    只听“咚”——沉闷一声巨响。

    医院门口,最是人来人往,此刻都不约而同地寂静了几秒钟,元霄脸上热热的,像是什么溅到了他脸上。一颗陀螺旋转到他的脚边,徐徐停驻。

    他盯着脚边的尸体,大脑一片空白,耳边骤然传来尖叫、以及嚎啕大哭。

    元霄看见身旁的孩。满怀的药品散落一地,只见她睁大眼睛,被吓坏了,呆呆注视着地上的尸体。

    他没有思考,直接捂住那孩子的眼睛。感觉到手心一股湿意,元霄声音微微颤抖:“别看。”

    元霄伸手抹去不心滴在大理石吧台上的咖啡,好像那是一滴赭石色的眼泪,:“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你,我就心想,你肯定吓坏了,不能让你看见这么可怕的……”他抬头看去,白问霖的头发没有以前那么长了,鬈发剪得挺短,露出和幼时相似、但是绝不会让人错认性别的深邃轮廓,浓眉下是一双深刻的湛蓝眼眸,在阳光下,显得澄澈、同时又深沉。

    他也再也不是元霄心中的“羊羔”了。

    “第二次呢?”白问霖问。

    “第二次?”元霄露出“大家都知道啊”的神情,“三年后,我在青岛的琴行注意到你,你就趴在玻璃窗上。但我还是没有认出来,是……不心看见你在街头指挥,我才恍然大悟。”

    他做了个指挥家的动作。那是网传的阿尔伯特秘笈——

    当时的情形仿佛就在眼前。人来人往的转角水果店外,男孩的双手在空气中挥动,他站在风里,紧紧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这在其他人眼中,定然是觉得这孩奇怪,闭着眼睛挥个什么呢。可却让元霄眼睛一缩。

    他听过这个训练方法。

    阿尔伯特·罗伊斯为数不多的采访里,他自己提起往事:“我时候不练琴,那时候我会去外面,去人多的地方,学习卡拉扬、泽征尔那样指挥。没有任何乐器演奏出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交响。”

    采访他的记者笑:“听起来是个好办法,不过不为什么不练琴呢?”

    他:“家里没有钢琴。”

    记者哈哈大笑,当他幽默。

    谁不知道啊,阿尔伯特·威廉·罗伊斯的老爸,是福布斯富豪。

    元霄那时候才吃惊地注意到,那张脸庞固然漂亮惊艳,可也能瞧出高贵的英气来——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白问霖搅动着马克杯里的咖啡,肯定地:“你是我的粉丝。”

    元霄:“……”

    两个人的氛围缓和不少,昨天那种让元霄莫名其妙紧张的感觉好像消散了些。这或许是因为,撒旦般冷酷的男神,跟他了不少话,依稀带着从前的感觉,才让他放松许多。

    听见白问霖直白的话,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耳朵红了:“是啊,我是你的粉丝……很忠实的那种,任何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都会喜欢你的。”他怕白问霖误会自己别有用心才接近他,讪讪地解释,“但我当时……只是因为喜欢你,而你喜欢钢琴,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天才不管,才会……”

    “我知道的。”元霄是什么人,朝夕相处那么久,白问霖怎么可能不清楚。那句“因为喜欢你”,让他忽地一笑,只是笑容非常地淡,如果不是一直看着他,元霄可能都不会发现……他好像笑了一下。

    那种让冬雪消融的温暖感觉,瞬间回来了。

    元霄喝了口咖啡,听见白问霖:“你喜欢我,所以你还买了我的黑胶。”

    他手一抖,咖啡差点泼了:“……”

    “你书包的拉链坏了,里面东西掉了出来。”白问霖目光直直看着他,“你才十八岁,还在读大学。”

    “嗯……”

    元霄的大学,是国内一所排名靠前的电影学院,他考的是录音系,电影录音专业,专为电影、动画或电视剧做配乐。那些仿佛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渐渐回溯。

    白问霖像是忍了很久,终于控制不住了,他抬手,轻轻抚摸对方的脸颊,一点一点,仔细描绘他的五官。元霄有些不适应,刚一想躲,就听见白问霖:“别动。”他的拇指像弹一串超弱音般,轻如羽毛地抚过他的眉眼。他做这个动作时,眼睛里有复杂的情绪。

    接着,他一把将面前的餐具拂开,越过吧台,略一俯首。

    元霄屏住呼吸,仰头注视他。

    白问霖弯着腰,心翼翼地把侧脸贴在他的心口,他昨天就想这么做了,想去听他的心跳。

    元霄僵直身体不敢动,以前白问霖也经常会这样,听听他的心脏还好不好。但以前是以前啊……现在差别可大了。他连呼吸都停了。

    白问霖听了一会儿,双臂深深地把他拥住,像从前那样把呼吸埋在他的颈窝,闭着眼:“……元霄,你答应我。这一次你不能再离开我了。你继续学琴吧,你想读哪个学校?我给你写推荐信,柯蒂斯?还是茱莉亚,不……他们只收未成年,伊斯曼呢?”他敲定,略一起身,“就伊斯曼吧,那是最好的。”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似乎完全倒转过来了,元霄忍不住心想,这难道就是孩子长大后的感觉吗?而白问霖嘴里这些单是听见名字、就让人欣喜若狂的顶级院校名称,却激不起元霄的任何有关“高兴”的情绪。

    “我……不能学了。”他声音有些迟疑,抬头望着脸庞映在清日光下,整个人好像在发光的白问霖。

    “我好像……听不见了。”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耳,又对着他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