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飞鸽送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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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吾居那边, 元找了一块方格子的棉布把自己做的瑶柱牛肉酱并三个黄色的甜瓜包了起来, 重地交给了白鸽, 麻烦你了。”

    “你不写句话放在里面?”白鸽见多寄送相思的场景, 是极尽的寻求着浪漫,这么朴实无华的他见的真是不多。

    “不写了。”姜元满意地看着包裹,“他看到了, 定就知道是我送的。”

    “好吧。”白鸽爪子搭在了包裹上,“那我送去了。”

    姜元点点头, 着白鸽到门口, 着白鸽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 后成了天空中的一个点, 底不见。

    寄托着姜元想念之情的包裹在白鸽极高的工作效率下,不到一刻钟就进入了方氏大厦的范围。大厦里面他肯定是进不去的,就一鼓作气飞到了顶楼, 着厚实的玻璃看到了照片上的人(姜元给他看了照片)。

    作为整个南洲市的地标性建筑之一, 氏大厦并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豪华好看的, 样不是最繁华的地段,但因为有它的存在, 动了一片区域成为了金融商圈,在这片区,分分钟成交的额度远超于人的想象。

    作为这片金钱王国中顶尖位置的掌舵人,方晟言以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恐行差踏错影响了方氏集团的发展, 现在, 钱于他不过是浮云过水,千万载的岁月谁会稀罕铜臭之物。

    姜元一朝重生,而方晟言一梦万年。

    玄鉴吞了姜元的同时,也将历劫的冥界之主给吞了进去,一同回到了十年前,阴差阳错下方晟言直接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但劫数未过、神格未复,他现在还是蛮尴尬的,正想办法如何度过劫数,脱去凡胎**、恢复法身。

    大厦顶层,总裁办公室,圆弧形的开阔落地窗外是横穿南洲市的白水江,江面平阔、无波无澜,时有观光的游艇载着游客缓慢驶过。鸥鹭翩飞,于江面上轻盈掠过,煞是好看。江对岸南洲市地标性建筑华夏南方最高的电视塔静静而立,它的旁边近几年来争先恐后地冒出来的摩天大厦抢不走电视塔半分光芒。

    拥有最好视野的方氏大厦,可见占据的地块如何的寸土寸金。

    此刻,一只白色健壮的白鸽展着翅膀挥动,用红色的短喙轻轻地啄着玻璃,他的脚上违和地抓着个方格子的布包。

    给总裁送文件签批的秘书拥有极好的工作素质,绝对不会东张西望,但玻璃敲击的声音太过奇怪,她下意识地往那边看了一眼,控制不住地惊讶了一声,窗外有只抓着布包的肥鸽子!

    方晟言虽未恢复神格,但实力却在,神识浩广,只要他愿意,土地九尺之下的豆草发芽之声、千万里之上飞机掠空而过的声响,整个南洲市乃至于整个华夏甚至更广阔的地方的低声细语,都能够听到。

    “出去吧。”合上文件,方晟言淡淡地。

    秘书反应过来,尽管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的疑惑,也不敢在办公室多做逗留,她拿了文件离开,姿态从容优雅却不会有任何骄矜之态,甚至是带上了谦恭卑微。与总裁同楼层的秘书部感受最深切,数月之前一场的车祸之后,方总变得不一样了,脸上始终挂着的温润笑意看起来不再刻意,而是高深莫测,明明坐于眼前的人面貌还是同样的,感觉却如深渊,深不见底。

    秘书出去之后,方晟言抬手轻轻一抓,一只鸽子顷刻间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鸽子:卧槽,高手!

    白鸽立马恭敬地低头,“先生好,昆吾居的姜老板让我将包裹送来。物品已至,我任务完成,这就离开。”

    白鸽咕咕两声后退,退到桌子边缘才转身,黑豆眼睛在明净的窗户上溜了一圈,尴尬了,没有一条缝隙,咋出去?

    方晟言手微一摆动,白鸽移形换位,顷刻间出现在窗外,呆立在半空差点儿成为历史上第一只高空坠亡的鸽子,慌忙中煽动翅膀,稳住了身形。

    总裁办公室内,方晟言看着布包无奈地笑了笑,开后,一瓶500克的牛肉酱和拳头大的甜瓜出现在眼前,甜瓜滴溜溜滚了出来,落在了他的手掌上,放于鼻尖轻嗅,甜瓜特有的味道便钻入鼻腔,唤起了一段记忆。

    前世的方晟言还是个普通人,没有觉醒任何法能,在高高的位置上勤恳而谨慎的工作着,但防不胜防,一次出差被亲叔叔背后捅刀,剜去了双眼、断了双腿抛在了异国他乡的街头。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求助无门,眼瞎腿瘸又得不到救治的方晟言犹如困兽,空有一腔雄心却自救无门。

    无论什么困苦,方晟言硬是挺了过来。

    一日夜雨滂沱,方晟言躲在桥洞中避雨,同样狼狈的姜元走了进来。

    桥洞不大,为了争抢地盘两个人狠狠地了一架,最后力竭倒在一块儿,又饿又累的姜元疲惫地压在他的身上,闻着他身上的味道,竟然像是老家夏季时才会生长的甜瓜,刚从地里面摘下来瓜肉脆甜、放上一两天便会绵软多汁。

    明明是长久不洗澡的酸臭味。

    那时,方晟言心里面是这么想的。

    而现在,方晟言闻着瓜香,眼神柔和,唇边带笑。

    “主上,您的心乱了。”角落里出现了大片的阴影,黑影中有个佝偻着脊背的人恭敬地垂首站立,慢吞吞的声音苍老平缓。

    眼中的光芒尽皆敛去,方晟言淡淡地看向老者,“我不过是偿还他于我的十年恩情,还完了,情便尽了。”

    老者笑了几声,并未话。

    ···

    离开寸土寸金的南洲市中央CBD,一路向东,房屋逐渐变得低矮、样式变得老旧,最后定格在几百年前的黛瓦白墙、翘角屋檐上,翘起的屋脊上蹲着脊兽,依次为龙、凤、狮子、天马等等,的市井院落脊兽的规格却胜比皇家。

    青瓦层层如鱼鳞紧凑,缝隙里偶尔顽强地生长着野草,硬生生拉低了屋顶整体的格调。

    脊兽轻蔑地瞧了几眼野草,竟然与之为伍,堕了它们的威名。野草昂扬生长,沐浴阳光雨露,才不和几块破石头计较。

    屋顶下,昆吾居还是老样子,贴墙放置的货架上零星地摆着几样东西装点门面,让店铺看起来不那么萧条。一侧电脑那儿“哒哒哒”的键盘敲击声没有断过,柜台正位后,惦记了一会儿白鸽有没有把东西送到方晟言手上的姜元丢掉一切杂念认真看书。

    大金像是一只真正的猫儿窝在柜台上懒洋洋地睡觉。

    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普通和平凡,和世间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忽然,姜元右耳耳垂上黑色“耳钉”动了动,玄鉴飞了出来变大,凌空在空地上变成了大大的黑洞,侧耳倾听,从玄鉴里传来了水脉流动的声响,随着暗流涌动,水中裹带的东西途经玄鉴,脱离了阴暗不见光的弱水河底掉在了昆吾居的地上,重见天日。

    半片不知道谁吃的烧饼,牙印清晰可见,在弱水中浸泡了多年竟然没有坏,上面的芝麻看起来还保留着刚出炉的焦香。

    一对儿臂粗的龙凤喜烛挂着蜡珠,仿佛前一刻还在新房中跳跃着火焰,下一刻却被毫不怜惜地扔进了水中。

    血沁的臂钏白玉所制,上面雕刻的纹路雅致大方、雍容华贵。

    无舌的铜铃铛发不出半点儿声音。

    桃木雕的老虎惟妙惟肖。

    ……

    ……

    玄鉴“吐”了半天才算是把东西吐完了,抽动了一下像是人性化的了嗝,黑洞洞的正面竖立着朝着姜元,羞涩地扭捏了一会儿,在姜元的招手中逐渐变冲到了主人身边,啪叽~用力地贴在了姜元的脸上,香了好大一口。

    计划得逞,玄鉴高兴地滴溜溜转,直把自己转晕了才变成了个的耳钉贴在了主人的耳垂上。转晕呼了,还贴错了地方,由右耳变成了左耳,丝毫不影响姜元的颜值就是了。

    待在仓库的满听到动静走了出来,看到一地的东西高兴的“啊呜”一声,阴丝丝的声音尾调轻轻上扬便是她表达喜悦的方式了。

    “我的,我的,搬进去哟。”满手挥挥,一堆面目模糊的鬼役出现无声无息地将货物搬了进去。

    姜元支着脑袋看了半天,实在是不明白,“半张吃剩下的饼子会有人买吗?”

    大金自从当了昆吾居的镇店神兽,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没有见过,“掉出来的片指甲都有客人要,别是半张吃剩下的烧饼了,照片拍好看点儿放到网上,想要的人自然会拍。”

    “对。”沉郁的客服珠珠离开了电脑,握着手机去仓库拍照片,然后传到网上去。

    姜元看着珠珠的手机,蛮老的款式了,像素不高,而且珠珠拍照的手艺真是不敢恭维,他浏览过昆吾居的某宝店铺,那一张张货物照片不走心极了,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疼,高糊、抖动、曝光……

    身为老板,姜元考虑是不是要更换一下硬件设备。

    “少年啊,成为神话吧。在此刻、苍蓝的风……”

    姜元拿过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胡玫莉,接通电话,那头一本正经的声音传来,“姜老板。”

    姜元拿远了手机看,没错啊,是胡玫莉,怎么娇滴滴的声音变成了老古板一样一本正经、毫无起伏。

    “今晚有个慈善晚会,姜老板可以当我的男伴吗?”胡玫莉在另一头依然用毕恭毕敬的声音:“见面后,我要为自己上次在博物馆后门的鲁莽道歉。”

    姜元:“……”突然好不适应。

    胡玫莉客客气气地把电话挂了,姜元还看了手机好一会儿,转变太大,一下子适应不良。

    “怎么滴,你觉得不喜欢,想埋胸?”大金翻了个身,了个哈欠之后不咸不淡地。

    姜元看了一眼时间,从高凳上跳了下来,“肯定不是啊,只是转变的也太快了,之前还对我……唔,那个样子,贴贴抱抱的,突然变得恭敬,总觉得怪怪的。”

    “切,恭敬才是正确的,这才是对待昆吾居主人的正确态度。”大金看姜元拿着背包出去,立刻站起来追问,“你要做什么,今天坐班还没有结束呢。”

    “我不是同意了当胡玫莉的男伴,现在等她派人送衣服过来,我好回宿舍换啊。”姜元拎着背包,刚走到昆吾居的门口就看到有人走了过来,手上拎着黑色的购物袋,购物袋的质感看起来非常好。胡玫莉了电话给他的时候,参加晚宴的礼服就已经送了过来,没有想到这么快速。

    接过了购物袋,姜元道了谢之后回头看从柜台上跳下来的大金,“你要跟我一起去?”

    “免得你被女妖精吃了,还是个狐狸精。”大金用自己的大胖脸做了个猥琐地表情,起了成年人的话题,“你要是被狐狸精勾搭上了床,破了童子之身,失了初精,嘿嘿,多不好呀。”

    姜元:“……= 不会的,我不喜欢女人。”

    “男人也不行!”大金轻盈地跳上了姜元的肩膀,“童男之身修炼才能够事半功倍。”

    “我想,他还不知道愿不愿意呢。”姜元嘀咕。

    暑假留校的学生挺多,特别是大三结束即将迎来大四的,为了以后的就业考量,很多人已经利用暑假的机会开始找工作实习,或者努力地与书本死磕积极考研。与匆忙的同学相比,已经规划好未来人生的姜元步履轻松、神情惬意。

    傍晚五点多,男生宿舍上下充满了穿着肥大T恤、花裤衩,趿拉着人体拖的大男生们,或提着水壶,或拿了外卖,三三两两地着游戏如何、实习如何等等,空气中是若有若无的泡面味道,还是红烧牛肉味的。

    一人从楼上慢慢走下来,看到他的人纷纷张大了嘴巴。

    “海,我给你带了肉夹馍放你桌子上了,乘热吃,凉了味道不好。”姜元手臂上搭放着西装外套,看到室友裴海佑,笑着走过去和他了一声,“晚上我估计会回来很晚,如果太晚我就不回来了,不用担心我。”

    裴海佑被姜元按着肩膀,舌头一下子就被猫儿给叼走了,张张嘴半天不知道什么好。眼睁睁看着穿着正式的姜元走远,过了半响已经看不到人了才猛地反应过来,火急火燎地趴在楼梯上往下看,他看到一路上的人不是摔了水瓶就是了晚饭,都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姜元的背影逐渐走远。

    等姜元上了停靠在宿舍楼外的车子,众人才逐渐反应了过来,开始议论纷纷。

    “那是谁啊,比明星还要好看,还是我们学校里有人当明星了?”

    “那身衣服不错,我明天要面试,不知道能不能借到手。”

    “你都不认识,怎么借?”

    “他是中文班的姜元啊。”

    “啊!?”

    “就算是借来了,你没有那张脸,没有那个好身材,穿出来也不像样。”

    诸如此类的对话不断出现,裴海佑怅然若失地回到了宿舍,看到桌子上放着的肉夹馍,盯着看了很久。

    “听姜元今天穿了正装出门的?”

    有室友回来,放东西的时候询问裴海佑,却半天没有等到回应,够头去看,发现裴海佑正在吃冷掉的肉夹馍,肉冷了总是会带上油腻,饼皮失去了脆感,少了许多滋味。

    裴海佑尝不出来,仿佛吃着世界上最好的珍馐一口一口认真地品尝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姜元那儿才是最大的那朵花。两辈子加起来四十多年,姜元从未这么正式地穿过正装,黑色的休闲西装近乎完美的剪裁衬得他身高腿长,腰线极美,内里的白色衬衣看起来简单其实仔细看是暗藏玄机,带着流云暗纹,衣领上还心机地用与西装同色的丝线绣了一个简单的菱形格子,顷刻间就提高了整体的美感,使简单的西装更加吸睛。

    坐于车上的胡玫莉落在姜元身上的目光闪烁了一下,随后充满了欣赏地,“年轻真好呀,不过我的眼光更好,你就应该穿这么简单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只会拉低你的颜值,再好的脸穿不好衣服也是庸俗滴,一看审美就有问题。”药丸,这压根就不是我选的……

    老街上,有个人拎着袋子来回转了几圈愣是没有找到昆吾居在哪儿,他手上拎着的袋子里是一件墨绿色、样式花俏的西装。有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轻轻碰了一下他的肩膀,眼睛顿时变得直愣愣,喃喃地:“衣服送到了,送到了。”

    车上,姜元不是很习惯地扯动了领口,再休闲的西装那也是西装,总是带着那么一些拘束,要是让他选的话,他更喜欢T恤、牛仔裤的搭配。

    “我这样穿不是更加搭你。”

    “对呀。”胡玫莉笑眯眯地玩弄着垂在鬓边的发丝,她把长发用珍珠链松散地束在脑后,温暖柔媚,关键是不一来就往姜元身上贴了。还给姜元道歉了,双手合十,可怜巴巴地看着姜元,“我错了,不该偷偷吸你的阳气。哇,难道你开始修炼了吗,没有任何气息外溢了。”

    姜元点点头,略带得意地:“刚入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棒棒哒。”胡玫莉高兴地鼓掌,以后姜元在她面前就不是移动的大蛋糕了,不会诱人犯罪。

    胡玫莉制造了机会和姜元见面,知道姜元喜欢好吃的,特意带着来参加晚宴,南洲市的慈善晚宴是出了名会准备美食的宴会,自助餐的模式,并不是简单的冷餐会,还会别出心裁地准备热菜,现场制作的铁板烧、寿司、冷淘、砂锅等等。整个厅堂内洋溢不只是各种香水的气息,还有烟火浓浓的饭菜味道。

    此一点也为人诟病,大家是来交际的,又不是真的来吃,饭菜的香味都把现场气氛弄浑浊了。

    但主办方始终未改,依然故我在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中提供着各种美食。

    胡玫莉挽着姜元的手臂入场,南洲大酒店1号厅的里面人已经不少,扑面而来的香气更多,姜元闻到了牛排的味道,晚饭还没有吃,被香味一激,胃袋开始蠕动,咕噜噜地叫唤着。

    胡玫莉掩唇轻笑,“走吧走吧,我们去吃东西,看到那边的牛排很好吃的样子。”

    沿着大厅放了一圈的长桌,桌子上各式餐点可以随意拿取,厨师带着高帽、穿着干净的统一制服制作着美味,不过姜元扫了一眼,发现真正热衷于美食的并不多,到场的人更多的是忙碌于交际,食物不过是累赘罢了。

    胡玫莉口吃着指甲盖大的牛肉,幸福地眯起了眼睛,“汁水丰富,鲜嫩非常,厨师的手艺真好。真想多吃一些……”

    姜元看着自己盘子里用手掌大的牛排切成的丁,再看看胡玫莉的,无奈地:“你不用陪着我,省得你看着美食想吃又不敢多吃,受折磨太痛苦了。”

    胡玫莉吐吐舌头,“没办法,为了保持身材,就算是妖精也不能够免俗。”

    “选了这条路,就只能够一直走下去,你胖了就没有人喜欢你了。”

    “可不是,好女不过百,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提出来的。”胡玫莉皱了皱鼻子,靠近了姜元偷偷地对他,“你晓得伐,女明星为了保持身材、为了转运什么都敢做,之前在博物馆的时候看到了安妮对不对。”

    “我后来也看见了。”当了李家的三,本来被李有福用枕头闷死了,却因为养了鬼,留了一口气,不过鬼提前出生,汲取她的血肉精气为养分,吊着安妮的一口气,安妮如今生不如死。

    胡玫莉声地八卦着,“她养鬼呢,为了青春永驻,也为了心想事成,这是邪道,弄不好就会被反噬。还有人买来了尸油炼制的美容膏涂脸,有人拜大师为干爹,进行那种啥深入的交流来转运……”

    姜元听了咋舌不已,为了红也太拼命了。

    “为了红,做再多的牺牲也是可以的。”胡玫莉身在名利场,比普通的妖精更懂人心,“红极一时,享受万千人疯狂的膜拜,金钱滚滚而来,想要什么唾手可得,到了一定程度,追求的就不是真正的金钱和地位,而是心里面的满足感。而且啊,到了那时候已经身不由己,身边全都是推着自己往前走的手,摔下来就是万丈深渊。”

    “看。”胡玫莉指着不远处,让姜元顺着自己的手看过去,“功成名就之时息影,成了众多人心中的白月光,不可逾越的女神,很多人羡慕的。”

    “如果他们看到了真实的摸样,那他们还羡慕吗?”

    安妮挽着李有福的手,两个人看着都很不好,他们身边长得稍微大了一些的孩子跑来跑去,在普通人看不见的地方不时走到两人身边舔着他们的手,安妮和李有福的手上伤口遍布,深可见骨,鲜血无时不刻不在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