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天田恬上班,庄墨主动提出要送他回家:“你把东西整一整。”
“干嘛去呀?”
“住我那儿去。”
田恬双手护住胸膛,贱兮兮地往后一缩:“难道洗灰太太还不够发泄你的兽欲?!”
“我要出个差,他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不安全,你过去陪他。”
“诶,我就是个保姆啊!”田恬郁闷地回家收拾了毛巾牙刷刮胡刀。
花了40分钟飞驰到郊外,田恬脸色变了,这是个别墅区啊!不过除了进门处有保安站岗以外,再没见其他活人了。田恬于这蒙蒙细雨中量这偌大的豪宅,全都是关门闭户没有人烟,心里瘆得慌:“你们这儿怎么像个鬼城?”
“老年人才来这里养老,年轻人不可能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又不是不工作了。”
不过这种偏僻的乡下对自由撰稿人来最合适不过,清净,避世,空气又好。这不,任明卿已经做好饭来门口迎接他们了。
“咸老师来啦!”任明卿特别热情地给田恬摆拖鞋。
但是他从庄墨手里接过手提包就没有那么自然了,只是很声地了句“你回来了”。
田恬没有注意到这两人之间的微妙气氛,“我靠”一声。同样是编辑,贫富差距怎么这么大?!出于无产阶级没见过世面的劣根性,他在庄墨家里上上下下拍视频,发给多维元素:“你看,豪不豪?阔不阔?屌不屌?你这只貔貅会不会很贵,值多少钱?”眼冒精光,看样子非常想藏进外套里。
吃完饭,庄墨教他怎么养任明卿:“每天早晚饭都要你解决,下班了立即过来,别磨蹭,有做不完的事到书房去加班。中午10点左右给他叫外卖,干净一点清淡一点,别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喂给他吃。三餐后提醒他别忘了吃药。洗衣服洗碗这种事也别让他做,他身体不好,受不得累,那片田就够他忙活的了。”
田恬:“啊?”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田?
“写作上,他现在要筹备新书,但还没有方向,好在他灵感多,一天一个主意,你就帮他看看哪个点子最适合商业化。如果他一直瞎写,你也别去管他,多鼓励他,每天给他看文,夸他写得好。他写起来就没有时间观念,你要经常提醒他多休息,晚上别让他写了,你们一起看看电影追追新番,教他游戏也行,就是别让他一直杵在电脑前工作。”
别的作者都是稿子催不出来,任明卿是“不,给我笔,我还可以写”,十头牛都拉不住,勤快得让人心疼。
“如果他非得呆在他的那片田里,你就帮他一起除草捉虫,勤快点儿,听见没有?”
田恬听了他连珠炮似的工作条例,本来就心生畏惧,此时再次听到种田,更是脸都绿了:“……你们家还有田?”
庄墨带他走到窗边,后院完全是个农家乐的架势。草坪被翻成一畦一畦的,都出秧苗了,绿绿的,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厉害吧?”庄墨面露骄傲,“他会种地。”
“……”
“对了,跟我来。”庄墨做贼似得探了眼任明卿的身影,发现他在卧室里整理东西,带着田恬蹑手蹑脚走到地下室。酒窖一角有扇装了电子锁的门,庄墨拿出钢笔,在他手上写下了密码:“如果哪天你遇到了危险,不要慌,躲进这里面,有吃有喝有通讯工具。”
“这什么末日设定?”
庄墨比了个嘘:“千万别让他知道。”
“我靠!太太是个什么东西?还要造个专门的庇护所对付他!听起来超级危险!”
庄墨给了他个警告的眼神,什么也没,转身离开了酒窖。
重新回到客厅,田恬看到任明卿毛茸茸的后脑勺都腿软,生怕他软软糯糯的表象之下有什么奇怪的设定。
任明卿对他俩背地里的交流一无所知,整理完了行李箱,把庄墨叫到身边,仔仔细细地跟他交代:“这个袋子里是换洗的衬衫,我都给你熨好了……西装在这里……领带夹手表在边袋里,洗漱用品和香水分装都用毛巾包起来了。”他对庄墨也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就是你穿脏了放在这个袋子里带回来,干净的和不干净的要分开。”
庄墨感受到了妻子的温暖:“谢谢任老师!”
任明卿欲言又止,垂头丧气地走了。
庄墨从那天起就不管他叫太太了,只是客客气气地喊他“任老师”。虽然自从屋子里闹鬼之后,庄墨就恢复了原样,但称呼上的变化,还是让他觉察到庄墨在避嫌。庄墨现在都不跟他骚话了,生活了无生趣。
“他避嫌没有问题啊。你怀疑他是同性恋,他不是,他知道你在怀疑他的性向,那避嫌不是最好的做法吗?不然你还让他怎样呢?”任明卿心中有个声音对他提出了质疑。
“话是这样没错……”
“可你从那天起一直情绪低落哦。他不是同性恋,你为什么要不开心呢?”恶魔的声音继续逼问。
任明卿停住了脚步。对啊,他不是同性恋,我为什么要不开心?
难道……
庄先生不是同性恋,我才是!
任明卿被这个想法惊呆了,扶着墙壁走到自己的卧室坐下,陷入了沉思。
他本来是个特别自闭的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境遇也潦倒。庄墨突然出现,那么照顾他、肯定他,支持他追求自己的梦想,他会喜欢他,也很正常。但这种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却很难讲。吊桥效应,人在危难中会轻易爱上施以援手之人,他的人生在遇到庄墨以前就没走上过平地。而且他也没有跟别人谈过恋爱,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恶魔又冒出来了。
“特别特别好。”任明卿几乎能把一切美好的辞藻堆砌到庄墨身上。“他博闻广识,聪明理智,为人正派,行为举止很绅士,性格又不失诙谐幽默。虽然有时候过于霸道,但也只是按照他的想法在帮助别人,待别人好而已,他的想法一般来都是对的,这是他个人能力的体现。我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不论是社会经验,人生眼见,还是为人处世,我很崇拜他。”
“那你跟他在一起开心吗?”
“特别特别开心,或者,是幸福吧。”任明卿活到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感觉那么棒过,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丰盛,还有精神上的满足。“虽然我跟他相比是这样微不足道,可是他从来没有因此看不起我,每天每天都在肯定我的才华,赞美我身上的闪光点,支持我追求自己的梦想,陪伴在我身边,为我付出了很多。他给我的尊重让我觉得,好像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当然不是我真的是个了不起的人,但我那么努力创作,也有不想让他失望的因素在里头。”
“你愿意跟庄墨一直这样下去吗?”
“我当然愿意啦!可是……我不知道我能为他做什么。我一直在受他的恩惠,却好像帮不到他。”这是他一直以来就有的想法,并非意识到自己对庄墨的感情才后知后觉,所以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待庄墨好,但总觉得不够罢了。
“是的,他太好了,他是你的男神,而你是个瘸子,还是男的,从头都脚都配不上他,你应该去找个随便什么其他人共度余生。”
任明卿想象了一下这种可能性,心情立刻变得极其沮丧:“我不愿意了。”
他喜欢和庄墨呆在一起做任何事。他们骨子里都是善良、正直又勤勉的人,在大是大非上从不令彼此失望。又恰好在同一个领域奋斗,可以严肃地交流专业问题,也可以自由自在地插科诨。他们有不完的话,其他人跟庄墨相比都要相形见绌。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共同语言,即使偶尔意见相左,也能宽容地求同存异,庄墨虽然霸道,却很尊重他的意见。他不敢他完全了解庄墨,但庄墨一定是完全了解他的人,他有时候觉得庄墨就像是他的一面镜子。
“如果你选择庄墨,你就这辈子都不会有女朋友了哦。”恶魔提醒他道。
“我之前没有,现在也没有,过得还不错。”
“你还要跟庄墨上床哦。”
任明卿愣住了。
“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了吗?性在恋人之间也是很重要的哦,如果不能接受同性性行为的话,是绝对绝对难以成为伴侣的……”恶魔振振有词地引导着他。
任明卿脑海中浮现出庄墨英俊周正的脸庞,深邃的眼睛,高耸的鼻梁,以及覆盖着薄薄肌肉的强壮身体……
“我可能是个受。”任明卿托着腮,深沉地思考。他可是看过《做》的,他有这个心理准备和自知之明,想想还有点兴奋,和庄墨接吻是种什么样的体验?庄墨在床上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用力晃了晃脑袋,把这些不礼貌的想法甩出去:“由情生欲是水到渠成的事,以后再议。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我很喜欢他,可是我不知道他对我是什么感觉……而且我跟他差得实在有点远。”
恶魔:“他很喜欢你,你自己心里很清楚。”
任明卿:“我不太确定。”
恶魔:“不确定就去问啊。”
任明卿:“如果不是那就糟糕了……”
恶魔:“什么糟糕?”
任明卿:“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同性恋,我们俩连朋友都没得做。”
恶魔:“庄墨是一个很开明的人,他不会因为你是同性恋就鄙视你。”
任明卿:“……没错,可是不鄙视不意味着维持现状,表白被拒以后肯定会尴尬,更严重地避嫌。这就像赌博,输或者赢,没有’我们依旧做好基友吧’的中间态。”
恶魔:那你愿意赌吗?告诉他你的心意,赌他会不会接受你。
恶魔褪去了,变成了徐老的声音:“男人要勇敢!”
任明卿暗自给自己加油鼓劲:我要做配得上庄先生的男人,然后向他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