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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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任明卿跟庄墨一起加班,把修订好的《浩荡纪》大结局手稿给烈火哥带去。《尘烟笑》和《浩荡纪》同时连载,现在又同时完结,烈火哥希望趁这个机会,把两本图书捆绑上市,想来会刮起一阵十洲三海怀旧风,为两本书的IP开发造势。任明卿因此又精修了一遍,希望能以最完美的行文呈现老师的遗作。

    “不好意思,本来约的周五,但是医院那边叫我过去复查……”任明卿吃力地拉开椅子,在他面前坐下。

    “没关系,我本来也要做《巴巴罗萨》的策划案。”京宇没有做过童书这一块儿,庄墨突然丢了本童话的案子过来,烈火哥和田恬都为此手忙脚乱。

    “动作这么快。”任明卿一愣,随后眉眼弯弯地笑起来,“这本书还是我发现的呢。”

    将医院里发生的事与烈火哥一一了。

    烈火哥很是唏嘘,没想到这个空降的策划案背后还有这么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

    “怪不得安度陈年的奖金给了鸿仨。他们俩在单位上班,还是同一个办公室的,你巧不巧?可惜,她自己却要封笔。”烈火哥摇了摇头。

    “封笔?”任明卿很久都没有跟柳菲菲联系过,也没有渠道得知圈子里的事。

    “她拿了第一,遭遇了网上的大规模diss,被人举报到三次元。她家里人行事作风比较老派,不希望她当网络作家,觉得是不正经、不稳定的工作,逼她回去做公务员。她自己也很迷惘。”

    烈火哥不单单为安度陈年可惜,还为谢想容担忧。榜单前三只有《散漫王侯》是她带出来的作品,如果撤掉,肯定会影响到她的考评。她对庄墨的CEO竞争上岗机制很感兴趣,本来以为已经胜券在握,现在横出变故,落差会很大吧。

    他整理了一下心情:“太太,你的稿子呢?”

    任明卿看起来有点走神,烈火哥叫了好几声,他才把自己的手稿从斜挎包里取出来,恭恭敬敬地递了过去:“大的剧情没有删改,就是修了一些细节,想要更好的体现人物性格,都用红笔注明了,您看一下。”

    “辛苦!”烈火哥很怀念批纸质稿的感觉。

    现在都无纸化办公,文档传来传去,但他们这一代的编辑都还是沿袭了老的传统,喜欢纸上修文的感觉。他们甚至还保留了朗读的习惯,一字一句地去吟诵、推敲,更慢的工作节奏,带来精益求精的文章质量。这是网文动辄日更一万不能相提并论的。

    两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审了一整天,烈火哥基本上挑不出什么问题。在文章内容方面,任明卿只会比他更考究。他再度审阅这个大结局,只觉得文笔更流畅,描写更动人。明明在写《转生轮》,但还肯匀下时间认真精修一篇本不会面世的枪手稿,庄墨确实眼光狠辣,任明卿是可以走到最顶端的作者。他不单单有才华,还肯虚心求教,努力钻研。性格决定命运,这种低调踏实的性格可以让他在写作这条路上,越走越是康庄大道。

    “只是这个男女主角的结局跟之前写得不一样。”烈火哥唯一有疑义的就是感情线,“上次的版本里,林澈和霏晴成亲了,我觉得这是比较符合读者预期的。你写一本书,写了十年,到最后男女主还没在一块儿,那也不像话。可以讲一讲你为什么要处理成林霏二人一别江湖,霏晴出走创立道雪宫么?”

    任明卿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安老师大纲嘱咐的。”

    “……”

    “他当时给我留下了保险箱,里面有《浩荡纪》最后一卷的大纲。他不要让霏晴为林澈所累,希望她可以自在飞升,成为十洲三海第一位女宗师。”

    “这太奇怪了。”

    “可能跟他的恋人有关系吧。”任明卿道,“据我所知霏晴这个人是有人物原型的,她叫安,徐老师到最后都没有勇气给她戒指。”

    烈火哥仿佛想到了什么,但没法串联成线索,而他能想到的,任明卿也同时想到了。

    他之前追《散漫王侯》,就觉得特别奇怪,安度陈年作为一个同人写手,对十洲三海的设定了如指掌。因为他曾经是《浩荡纪》的死忠粉和续写人,所以他很了解哪些设定公开、哪些设定没有公开。《散漫王侯》的故事背景是涂门之战,整个历史年表和《浩荡纪》完全符合,而《浩荡纪》的最后一卷今年才完稿,之前,安老师从来公开没有透露过后续发展。安度陈年和安老师亲密得有些过分了。

    加上保险箱里的钻戒,列表里的特关……

    当天晚上,任明卿跟庄墨,想去玄原家里吃饭。庄墨对他言听计从,二话不杀到玄原家里,强迫他招待。玄原发现他们没有带田恬,脸黑得厉害。

    “师叔,你有没有见过安老师的女朋友?”任明卿在餐桌上问。

    “没见过,不过确有其人。他们是网友,以前在龙吟论坛上认识的,聊了很久,我哥很喜欢她。当时都没有见过面,但我哥就奔着结婚去的……”他顿了顿,耸耸肩,“可是见面之前,我哥查出来晚期肝癌,不想连累她,就没有再联系了。”

    后来从玄原家回来的时候,庄墨忍不住问了:“你觉得是安度陈年?”

    “诶。”任明卿叹了口气,“若是老师还在,安度陈年也不至如此。”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庄墨把着方向盘,淡淡道,“也许在我们看起来,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但她自己也许乐在其中。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人生。她快要结婚了,我们应该祝福她。”

    “我明白。”任明卿即使再可惜他俩,也知道往事不可追,柳菲菲已经朝前走了,安老师还留在原地,她理应获得新的幸福——就算在旁人听来,不怎么幸福。

    可是任明卿还是上了四海的号,向安度陈年索要了地址,给她寄去了《浩荡纪》最后一册的手稿。

    下线前,安度陈年:我最后还有个问题……想问你一下。

    四海:请。

    安度陈年:你究竟是不是……

    四海:对不起,我不是。

    四海:我是四海老师的学生,他已经不在了。

    ——

    新绘网半年日活破50万,庄墨砸了一大笔钱搞年会,要办得大,办得热闹。作者请了一大批,来去头等舱、商务座,吃住五星级,要上台的作者还有专门的形象设计,从礼服到妆容都有专人把控,把作者往明星包装。

    白殇殇了个电话给柳菲菲:“京宇年会是个好机会,露个脸也算是正式出道了。玄原、度他山之类的都来,大家熟悉熟悉交个朋友,以后写作上有什么问题也可以互相讨论。”

    她至今仍在做柳菲菲的思想工作,希望她抓住成为职业作家的机会。其他人可以随意放弃柳菲菲,她可不会。

    电话对面的柳菲菲很是恍惚,老半天才轻声回答:“我结婚也在那天……”

    “年会好几天呢。你结婚那天不来情有可原,颁奖我也可以帮你代领,后面几天来露个脸总好的吧?总比你直接放弃奖金要好。”

    柳菲菲沉默不语。

    “你只想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可是日子不会放过你。你现在对于婚姻的想法,跟你当初进体制内是一模一样的,你以为婚姻这个铁饭碗,会让你下半辈子一定有保障吗?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没什么高枕无忧,人生只能自己去面对。想要什么去争、去抢,靠不得别人。我知道肯定是苏家跟你闹,怕你成了名作家,有钱有势,去外面包养狼狗了!”

    柳菲菲轻笑了一声,心情俨然很低落。

    “不谈这个了。”婚期将近,白殇殇也不想成天触柳菲菲的霉头,柳菲菲显然还想写,那这事就没算完。

    “你看看这件伴娘服可以?”白殇殇开了摄像头——两人约好结婚那天的中午场她过去当伴娘。

    白殇殇选的礼服样式简单素净,不是她一贯的风格,显然是不想在当天抢柳菲菲的风头。

    “谢谢。”柳菲菲感动道。

    “这有什么可谢的。”白殇殇连给她孩子的长命锁都给买好了。

    ——

    两个人得好好的,谁知到了年会当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绘官博刚放出邀请嘉宾名单,白殇殇的性感照片就流出到天涯论坛上。

    她爱泡夜店,喜爱时尚,拜金又虚荣,与历届男友交往的时候没少自拍,角落里还要秀个名表名包。因为这些照片从未想公之于众,所以构图极为放飞自我。

    哪知前男友因爱生恨,看不得甩了自己的女人天天跟首富之子秀恩爱,就暗地里阴了她一波,把这些照片统统发布到了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白殇殇挺过了一轮又一轮扒皮的仙女人设,终于在这一刻土崩瓦解。

    庄墨盯着眼前的屏幕,眉峰紧锁。

    照片中的白殇殇浓妆艳抹,长发披肩,穿着扒到胸口的夜店礼服站在镜子前,一脚踩在流理台上,镜头前明晃晃金闪闪的一枚尖头高跟鞋,性感又霸气,红舌一勾,笑得妖媚动人。要不是背景是七天假日酒店乱糟糟的大床房,地上还放着几个阿迪达斯购物袋,就和徐静之的前女友们基本画风一致了。

    白殇殇又一回爆了,这一回是铺天盖地的黑。

    之前她的路人缘就很差。在大家眼里,一个傍大款的,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人设,经常标榜自己是个作者,与徐静之的种种网红前任划分界限,简直又当又立,特别招人烦。

    这回终于阴沟里翻船,网友弹冠相庆:白殇殇果然就就是个婊!

    其实她的照片没有到裸露的地步,至多有些暴露,与她平日里文艺清新的穿着扮不符合而已。但她太认真操自己的人设了,这巨大的反差让她立刻沦为了笑柄:装什么岁月静好,你就是个虚荣拜金的夜店咖!

    众人的怨恨是无来由的。他们在虚幻的网络中寻找真实。他们崇拜光鲜亮丽,又不允许这光鲜亮丽背后有一丁点的水分,一旦发觉崇拜的是个假象,他们就会立刻把你扒光了丢到聚光灯下,朝你身上吐唾沫。

    嫉妒者则在一旁煽风点火:我早就知道她是个骗子了!

    白殇殇的微博沦为了网友污言秽语的集中地。徐静之也被她波及。白殇殇的某些照片里有她的前男友出没,虽然心了马赛克,可谁都知道这绝不是徐公子——徐公子不会和女朋友去七天假日酒店共度春宵。于是他的最新一条微博下整整齐齐刷满了绿帽子。

    庄墨找专门的公关公司处理这起危机公关。鉴于徐静之的社会影响力,这个事件比一般的明星劈腿还要影响深重,照片爆出的几分钟之内就上了几大门户网站的头条,不出动公关公司根本撤不下不雅照。此事相关人员轮流霸屏,堪称年度最大花边新闻,抢了无数流量明星的风头,京宇的年会也紧跟着变得万众瞩目。

    如果之前,那场年会还是以300万冠军奖励花落谁家为噱头,那么艳照门事件曝出以后,白殇殇会不会出席年会,则变成了一个最大的悬念。

    庄墨电话给白殇殇,没人接;电话给徐静之,徐静之把他挂了。

    “怎么了?”任明卿换好了衣服,看他焦虑不安,走过来关心地问。

    他们前一天就搬进了金鼎大酒店总统套间,庄墨把这里当做了指挥室,任明卿就在卧室里码字。下午,作者和嘉宾陆续要进场,庄墨喊来造型师给任明卿拾掇拾掇。

    他理了个清爽发型,穿了件干干净净的白毛衣,下身是合身的牛仔裤,跟庄墨去徐家那天的扮一模一样,连手上的理查德米勒RM011碳素手表都是同款的红色。只是庄墨是盐系帅哥,任明卿因为五官清秀,穿着就简单邻家。

    “没什么。”庄墨量了他一番,觉得任明卿的颜还是能的。

    这时候,公关团队递交了反黑方案,任明卿瞄到了,神情骤变:“白姐怎么了?”

    “艳照门。”庄墨重新变得心烦起来。

    “怎么会……”任明卿低呼了一声,“她现在怎么样呢?静静呢?”

    “都联系不上。”

    “我去看看她。”任明卿穿上了大衣。

    “等等。”庄墨拿上帽子围巾给他戴上,又派了个司机专门接送他。“她家附近肯定都是狗仔,你以后也会是公共人物,要记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露面,千万不要露面。”

    “我知道了。”

    只是任明卿太过普通,重重叠叠的记者根本没人注意到他,他顺利摸到了白殇殇的公寓。

    白殇殇开门见到他,很意外,她以为自己现在人人喊,不会有人再来管自己的。

    任明卿也很意外,因为在他看来,爆出性感照对于女生来是毁天灭地的事,可是白殇殇似乎没有天塌了的感觉,她甚至没有哭,只是气急败坏地恼怒着。

    任明卿温柔又笨拙地拍拍她的肩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白殇殇冷笑:“事情发生以后他没有联系过我了。”

    “他也没有联系过任何人。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整理头绪。”

    “现在网上的人拿到了A片都算在我头上……”

    任明卿在她身边坐下:“你不要太担心,我想,静之会像他的哥哥一样有担当。当初安老师为了成全安度陈年,拒绝与她见面,断了和她的联系。也许静之也是不想加重事态,才不联系你的。”

    白殇殇突然回神:“你什么?”

    “呃……也许静之也是不想加重事态,才不联系你的。”

    “前一句。”

    “当初徐老师为了成全安度陈年,拒绝与她见面,断了和她的联系。”

    “为什么?”

    “奔现前检查出得了晚期肝癌。”任明卿到这里,声音变得低落了。

    “奔现?”

    “他们在网上相识,是精神伴侣,徐老师是奔着结婚才把她约出来的。”

    白殇殇跳了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苏家是个大火坑,现在能阻止她的只有他了……”

    她抢过任明卿的电话,拨柳菲菲的号,没有人接。

    “糟糕。婚礼一定已经开始了。”白殇殇裹上外套就跑下了楼,留下迷惘的任明卿。

    “庄先生,白姐跑了……”任明卿用手指挣开百叶窗,低头看着楼下黑压压的记者,对电话里的庄墨道。

    “什么?”

    楼下传来机车轰鸣。不远处地下车库出口,白殇殇骑着粉红色亮漆的哈雷摩托,绝尘而去,没有任何一个记者逮到她,任明卿松了口气。

    “她骑摩托车跑了。”他汇报道。

    庄墨:“……嗯?”

    ——

    婚礼现场,柳菲菲坐在换衣间里读《浩荡纪》的手稿。

    自从切切实实得知四海的死讯以后,她总是很恍惚。有时候觉得自己处于一个全然陌生的时空里,在经历一种全然不同的人生。越是临近婚期,这种神思不定就越是严重,唯一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就是《浩荡纪》,她不免从书架上找来了陈年旧书重读一遍。

    林澈:“霏晴?你叫霏晴?这真是个怪名字,又下雪,又天晴!我还是叫你师妹吧!”

    林澈:“师妹,多谢今日藏肉之恩,从此以后有事我罩着你!”

    林澈:“师妹,我要下山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算了算了,我是偷摸下山的,你也偷摸下山,那我们就变成私奔了,阿弥陀佛。”

    林澈:“师妹,我答应过要罩着你的,可你看,我不过雀金铜的弟子,你知道这事儿明什么吗?这明信男人的话不如信鬼……诶哟诶哟!你轻点儿!”

    林澈:“游家山可算不上是好男人!他既不好吃喝嫖赌,又不好金石书画,人无癖则无深情,这种男人嫁不得!”

    林澈:“霏晴,师父已经不在了,你不习剑,谁替你习剑?!”

    林澈:“这是我的师妹柳霏晴。别看她是个姑娘家,她是我师父的亲传弟子,功力不在尔等之下。”

    林澈:“师妹,我先走一步。”

    林澈:“师妹,其实我与花铃……”

    林澈:“霏晴,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柳菲菲眼里掉出大颗大颗的泪珠。

    柳菲菲在论坛时代就追的《浩荡纪》,是四海纵横的第一批读者。签到京宇以后,四海写作很孤单,他本是个网络作家,如今失去了和读者第一手交流的渠道,稿子一经面世就是成稿,因此经常会拿来给她先试阅,询问她的反馈意见。

    因此,这个世界上,除了四海纵横,就属她最了解《浩荡纪》。她是看着《浩荡纪》出生的人,看着十洲三海从一个粗糙的框架到丰富翔实的天文地理、风土人情。她甚至看过所有废稿,比编辑还要更清楚《浩荡纪》怎么从一个兴笔而来的念头,成长为一部鸿篇巨著。

    她是陪着四海走过这一路的那个人,尽管谁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四海一直鼓励她写。柳菲菲当时在龙吟论坛也有个热帖,但是后来沉迷十洲三海,放弃了更新,他觉得很可惜。他认定柳菲菲对文字内容如此敏锐,不会没有自己的表达欲,邀请她进行联袂创作,就像他和玄原一样。

    柳菲菲却有贼心没贼胆。她出生在一个传统家庭,高中时期看《新绘》都要偷偷问人借,上了大学成日都在学习,没有空暇创作:“等我毕业了,我就写一本试试看。”

    “好,我等你。”

    两人做了这样的约定。

    后来柳菲菲考上了公务员,坐到了傅双机对面的那个位置,四海就陪着她一起策划了《散漫王侯》这本书。她是个新手,有想写的人和故事,却没有办法做出好的故事架构。是四海领着她一遍一遍做设定、理线索,奠定了《散漫王侯》极佳的叙事结构。《散漫王侯》最初的几万字,就是在那个时候写的。

    那是柳菲菲最快乐的时候。

    她走上社会,经济独立,回到家却还是个姑娘,可以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跟四海一起撰写天马行空的故事,看他最新写的稿子。四海谦逊温柔,博学广识,文字是他们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总是抱着电脑一聊一晚上。

    一开始,《浩荡纪》的女主是花铃。但是某一天,四海写了一个叫柳霏晴的角色,跟林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他们前一天刚感叹过相见恨晚。

    四海还问她:“你觉得她和花铃谁适合做女主角?”

    柳菲菲闹了个大红脸。

    就因为她的出现,整个《浩荡纪》的原版大纲都推翻重写了。

    书里的柳霏晴在等着林澈牵她手的那一天,书外的柳菲菲也在等四海告白的那一天。

    某天,四海在Q上跟她,他要回一趟B市看他收养的孩子,想顺道跟她见一面。

    那个时候他们相识已经五年了。

    柳菲菲欢欣雀跃。那是她崇拜了五年的作者,也是她陪伴了五年的男人。

    少女情怀总是诗。

    他们约定在光口的奶茶店见面,可是他没有来,她等了一整天他都没有来。回去以后,他跟她对不起,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上线。

    作为赔礼道歉,四海纵横寄给她一套职业装,随后就消失了,她一直穿到今天。

    柳菲菲觉得很伤心:不论如何,他应该给一声交代。他的头像就这样永久性地灰了下去,好像茫茫人海他们从来不曾相识,就像那些不眠不休的夜晚从不存在,就好像那些青涩的眷恋是她一个人的春秋大梦,这是她无法原谅的。

    她迷惘地怨恨着四海纵横的不告而别。

    书外的柳菲菲已经没有了指望,所以她想看书里的人是不是跟当初设想的那样,有一场天荒地老,生死契阔。

    她急不可待地翻到终章,浏览着最后的字句,眼睛渐渐睁圆了。

    林澈废了一条手臂,背负着花铃的血咒离开了仙盟,变成了隐于市井的高人。而柳霏晴独自飞升,创建了道雪宫,成为十洲三海第一位女宗主。两个人在某年某月擦肩而过,柳霏晴转身,林澈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眼看着她遍寻不济、一无所获又怏怏离去,林澈压了压帽檐——

    我心爱的姑娘,祝你命里无我,却有山长水远、天高地阔。

    “快要开始了,你衣服换完了没……怎么这种时候还在看书?!”苏安闯进门来,看到柳菲菲又在开差,气得抢过四海的手稿往外一丢。那些手稿只是简单装订的,被他这么一甩,散落成千万张,纷纷扬扬落满了整个屋子。

    最近柳菲菲很听话,让干什么干什么,但好像整个人都没了灵魂,让他心里犯怵。此时此刻,他分明看到柳菲菲眼里的绝望,息事宁人地了句算了算了,拽起她的手:“快走吧。”

    柳菲菲脑袋里懵懵的,被他拉出了房间外。

    “伴娘呢,伴娘怎么还没来?”苏母扮得花枝招展,脖子上戴了一串硕大的珍珠项链。

    “伴娘她今天肯定来不了了!”前来帮忙的表妹道,“她上了热门呢!”

    “怎么回事?”柳菲菲回过神来问。她只有一个伴娘,就是白殇殇。

    旁人把手机递给她,让她看那些性感照。

    柳菲菲吓了一跳,又看到营销号徐家也不要她了,赶紧从红包里搜出自己的手机给白殇殇电话,可是不通。

    “还管她干嘛呀!”苏安一把抢过她的电话,关掉了扔到一边。

    柳菲菲急了:“她遇上大事儿了,一个女孩子家的照片传得到处都是……我总得问一句,万一她想不开呢?”

    “这什么朋友啊,偏偏这个日子寻短见。”苏母晦气地呸了一声。

    “我早就跟你她根本就不是什么正经女人,早该跟她断绝来往!”苏安气道,“她就是个婊子。”

    柳菲菲难以置信:“她是有点虚荣,但她从来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对我们一家都很好,每次见面都给你带礼物……这世上谁都可以睬她一脚,我们不行,这不是做人的道理。”她着着,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我就她这么一个朋友了……”

    “她是你朋友,可我是你男人!”苏安吼完,叩着她的肩膀哄道,“别管别人了,咱们先把婚给结了!”

    柳菲菲突然一把将他的手甩开。

    “一开始,你不喜欢我游戏,女孩子不应该玩太暴力的东西,把我的游戏都给删了;然后你,女孩子不应该看太黄色的东西,把我的个人志和日本漫画全扔了;接着,你不让我写书,这个不是正经工作,对家庭不好,以后没时间带孩子;现在,我最好的朋友,她遇到了难事,你不要管她的死活,连我给她个电话问句平安都不肯,让我跟她断交……爱好,天赋,友情,这些我生命里最美好的东西,你全都不喜欢,那你到底爱我什么?!”柳菲菲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你的爱要我牺牲掉我最重要的东西!你真的爱我这个人吗?!”

    苏安愣住了。

    柳菲菲从故纸堆里找出最后那一页,脱下高跟鞋走了。

    那页纸上写着:我心爱的姑娘,祝你命里无我,却有山长水远、天高地阔。

    柳菲菲抱着朔大的婚纱疯跑到酒店外,慌不择路地跳上了一辆公交车。终于甩脱追来的宾客和新郎,她找了个位置坐下,攥着那张纸,不敢大声哭。

    当时四海离开她,对她击很大。她出生在一个观念老旧的家庭,父母对她很严格,却又没有太多指望,认为女孩子再优秀,以后还是要相夫教子。这导致她从就是乖乖女,同时又相当不自信,觉得自己做不到很多事,因为她生来就是个女孩儿。

    直到她在网络上误误撞,认识了四海。

    四海的青眼相待,让她第一次醒悟:也许我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也许我也可以写出很优秀的作品。

    四海的不告而别,让她不但失去了恋人、朋友,也失去了唯一引以为傲的支柱。

    现在看着那页结局,她突然意识到她犯了多大的错误。

    她那时还年少,不懂爱情的模样。

    她穿了这么多年四海送的职业装,却始终没能明白他隐忍的深情。

    大路上突然传来一阵彪悍的马达,柳菲菲忍不住被吸引了目光,朝音源处望去——

    白殇殇突然听见有人在叫她。

    她瞥了一眼后视镜,对面车道驶过一辆公交车,柳菲菲拍着公交车窗。

    她掉转车头,驶到了对面的公交车站,柳菲菲穿着婚纱、拎着高跟鞋从上头跳下来,两个人都上气不接下气。

    “我正要去找你!”两个人同时道。

    两人为这默契忍不住笑出声,又同时开口——

    “你没事吧?”

    “你跟四海纵横才是天生一对。”

    柳菲菲的迅速红了眼圈,白殇殇尽量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和你约定的前一天,他和玄原一起去了珠宝店,用《浩荡纪》第四部 的稿酬买了这个戒指,他当时是算求婚的。可是他晚上腹痛进了医院,检查出来是晚期肝癌。”

    柳菲菲难以置信地捂住了嘴,大颗大颗的眼泪夺眶而出。

    “你曾经遇到过那么好的爱,不要委屈求全。”白殇殇鼓励她道。

    柳菲菲哭了一会儿,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收到了他的手稿,已经明白了,所以我来找你。”

    爱一个人不是霸道地占有、无尽地榨取、折断她的翅膀,而是不管我在不在你身边,你都一定要自由,独立,幸福。

    “走。”白殇殇跳上了摩托,示意她上来。

    “你身上有酒味,你喝过酒?”

    白殇殇:“……”

    “我来吧。”柳菲菲把她从驾驶位上赶了下来。

    出于对高达的喜好,她们都有摩托车驾驶执照,她们就是从那以后慢慢变熟的,梦想有一天可以开上哈雷摩托,自由自在地去青藏线骑行。

    这是她们还是少女时候的秘密。

    等她们自地下车库返回白殇殇的公寓,屋子里有任明卿和其他人的话声。白殇殇循声望去,竟是背着背包、风尘仆仆的叶瞬。柳菲菲从他的颜值认出了他的身份,激动地看了一眼闺蜜。白殇殇垂下了眼睛,恼怒又羞愤。

    “有人给你做危机公关吗?”叶瞬问。

    白殇殇愣住了,她以为叶瞬来看她落魄。

    叶瞬走进室内,丢下了包,拿出手机叫了个化妆师上门:“今晚的京宇年会,你们俩必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