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老男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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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路长而笔直,路两侧栽种着高大的香樟,浓密的树叶挡住了路灯的光亮,灯光落到地上时已经变得昏昏暗暗。

    友谊路的左边,典雅精致的洋房渐次出现,有旋律优美的钢琴音乐不知道从哪幢房子传来,靠近洋房区,仿佛空气都带上了精美的味道,包装出了美丽的外壳。

    右边,是大片未拆除的筒子楼,三四层高的建筑修建于七八十年代,是原手帕厂员工的宿舍楼。后来手帕厂改制、承包给私人之后,搬迁到了郊区,大量员工下岗,宿舍楼却在风雨飘摇中保留了下来,通过购买成了私人房产。

    老旧的筒子楼之间拉起的电线、网线等等仿佛一张大网将这个陈旧的地方围了起来,成了社会难题。

    拆,拆不起;留,留不得。

    走在友谊路上,无端端地感觉在这儿凭空中竖起了一道资本的藩篱。

    姜元骑行在路上,瞪大了眼睛找寻着18号黄公馆。

    洋房外头多是围着一圈的造型精致的铁栅栏,攀爬着蔷薇或者藤萝植物,门牌号躲藏在其中,没有点儿眼力真心看不出来。好容易找到了,姜元下了车,抱着包裹走了过去,按响了门铃。

    “找哪位?”中年女子的声音传来。

    姜元下意识看向大门,还紧闭着,才反应过来是电子门禁那儿传来的声音,他对着门禁:“你好,我是来送快递的,请问白尾先生在吗?”

    “你找错地方了,我们家没有姓白的人。”

    姜元看向包裹,上面的快递单明明写着友谊路18号黄公馆,他又确定了一遍门牌号,没有错啊。“请问您这儿是黄公馆吗?”

    “对,主人家姓黄,没有姓白的。”完了,门禁挂断,不再出声。

    姜元纳闷了,难道是客人填写错地址了,出师不利啊,转头去看窝在车篓子里不动弹的大金,“送不出去,那带回去?”

    懒散地大金一下子挺直了腰背,扬着脖子(脖子在哪里?),教导主任般地教育着,“脖子上的东西是啥,脑子是个好东西,你也是有的啊。”憋着个哈欠,大金不耐烦地挥爪子,“看我干什么,我脑门上有办法啊,自己想。”

    大金永远不知道自己一张大饼脸摆出严肃表情是多么的软萌,虎爷是刚硬的,不能够软萌,姜元出来大金是要炸毛的。

    “大金,你口口声声自己是虎爷,怎么是个猫儿样?”不定是还是染了色的橘猫,姜元想想还真有可能,橘色和大金更配哦。

    琥珀眼翻了翻,可惜没有眼白,这个白眼就不是那么正宗,但情绪表达的很到位,大金:“我是四灵之一的白虎真君,见证过洪荒灾难的好吧,本体一个篮球场都装不下,变出来吓死你们,虎斯拉侵略地球,嘿嘿,听着还挺带感的。”

    “哇。”姜元配合地叫了一声,看表情可没有那么惊讶,他经历的太多,很少有东西可以撼动内心,“那还是保持猫样儿比较好。我知道客人了,是不是你?”

    姜元蹲下(身),笑着对出现的生物:“白尾先生?”

    拄着拐的刺猬约莫有一个足球大,在刺猬家族里头绝对是“大人物”的存在,他的背刺稀疏、颓软,失去了年轻健康的光泽,皮肤褶皱,出现了年老的斑纹,眼睛前架着一副老花镜,话慢慢吞吞,透着对晚辈话的慈爱,“我就是白尾,是这家的家仙,腿脚不灵便了,走不了那么远的路,麻烦哥大晚上走这一趟送来。”

    家仙,又称之为五运财神、保家仙等等,是民间百姓供奉的“大仙儿”,家人供奉、家仙庇护,互惠互利,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经历过动荡时代又有科学观念不断地普及,已经很少见到家仙。

    家仙有狐黄白柳灰,前两个很好理解,分别是狐仙和黄鼠狼,后面端看文字还真是很难猜测,其实都是非常常见的动物,白对应刺猬,柳是蛇,而灰便是老鼠了。

    那么,眼前这位客人白尾,就是黄家供奉的家仙白大仙。

    姜元把包裹放在了白尾的旁边,包裹比白尾大了不只是一圈,“不麻烦,送货是我们应该做的,谢谢你照顾昆吾居的生意。”

    白尾伸出手怀念在纸箱上摸着,感慨地:“昆吾居这一关竟然都二十年了,我以前就很喜欢在你们店里面掏一些难得一见的果子吃,关了二十年生活中就跟少了什么似的。我年纪大了,以前还能够到店里面去买,现在……唉,岁月不饶人哦。”

    刺猬虽然不大,但饱经沧桑的声音、充满睿智的眼神,并不会产生轻慢的心态。

    白尾在快递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细细的。姜元把单子撕了下来,这单算是成了。

    告辞了白尾,姜元重新骑车上路,时间不等人,他要赶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去。骑出去十来米,他心有所感地转头,看到黄公馆的大门被推开了一条缝,出来了个年轻男人,男人恭敬而又心地捧起了白尾,还顺带拿起了快递。

    夜风将他们的对话断断续续送来。

    “白爷爷你怎么自己出来拿了,跟我一声,我出来就是了。”

    “就是出来看看,二十年没有消息的昆吾居重新开门了,真好啊。”

    “那也别自己出来啊,被风吹到了怎么办。”

    “我身体硬朗着呢。”

    “……”

    后面还了什么,姜元已经骑远,听不见了。

    感觉真好,很和谐的样子。

    “啊,生活真美好!”姜元骑着骑着突然双手脱把,张开双臂大声地喊着,“我活着,大家都活着,日子会越来越好过的,啊啊——谁也无法阻挡我过好日子,谁也不能!”

    “姜元你疯啦!”大金瞪大了眼睛,爪子牢牢地抓着车篓子的边缘,随着姜元的喊声一起叫着,“啊啊,给我注意安全,我要被甩出去了。”

    “没事儿,我控制地住……”话不能够太满,瞬间被脸,幸好有大长腿子在摔倒的刹那脚撑地,避免了大脸与地面亲密接触的危险。姜元摸摸鼻子,讪讪地:“一时大意。”

    大金吓得哟,“我脸都吓白了。”

    姜元看着大金白得如雪一般的长毛,附和地点头,“对,更白了。”

    “昆吾居的主人要行至端庄,不怒自威,哪里像你这么疯疯癫癫的,给我改。”大金摆正了脸孔,又开始教育起了姜元,给他套上昆吾居主人的条条框框。

    抓紧了车把手,姜元脚上一蹬,重新上路,“那就不是我了。”

    “可差不多历代昆吾居的主人就是这样,你的前任做的最好。”

    “经营昆吾居又没有要压抑天性,我就是我,我会努力学习、掌握各项技能,但不会把自己捏断了骨肉套进了那个名叫儒雅的盒子里。”姜元嗷呜了一声,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活力和朝气,“看着吧,我会成功转正的。”

    大金纠结地皱着一张脸,下巴上叠出了三层的软肉肉,“可,昆吾君就是这样。”

    大金的声音太了,姜元没有听到,所以没有追问。

    ···

    姜元偷懒,为了节省时间抄了近路,那就是拐进筒子楼那儿,横穿过这片建筑再走过一个公园直接就是学校的南门了,特别近。筒子楼烟火气浓浓,这家夫妻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在拌嘴、那家年轻的爸爸在教着孩子做简单的加减,起了油锅、滑入肉片的刺啦声音,老人坐在吱吱嘎嘎的躺椅上咳嗽……每一扇窗户后面就是最朴实无华的生活。

    筒子楼这片房子造的没有规律,弄得巷道特别多。

    路灯年久失修,有些忽闪忽闪地亮着、有些已经彻底没有了光亮。

    投射到地上的昏暗亮斑的,仅仅照亮了方寸之地。

    姜元哼着不成调的曲儿骑着车,路过横生出来的一条道,他下意识地往那儿看了一眼,匆忙一瞥,心跳如雷,他猛地刹车,大力地甩头看了过去。在道内,昏黄灯光堪堪能够照到的地方,一人腹部插了一把刀子躺着,生死不知,一人半蹲在一侧,手抓着刀柄看起来像是在行凶。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抓着刀柄的男人,是姜元重生回来后心里面就一直牵挂的人,他的老男人。

    在前世的漂泊于异国他乡的十年中,他们两个互相扶持、相濡以沫,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坎坷和波折。

    有对方在,那世界就在。

    老男人没有多少自己的过去,姜元也没有,伤心的过往谁都不愿意回忆。

    姜元就知道他在家族企业中做的很大,是祖父钦定的继承人。为了钱权地位,血浓于水的亲人转过身就是抽刀子的敌人,老男人被亲叔叔谋害,失去了双眼、砍断了双腿,成了蜷缩在异国他乡桥洞内的流浪汉。

    姜元和老男人是在一个风雨夜抢桥洞归属权时不不相识,自此结伴同行。可惜,未能同行到老,被人追杀的他们走投无路之下相拥着投河自尽了。

    姜元以为自己重遇故人会激动地眼泪汪汪,却发现真遇上了他是笑着的,无声地笑着,太好了,他们相遇了。

    炽热的视线落在身上,握着刀柄的男人察觉到看了过去,他身穿墨色的两粒扣西装,西装扣子解开,露出里面白色的丝绸衬衣,看起来像刚刚从高端写字楼下班出来的精英男。

    男人眉眼精致,非笔墨可以形容,见到姜元,眼中飞快地闪过某种情绪,稍纵即逝,再细看平湖静水般的双眼中只有见到陌生人的淡然。

    “需、需要帮忙吗?”姜元徒生近乡情怯之感,因为紧张,口中水分像是被抽离,他吞咽着口水、不自在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干涩的唇,话时难得的结巴了一下。“我、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看、看见,这一带没有监控,你快走吧。你走了后我再报警、叫救护车,不会有人知道你来过这里。”

    姜元越越顺,脑洞不知道开到哪里他已经脑补了自己顶罪、绝对不能够让老男人再遭罪的大义凌然、感天动地的想法,他快要被自己感动了。

    车篓子里的大金满头黑线地看着激动的姜元,很怀疑玄鉴是不是坏掉了,怕不是找了个三观不正的傻子吧。

    低沉悦耳的笑声传来,是那么的好听,男人:“你误会了,此人酒醉后持刀抢劫,我还未做任何反抗,他自己便平地摔倒,刀子正好插入腹中。我已经报警,也了120,他们很快就来。”

    姜元囧了,窘迫地:“对不起,那我现在可以做什么吗?”

    男人摇头,垂下眼帘遮挡住双眸,内里翻腾的情绪旁人窥探不透,他:“谢谢,不需要的。”

    可姜元定主意赖下不走了,人海茫茫,找个人何其艰难,现在转角遇上了,怎么会轻易错过,他要先套交情、再要电话号码,不给他没事,他可以把自己的号码给老男人啊。

    “大爷你别赶我走啊。”做了决定之后,姜元的嘴皮子溜了,上辈子叫习惯的错号脱口而出。

    男人松开匕首的手忍不住握了握,嘴角向上微微扬起,诧异地看着姜元,“我今年不过三十多岁,还不到当大爷的年纪。”

    姜元嘴角抽抽,心里面疯狂吐糟:我俩认识的时候你也不大啊,但性格沉稳内敛、谦逊有礼,大道理一套一套的,可不就是老干部行事,跟个端着茶缸看报的大爷似的。

    嘴巴里可不能够这么,一来就表现的这么亲昵,想想就有问题,怎么开展自己的撩汉之路。“咳咳,口误口误,我想大、大叔,对,大叔来着。”

    男人已经站了起来,干净的一只手从内口袋中抽出一块方格子手帕,手帕一角有精致的刺绣logo,估摸着价钱不低。但他并不吝惜,直接擦拭着自己满手血污的手,浅笑着:“看来我还是老了,都已经是大叔的年纪了。”

    “哪有,你很帅,是男神。”话音落下,姜元就想抽自己,让你嘴快、让你嘴贱,还没有要到电话号码呢就强撩!

    听到警笛声由远及近,姜元由衷地松了一口气,可以缓缓了,骤然见到故人,他情难自禁、无法自控。

    距离报警不过过去了十多分钟,警察便紧急出警,同来的还有救护车,医生护士抢救伤员,姜元把自行车靠在墙上厚脸皮地跟在男人的身边走前走后,看着他镇定自若地回答着警察的问询,看他从容不迫地描述着遇到醉汉的遭遇,他的谈吐温文、举止优雅矜贵,无一处在姜元眼中不是完美的。

    特别是男人的眼睛,姜元着迷地看着,他发现男人的眼睛真好看,眼的形状修长饱满,浓密的睫毛拱卫着黑濯石一般的瞳仁,眼睛仿佛沉静平和的澄澈大湖中倒映着天上的明月星辰,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时候,感觉魂魄都要被摄进去了。

    蓦地,姜元更加痛恨起了伤害老男人的那些家伙,肯定是嫉妒老男人拥有一双能够摄人心魄、看穿人心的眼睛,所以才会弄瞎他。

    太可恶了!

    呃……姜元心中一紧,看穿人心?

    姜元面红耳赤地垂下头,自己那么丢丢的心思是不是就被看透了?

    “萍水相逢,也算是有缘,要不我们互通姓名,交换一下联系方式呗。”

    姜元偷偷抬头量,身前哪里是身姿颀长、挺拔苍劲的老男人,莫名其妙换成了脸颊上长着疙瘩的痘痘警察。“人呢!?”姜元匆忙地转着圈找人,巷内只剩下一两个警察在查看现场,哪里有老男人的身影。“擦!”竟然趁着自己低头的功夫不见了,对得起自己重生后几天的日思夜想吗!!!

    “你是找刚才的那个男人?”

    “警察叔叔你知道他去哪里了?”

    警察郁闷,他不过是长得老相,但只是刚过了三十岁啊,“他被带去局里面做笔录了,他你就是路过的,你们互相也不认识,我就例行公事问你一些问题。”

    人都走掉了,刚才精神满满的姜元顿时成了霜的茄子蔫了吧唧的,“哦,你问吧。”

    ···

    共享单车停在了宿舍区的前面,姜元在临关门前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进去,完全无视了宿管阿姨不满的表情。垂头丧气的姜元哀声连连,错过了这次机会,他又到哪里去找人?

    躲过了宿管阿姨的火眼金睛溜进来的大金从草丛里蹿了出来,出来就要求姜元抱着,被抱起来后在姜元的手里面像是一块蓬松的绒毛毯子,浑身每一根毛发都写着“我胖我颓我是肥肥”,哈欠连天地问:“那个就是你的爱人?”

    “昂。”姜元无力地回答。

    “身为昆吾居的主人你给我振作点儿!”大金不客气地给了姜元一爪子,哼了一声:“不过是个凡人,找起来不要太容易。”

    “真的?”姜元眼睛亮了。

    大金凉凉地:“要是某人通不过考验,无法转正,呵呵,那就找不到了。”

    “你放心,我肯定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