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日高悬风拂面留下丝丝温暖,别辜负眼前季节,花踌躇柳轻叹敢问情何以堪,徒伤悲青春年月。”
祝株躺在屋中的榻上,看着院中的桃树纷纷扬扬飘落着桃花,同时轻哼着七朵组合的《咏春》,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最开始的两次活动已经为百花楼开了市场,百花楼修整好之后,在祝株的指点之下,花娘又办了两场活动。
祝株在第四次活动之后和花娘进行了长达两个时辰的谈判,最终两人各退一步,祝株仍然留在百花楼中,作为百花楼的“顾问”,为百花楼提供曲子。花娘将每次活动得到的收益分给祝株两成,剩下的钱财才算做百花楼的收益。
第五次举办活动的时候,除了红蕊、翠兰、青莲和紫鸢以外,之前被百花楼收购的几家青楼中的姑娘,花娘挑了两个也让她们上场了,一个叫粉桃,一个叫绿竹。
粉桃的声音是典型的娃娃音,人也长得甜美可爱,是那种邻家妹妹的类型。大大的眼睛,看人的时候永远是水汪汪的模样,仿若那在你吃饭时紧盯着你的萨摩耶一样。
绿竹的模样颇有一种混血的风格,高挺的鼻梁,眼珠也是偏棕色的,头发还有些卷。祝株和绿竹聊天才知道,他的父亲来自遥远的西边,是来大魏进行经商的,只可惜他的父亲回国之后就在也没回来,有可能是在路上出了意外,也有可能是不想再离开家乡了。
两个人代表两种风格,粉桃是典型的中国家碧玉形象,而绿竹则是中西文化交融下,既有东方女性问完美,又有西方女性的大胆。
两个人组成了最早的女团,演唱的就是《咏春》。
因着这首歌的歌词描述的就是春日的场景,加之语句浅显但不落俗套;两个姑娘能唱能跳,模样长相各有千秋,一时之间《咏春》成为京城的流行曲目。凡是京城的大户人家举办活动,必会请绿竹和粉桃前去表演。
祝株看着百花楼现在隐隐有问鼎京城第一青楼的趋向,颇有些感慨,谁能知道自己当时只是突发奇想,想要将现代娱乐圈的“人设”用到百花楼,却帮着花娘度过了难关,又让一些贫苦的女子活了下来。
祝株翻个身,平躺在榻上想,百花楼的生意纵然是红红火火,可是到底是以女孩子的青春为前提的。在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下,纵然她想要改变这一情况,但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祝株开始为自己的以后谋算。自己靠着花娘分给自己的银两,也攒下了一笔钱,但是这些钱在京城这个人才荟萃的地方,究竟能用多久,还未可知。
既然自己不愿意再待在百花楼这样的地方,又想要再靠这些钱生钱,最后攒成大钱,那就只能自己创业。
......
自己创业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市场的方向,祝株这些日子一直在京城中转悠,寻找商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夏日酷热的离去,祝株肤色的加深,她在大魏的第二份商业策划书也大致初具模型了。
祝株看了看手中的银两,不到三百两,前期的投入算是有了,但是在京城做生意需要背后有人支持,不然自己一个生瓜蛋子可能刚开两天就被周围的商家给挤兑走了。
因此,祝株还需要做的就是寻找合适的投资人为自己投资,可能有资金上的投资,但更多的还是政治上的帮助。
花娘是个人才,但是只适合经营青楼,况且花娘手中的钱要么交给了城阳侯府和李家,要么用来发展百花楼,加之花娘同自己一般无权无势,因此花娘不合适。
祝株考虑了一下城阳侯府,侯府罩着自己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城阳侯这不靠谱的性子,以及城阳侯夫人的尖酸刻薄,让祝株不寒而栗。
杜章翰、何容甫一行人倒是不错,只是这几人这一年都没怎么来百花楼,如果祝株贸然去找他们,定然会被杜家、何家误解自己与他们有什么非正常的关系。
李静思也不错,百花楼的收入有两成流到了他的口袋中,只是不知道这个人最近在干什么,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最近好不好......
祝株想到这里赶忙摇头,怎么就突然想到他了呢!这人之前走就走,还是从李静怡口中得知他去了河南,那时李静怡还李静思出了正月就一定会回来,结果这都秋天了,也没见李静思的人影。
祝株扶额长叹,怎么就老想他呢?他有什么好想的?没准人家在河南天高皇帝远,过得有声有色。为了不想那个人,祝株提起笔,沾了沾墨,开始在宣纸上写下自己的商业计划书。
第一份商业计划书因为祝株不会写大魏的文字而作罢,现在自己为了让别人投资,必须得有一份可让人相信的材料,不然人家凭什么拿着大把的真金白银给你一个连贫民身份都算不上,只是贱籍的丫头?
而此时此刻,祝株惦记的那人也回到了京城。
李静思坐在马车上了一个喷嚏,声音倒是有些大,坐在马车前面的厮听见后忙问道:“大人,可是觉得身体不舒服?”
李静思微微吸了吸鼻子,声音清冷道:“无事。”
厮第一次来到京城,以前他见过最繁华的地方就是他们那边的县城,现在来了京城才真是长见识了,厮悄悄将帘子掀起一个缝,将脑袋探了进去,只见大人在闭眼休憩,又想着大人忙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怎么修整就又赶着回京城,可能是太累了,因此想要将帘子放下来。
李静思睁开眼睛,可能是回到京城了,也可能能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了,总是李静思心情还算不错,因此感觉到厮在看自己,倒也没有不高兴,带着温和的笑意睁开双眼问道:“怎么了?”
厮姓马,在家中行二,村子里都叫他马二,是李静思在河南遇见的一个半大孩子,也就十一二岁,父母双亲都死在前些年河南的大旱之中。
李静思见到马二的时候,马二正偷了街边卖馒头大娘的馒头被追着,一不心撞到了李静思身上,李静思瞧着少年可怜,想起了自己时候,要不是有姐姐,两人互相照顾,可能他也就是这副模样了,因此李静思给了点钱让他买吃的,就离开了。
而马二拿了李静思的钱,就一直跟在李静思身后,觉得自亲人离世后,这是第一个对他这么好的人,故此想要帮李静思做点什么。
李静思知道马二的想法后,只觉得好笑,倒也没什么。接下来的几天,李静思去哪里,马二就跟到哪里,渐渐感觉到李静思是在查河南知府赵元华当年暗扣赈灾钱粮的事情。
作为受害者,马二将自己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了李静思,为李静思提供了破僵局的途径。
赵元华最终被承庆帝处斩,别人虽不明原因,但是马二却十分清楚这是谁做的。为自己报仇雪恨的恩人就在身边,马二就非得吵吵着给李静思做厮。
正巧李静思也觉得自己身边没有可用之人,就应允了马二。
虽经历过人生变故,马二显得比同龄少年成熟,但到底是个孩子,因此坐在马车上就滔滔不绝的和李静思起自己对京城的感觉,无非就是大、漂亮,比起家乡的县城,简直好的不能再好。
李静思安静的听着,不做评价。而心里则在想面见圣上后,回家看看姐姐,晚上是不是要叫着那两个人去百花楼看看她。
也不知道她还好不好,自己当时走的这么匆忙,连一句道别都没有,她会不会觉得难过?还是她根本无所谓?认为自己同来百花楼的其他男人一样只是为了寻欢作乐?
想到这里李静思不禁开始郁闷,脸上的笑容寡淡许多、勉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