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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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森林的队都会带清洁机器人,如果不是身上的衣服坏成了碎布条,用清洁机器人就行,现在则需要换衣服,以及处理伤口,孟朝把深度破烂衣服脱掉,机器人立刻将身体清洁干净。

    拿过林君玉准备好的金疮药,孟朝将药粉放入到医疗机器人的内槽中,机器人只有巴掌大,上面只有一个凹槽和一个伤口识别器,是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护士型机器手臂。

    祛除辐射后,孟朝又将拿出另外一个机械手臂,这个里面带有修复液,修复液上身,身上的伤口瞬间消失,皮肤恢复光滑。

    看了一眼地上破布条,孟朝无奈挑了一身平时穿的衣服换上。

    帐篷外随着林君玉把菜拿出,金戈开始吃之后,达伦队的人唾液急速分泌,纷纷开始舔嘴唇,想吃。

    温妮学会了厚脸皮,她看孟朝从帐篷出来了,非常好意思的到金戈他们这边:“帐篷借我用一下,我也换身衣服。”

    金戈和林君玉同时点点头。温妮进帐篷换衣服,至于倒霉队那边,也开始搭帐篷,其实帐篷很好搭建,基本上选好位置把帐篷从空间纽中拿出来就可以,现代化的帐篷还是很轻松的。

    达伦也组织队的人搭建帐篷,然后拿锅子煮肉,不是金戈他们那样新鲜的肉,而是比较轻便的肉干。

    温妮从帐篷中出来之后,很自然的凑到金戈他们这边蹭饭吃,再次惹来一片羡慕。

    “可惜河里的鱼虾都都被灰毛鼠吃光了,不然可以炖一点儿鱼汤。”林君玉吃东西不太喜欢吃干的,她更喜欢吃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来的时候汤并没有准备太多,这时候就有些怀念。

    金戈没接话,她一边吃东西一边专心致志的看着孟朝。

    孟朝原本的衣服上身毫不夸张的是桶状的,肥肥大大吧还不是随风可以鼓起的那种,然而又不修身,除了让人显得发胖上身太长腿太短之外,完全没有其他作用。

    下身则是圆筒状的裤子,裤脚收在靴子中,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而且不知道是什么料子,软塌塌的更添难看,哦,再加一句,他衣服裤子的颜色还是灰突突的颜色,最丑的那种,不是漂亮的银灰色,也不是有内涵的烟灰色,就是那种暗沉的灰色。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身衣服穿在身上,绝对会让人的颜值降低几个档次,现在孟朝则是不一样了。

    那么糟糕的衣服他只准备了一身,现在穿的是平时经常穿的样式。

    类似于于军服那种的制服款,大方简洁,肩膀腰线那里不贴身,但是很有型,裤子也是如此,不是紧身的但是很有型,料子垂感也终于达到了宇宙中的大众水平,颜色上身是淡绿色,下身过度到深绿色。

    这一身扮是星际中丛林行走的正常扮,包括颜色也是,衣服有型不紧绷不会影响动作,颜色则是伪装。

    然而,这普通的衣服要看穿在谁的身上,孟朝穿在身上那瞬间就是金光闪闪,瑞气千条,让人移不开眼。

    看金戈这个样子,林君玉真是无奈至极,轻轻踹了一下金戈:“真那么好看?”

    “当然好看。”金戈满脸堆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对于金戈时不时的会出远古的词句,林君玉已经很习惯了,别人却大吃一惊,包括孟朝的脸上都露出一抹惊讶,能够学习远古词句的人身份都不一般,都是星际中那几个有数的大家族子弟才能接触到这个。

    “你公子?这是对人的尊称么?”温妮接到达伦的示意,问的有点儿不太情愿。

    金戈点点头:“对,是对人的尊称,而且是对男子专有尊称。”完扫了一眼林君玉,发现她吃的不多。心中开始盘算着一会儿走远点儿去河里捞几条鱼上来。

    温妮惊呆了,她没想到金戈竟然真的能解释出来。这些远古时候的语言,有些爱好者确实能出来一些,然而只是罢了,知道意思的少之又少,能够翻译的人要么专家要么是星际中有名的大家族出来的子弟,结果金戈竟然真的懂?

    “只是对男子的尊称吗?没有别的意思?”倒霉队里那名一直被金戈照顾的男生换了衣服也凑过来聊天,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叫陆源,今天谢谢你们。”

    金戈瞬间忘了话,双眼一瞬不瞬的看着陆源,陆源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长袖衣裤,也是不松不紧很有型,他原本就白皙,被黑色趁着,越发显得白皙如玉,俊美得甚至有些过火。

    林君玉心累的无以复加,看了一眼陆源,笑着点点头:“我叫木木,她叫金戈,那个是孟朝。”

    眼看林君玉还是没反应,林君玉不得不捏了她的手一下让她回神:“陆源问你这个公子的称呼只是尊称吗?”

    金戈这才回神:“不是,远古时候有贵族阶层有封地,封地的主人会被称为某某国公,国公的儿子被称为公子,就是国公的儿子这个意思,很形象,后来这种职位越来越少,公子这两个字也就不再是专用,成了男子的尊称。”

    其实金戈解释的很含糊,公子这个称呼经过宋朝的沉淀,一直到明清才开始流行于话本,然而就是这样,也让所有人吃惊,如果不是金戈有着绝对强悍的身手,他们甚至觉得金戈是远古专家,这绝对不是爱好者的水平。

    温妮看看陆源,也有点儿脸红,又看看那边的孟朝,也可能是脑子抽了,也或者被金戈的口无遮拦感染,温妮鬼使神差的:“你孟朝是无双,那陆源呢?”完之后,温妮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脸上爆红,甚至手都开始发红。

    林君玉闷笑,看来被金戈带跑偏的不止她一个人。

    金戈哈哈一笑:“当然不同了,不是还有句话么,郎绝独艳,世无其二。”

    “就你话多。”林君玉满脸笑吟吟的加入讨论。

    温妮这会儿破罐子破摔:“怎么都是第一的意思?那到底哪个第一?”

    “温妮,这你就不对了,要知道,夏荷冬梅特色不同,春兰秋菊各有千秋,两种景致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两种景致?”温妮看看孟朝,又看看陆源,有点儿懂又有点儿不懂,主要是对那两句的形容没有概念。

    金戈完全不管孟朝和陆源这会儿都被脸红的架势,相反,她依旧量两个人,还笑嘻嘻的解释:“你看孟朝,眉目疏朗,顾盼神飞,举止稳妥得当,当得起如兰君子四个字。”

    调侃完了孟朝,金戈将目光放在陆源身上:“陆源眉若翠羽,眼眸如星,皎如玉树临风前。”

    温妮是目瞪口呆,原来形容人还能这样形容,大开眼界。

    “你真应该去写,写实也是。”林君玉双手托腮,差点儿问金戈如果是女子如何形容呢?

    宇宙中不是没有形容漂亮好看的词汇,但是怎么呢,那一大串的形容词完全不如金戈这四个字四个字的形象美好,何况这些词汇明显是远古词汇,能把远古词汇运用的如此熟练,在某些方面代表了这个人的背景身份。

    金戈站起身,目光落在陆源身上:“对了,你过来是不是要以身相许的?”

    陆源差点儿崩溃,你怎么还记得这个问题呢,原本因为被调侃就有些发红的脸,这下真是染满红霞。

    林君玉叹了口气,就算她不知道前情,也能猜得出金戈都干了什么:“这么多人都被你救了,都要许你么?”算是给陆源解围。

    金戈摆摆手:“好吧好吧,我还是过过眼瘾好了。”

    温妮噗哧笑出声来,看看孟朝和陆源:“确实长的好。”随后感慨道:“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长的这么好的人。你呢?金戈,是不是也是你见过的男生中长的最好的人了?”

    带笑的脸明显就是一顿,发亮的眼眸有一瞬间的黯淡,随即金戈就恢复正常,哈哈一笑:“我心中最漂亮的人是木木。”避重就轻,明明温妮的是男生。

    卡壳大概只有0.1秒,正常状况下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可惜现在所有人的精力目光都放在金戈的身上,这0.1秒就被无限放大,所有人都察觉到不对,配上金戈的避重就轻,每个人的直觉都是这里面有故事。

    “是啊,我最漂亮。”林君玉没好气的看了金戈一眼,缓和掉刚刚的问题:“那你要不要形容下我有多漂亮?嗯?”一个嗯字拐了几道弯,千回百转。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绝非言语可形容。”金戈完直接站起身奔着河边走去。

    林君玉真是哭笑不得。

    看着金戈远去的背影,温妮喃喃道:“怎么上次没发现呢。”

    “金戈就是这样,漂亮姑娘帅伙只要被她看到,不撩一撩她就浑身不舒服。”林君玉直接吐槽。

    孟朝和陆源心有戚戚焉。至于金戈卡壳的那个问题,所有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只是都在心里琢磨,那是谁,那个人是什么样的容貌?

    “灰毛鼠就这么放着,毛皮的抗辐射能力会减弱,我们不如把这些灰毛鼠处理一下?”孟朝提议。

    大家纷纷响应,这么多灰毛鼠,每个人都能分到不少,灰毛鼠皮很值钱,大家都能发一笔财。

    金戈回来的时候大家还都在整理灰毛鼠,不过没剩下多少,一个个盒子摆在那里,没有收入到空间纽中。

    “做什么去了?”林君玉问金戈,也只有她能问金戈。

    “抓了几条鱼。”金戈一边一边拿出锅和燃料开始煮鱼汤:“晚上你没吃多少,一会儿我弄好汤你再吃点儿。”

    林君玉的心中仿佛亮了一盏太阳,这股暖意流入到四肢百骸,嘴角不自觉的翘起。

    “灰毛鼠我们商量了一下,都给你们,如果不是金戈,我们所有人都得遭殃。”陆源和达伦找到金戈,把这个决定对她明一下。

    “不用了,你们也出力,还是平分吧。”金戈现在财大气粗,不差那点儿东西。

    “平分吧,我们这边只有金戈和孟朝出力,就是平分,我们也没有吃亏。”林君玉也加了一句。

    眼看两个人态度坚决,达伦和陆源同时点点头,有机会以后想办法找补好了。没让金戈和林君玉甚至孟朝动手,陆源和达伦就把灰毛鼠分好了,金戈他们那一组的灰毛鼠明显品相极佳,身上的皮没有受到半点儿破损,可见两个人十分有心。

    把装有灰毛鼠的盒子放入空间纽,那边鱼汤也好了,林君玉拿出碗给自己盛了一碗,再吃一顿。

    陆源问:“金戈,你们来森林是有目标还是随便遇到什么就捕猎什么?”

    “我和木木这一次需要水火双头蛇,孟朝需要彩红蜜。”看林君玉吃的开心,金戈也给自己盛了一碗。

    “我这次来主要是长长见识的,对于猎物没有需求。”

    金戈挑眉看着陆源。

    “所以我想能不能和你并队?”对于当初在大厅里面拒绝金戈的事儿陆源仿佛没有这茬一般,这会儿非常自然的提出并队。

    金戈一顿,并队什么的她倒是不在乎,而且陆源队的战斗力很不错,他们绝对能自己保护自己,不会成为累赘,她还能没事儿看看陆源养养眼,这么一想还挺划算的,眼睛看向林君玉和孟朝。

    既然是一个队的,她要征求队友意见。

    看金戈没回绝,陆源心中松了口气。

    林君玉将最后一口鱼汤咽下,有些迟疑:“你们队算上你一共有十个人吧?我们找水火双头蛇,人多动静大,蛇恐怕会跑掉。”这就是变相的拒绝了。

    “我队里的人好几个要回去,今天受到的惊吓比较大,而且分了很多灰毛鼠,这一趟走的不亏,他们不想继续冒险。”道这里陆源脸上露出一抹尴尬的红晕:“我想并队也是因为这个,他们离开,我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面安全没保障。”

    如果只是多一个人那问题不大,这下林君玉再不反对,孟朝也不反对,他需要彩红蜜,蜂巢是固定的,多一个人甚至多几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那你明天和我们一起走吧,正好,你和孟朝住在一起也有个照应。”金戈笑眯眯的拍板,哎呀呀,每天有两个大帅哥可以看,好爽。

    “好。”陆源点点头,眉眼弯弯。

    林君玉这时候正好吃完饭,金戈又让她散散步消食,两个人这才去睡觉,金戈今天这样也是因为林君玉在水里太久,虽然身上的衣服能防水,可是又被石头压那么久,对身体肯定有负担,不多吃些病了怎么办?

    金戈和林君玉睡了,达伦队在达伦的帐篷中开会。

    “你们,我们要不要跟金戈并队?”对于这个问题,达伦有些拿捏不准,所以难得的全员开会。

    所有人都没吭声,绿森看看温妮:“温妮,你什么看法?”

    温妮摇摇头:“我没有看法。”

    “嗯?”所有人侧目,平时温妮都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今天怎么没看法,她是药师,体力不行,继续走下去她能不能撑住?

    温妮摊手:“不跟着金戈我们就回去,跟着金戈。”道这里温妮一顿:“真有什么事她肯定会照顾我的。”

    ……

    队其余人集体无语,温妮的对,金戈确实会对她额外照顾,她也确实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你们商量,我今天太累先回去休息了。”温妮站起身,冲着大家点点头回了自己的帐篷。

    温妮走了之后,帐篷中依旧还是沉默,这个问题真是太难了,不好下决定。

    “跟着金戈,我们肯定会有收获,会得到更多的利益。”绿森开头。

    “对。”马歇尔叹了口气:“但是对方是否愿意同我们合并是一个问题。”

    就是这个问题,有大腿可抱谁不愿意抱?但是你想抱大腿也要大腿愿意让你抱才行。

    “金戈不是气的人,我们想要并队应该可以吧。”克拉有些不太确定的。

    “她身边还有个孟朝呢,谁知道这个人心里怎么想的。”波特也是满心踌躇。

    达伦喝了口水:“金戈也未必好话,上一次我们能结伴很大原因是她和木木没有空间纽,这一次她们拥有了自己的空间纽,我们没有优势。”

    所有人再次沉默。

    “而且就算金戈愿意并队,看金戈的样子,她应该不会只在安全的地方走动,一旦遇到危险,她最先考虑的是木木,其次有可能是温妮,然后会是孟朝。”绿森没继续往下。

    所有人再次沉默,金戈主次分的非常明确,木木是第一位,其余人包括温妮那都是有时间才会帮忙,如果真到紧急危险的时候,金戈肯定不会豁出性命保护他们。

    看今天就知道,木木被保护的滴水不漏,孟朝还不是一样要自己战斗,亲疏差别,一目了然。

    还有一个隐忧达伦没,他们队跟着金戈并队,那纯粹就是抱大腿去的,他们没有任何能力帮助金戈,只能是拖累,本身就没有多少情份,这次用了那就永远不要想下次,以后再有事怕是也没可能帮忙,这次不并队,以后不定可以长久走动。

    可是如果金戈和木木很快离开这个星球呢?这次不捞好处,以后也捞不到了,这也是一个重要矛盾点。

    达伦队的人在纠结在开会,陆源这边也在开会。

    “明天一早你们离开森林,我留下跟着金戈。”

    “少爷,这合适吗?”话的男子身量不算特别高,体格也不是十分彪悍,但是面容沉稳,眼神犀利,明显是个狠角色。

    陆源点点头:“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达叔,你也看到了,在今天这种情况下,金戈没有不管大家,可见人品还是不错的,我跟着他们队,也许会吃苦,但是安全肯定有保障。”

    男人皱眉:“要不我也留下?您一个人留下还是太危险,何况金戈到底是什么人我们也不清楚,她如果是别家的人,起了坏心怎么办?”

    陆源摇摇头:“我一个人他们能答应,多了你未必能答应,最起码,木木就不会同意,她在防着我们。”

    达叔沉默,陆源和金戈他们的对话他也是听到的,另外那个女孩找的借口很巧妙,乍一听确实如此,实际上就是防着他们。

    他们有十个人,战斗力不弱,金戈是很强悍,然而真的有冲突有那个女孩,她们未必能讨到便宜,所以那个叫木木的女孩直接拒绝。

    “少爷,那个孟朝……”

    “就是那个孟朝,我们一个学校的,正式场合见过面,但是没过招呼,私下里我们也是互不干涉。”陆源随即自嘲一笑,轻轻的掐一下自己的脸:“幸亏还有这种脸,不然厚脸皮都未必能行。”

    皱眉头的男人松开眉毛,笑了:“那个金戈也就是嘴上,你看她手底下,对那个孟朝也是保持一定距离的。”

    陆源点点头,也是注意到这一点他才想厚脸皮的,否则金戈真的是那种动手动脚的人,他就算想要通过金戈找那位天才药师也绝对不会去同金戈组队的,他心没那么大。

    陆源他们商量的很迅速,或者陆源已经安排好了,只是通知达叔。

    “少爷,您先睡吧,我把东西都整理好,防护盾等您都带着。”

    “好。”陆源没反对。

    夜色渐浓,万籁寂静,所有人都陷入到沉眠中,达伦队今晚也没有守夜,一是太累,另外一个就是私心里觉得有金戈在,不会有事。

    猛然,金戈睁开眼睛:“木木,快起来。”着,她整个人已经从睡袋中钻了出来。

    林君玉睡的很死,完全一动不动,金戈二话不开林君玉的睡袋,直接把人背到背上,然后窜出帐篷喊了一嗓子:“别睡了。”

    背着林君玉金戈蹭蹭蹭窜上树,林君玉这时候也醒了,下意识的抱住金戈:“出了什么事?”

    “有危险的气息,你老老实实的呆在树上呆着别动,你身上有药吗?心蛇,多用些药。”金戈带着林君玉到了一个十分高的树枝上。

    林君玉抱着树干稳稳的坐着:“我还有激光枪,野生动物伤害不到我。”

    “嗯,那我下去了,你自己多心。”金戈直接从树上往下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