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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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出乎预料的好, 虽然是楼房的一楼,但房间很亮堂,三室一厅,非常宽敞。房子里确实什么都有, 几乎不用添置什么。就连楚随珠,都这个房间看看, 那个房间转转, 显然挺开心的。

    王玉兰租这个房子也是机缘巧合,是一直在包子摊上买包子的熟客介绍的, 虽然价格有点贵,一个月要五块钱,王玉兰本来还想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 结果昨天闹出那事,她今天就找房东定下来了, 搬好家之后又不嫌累的去买了辆三轮车,就等着明天好好干呢。

    楚随珠确实很满意,虽然厨房不太大,但其他都很好, 离摆摊的地方还有学校也近,早上王玉兰还能多睡会,不用那么辛苦。

    厨房里甚至还有一台冰箱, 楚随珠没见过这东西,不知道这个四四方方,半人高的东西什么, 还是王玉兰开冰箱门,给她看了看放在里面瓜果蔬菜,这是冰箱,是能保鲜的。楚随珠把手伸进去拿菜,还感受到了冰冰凉凉的。

    这下,楚随珠对这个世界人的智慧有了新认知,在尚食大陆,并不存在食材保鲜这个问题;但是在这个世界,楚随珠也碰到过食材没吃完烂掉的情况,但这里居然有人创造出冰箱,让菜没那么容易腐烂,着实颠覆了她的认知。

    为了庆祝搬家,王玉兰还特意买了不少食材回来,冰箱里都塞得满满当当的,楚随珠看了冰箱里的食材,心里有了数。

    先是取出一块牛肉,她控制灵气探入牛肉中,梳理着牛肉内的杂质。淬体后就可以用灵气提升食材的精粹度了。楚随珠昨天就试着用灵气处理食材,发现肉类其实不是没有灵气,而是全部混杂着各种杂质,需要用灵气处理后,才会吸收其中更多的灵气,而蔬菜的灵气更是不止那么一点,梳理后的蔬菜和肉类,不止可以让她吸收到更多的灵气,其他人吃的时候,涌入她体内的灵气也更为粗壮,而这灵气也更为纯粹,更有利于她的修修炼。

    甚至,处理过的食材味道也变好了更多。就比如今早的包子,味道比以往更香了,其他摆摊的摊主,都忍不住过来买几个包子尝尝。

    很快她就将所有食材都用灵气梳理过,随后便将颜色变得更加嫩红的牛肉切成块备用,随后锅内倒入适量油,加入干辣椒、葱姜蒜、红葱头、干山楂片还有八角等火慢炒,直到煸炒出诱人的香味。

    随后又将牛肉倒入其中煎至两面焦黄,然后加入酱油翻炒均匀着色,使牛肉块呈现出好看的酱红色。然后倒入清水,大火烧开后转火慢炖。红葱头香味比较重,用灵气梳理过后味道就更香了,混合这牛肉的味道,光闻着就让人口齿生津。很快这味道就慢慢飘出房子,往外扩散。

    这栋楼房有四层的样子,上面还住着三户人家,现在正好的是下班的时间,上楼的从外面路过的都忍不住抽动鼻子闻这股味道,实在是太香了,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怎么就这么香。没吃晚饭的都加快脚步往家里走去,不行,闻着这味道实在是太饿了。

    因为有两个灶台,所以楚随珠干脆这边慢慢炖着,另一个灶台起火开始炒其他的菜。将鲜嫩的藕切成丁,然后将藕丁放入锅内翻炒,随后加入她特调的糖醋汁。这个糖醋汁是毛蛋尤其喜欢的,不管是排骨,还是鸡翅鸡腿,只要加入她调的糖醋汁,毛蛋当天绝对胃口大开,多吃不少下来。

    不过她们都怕毛蛋吃得不知道饱,所以会特意不让毛蛋多吃,以免积食。不光是毛蛋喜欢,王玉兰也很爱,酸酸甜甜的味道,尝两口就能胃口大开。

    当晚吃完饭,楚随珠将包子馅调好,就开始包包子,王玉兰晚上吃得有点多,就站在桌边包,被毛蛋刮着脸皮羞羞脸。

    这两天只要是放在家里的食材,楚随珠都会用进行提萃,这也导致了他们家包子更受欢迎了,原来一直在吃包子的人还觉得,每天吃包子好像也不行,但没想到这包子味道还能比之前的更好,而且百吃不腻,不少人早上排队的时候都开始抱怨,一天只能买十个太少了。尤其是那种家里孩子多的,十个包子哪够分啊?三十个都不带眨眼的给吃干净。

    “哎哟喂,我的好乖孙,你吃吃饭吧?要不喝碗汤吧?”黄向春端着从厨房里刚做好的菜,她家老头子正弯着腰,拿着碗喂一脸倔强不肯吃饭的孙子。

    也不知道最近是怎么的,孙子胃口不好似的,啥也不乐意吃,要不然就是饿得不行了,勉强吃两口,带去医院看了,是厌食,其他什么毛病也没有。

    黄向春想了半天,这么的孩子厌什么食啊?但没办法,儿子儿媳在外面工,孩子放他们这,可不能让孩子病了。所以黄向春这段时间抓耳挠腮的给孙子做吃的,每天大清早去买最新鲜的食材,想着多变变花样,孙子也能多吃点。

    她倒是早就知道菜场来了个卖包子,听是特别好吃,不过她不太相信外面做的能有多好吃。就一直没买,结果这天她走到另一边的菜摊子上买菜,隐隐约约闻到了一股特别香的味道,“这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她随后问道。

    卖菜的摊主爽朗一笑,用手指了指这边的门外面,“外面那个卖包子的,是够香的,我每天都被馋的不想卖菜了,只想出去吃包子。她们家这包子摊摆在这,连带着整个菜场的生意都好了很多,听城西那边的,每天都有不少人特意跑到这买包子呢。”

    黄向春不信,“这家包子就这么好吃?”

    那摊主大拇指一翘,“那可不,味道真的没话,我前几天好不容易抢到一个,到现在还念着那味道,别提多好吃了。”

    黄向春心里一动,想到家里都瘦了不少的孙子,匆匆把菜买完,然后直奔那个门而去,到了那边一看,好家伙,以前特别荒凉的角落里,现在人挤人都不为过。她算了下,咬咬牙还是挤了进去,被挤了半时,菜篮里的菜都快挤掉了,总算是买到了最后两个。

    回去的路上,她特意闻了闻,别的不,确实香,这包子蒸出来也很好看,一个个包子褶跟画出来似的,整个包子又大又圆,白白嫩嫩,瞧着就很有食欲。

    到了家孙子才刚起床,老头子也才起来,见她进来第一句话就是什么味这么香。她把这包子的事一,着重提了句这包子八分一个,可贵了,就进厨房把昨晚的剩菜炒炒,再将早上煮好的稀饭盛出来,招呼着吃早餐了。

    包子还热的,她也没再去热,而是拿着个碗把包子放进去,跟着菜一块端出来。

    “行了,我来试试,”黄向春把菜放桌上,手里拿着那个放包子的碗,取出一个递给孙子,“浩浩啊,咱不吃爷爷拿的,吃奶奶手里拿的,这包子香不香啊?奶奶特意给你买的,你想不想吃啊?”

    原本以为会像以前一样摇头的孙子,睁着两只乌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她手里的包子,然后伸出手,将包子拿过去,放在嘴边咬了一口,“好吃。”他眼睛眯起来,开心的了一句。

    “这,这是吃啦?”黄向春不敢相信的看向边上的老头子,还是自己主动拿过去吃的?

    “对对对,吃了吃了。”老头子显然也很激动,连连点头。

    随后黄向春,就发现了,孙子不仅吃了,还高高兴兴的把两个大包子都吃下去了。

    她几乎是傻眼的给孙子擦了擦手,边上同样胃口大开的老头子一拍桌子,“明天接着买。”

    王玉兰搬到县里的第二天,楚随珠就不跟王芳他们一起吃饭了,而是每天中午回家去吃,这也正和她意,反正学校里的食堂饭菜她也吃不太下,回家自己做正好,还能给毛蛋和王玉兰做,省得像之前一样,每次她在学校,他们就吃王玉兰烧的菜。

    尤其是他们又吃惯了楚随珠做的菜,再吃王玉兰自己做的,那叫一个难以下咽。

    所以现在楚随珠每天能回家做饭,第一开心的是毛蛋,第二开心的就是王玉兰。

    王芳她们是知道楚随珠现在搬到了县里来住,因为吃过好几次她带来的包子,知道她们家现在在卖包子,尤其是她现在就住在学校外面,对于楚随珠能每天回去吃饭真的是又羡慕又嫉妒,连她家是县城的每天往返家里都得花一个时呢。

    但有人不知道啊,那就是叶同泽了。因为被王玉兰拜托过照顾楚随珠,所以他每天吃午饭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找找楚随珠那一桌。

    上次楚随珠塞给他一个包子把他吓一跳,后面下午忍不住吃了,味道好得令他惊奇,除了那块豆渣饼,那个包子可以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接连好几天叶同泽都没见过她经常吃饭的那一伙人里有楚随珠,他想着是不是没钱吃饭了。玉兰婶当年被赶出去时,他已经上初中了,知道是因为隔壁家非常好的满荣叔死了。但他帮不了什么忙,连他妈疯了,他也什么都做不了。

    对于楚随珠他一直是有印象的,时候的楚随珠白白嫩嫩,总爱跟在他后面,同泽哥哥同泽哥哥的叫。再然后就是他家里出事,当时满荣叔还在,楚随珠要是看到他,也会声的叫他同泽哥哥。

    再见就是上学期见她考进一中,那时候的楚随珠完全不是他印象中那个,穿着裙子皮鞋,见到他会红着脸叫她同泽哥哥的姑娘了,而是眼神阴郁,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点阳光明媚的感觉。

    他知道满荣叔的去世对她伤害有多大,就像他家一样,所以他心底里把他和楚随珠看成是一类人。

    等到下午下第一节课,他就直奔高一年级那个方向走去,到了楚随珠班级门口,他找了个刚出门的女生,让她帮忙把楚随珠喊出来。

    刚巧这姑娘就是坐楚随珠前面的圆脸姑娘,虽然之前王芳解释过叶同泽跟楚随珠是邻居,但这都找到教室门口了,她还是没忍住冲楚随珠挤眉弄眼一翻,青梅竹马什么的……

    楚随珠也是一脸莫名,叶同泽来找自己干嘛?

    “嗯,你怎么没去吃饭啊?”叶同泽见楚随珠出来,心里莫名有点紧张。

    “啊?”就这事?

    叶同泽点头,浓墨般的眉毛一蹙,“我见你好几天没去吃饭了,就来问问。”

    楚随珠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这都什么啊?问道:“你多久没回家了?”

    叶同泽也不知道她问这个干嘛,但楚随珠的眼神让他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两周了。”他快要高考了,虽然他成绩好,但为了能考得更好点,还是选择周末不回家,留在学校里学习。

    楚随珠了然的点点头,“我和我妈还有毛蛋都搬到县里来了,我中午都回家吃饭的。”

    “啊……”叶同泽傻眼,怎么着也没想到居然是这样。

    楚随珠见他一脸呆愣的样子,觉得好玩,心里起了逗弄的心思,她微微勾唇,扬起一抹甜甜的笑来,“谢谢同泽哥哥的关心,我中午回家都吃得挺好的,你放心,我不会不吃饭的。”

    ……

    “哎哟,我都听到了,你叫同泽哥哥诶。”王芳在楚随珠一坐下的时候,就赶紧将脸凑过来,前面的圆脸姑娘也回头,严肃的点了点脑袋。

    楚随珠翻开课本,轻描淡写的道:“想什么呢?我从就是叫他同泽哥哥的。”

    王芳和圆脸姑娘对视一眼,露出坏笑,“哎呀,我也好想要个成绩超级好的,又是邻居,还会关心我中午有没有吃饭的同泽哥哥啊。”

    “对呀对呀,我也好想要一个这样的哥哥啊。”

    楚随珠将笔放下,淡淡扫了眼开始演起来的俩人,“你们要是不闭嘴的话,明天我就懒得带包子来了。”

    王芳和圆脸姑娘脸一僵,居然使出这样的杀手锏,太可耻了,但是为了包子,还是闭嘴吧,同泽哥哥也没有包子重要。

    楚随珠以为自己跟叶同泽的接触也就这样了,却没想到晚上回了家,吃饭的时候王玉兰突然问了一句,“同泽是不是要高考了?”

    楚随珠夹了一筷子芦笋虾仁,清甜鲜香的味道在嘴里扩散开来,听到王玉兰的问话,她点了点头,“是啊。”

    读了这么久的书她也知道高考是什么,知道考完后,要是考得好就能进很好的大学,而大学就差不多是这边的最高学历了。叶同泽成绩好这件事她也一直有听到,听他是最近几年最有希望考上一等大学的学生呢。

    “之前还拜托他看着你呢,上次你拿回去的馒头不就是他给你的。”王玉兰咽下一口滑嫩酸甜的番茄豆腐,笑着道。

    上次见女儿拿了个馒头回来她还问了句,结果没想到居然是同泽给的。

    “明天你去把他叫过来吃饭,我看同泽啊,瘦得那么厉害,在学校肯定没什么好吃的,我得给他好好补补。”

    不别的,她和丈夫当年都很喜欢同泽,再加上又是邻居,曾经她和叶静关系也好。她既然现在县里,条件还不错,照顾照顾叶静孩子也是应该的。

    楚随珠没什么意见,反正饭菜都是她做,多一个人少一个没什么差别,就点头答应下来。

    王玉兰在搬来的当天就着手招个人晚上过来包包子,也比较巧,是卖包子的时候认识的,听王玉兰这边招人包包子,就搭着话自己包过包子,王玉兰特意让她试了试,虽然没有那么特别精致,但也包得挺好看的,基本上再练练就可以包得很好了。

    请个人是按天算的,一天一块钱,这个价钱在现在来已经很合算了,毕竟只是晚上过来包包子,不需要再干其他的活。

    现在他们家包子在整个县城也算是出了名了,有一次还看到叶秘书过来买包子,当时王玉兰非不收钱,只让叶秘书尽管吃,多拿几个,带去工作吃。

    还是叶秘书她是公职人员,不能干这种事,不然都要算是收受贿赂了,王玉兰才不强求。

    结果谁知道第二天叶秘书来得更早了,买得也更多,她头一天她带去办公室,味道实在是太香了,办公室里的人都抢着吃,连县长都过来要走了一个,听是上次房子被霸占的母女俩开的店,县长还高兴的赞扬了一翻。

    “能自食其力,不被生活倒,这种精神需要大家学习。”

    这是县长原话,叶秘书趁着空隙还特意学给王玉兰看,把王玉兰夸得连连摆手,“没有没有。”

    叶秘书眉毛一挑,“没有啥啊没有,我跟你,咱们黄县长特别重视您家上次的事,当时啊,不是有记者来吗?就那几个拿相机的,他们拍了好些照片回去,您家的事,我估计要上报纸。”

    楚随珠当时也在帮忙,闻言挑了挑眉,现在她知道了,之前老房子里,被王玉兰糊在墙上一张张的,就是报纸,听很多人都会看报纸。

    王玉兰吓了一跳,“怎么还要上报纸啊,这事会不会对黄县长有什么影响啊。”她虽然对这些事不敏感,但也知道自家房子被霸占的事,往了,是亲戚之间的矛盾,往大了,那就是上头监管不力。

    叶秘书倒是吃惊于王玉兰的见识,这下对王玉兰算是刮目相看了,她神秘的笑了笑,“没事没事,这事啊,解决得妥妥的。”

    这事确实解决得妥妥的,那几位记者虽拍了不少照,但看图话这事吧,就看你怎么了,这要是几位记者敞开了,那可能确实是监管不力。但县长在上头啊,再监管不力,也不能非把大责任往他身上按。

    再了,黄县长来这边也是兢兢业业,从来没出过什么差错,再加上他的路可是走得明明白白,就是要往上走的。那几位记者也是敞亮人,知道什么该什么不该。

    估计呀,出来的新闻可能就是什么‘亲下基层,为人名办事的好县长’之类的吧。至于责任,楚志忠做的事县长还没腾出手来办他,等着吧,报纸一下来,他就讨不了好了。

    叶秘书又看了眼王玉兰这个的包子摊,想了想,这个也完全可以加到报纸内容里面去啊,在困难被解决后,又迅速找到生活的方式,哪怕是从创业角度,也是当今社会正需要的新闻。

    王玉兰和楚随珠不知道的是,就叶秘书这么一个的想法,在报纸下来后,他们家的包子摊彻底的出名了。

    因为头一天了要把叶同泽叫到家里吃饭,楚随珠找王芳问了高三年级的班级在哪后,就在放学找了过去。

    正好叶同泽还没走,下午因为吃过了一个馒头,这会还不饿,所以他算再做会题就去吃饭。叶同泽用的钢笔还是他爸走之前没拿走的,因为他用得比较心,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用坏,只是表面的漆体掉了些,有点斑驳。

    正吸好钢笔墨水的叶同泽开本子,准备做题的时候,外面一个同班男生进来,是他妹妹来找他了。

    还皱了皱眉,没想到自己还有什么妹妹,因为以前也有不少人着各种借口过来找他,他正准备拒绝的时候,心口一跳,想到了昨天那个甜甜笑着叫自己哥哥的姑娘。

    他将钢笔放到桌上,赶紧起身往前门口走去。

    作者有话要:  哥哥来妹妹去的,呵,单身作者表示没眼看

    还有一章我中午十二点发,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