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一百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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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倒起霉来,哪怕不喝凉水都塞牙。

    比如钦君。

    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仿佛自他遇见了孟寒凌, 就再也没有碰上过一件顺心如意的事情!

    有些事情, 过去了,那就是过去了。但还有一些, 它完全可以变成一个□□,每天都在倒计时, 你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坏了的□□, 也不知道倒计时究竟还剩多少时间。

    它可能随时都爆炸,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再被人提起。

    永远心存恐惧, 便是永远惶惶不可终日。

    这种心理上的折磨,远远超过了肉体的苦难。

    若是之前的钦君, 他大概也就是心虚,怎么也还够不上恐惧。但今时不同往日, 时运难料。现如今, 他一个孤魂,被人生生从宿主身体里面拉出来,如何能够不害怕。

    真要是落在晚菁手上, 能让你速速魂飞魄散, 已经是她慈悲了。

    魔族折磨人的法子多得是, 折磨人元神的法子,比折磨活人的更多。

    世人恐惧魔族, 也大多与其严苛刑法有关。

    有一句俗话,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人人都会, 但也仅止于一。特权阶级之所以是特权阶级,那就是因为他们有特权。

    而魔族却是典型的他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你多么位高权重,只要触犯了族规,该怎么罚怎么罚。且没有人会多嘴的求情。

    这一点看来,似乎印证了魔族的冷酷没有人情味。

    但是恰恰相反,魔族非常护短。

    如果有谁在外面做错了,他们带回去要怎么惩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哪怕处以极刑死了也无所谓。但是在外面,却是真的轮不到别人一个不好。

    就好像当初晚菁的事情。

    她回去之后经历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短短五十多年,能将一个原本天真的少女变得冷静到近乎冷酷,多智的宛如妖孽,可见那一段时间,她过的并不算多舒心。

    “假若我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你了,我也就随你去了。但却偏偏还是要叫我遇见——”

    夏其音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瘫软摔倒在地。与此同时,虚空之中凭空出现一点指尖,然后,是探出的修长白皙的指节,再然后,是一整只纤纤素手。拿手撕开了了空间,从虚空的彼端走出来一个极美极美的白衣女子来,眉目清冷淡漠,如冰似雪,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寒霜气息而来,丝毫不像是人间所能够有的绝色风华。

    正是晚菁本尊。

    唇畔带起一丝浅淡冰凉的弧度,道:“如何能够不落井下石一回?”

    痛落水狗这种事,谁也不会拒绝的不是么?

    斐鉴在一旁不紧不慢的道:“前辈,他吞噬了如此之多的生灵,想必本身元神亦是大补。拿去炼器,只怕邪念太重,反为不祥。不如拿去连个丹药,彻底的炼化了,正是以煞治煞的良方。再不济,直接吞了也不错,这是没有这许多的功效罢了。”

    “他的确是该死。”晚菁抬眸,“但现在却还有点残余价值。”

    斐鉴微笑:“那便物尽其用吧。”

    晚菁道:“此人曾欲夺走我族太玄笔,虽未得逞,却也导致宝物流落凡尘,至今难寻。不论怎么,本座也该拿他的魂魄做诱饵,重新寻回至宝。”

    这当然只是晚菁想要折磨钦君的一个借口。

    他们若是真的着急找太玄笔,以魔族的实力,就算再难找,这么多年,也早就能给找回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分明就是落井下石的时候顺个便。

    又能找到宝物,又能折磨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作为一个习惯了考虑事情处处利益最大化的人,晚菁很是精细算。

    斐鉴道:“前辈的极是。那么在下就先祝前辈,能够早日寻回宝物了。”

    晚菁客气的道了句:“多谢。”

    太玄笔这个宝贝,着实是个神器。

    但却是个鸡肋的神器。

    它非常的高阶,且据有着言灵咒一般的作用。只要是用太玄笔记录的事情,一定能够成为真实。

    当然,这只是据而已。没有人知道这个据是真是假,因为没有人能够使用它。

    神器择主啊!

    能够挑主人,证明了它的高级。但是太高级了一直挑不到主人无法被使用,那么太高级的神器,也就是个废物。充其量看上去比一般的笔好看高大上一点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别的作用。

    这么个东西,一直都算是晚菁时候的玩具。

    姑娘家嘛,彼时还天真。瞧见了漂亮精致的东西,总是喜欢的。又因为实在是没人能用的了这个神器,给殿下当当玩具,其实也是可以理解……

    坏就坏在当初晚菁偷跑出去,到人间玩的时候,顺便就把那太玄笔给揣上了。更要命的是,那个时候的晚菁胆子特别大,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就跑去昆仑参加招生了。

    结果可想而知,在魔族这个全员都算高天赋的地方还能算得上天才的晚菁,到了昆仑,碾压别人绝对是妥妥的。

    不一定是她自己多想当出头鸟——她也从来就没有这个想法。晚菁时候还是很贪玩的,从来只求过得去,不求能有多么好,总之看得过眼就成。而是差距实在太大,她想要让别人都不行。

    不怕神一样队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

    晚菁只是单纯的好奇,想要去昆仑玩一玩,却没想到玩大发了,玩进了内门,就凭她那时半吊子的修为,实在是想跑都跑不掉。

    没办法,自己当初的好奇心,跪着也得好奇完。

    万幸,只要有心隐藏,并且努力使自己不是很惹眼,魔族的身份也不是很容易暴露。晚菁算的很好,等到过个几年,自己随便找个理由出去做任务,然后就此一去不返不成。

    至于这个一去不返,是索性做的干净自己死了呢,还是直接逃了,还可两,要依照届时的情况来定,她目前并不着急。

    于是,她就这样优哉游哉的在昆仑过了一段很是舒心的生活。当然,一开始或许还是提心吊胆的,但是提心吊胆收敛锋芒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完全是她神经敏感过头了,于是也就放松了许多。

    文课该睡就睡,坐该坐就坐,切磋功法大多在分寸之内,只要注意不让自己受什么伤,也就好了。

    可以,这几年的生活,即使晚菁后面提及大多是将自己少不经事,年少轻狂,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她一生中少有的轻松惬意了。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学什么就学什么。不需要顾及身份,也没有所谓的大局。每天就做每天的事情,不需要深思熟虑走一步看十步,几十步。别人有什么事,她想帮就可以帮,不想帮就和其他人一道看热闹,然后再时候高谈阔论几句,完全不必担心之后是否有什么利益纠纷,以及会带来什么后果——几乎之后所有的烦恼,在那个时候,都不存在。

    可惜啊,这样的日子,终究不过几年而已。

    之后送女儿去昆仑,没有私心,那是不可能的。

    父母总是会把自己没有完成的心愿寄托在孩子的身上,晚菁也是一样。她一辈子几乎没有过过那样的生活,所以她就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有一个无所顾忌的童年。

    这并非是溺爱,应该教给孩子的道理,她什么也没有拉下。她只是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开心。

    生死有命,不论多少遍我没有我不由天,有时候天命到了,却是半点反抗的资格也没有。晚菁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遇见什么意外,也不知道自己能够称多久。如果魔族真的遇见了存亡之危,谁都可以逃,唯独她不可以……自己如果有个什么好歹,等到了必须要蕤儿担起担子的时候,她希望她至少可以比自己来的轻松一些。

    又或者,在回忆往昔时,能够记起的,都是美好的东西。

    论尽心二字,晚菁这个母亲,也着实是尽足了心意。也许她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但是爱本身就是无形的,没有表现的必要,只要当事人知道就好,其余的人,既然是无关紧要的,那么自然也不值得费心。

    况且,到了晚菁那种位置的人,本身也就不会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

    这就是上位者所能够拥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

    例如雍正写的“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这句对联的确大气磅礴,但是如果他不是皇帝,如果他并没有万人之上到无需顾及旁人眼光,如果他还只是雍亲王,那么他绝对不敢明晃晃的将这句话写下来。

    万人之上自然孤高,孤高之人却不都是万人之上。

    所以那些没有万人之上却孤高的人,以史为鉴,大多没有什么好结果。

    譬如昆仑那个被掩盖的血淋淋的例子——程染。

    作者有话要:  之前买的蓝牙键盘到啦!

    就是一开始有点不会用然后现在还不怎么顺手(流泪……)

    不过这就是带到学校去用用哒!

    毕竟我感觉,不对着晋江绿方框我就写不出字来,不对着键盘,我也写不出来……

    真是造孽!

    昨天去看的 看不见的客人 ,很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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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提醒,都是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