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气到她肝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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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珏清收回了手,冷哼一声。

    卫长琴伸手抚了抚被她掐过的右脸,“一言不合就动手,可真是凶悍啊。”

    “嫌弃我凶悍了?卫大人当初奋力追求本相的时候可没嫌一句啊。”顾珏清悠然道,“果然,追求到手之后就没那么珍惜了。”

    “又在胡言乱语了。”卫长琴无奈地笑了笑,“哪怕你凶悍,我也喜欢。只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绝不是在嫌弃。”

    “赶紧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顾珏清说着,又从柜子里挑了一件厚实点的外衣,给卫长琴披在肩上,“解毒了之后,身上就不会有烧灼感了,一定得注意保暖。”

    说话的同时,帮他拢紧了衣领。

    卫长琴在唇角始终挂着柔和的笑意,“对了,你今日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听你跟护卫说,有要紧事要跟我商量。”

    “哦,对!你要是不提起来,我差点都忘记了,光顾着给你擦药。”顾珏清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递给卫长琴,“我总不能跟你的手下说,我找你,是因为绣了个荷包想要送给你吧?当然只能随便找个借口,说有要事相商,这样他才不会怠慢了我。”

    卫长琴望着顾珏清递过来的荷包,眸中划过一抹亮光。

    荷包,是女子对男子表达情意的一种象征,大多是在乞巧节的时候送出。

    男子向女子表达情意,是赠鲜花。

    不止祁国有这样的风俗,纵观许多大国都是如此,乞巧节当天,年轻男女们给心上人赠送信物,对方若同意再一起,就会回一个信物。

    “乞巧节都还没到呢。就算要互赠信物,也该我先主动给你送鲜花才对。”卫长琴说话的同时,伸手接过顾珏清递来的荷包。

    荷包上是一朵花的图案,虽然针脚看起来不够精致,但考虑到小清是个初学者,他认为能绣到这个程度也还好。

    然而,当他把荷包反过来的那一刻,却怔了怔。

    荷包反面绣的是两只鸭子?

    “作为初学者,这荷包的手艺很不错了,花朵的样式简洁,边缘的针线整齐。”卫长琴很给面子地夸奖着,“还有这两只鸭子,也……”

    还不等他想出夸奖的形容词,顾珏清便口打断了,“那不是鸭子!”

    卫长琴抬眸看她,“嗯?”

    不是鸭子……

    糟糕,他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她不可能无缘无故绣出鸭子,鸭子又不代表什么意义,真正代表情爱意义的应该是鸳鸯!

    可他是真没看出鸳鸯的样子来,但凡有点儿鸳鸯的姿态,他都可以昧着良心夸奖下去。

    哪知道鸭子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

    “是我不好,眼拙了。”卫长琴连忙改口道,“这对鸳鸯……虽然差了点火候,但我相信你下一回一定会绣得更加好。”

    “为了想出赞美我的词汇,想必是挺累的吧?”顾珏清有些哭笑不得,“我明知道自己的手艺不怎么样,还是要拿到你面前来献丑,其实我本来想做得更好看点,可是做了好几天,也就只做到了这种程度,我又舍不得扔……”

    “为何要扔掉,这不也挺好看的?”卫长琴连忙安抚道,“街上卖的那些荷包花里胡哨,上面的花样看得我眼花缭乱,送我都不要,我就是喜欢简洁的。”

    “你已经口是心非到了这个程度……”

    顾珏清心里还是得到了一些安慰的。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你以后还要绣东西给我,千万不要绣太复杂的。”卫长琴一本正经道,“简单就好。”

    要是太复杂就更加不能看了,而且还浪费她的精力和时间。

    “好……”顾珏清道,“距离乞巧节还好几个月,我觉得送这东西也不一定就得挑日子,先送你一个,等乞巧节当天,我再做个更好看的给你。”

    虽然卫长琴不要求她会女红,她还是想入乡随俗,像其他女子一样给心上人送荷包什么的。

    总不能都花钱买礼物来送吧?亲手做的才能真正表达心意。

    “你送的荷包,我一定会用的。”卫长琴笑道,“不能枉费你的一番辛苦。”

    顾珏清心中甚慰。

    晚些顾珏清回到顾府的时候,在用膳期间打开了卫长琴画的图。

    图上是一只类似凤凰的小鸟,羽毛由浅蓝到深蓝呈现渐变,头顶上的翎羽显得十分神气,虽然形似凤凰,但是只比手掌大一点。

    长琴说,这应该就是蓝羽雀的样子,虽然没有见过蓝羽雀,但皇帝确实是这么形容的,按照印象里的画下来,与真实的蓝羽雀应该相差不了多少。

    真的是一只相当漂亮的鸟了。

    常听人说越漂亮的事物就越危险,这话在蓝羽雀的身上就很好地体现出来了。

    顾珏清正吃着饭,顾桃紫端了一个瓦罐过来,“爷,我给你炖了乌鸡汤,补身子的。”

    “好,你先放下来,过来看看这张图。”顾珏清说着,向顾桃紫展示手中的图画,“桃紫,你一向很会打探情报,有没有见过这种鸟类?”

    “没有。”顾桃紫望着画上的鸟儿,“这蓝色的小鸟长得可真好看,如果我有见过,一定不会忘记的,爷要找这种鸟做什么?”

    “哦,这是我帮一位朋友找的,具体原因就不太方便说了,你派些人去各大黑市,以及花鸟市场去打听,我要高价悬赏这种蓝色小鸟,能提供准确消息的,赏金五百两,能把小鸟送到我面前的,赏金五千两。”

    “这小鸟竟然如此值钱啊?”顾桃紫回过神来,赞叹了一句,“不过它确实长得也好看,有点儿像缩小的凤凰,爷,你确定世间有这样的鸟吗?会不会压根就不存在?”

    只因闻所未闻。

    “我确定有。”顾珏清道,“总之,多派一些人出去打听,有消息就回来禀报,价格还可以再商量。”

    次日中午,顾珏清在厨房里忙活着。

    空气中似乎浮动着鲜香咸辣的味道。

    顾珏清拿锅铲翻着眼前的鱼汤,深呼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心旷神怡。

    好久没吃酸菜鱼了,甚是想念。

    才打了一碗起来,就听见厨房外头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我刚经过顾府墙外,闻到香味,鬼使神差地就进来了,还有多的吗?能不能分我一碗。”

    顾珏清不用回头就知道来人是谁。

    好几天都没看见蝶王了,这厮在追求口腹之欲这点上,跟皇帝真是很像,对美食毫无抵抗力。

    对于他经常来蹭饭的行为,顾府里的人们早已司空见惯。

    “煮了一大锅呢,自己盛吧,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顾珏清说着,吹了吹碗里的热汤,“本来也没打算一个人吃,想叫桃紫他们一起吃的,不过既然你来了,你就吃到饱,他们是我府里的人,跟我住在一起多得是机会吃。”

    得到了顾珏清的批准,蝶王便毫不犹豫地自己拿碗筷去盛了。

    自从把顾珏清的秘密一不小心泄露了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了负罪感,好几天都不太敢过来见她。

    然而,有时候在街上晃悠着,不经意地就会经过顾府,这厨房离围墙又近,做饭的香味飘到墙外去也正常,他一闻到熟悉的香味,就觉得是她在做饭了。

    实在想念她的手艺,便进来了。

    他盛了一大碗,和顾珏清一起端到了门外的石桌上吃。

    “蝶王,你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了,对于江湖上的事情,够不够了解?”顾珏清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听蓝羽雀的机会。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你是想打听什么吗?我倒是认识几个专门卖情报的人,情报几乎都是挺准确的,价格不便宜,不过对于我们来说,称不上贵。”

    “那好,你去帮我问问这个。”顾珏清把蓝羽雀的图案递给了他,“那些专门负责卖情报的,小道消息应该很多吧?问问他们有谁见过这种鸟?价格好商量。”

    蝶王望着图画上面的蓝色小鸟,怔了怔。

    “你发什么愣?”顾珏清询问道,“你该不会是见过吧?”

    “我还真的见过。”蝶王道,“你找这只鸟有什么用?”

    “你居然见过,那你赶紧告诉我!”顾珏清的目光中迸发出一抹亮光,“你要是能帮我得到这只蓝色小鸟,就是帮了我一个天大的忙了。”

    蝶王望着她喜悦的模样,连忙说道:“你先别抱太大的希望,只怕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只鸟,我一年前在一个江湖人组织的珍宝拍卖会上见过的,卖鸟的人跟客人们吹嘘,说这是神鸟,凤凰的后裔,吃了之后可以延年益寿,还有助于增强功力……”

    顾珏清顿时呼吸一窒,“你不要告诉我它被吃了!”

    凤凰后裔,吹牛吹到这个程度怎么不上天呢!

    这显然就是江湖骗子,逮住了蓝羽雀,觉得品种稀有又漂亮,才想忽悠那些有钱人来竞价。

    起码这只鸟的外形是真的神似凤凰,稍微吹嘘一点,说不定真的有傻子信。

    还延年益寿增加功力……

    只怕要被毒死!

    不对,如果真的被吃了,肯定是要拔毛再吃,把有毒的羽毛给拔了,剩下的血肉就是无毒的吧?

    顾珏清忽然就沮丧了。

    祁国先帝视若珍宝的鸟,后宫中人们视为吉祥物般的存在,怎么就能进了别人的肚子……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我是没看见它被吃的,但八成是凶多吉少。”蝶王眼见着顾珏清失落,又道,“所以我才叫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当初卖鸟的人把这只鸟拿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很惊奇,能参加这个拍卖会的全是富豪,所以,这只小鸟的存在,的确能够激发富人们竞价的心情,神鸟凤凰是传说中的祥瑞,不少人觉得这鸟吉利,我当初也是图个新鲜想买回来,可是那帮富豪竞价得太狠,到后面已经是几十万两,他们把价格抬得这么高,我都懒得争了。”

    她以为自己赏金五千两,就一定会引得各路想赚钱的人去寻找,毕竟这笔钱真的是大数目。

    可祁国的皇城,是这片国土上达官贵人最多的地方,豪掷千金万金的事情实在不罕见,尤其达官贵人们都有攀比的虚荣心理,见到蓝羽雀时被激发了新鲜感,纷纷喊价。

    这个世道也不缺乏迷信的人,有人八成觉得这鸟长得像凤凰,吃了说不定有好运。

    如果蓝羽雀真的被吃了……

    气到她吐血。

    肝疼,肺疼。

    真想把那个卖鸟的抓过来揍。

    “我那时候也不缺钱,但是就为了一只鸟,我也舍不得花那么多的钱,所以最后就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看这只鸟究竟被谁买去。”蝶王望着顾珏清,抽了抽嘴角,“我要是早一年认识你,知道你喜欢那只鸟,几十万两我也给你买来。”

    “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顾珏清伸手扶额,“你就告诉我,被谁给买走了?在没有听到买家的确认之前,我不相信它被吃掉。”

    “是被一位穿着打扮十分华丽的贵妇人给买走。”蝶王顿了顿,又说道,“准确来说,应该是她身边的老男人,这种拍卖会还卖奴隶的,鱼龙混杂,所以很多达官贵人都不喜欢露脸,那个老男人与那个贵妇就是戴着面具参与竞价,贵妇的岁数不大,最多三十岁,老男人至少也得有五六十以上了吧,贵妇对这只鸟很感兴趣,老男人便豪掷三十万两,最后贵妇捧着鸟笼子,和老男人离开了。”

    “交易的地点是在哪里?”

    “就在皇城郊外,应该全都是这皇城里的达官贵人去。”

    “关于老男人与贵妇的身份,有没有一点儿线索呢?”

    能一下子扔出几十万两,绝对是这皇城内有名气的富豪。

    那些小门小户就可以排除了,二品以下的官员几乎也不太可能。

    如果按照财富来排行的话,可以先从皇城内排行前二十名富豪开始查,年龄在五六十之间,家中应该有个三十来岁的妻子或者宠妾。

    这么筛选下来的话,应该也不会太难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