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七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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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锅鱼汤最终还是被难得强硬的陆远舟给倒掉了, 并且下定了决心一定会再接再厉,做出真正好吃的东西给大哥吃。

    那天晚上陆远舟还是把被他请出去的刘妈又请了回来,简单的熬了点皮蛋瘦肉粥,期间陆远舟全程围观,神色非常认真, 时不时还用手机的记事本记录着什么。

    好不容易和林思宁一起吃完了这顿晚饭,两人一起出去遛弯, 刘妈洗碗的时候, 看了眼一旁的锅, 里面的鱼汤已经被倒掉了, 只剩下一条鱼还没来得及处理。

    不得不从某些方面而言, 陆远舟其实还真有点天赋, 虽然鱼汤味道不怎么样,但不可否认的是卖相真的相当不错, 很能糊弄人。

    对于鱼汤的味道刘妈虽然没尝过,但一直关注着里面动静,担心林先生一把火把厨房烧了的刘妈还是多少听到了一些。

    刘妈看着锅里这条鱼, 拿过消毒柜里的筷子,轻轻在鱼肚上戳了几下, 软软白嫩的鱼肉散开后, 就见鱼肚里面鼓鼓囊囊的, 内脏全都在里面待的好好的。

    见此情形, 刘妈脸上得表情真是哭笑不得, 这内脏没有清理, 鱼汤能好喝才怪呢。

    然而正在陪着大哥散步的陆远舟还没有想通今晚失败的原因,细细的回想了一下步骤,自我感觉还挺良好的。

    在心里默默将今晚的失手归结于菜谱,对,一定是他今天看的那本菜谱太不靠谱了。

    陆远舟边走边琢磨着抽时间得去一趟书店,买一些家常菜的菜谱什么的,如果有视频教程就更好了。

    这么想着,陆远舟不由就道:“大哥,你明天有时间吗?”

    林思宁微微挑眉,问道:“怎么?”

    “没什么,就是……”陆远舟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一下,“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明天下班,陪我去趟书店吧。”

    书店?

    这个词对于林总而言其实有些陌生,前前后后两辈子他都没怎么去过书店,很多东西只要他开口,就会有人提前备好送到他面前,完全不需要他亲力亲为去什么书店。

    记忆里上次去书店似乎还是时候的事情,那时候母亲外祖相继离世,那人很快将自己的情人扶正,各种刁难层出不穷。

    那时候林思宁非常落魄,明明出身豪门,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是过的却连普通人家的孩子都不如。

    那人怕他报复,情人怕他将来长大与她的孩子争夺家产视他如眼中钉,外祖家里的人恨他母亲气死了外祖,连同他一起厌恶。

    十二三岁的孩子上的是贵族学校没错,吃的穿的用的却与周围的同学格格不入,窘迫的甚至连课外辅导书的钱都没有。

    所有人都想要养废他,没人会帮他,都等着看他的笑话。

    可那又怎么样,没有钱买辅导书,他就去书店里看,将那些内容全都背下来。

    记得那时候他和很多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每天早早的守在书店门口等待开门,抢占一个能稍微舒服一些的好位置。

    唯一的区别就是,书店开门的时候,很多孩子的目标都是课外读物,林思宁的目标却始终如一,冲向教辅资料的书架上,一看就是一整天。

    这个习惯差不多一直坚持到了高三毕业,拿到了保送的资格后,林思宁就没怎么去过书店了。

    因为上了大学后的林思宁一手搞垮了他老子的公司,眼睁睁看着那人的情人和他们的两个孩子流落街头。

    所有那个女人用在他身上的手段,林思宁全都加倍的还了回去。

    陆远舟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林思宁的回答,一时间不由心中有些失落,装作一副没关系的模样,懂事道:“如果大哥有事的话,就算……”

    “好。”

    他的话没完,就听很久没有出声的林思宁忽然开口道。

    陆远舟愣了一下,短暂的茫然之后,心中顿时就炸开了一朵烟花儿,立刻喜滋滋的连连点头,像是怕林思宁会反悔一样,握住他的手道:“那我明天下班回家接你。”

    “不用了,明天我去公司找你吧,这样比较顺路。”

    林思宁想了想,拒绝道。

    被拒绝的陆远舟这次半点失落都没有的,反倒是有些欣喜若狂,他大哥刚才明天要去公司找他,四舍五入就是来探班,再四舍五入一下就是……

    陆远舟美滋滋的应下了,同时心里默默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好好表现,不光他要好好表现,也得提醒公司的员工好好表现。

    公司的员工:???关我们什么事?

    ……

    第二天一大早,陆远舟陪着林思宁练结束后,一反常态的没有在家里缠着林总讨早安吻,而是干劲满满的开车到了公司。

    向来对下属非常随意,只要能够完成布置下去的任务,就很少干涉下属做什么的陆远舟今天却直接在大厅里开起了临时会议。

    听了今天林总要来探班,整个公司上到陆远舟,下到门口的保安都精神十足,就连负责卫生的保洁阿姨都将地面拖了又拖。

    然鹅,这种饱满的工作热情一直维持到快要下班,也没见林总踏进公司的大门啊。

    所以这是……临时改变了计划,还是林总谎报了军情?

    谎报军情的陆狼狗满心雀跃的在最后一份文件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合上以后交给了一旁的楚澜。

    “楚哥,今天我就先走了,辛苦你了啊!”完,陆远舟却没有动,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愉悦。

    一脸快来问我啊,问我为什么今天早走啊,来啊来啊来啊!

    楚澜推了推鼻梁上的平光镜,波澜不惊应道:“好的,明天见。”

    陆远舟:……

    “你就不想知道我今天干嘛去吗?”陆远舟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提示道。

    就差没在脸上写上几个大字了。

    楚澜面无表情道:“不想。”

    “为什么??”

    正想要找个人分享一下的陆远舟顿时就急了,一拍椅子从办公桌后站了起来。

    楚澜沉默了片刻后,无奈道:“林总的行程,也是我在安排。”

    “……啊,这样啊。”陆远舟闻言这才恍然,挠了挠脑袋,“这么,你已经知道我今天要和我大哥一起去书店啦?”

    楚澜选择沉默,并不太想理这只浑身散发着恋爱酸臭味的大型犬。

    “楚哥,不要太羡慕,将来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我看好你。”见楚澜不话,陆远舟非常理解的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鼓励道。

    楚澜:……

    真想给这只浑身冒着粉红泡泡的大型犬来一个过肩摔,帮他松松筋骨。

    就在这时,房间里响起了一道手机震动声,陆远舟看了眼来电显示,顿时就顾不上再去和楚澜话了,一边接电话一边对楚澜挥手,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陆远舟刚走出公司大门,就见林思宁的车停在公司门口。

    车窗半落,露出后排身穿浅灰色毛衫,脊背挺直,眉眼少见温和的林思宁。

    他手里还拿着电话,陆远舟快步走到了他面前,对着电话了句什么,林思宁便听到耳边手机里和身边同时传来了狼狗的声音。

    苏苏的有些低沉,也有点撩人。

    林思宁转头,挂断了手中的电话,眼中浮现了些许的笑意,白皙的手指搭上门把,将车门开,示意陆远舟坐上来。

    陆远舟当然不会拒绝,快步上了车在林思宁身边坐了下来,感受着座位上还残留着林思宁的体温,周身的泡泡顿时冒的更欢快了。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最终在B市最大的书店附近停了下来,由于附近人流量太大不好停车,所以林思宁和陆远舟需要走上一段距离。

    正是下班放学的晚高峰,这里又刚好位处市中心,街道上人潮拥挤,在这种情况下偶尔有肢体擦碰的情况时常会发生。

    这让鲜少会到这种地方的林思宁稍稍有些不太适应。

    熟悉自家大哥所有情绪的陆远舟立刻就发现他的不适,于是伸出手臂将林思宁护在了一个的圈里,他的手臂就像是一道屏障,看上去牢固又极具安全感。

    周围是拥挤的人潮,但被他护在臂弯里的林思宁却再也没有被人挤到过了。

    林思宁自诩从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他向来是冷静理智的,有时候甚至理智的过了头,有些不近人情。

    可是此时看着心翼翼护着自己的狼狗,林思宁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次可能是真的翻车了,而且这车翻的还十分心甘情愿。

    每当他的心坚如磐石时,狼狗似乎总有办法在石头上开出一朵花,那朵花不是很漂亮,也并不华丽夺目,但……

    温暖极了。

    温暖到足以融化心上凝结已久的寒霜,狼狗像是有魔力一般,似乎只要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被他暖到。

    这样的温暖从不会刻意,恰恰相反,几乎每次都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可正是这样不经意的暖,或许才更容易让人心动吧。

    快到书店门口的时候,陆远舟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拉住了,他低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手被另一只白皙的手握着。

    在意识到手的主人是谁后,陆远舟的嘴角就开始控制不住的往上扬,按理来他这个样貌无论做出什么表情都和傻气搭不上边的,可现在……

    嘴角恨不得翘到天上的狼狗亲自演示了一下,酷酷的狼狗秒变傻兮兮的土狗的整个变化过程。

    如果不是陆远舟没有尾巴的话,恐怕这时候尾巴早已经摇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