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第十六话 暧昧(2)
不是那种普通的炖得软烂的红烧肉。
是上次林听雨做的那道不心炒焦了、他爸独门秘方的那种脆口红烧肉。
和上次林听雨搞出来的那盘炭不同的是, 陈澍做出来的这盘红烧肉,块块切得粗细均匀, 色泽晶莹剔透,盘子里浸着汪汪的糖油,令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上次你提了一下做法,我就试着做了一下。”陈澍从厨房里盛了两碗饭出来,“尝尝看, 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
林听雨不出心理是什么滋味。
他拖出椅子坐下来, 陈澍把碗筷递给他。
林听雨拿着筷子,筷尖伸向那盘红烧肉, 却又在空中顿住了。
“再不吃就凉了。”陈澍注意着林听雨的一举一动,见他迟迟不下筷子, 提醒了一句。
“……啊,好。”林听雨像是从沉思中惊醒过来, 他有些无措地应了一声,夹了一块红烧肉,迟疑地送进口中。
虽然没有表现出来, 但陈澍还是有些紧张。
他心地观察着林听雨的表情。
在邀请林听雨过来吃饭之前,陈澍抽了点时间,尝试着做了两次。
炒冰糖的时候火候不太好控制,陈澍第一次做的时候, 也不心把糖给炒糊了。
但第二次做时,陈澍立刻掌握了精髓,成功地做出了这道菜。
这一次是第三次。
做的时候陈澍尝了好几次味道, 他自己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是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林听雨想要的那种味道。
红烧肉。
陈澍是个细致的人,五花肉切得很块,只有手指般粗细。
林听雨夹了一块,心地咬了一口。
恰到好处的甜味顿时从舌尖上渗开,迅速抓住每一个味蕾。
味道偏甜,口感偏硬,因为滴了两滴醋,略带脆爽感,浓浓的焦糖裹着肥而不腻的五花肉,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恰到好处。
至于姜片和蒜,在出锅的时候,都已经被陈澍仔细地挑出来了。
……是。
是这个味道。
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脆口的红烧肉的、独特的味道。
“……怎么样?”林听雨一直没话,陈澍终于沉不住气了,有些不自信地问。
林听雨低着头,陈澍看不清他的表情。
只能看见他夹了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大口地扒着饭往嘴里送。
“好吃。”林听雨依然低着头,嘴里含着饭,含糊不清地,“陈澍,你做得特别好吃……我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喜欢吃,真的。”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肿了,连吞咽食物的时候都有点困难。
鼻尖也变得有点酸酸的。
陈澍明明做得那么好吃。
可为什么他的眼泪还是从眼眶里涌了出来,啪嗒啪嗒地掉进了碗里。
陈澍放下碗筷,越过餐桌,伸手去摸林听雨的脸。
林听雨没有躲。
他抬起头去看陈澍,一双眼睛憋得通红,泪渍爬满了整张脸。
陈澍的心忽然尖锐地刺痛了一下。
他用拇指拭去林听雨脸上的眼泪,又从旁边的纸盒里抽出几张餐巾纸,仔仔细细地帮林听雨把脸擦干净。
“以后什么时候想吃了就过来。”陈澍声音放得很低,听起来很温柔,“我做给你吃。”
陈澍怎么也没想到,他就是做了一道菜,却把天不怕地不怕的林听雨给弄哭了。
好在林听雨的眼泪掉得快,去得也快,陈澍帮他擦掉眼泪后,林听雨就没有再哭了。
陈澍这才松了一口气。
要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实在不擅长安慰人。
尤其是……正在哭的男孩子。
一顿饭下来,林听雨没怎么吃别的菜,专攻那盘红烧肉。
一盘肉,全被他一个人吃干抹净,只剩下一盘汪汪的油。
“好吃。”林听雨吃了两碗饭,直到碗底都被他刮得干干净净,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
“……你不腻的吗?”陈澍看着他,“这可是整整一斤五花肉。”
“再来一斤我都吃得下。”林听雨开始夸海口。
“得了吧。”陈澍看了林听雨一眼,拿起汤勺开始往林听雨的碗里舀汤,“光吃肉,一口青菜都没吃。喝点汤。”
“我喝不下了。”林听雨瞬间变得愁眉苦脸起来。
但最后他还是皱着眉喝完了一碗汤,并一脸嫌弃地吃掉了陈澍给他舀的几块西红柿。
吃完饭,林听雨提出要洗碗,陈澍没让他动手,自己把碗给收拾了。
于是林听雨提议出去散会儿步。
以往周末的时候,陈澍吃完饭顶多休息二十分钟,便立刻回到书桌前学习。
不过今天例外。
因为今天他不再是一个人自己吃饭。
陈澍拿了手机和钥匙,跟林听雨一起出了门。
下楼的时候,他们又碰到了住在陈澍对门的王老太。
王老太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婆婆正坐在楼下唠嗑,看见有人从楼上下来,立刻扭头朝他们望过去。
“这些老太婆不冷的吗?”林听雨在陈澍身边声地嘀咕了一句。
“无聊呗。总得找点事做。”陈澍也压低了声音回答他。
以往每次看见陈澍和林听雨在一起,王老太总会很快地离开。
但这一次不同,她竟然破天荒地主动跟陈澍搭讪:“陈澍出去啊。”
“嗯,出去散散步。”陈澍冲王老太点点头。
“哦。散步好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躺在家玩手机,都不运动。”王老太点点头,顺带瞥了林听雨一眼,又看向陈澍,“对了陈澍,你知道我们这栋楼要拆迁的事情吗?”
陈澍原本算直接走开的,听到王老太后面那句话,他有些意外地停下了脚步:“拆迁?”
“是啊。这栋楼太旧喽,准备拆迁重建了,都了好几年了,最近总算有点动静了。”王老太回答他,“不过听会扩建,所以到时候估计要补差价。”
“要补多少?”陈澍问。
“我听至少十万吧。”旁边有个老太太接话。
“也有人要卖掉的。”另一个老太太,“我们这里的房子不值钱,不过好在靠近市中心,旁边又是医院又是学校的,六七十平的房子估计能卖个三四十多万。”
“这样啊。”陈澍点点头,“那我回去跟我妈看。谢谢老太啊。”
“不谢不谢。”那些老太一边着,眼神又开始往林听雨身上瞟。
“我们走吧。”陈澍注意到了她们的目光,偏过头去看林听雨。
林听雨剥了颗薄荷糖扔进嘴里,没理会那些老太太的量:“嗯。”
冬日的天黑得快,还没有到七点钟,天色已经完全变暗,路灯也亮了起来。
陈澍和林听雨在厂里慢吞吞地瞎转。
“这房子,你算怎么办?”林听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边走边嚼着糖。
“没想好。”陈澍没怎么在意,“反正没人通知我拆迁,到时候再吧。”
“嗯。”林听雨转头瞄了陈澍一眼。
路灯的灯光是黄色的,笼罩在陈澍身上,连他脸上冷峻的神情好像都变得温暖了几分。
有那么一瞬间,林听雨几乎就要忘记了,陈澍迟早是要走的。
他只是短暂地在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地方逗留一会儿。
不可能永远停留下来。
两个人在厂里转了两圈。
林听雨带陈澍去看了很多很旧的建筑,那些房子已经有一些年头了,比陈澍住的那栋楼历史还要悠久。
有的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窗口长满了大片大片的野生植物,藤蔓把整片墙都覆盖得严严实实的,一丝缝隙都不留。
看起来很奇异,有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林听雨一一指给陈澍看,他时候念过的厂办幼儿园,最喜欢的破秋千,经常挖蚯蚓的泥土地,第一次学单车却摔了个狗吃屎的空地,一个人探过险的废弃楼房……
很多很多孤单的童年碎片,全都给陈澍听。
“陈澍,你们那儿是不是特别大特别漂亮?”林听雨边走边问,“也有这种破旧的老房子吗?”
“当然有。”陈澍回答,“每一个城市都是由村庄慢慢发展演变而成的,旧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发展史。”
“在我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我还一次都没有离开过荆市这个破地方呢。”林听雨笑了笑,“雀山市是什么样的呢?”
“高楼大厦,商场,地铁,动车,地下街,立交桥,车水马龙。”陈澍抬头看那些破败的建筑,“还有各种各样有趣的人。”
“你就是从大城市来的有趣的人。”林听雨。
陈澍转过头去看他:“林听雨,你想去看看吗?”
“嗯?”林听雨顿了顿,没有理解陈澍是什么意思。
“我是,如果你想去看看的话,”陈澍看着他的眼睛,斟酌着用词,试探着问,“寒假我会回去一趟,你要……跟我一起去几天吗?”
林听雨扭头去看陈澍。
陈澍头一次有些心虚。
他想要躲开林听雨的目光,但最后还是强迫着自己去看林听雨的反应。
他会……答应吗?
林听雨看了陈澍一会儿,忽然笑了笑。
“好啊。”他。
……这算答应了吗?
陈澍有些不太确定。
那就姑且当作林听雨答应了吧。
陈澍悄悄地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心情突然变得愉悦起来。
路过一幢旧居民楼的楼梯口时,墙上一行加粗的手写大字吸引了陈澍的注意力。
他停下脚步,去看那行一个个撑得跟他的脑袋一样大的字。
林听雨也跟着停了下来。
灯光幽暗,陈澍眯着眼,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谁在此处拉屎断子绝孙……”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奇怪地看了林听雨一眼:“谁会在这种地方拉屎?”
林听雨没忍住,噗地笑了出来。
陈澍真的是……
单纯。天真。
还有点可爱。
“要不要去篮球场走走?”逛到尽头,林听雨提议,“已经废弃了,平时没什么人。我没事的时候喜欢去那里抽烟。”
想了想,他又快速补充了一句:“现在已经戒了。”
“好。”陈澍点点头。
篮球场不是很大,而且没有路灯,黑漆漆一片。
不过没有人,很安静。
“你平时就喜欢来这?”陈澍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照着脚下的路,“这么黑,有什么意思?”
“就是因为黑才有意思啊。”林听雨一边一边往观众席上爬,“我平时都坐在这儿吹风,不过现在天冷风大,我们坐一会儿就……阿嚏!”
话还没完,他自己先了个巨大的喷嚏。
陈澍站在观众席下面,有点无语地看着他。
林听雨揉了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陈澍,你快上来啊。”
“嗯。”
陈澍应了一声,正要往上走,却听见站在最上面的林听雨突然低喝一声:“谁在那?!”
作者有话要: 陈澍:钱有了,得先想个办法把男朋友骗回家【来自拆迁户的傲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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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隔壁校园言情《你病没药医了啦》完结啦!文案不放了,感兴趣可以去瞅一眼~数据更糊就是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