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小白也是我
凌风悄悄走出应缘殿,朝着大余山脉疾行,远远地就发现后面有几只跟屁虫,他果断驾起了风吟,化作一道白虹消失在天的尽头。
“呸!现在炼气七层圆满的境界就可以飞了吗?”一道人影气急败坏地道。
“没事,他始终都要去试炼地点的。”
“我们赶快回去禀告”
一共三人互相附和着,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大概踏剑而行了百里,凌风收起遁光,落到一处偏僻的山头,一道白光闪烁,白出现在了凌风面前。
“哇!你是白?”凌风看着眼前,这名成熟的女人,微微一愣。
“扑哧!我就是白,白也是我。”自称白的女子,散发着奇异的光芒,凌风眼睛顿时发直。
体内的玉玦疯狂运转,散发出一道道红色的光润,凌风瞬间清醒过来,一阵后怕。
“原来,你在骗我,从一开始就在骗我!”凌风有些恼怒道。
“我从来没有骗过你,很多事不能单纯的骗,我只想让你知道我还是白。”自称白的女子,有些情绪低落地道。
凌风感知这名女子境界明显高于自己,若是真要想对自己不利的话,自己恐怕也挡不住。
通过神识,凌风极力地沟通者白,却没有得到回应。
“我就在你面前,你干嘛还要找我?”女子好笑道。
“你真是白?你筑基了?”凌风诧异地问道,此时他已经知道对面女子真的是白。
“算是吧!我只是记起了很多事,修为提高了一些,我们妖族实力强大了,容貌也会变幻,你不要奇怪。”白一颦一笑都带着奇异的魅力,凌风根本不敢看。
凌风虽然忍着不去看她,却抵不住白往自己身上靠,瞥了一眼如今的白,凌风顿时一阵窒息,洁白嫩滑的脖颈,晶莹剔透的脸蛋,口含樱桃的嘴唇,丰满高挑的身形,她的一切都给了凌风极大的冲击。
“你能不能把你的天赋魅惑收起来,我快受不住了!”凌风满脸通红,好不容易撇过脸去,强忍着内心的躁动,从嘴中蹦出几个字。
“哈哈,我忘记了,你也很厉害,能坚持这么久。”白笑嘻嘻的,不知道真忘记了,还是假装忘记了。
一阵光芒变幻,白的尖耳朵,尖牙,以及长尾巴通通不见了,在凌风面前转了一个圈,朝着凌风卖萌道:
“凌风,我美吗?比玉清蓉和辛芸怎么样?”
白在玉玦里,凌风并不能屏蔽她的感知,她没见过两人,却也知道两人是凌风亲近的人。
“各有千秋吧!你比她们更具诱惑。”凌风认真地点评道。
“咯吱,咯吱,你真是大白痴。”白以遮口,传出银铃般的笑容。
“真不明白,你这么木讷的一个人,身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白见凌风不话,继续调侃道。
凌风站在山头,看着空中明月,中出现一枚玉佩,指轻轻摩挲。不多时,又重新放回了玉玦,他在思念莫倾璃。
“白,答应我一件事,好吗?”凌风一脸平静地道。
白一怔,不知道为何凌风突然如此平静,她收敛了心神,慎重地道:
“只要不违背我的本意,我可以答应你。”
“我只要你不要滥杀无辜。”凌风淡淡道。
白一阵迟疑,一阵无奈,最终还是答应了凌风,随即她的兴致也耗尽了,化作一道白光回到了玉玦中。
“白,希望以后我们不会为敌。”凌风依旧望着明月,嘴唇微动似乎这句话是在给自己听。
凌风取了一把普通的剑背在身后,幻化成了一个普通少年,就像当初自己第一次回家的时候,他从就有一个剑客梦。
朝着自己试炼地点赶去,一路上凌风遇到了不少讨生活的车队,这些人都是将天武国的特产运往乾元帝国赚取差价。
中间要经过层层盘剥,还要路过天云寨,一趟下来,每个人所能分到的银两十分有限。可这没办法,这就是仙侠世界底层百姓生活的现状。
在那些高高在上的高阶修士眼中,凡人如同猪狗,做着最重的活,却生活最苦。
凌风的心被什么东西揪着紧紧的。
与这些车队分开,凌风不过两日,便赶到了自己的试炼地点,一处紧挨着一座高山的村落,凌风打听得知,这处村落叫龙村,至于为何会叫龙村,据村里的先辈是看到有龙落下,才会在这里定居。
不过好几百年了,没有人见过龙,甚至村子周围都没有凶兽。
凌风嘴巴微笑,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也许真的是一条龙。
找了一户人家,借了一处地方,凌风打算在这里住下,慢慢地查探事情的真相。
凌风选的这一家是村中大户,主人家姓向,家里一共有六口人,一对中年夫妻,三个儿子,还一个老爷子。
午饭的时候,凌风和他们一家人一起上桌吃饭,这里没有男女之别,老的的,男的女的都可以上桌,桌子上的菜并不多,都是些素菜,这还是有凌风这位客人在,否则,平时的桌上仅有一两个菜。
凌风端起一碗糙米饭,香甜的吃起来,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不停。
也许,这里没有大鱼大肉,没有求真问道,却也是一方难得的净土。
午饭结束后,凌风将中年男人拉到一边,这名男子叫向石。
这一家人读书不多,仅仅勉强识字,早年向老爷子连续夭折了两个孩子,向石是第三个孩子,一家人都希望他像石头一样活下来。
最终,老爷子众多子女中就向石一个人活了下来,老爷子常是自己将向石的名字取了太硬,克死了一众弟弟妹妹。
向石一听老父亲提起此事的时候,就很惭愧。
凌风塞给向石一个布袋,里面大约有黄金百十两。他也是没办法,自己用惯了灵石,到了这偏僻地方,完全用不了,而自己身上最差的也是黄金了。
“凌公子,你给我这些金灿灿的石头干嘛?”向石挠着脑袋,一脸纳闷道。
凌风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不过想想也正常,这里与世隔绝,银子在这里都罕见,更何况黄金了。他给向石解释了半天了,这家伙终于开窍了,将金子收好,明天准备改善家里生活。
看着向石离去的背影,凌风也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不过,他们终究有权利选择活的方式,而不是这样愚昧地活着。
令凌风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向老爷揪着向石的耳朵来到凌风面前,让向石给凌风跪下。
“凌公子,怪我没教好儿子,我们山里人不会话,还请你大人有大量。”向老爷子一边着一边将装着金子的袋子还给了凌风。
凌风一怔,这位老人家误会了,不过却深深打动了他。
“向伯,你误会了,这是我以后的食宿费用,我不能白吃白住你们的。”凌风找了一个的过去的理由。
“凌公子,我看你一身侠士打扮,知道你见多识广,你也知道这一袋金子可以买下三个龙村了。”向老爷子一点不贪图金子,他是害怕,随便出就是如此多钱财的公子,他想想都觉得怕。
“向伯放心,我没有恶意,拿了这些钱财将来也好给三位哥哥娶个好媳妇。”凌风瞥了一眼,远处的三个兄第,微微有些诧异,其中一人身上隐隐有灵气外溢,这是已经引气入体的表现。
向老爷子一看凌风完全不把这些钱财放在眼中,也熄了心思,转身将金子拿回了屋内,又拿了一些散碎银钱,交给向石让他买些好酒好菜回来。
一旁的向石早就被自己父亲那句,“买下三个龙村”吓傻了,不听使唤。
老爷子无奈喊了一声“大娃”,将散碎银钱给了他,让他去买好酒好菜回来招呼凌风。
凌风看着大娃的背影,两眼一眯,灵气外溢的人正是大娃。
不过据凌风观察,大娃似乎不知道自己已经引气,这件事很奇怪。
晚饭的时候,照例一大家人聚集在一起,凌风被向老爷子拉到身边,看着桌子上的大鱼大肉,他微微摇头,仅仅只是夹了一两筷子。
向老爷子以为不合凌风口味,一个劲叮嘱向石媳妇,明天换一个菜式。
凌风现在的境界吃或不吃都可以,他更愿意吃野菜伴着糙米,却不大愿意吃大鱼大肉。不过当他看到大娃吃饭时,顿时目瞪口呆。
大娃面前放了一个桶,里面整整一桶的饭,此刻已经见了底。
老爷子有些怜惜道:
“我们家境不好,大娃有时候三四天才能勉强吃饱一顿饭,唉!”
凌风两眼放光,这是一块璞玉,尚未雕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