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任明卿很快结束了手术,被推进了病房。他的疼痛缓解了,但很虚弱,沉沉地睡了过去。庄墨却彻夜未眠。他看着病床上的任明卿,脑海里回荡着穆以素的问话——
“我,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啊?”
他谨慎地审视着任明卿。任明卿的长相原本应该很吸引人,但他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因此没有发挥出十分之一的魅力,给庄墨留下的印象一直是个唯唯诺诺的普通青年。
可是庄墨借着月光仔细量他,意识到自己是被吸引的。
他被汗水湿了的黑发,他总是忧郁的眼睛,他紧闭着的、因为梦魇而轻轻颤动的长睫毛,他秀气的鼻梁,以及他那苍白的唇……
很少有同性让庄墨觉得怜惜。在庄墨的经验里,男人是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是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可追求的,而男人只是男人。但从他见到任明卿的那一刻起,就被激起了极强的保护欲。他把任明卿当成一个孩子来爱护,为他不厌其烦地花费时间精力,甚至愿意将自己的一切跟他共享,只为了换取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不仅仅是因为他写很好的故事。
庄墨也审视着自己。他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为沉睡的任明卿失魂落魄,另一半飞出了躯体,仔细拷问那个失魂落魄的自己:在你漫长的人生当中,你为谁做到过这种程度?你跟他才认识多久?你把自己的身家给出去,你把自己的房产给出去,邀请他在你的生活中走来走去。你是商人,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对他,你不藏私,能给的都给了,还怕给得不够多。
你不是因为他写得好才在每个黄昏归心似箭地想回到那个破旧的公寓里;你也不是因为他写得好才总想偷偷触碰他的指尖,跟他就每一件无聊的事喃喃细语。你把什么都给他,不是想换来一个作家的大红大紫,你只是想赶紧把他带回家偷藏起来,让他存在于你余生的每一个日子里。
你的所有伴侣都不曾被你这样珍视。
你是个自私的人,让很多女人哭泣。如果他是女性,他也不会是你喜欢的那种类型。你绝不允许自己的伴侣软弱,软弱让你感到无趣。可是他那样好,一切规则都要对他俯首称臣。他是主宰,他了算。他不是来取悦你的,但他的每一个样子都叫你无来由地欢喜。
你变了。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你脑子里只有他。
你以为他是你的整个事业,然而今夜你明白了,他是你的整个人生。
“没错。”那个一直被拷问的灵魂终于话了。他牵动了身体,给了任明卿一个的吻。而理智的那半个灵魂没有拒绝。他感觉到了一切,年轻人的嘴唇比想象中要柔软。
庄墨的臆想结束了。
但他没有结束这个吻,反而辗转加深,任明卿睡梦里蹙起了眉。
十月的晚风足以吹醒梦里的人。
——
第二天,穆以素带任明卿去做了一次心理诊断。诊断结果是抑郁,焦虑,轻度躁狂。
庄墨一直担心带任明卿去看心理医生会激怒高远,穆以素提出了一种折中的办法:“高远如果知道你在针对他,当然会发难;但如果任明卿只是无意中去看了一下心理医生——比如体检——他应该不会生气。”
庄墨被他动了。高远对庄墨很戒备,但他根本不晓得穆以素知道真相,穆以素就用“医生朋友”这个身份瞒天过海,陪着任明卿做了一次心理诊断。
结果如他所愿,任明卿虽然很恐慌,不过高远没有出现。任明卿成功配到了抗抑郁的药品,按照他的性格一定会按时服用。
穆以素还跟他演了一场戏:“这个事情你就别跟从心讲了。你哪儿哪儿都不好,他担心死了,以后我会陪着你来复诊。”
任明卿已经习惯什么事情都跟庄墨报备,对穆以素的提议不是很有信心。穆以素却非常强势,掏出了几瓶空的维生素瓶,帮他给抗抑郁药品换了个包装:“要是他问起你在吃什么药,你叫你吃保健品,听见了没有?你也不想他无心工作,对不对?”
“……好吧。”任明卿同意了。
任明卿回到病房后睡了一觉,到傍晚才悠悠醒转,发觉庄墨坐在病床边凝视着他。庄墨眼下青黑一片,显然彻夜未眠,表情忧伤。他是那么惊恐又颓废,跟平时意气风发、镇定从容的模样判若两人。
任明卿温柔地把手覆在他手背上:“我没事。”
他本来算跟庄墨道歉。他毁了中秋节,麻烦庄墨受累,他理应愧疚。但看到庄墨的眼睛,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我没事”。他觉得庄墨并不需要道歉,甚至道歉对他来是一种侮辱。庄墨那么担心他,他不应该些不咸不淡的客套话,庄墨需要更亲密也更实在的东西。
庄墨垂下了眼睛,定定地望着他的手。
“知道自己大毛病一堆,确实不好受。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害怕。”任明卿冲他咧嘴笑,“我知道自己在变好。我最近几个月特别开心,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我有最好的药,我很快就会好起来。”
庄墨的表情变得放松。任明卿觉得,他应该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
他是他的药。
或者酒。或者蛋糕。是一切治愈他的东西。
任明卿撒了一个谎。在诊断结果出来的时候他很害怕,他怎么会连心理都有问题?他是个心理扭曲的变态吗?但当庄墨出现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什么也不害怕了。庄墨让这个充满消毒水的房间变得安全可靠。他有信心战胜心魔,因为庄墨总在他身边。
任明卿试图起身,庄墨体贴地给他塞了两个枕头,让他可以坐起来。
庄墨似乎有话要。
任明卿有种直觉,庄墨接下来的话他不会喜欢。于是他抢先一步,谈起了昨晚做的梦。他绘声绘色地讲了头一个,然后第二个更好。
“梦见什么了?”庄墨擦擦他额头上的虚汗。他还在发烧,眼睛明亮得像星辰。
“我只记得一个场景。是个幽深的宫殿,阳光像刀锋,以一个斜角切入,把宫殿的一半照亮,另一半依旧是黑黝黝的。有两个人头摆在地上,面面相觑。一个是血淋淋的人头,隐没在黑暗中;还有一个是黄金的头颅,被阳光照亮。很棒吧?我忘不掉。可是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任明卿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他没有失望太久,而是四处摸索着找纸笔:“我觉得我可以补全它。”
庄墨失神了。
任明卿的直觉是对的,庄墨想叫他别写了。
可是任明卿已经找到了纸笔,他开始沙沙地写了起来,连绵不断。庄墨心想,下一个字,下一个字我就去断他。可是他坐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病房里,眼前铺开了任明卿梦中那个惊骇壮美的画面。宫殿,阳光,头颅。他们是谁?他们为何而死?
渐渐的,那道锋利的阳光诡异地和任明卿手中的笔重叠在一起。庄墨看着任明卿痛苦又忘情的脸,仿佛看到幽深宫殿深处那尊古老的神像,眉眼慈悲。
庄墨最终没有去断他。
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有人生来就是为了讲故事,即使前路遍布荆棘,他也要赤着脚、流着血、载歌载舞地走下去。哪怕困厄得衣不蔽体、哪怕病得骨瘦嶙峋、哪怕被看不见的手掐住了咽喉、哪怕沿途一个叫好的人都没有……依旧要唱下去。这就是讲故事的人。他爱他,他要做他的信徒,而不是中途把他掳走。
他下定决心要陪他去往每一个壮美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