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The Swan》

A+A-

    白问霖在家里装了全面的监控。

    但不知该遗憾还是庆幸, 接下来的半个月, 狂犬病都没有出现, 而白问霖也因为工作原因,要去意大利一趟。

    四月初,白问霖和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在古罗马斗兽场有一场演奏会, 元霄在网上搜索到了相关信息,看见德累斯顿四个字他就不淡定了——这是全世界最好的管弦乐团之一!指挥也是他所喜爱的!

    元霄学业在身,没办法跟着他去。

    白问霖要走半个月, 元霄提前开始做准备,收拾了衣服和生活用品,收拾完了想到——白问霖应该在罗马有房产, 什么都不需要带。

    “真的不和我去?”

    “如果我现在放了暑假, 肯定和你去了。”

    出门时,白问霖穿好了鞋, 站在门前搂过元霄,给了他一个吻颊礼, 用一门听不懂的语言“我爱你”。

    他离开后,元霄便埋头工作——是个正经工作,隔壁系的系花要参加校园歌手大赛, 想要一鸣惊人, 不想随大俗,想唱原创歌曲,奈何没有那个技能。正好看见元霄发在论坛上的帖子,便联系了他。

    元霄明码标价:“一首曲五万, 版权在我。”

    “这么贵?量身定制?你不会坑我吧。”

    “不满意不收费,同理没有我的授权你也不能唱。”

    系花同意了,不满意不收费、总比那些工作室做出来不满意还不让改好。她提出要求,自己想要《幸运》、《稻香》那样的风格。

    校园歌手大赛刚启动,系花过了海选,进了十强。她嗓子还不错,很适合唱甜甜的歌,元霄和她约定在四月上旬制作好编曲,以助她拿到冠军。

    白问霖走后没几天,元霄终于制作好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编曲,和系花约在学校教室,元霄告诉她:“这个不能录音,你听一听,觉得合适我们就签合同。”

    系花点头:“不录。”

    元霄用校内的钢琴现场演奏,只弹唱了一半便停下,系花:“哇,你唱的还不错呀,歌名叫什么?”

    “没想到,取了几个随便备用的,你也可以自己取。”元霄报出珍藏的曲名,“《听晚风》、《梅子酒》、《XXX》……”

    “……这名字不行啊同学,太随便了吧……不过歌还行。”她露出犹豫之色,像在思考五万块值不值:“我回去再想想。”

    元霄倒没什么,不喜欢就算了,也不是非得卖出去,权当练习作词作曲,他经验还很浅。

    第三天,系花发来消息,问他八千卖不卖:“我咨询过专业人士了,人家专业的像你这样的学生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五万块纯属宰客!我还挺喜欢你这个的,如果我火了,还可以带你火一把。”元霄没同意,祝她拿冠军,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跟白问霖聊天的时候,还起这件事,白问霖:“是她没有眼光,以后会后悔的。”

    白问霖开的视频,给元霄直播了在罗马斗兽场的彩排:“游客很多,我们下午在排练厅练习,晚上来斗兽场。”

    元霄忽地在镜头角落瞥见了指挥,立刻叫出声:“啊!”

    “怎么?”

    “你后面站的是不是巴伦博伊姆?”元霄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太激动了。

    “不是,你看错了。”他压根没有回头去确认,而是把屏幕对上夜空,“今晚有星星,月色很好。”

    元霄凑近看屏幕,没有看见星星:“我能在网上看见转播吗?”

    “没有转播,”白问霖转了个方向,确认拍不到指挥的的脸后,那蓝色眼睛温柔地注视着屏幕上戴着耳机的元霄,“录制的版本我可以问主办方要一份,明晚演出结束我就回家。”

    元霄没有在视频里看见罗马的夜空,反而在白问霖眼睛里看见了闪烁的星河。

    关了视频,白问霖调出家里的视频,看元霄的生活状态,有厨师做饭,一日三餐规律,就是整日整日地泡在录音室里,没完没了地工作。元霄对这个行业,有非同一般的热情,白问霖快进了一下,看见元霄在外面的钢琴上自弹自唱一首不认识的歌曲,一边唱还一边改了两句词。白问霖知道了,这应该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的音乐。

    元霄平日是个脸皮薄的,但是一旦没有人,他胆子就会大许多,此刻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了。

    对于流行乐,白问霖一向不能欣赏,更是从不会听,结果排练的空档,他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听了很多遍,就好似认为那歌词里含蓄的爱意,是在对自己诉一般。

    尽管这边失去了一份工作,但紧跟着,元霄便接到了袁皓导演的消息:“在不在?有个工作。”

    元霄在。袁皓直接进入正题:“导演是我朋友,剧呢是古装剧,正缺配乐,歌词写好了,作曲部分也找了业内大拿,但不满意,所以就想问问你。”

    “不过你以前做过这种类型的音乐没有?”

    “正式的没有,闹着玩的有不少。”中国风音乐他也接触,学校老师指定类型,元霄在完成作业时,累积了不少的经验。

    袁皓过了几分钟,才发来一条:“发几个给我吧,我转给他。”

    元霄发过去了,其实没有报太大的希望,但还是感谢袁皓的好意——还想着给自己介绍工作。话回来,能得到和袁皓合作的第一份工作,纯属运气外加有白问霖相助,他能靠着这样的方式走一次捷径,一步登天,但不能次次都这样。

    袁皓这边还没得到回复,转头,白问霖回国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一位权威的精神科医生。

    他到了是深夜,没有具体的时间,因为怕元霄等。结果还没进门,他就看见一楼大厅亮着的灯,以为是元霄一个人住怕,白问霖就开实时监控,去看元霄睡的怎么样了。

    一反常态地,卧室灯是关着的,元霄怕黑,不可能关灯睡觉。白问霖切换了监控器,很快找到了元霄。

    他穿着睡衣短裤,蹲在录音室里,面前摆着一个装满水的老榆木盆,盆底覆满石头,正拿着一个水杯在舀水,一个麦对着水盆,看起来在录音。

    白问霖进门时,元霄浑然不知,录音室完全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元霄录了一会儿,跑出去听效果时,才发现白问霖人回来了。

    两人对视后,白问霖站起来:“怎么这么晚还不睡觉?”

    “有点工作,有点新的想法所以试试。”但主要是为了等白问霖,虽然没有告诉自己具体落地时间,但估摸着他登机的时间也能算出来,应该在半夜两点过,元霄想着他回来,要给他留一盏灯光才行,索性没有睡觉。当然,他不会这么告诉白问霖的。

    “那也不能这么熬夜。”

    “明早没有课,”元霄着走向厨房,“我煲了粥,吃夜宵吗?”

    配着花生米,各自喝了一碗粥,元霄昏昏欲睡,睡意上来了是怎么也无法抵抗的,扒过白问霖的手,看了眼他的手表,半晌道:“你这表,怎么不走啊?坏了吗?”

    “半年前就不走了,来,我背你去睡觉。”白问霖微一躬身,就把元霄背了起来。背上楼去,放在床上。

    几秒后,元霄强起精神,跑去洗漱,结果在浴缸里睡着了,白问霖把他从水里捞出来,没有任何欲念地擦干他水淋淋的身体,没有给他穿睡衣,随即抱着他睡觉。

    如果让他知道,狂犬病会在第二天醒来,他什么也不会让元霄光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