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罗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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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操。真痛。

    夜色浓厚,城市繁华, 广州市的夜生活刚刚拉开序幕。

    张修把卡其色大衣铺在人行道旁边的公共长椅上, 他坐在上面, 拽下脖颈间的围巾, 用围巾擦手。

    没有纸巾了, 手有点脏, 只能牺牲这条围巾。

    况且, 这浅灰淡纹的围巾, 并不是他平日里喜欢的颜色和风格。今天怎么戴了这样一条围巾出门?

    擦完了手,围巾被他扔在旁边,成了一个被遗弃的物件。

    似乎从来不曾温暖过谁的脖颈那样,似乎从来不曾染上谁的体香那样。

    也似乎,从来不曾被谁的眼泪沾湿那样。

    长腿伸展,张修坐在长椅上略弯了腰,左手轻轻捂在胃部, 那正绞痛无比的位置。

    还有口腔与嘴唇,气味令他难以忍受, 麻辣感令他蹙紧眉头。

    但最痛的还是胃,痛到他脸色发白, 一呼一吸之间都牵扯着胃部的痛觉神经,他几乎无法站起来继续走路。

    他已经记不起以前陪他去医院做胃切除手术的有谁了, 只记得躺在手术台上坦然地接受一个注定不完美的自己的悲凉感。

    一种深入骨骼的悲凉, 奠定了他人生的基调之一, 贯穿了他生命的方方面面。

    腕表显示时间为晚上九点五十分, 张修抬头环顾四周,发现这条街道如此陌生。

    行人不少,车辆却稀疏,很难到车。

    他方向感不好,即便在广州生活了将近两年,也还是只认得天河员村山顶那一块的路。

    从大衣口袋里摸出皮夹、钥匙、手机和耳机,他站起身,塞上耳机,舍弃了大衣和围巾,往路口走去。

    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列表正播放到 Emilia De Poret 的 Pick Me Up.

    一首…他目前无法带代入自己的感情却又莫名被牵动了内心的歌曲。

    「You know it cuts deap like a knife」

    「And God knows how much I tried」

    「And now my hearts gones cold」

    「And the one whs it back, is you/ and I just wanh you tonight」

    「So pick me up/ Take me out/ Turn it on, Yeah」

    「Pick me up/ Take me out/ Turn it on, Yeah」

    「And now my hearts gone cold」

    「And the one whs it back, Is you」

    「So pick me up」

    「Are you ever gonna do that」

    「Are you ever gonna do that」…

    这不是他平日里偏爱的音乐曲风,如此充满期盼和强烈渴求的歌词,如此生机蓬勃却又勉力支撑的曲调,多像一个悬在万丈高崖边上的求救者。

    换做是他,被悬在悬崖边上,绝不会发出任何的求救声。

    他会靠着自己的力量爬上去,他必将缄默到底,一言不发,奋力往上爬,直到立于山巅,俯视万丈悬崖。

    但即便这是一首渴望得到救赎的歌曲,也不可否认Pick Me Up 里还包含着某种倔强,不肯放弃也不肯向困境低头的倔强。

    或许要到彻底筋疲力尽的那一刻,求救者才会在死亡之时放弃挣扎。

    坠落刹那才会对这世界死心,死亡刹那才有资格放弃自己。如此一种难以被摧毁的倔强。

    似曾相识。但他想不起这是属于谁的倔强。

    张修没有立即切歌,听完了整首,才摘下耳机。

    胃痛的时候,每走一步都无比艰难,但他不能停在原地等待什么。

    等不到的。

    人们总是等不到当下最需要的帮助。

    关键时刻,所有人都是毫无帮助的。

    他走进路口的一间超市,出来时拎着一瓶漱口水。

    他站在街边用完了一整瓶漱口水,依然觉得口腔里的各种葱蒜气味宛如毒·气,唇也还是麻得很。

    他问了店员,附近最近的药店该怎么走。店员指了方向给他,隔壁街就有一间大型连锁药店。

    “谢谢。”他笑了一下,双手交叉,掌心在黑色高领毛衣的衣袖上轻轻摩擦。

    还是觉得冷,渗入指骨的阴冷。

    张修重新塞上耳机,两手收进了黑色休闲裤里,朝着店员的地方走去。

    他得去买胃药,这种疼痛程度是很难撑到回家的。他很清楚。

    乐队组合 Hollywood Undead 在耳机里喊着 Fuck the World,这的确能让他感到自己此时此刻正在跟全世界对着干。

    「I was an outcast/ I am hea·vens mistake」

    「So now I am standing at the foot of the fiery gates」

    「And I turhe invitation/ So I am already te」

    「But I wanna watch it burn/ So the devilwait」

    「I wanna fuck the world」

    「I am gonna make it hurt」

    「I will stand here all alone」

    「I am gonna watch it burn」…

    2

    “嘿,你在天桥上坐到天亮也不会有人来给你买药的。”

    “是么?为什么?”

    “因为你自始至终没有开口求助过。人们听不见你的疼痛。”

    “所以我宁愿在天桥上坐到天亮。”

    “万一你痛得受不了呢?”

    “不会有那样的时刻,我向来能承受一切。”

    “可假如就是有那样的一个瞬间呢?假如在那个瞬间里,你真的撑不下去了…… ”

    “那我会跳下天桥。”

    “你太极端了……”

    “是你太笨了。任何求助都意味着一场交换,本质都是一次冒险,且掌控结果的一定是被求助者而不是求助者。与其把伤害我的机会交予别人,我倒更愿意留给我自己。”

    “不,我不笨,我只是对什么东西还保有希望……”

    伸手,浅灰色的休闲上衣衣袖从被子里露出来,在黑暗中移向床外,轻轻一声“啪”,橘huangse的壁灯床头灯忽然亮起来了。

    喘气略急,张修半坐起身,指尖探入碎发下,摸到了自己的额头,有细细的汗渗出来。

    回来路上和入睡前都吃了药,但还是在半夜被疼醒。

    他掀开被子下床,去吧台倒了水,又在壁橱里找出药,干吞了几颗,才端起五角透明玻璃杯喝了两口温白开水。

    正是午夜两点,本就静悄悄的房子,显得更加没有烟火气。

    只有他一个人伫立在晕黄的灯光下,等待着胃部的疼痛缓和下来。

    这样的安静,这样的孤独。

    梦里那个清脆的声音消散在黑暗里,再也寻不回来。

    在洗手间洗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不断地闪现着丑利用精神病医师哈莉的画面。

    《X特遣队》里,biantai且聪明的丑不需要爱也不会爱,却把哈莉变成了一个为爱疯狂的女人。

    他问她:“你愿意为我而死吗?”

    “我愿意。 ”

    “不,不,不。那太简单了。你愿意为我而活吗?”

    旋上自来水开关,张修抬眸看镜子。

    他总是能把自己的容貌记得清清楚楚,也能把别人的外貌特征记得清清楚楚。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梦里那个人的容貌。

    为谁而死吗?太简单了。

    能为谁努力活下去,才是最难的。

    对于某一类人而言,确实如此。

    可那个心心念念着想死的人,又到底是谁?为什么他的脑海里也存在着一个这样的人?

    一个深爱着丑的丑女。

    一个愿意为了他而活下去的人。

    但那是谁?

    到底是谁?

    3

    周六,广州番禺区,下午。

    私人会所的包厢里,张修又机缘巧合地碰到了范初影,他的眼眸不动声色地冷了下来。

    范初影还是那个范初影,一看到张就目不转睛的范初影。

    有那么一刻,张修还鬼使神差地暗自怀疑:操,属于他的丑女哈莉不会是范初影这玩意儿吧?

    操,他不接受。

    也并非性取向限制了他的情感,而是实在难以接受这么个人。

    原因之一是范初影总体比他更强势,张修向来不愿意在感情里担当一个弱势的角色。

    包厢里总共就那么几个人,都是平日里玩得比较好的,彼此之间的关系虽然还没达到很铁的程度,但也绝对是可以在闲暇时间约出来聚一聚的表面朋友了。

    他平时很少跟这一类表面朋友聚在一起,但最近几天,每当他独处,心里总有一种茫然感。

    像是什么东西突然被清除了,内心空出来一块,怎么也填不满。

    家里很多地方都存在着另一个人的痕迹,一把天蓝色的遮阳伞、一本他没看过也没买过的伦理学书籍、一个他从来没用过的闹钟、几套女性化的条纹卡通睡衣、几罐他从来不会碰的蒜香粉和辣椒酱和火锅调料……

    起初他以为家里被陌生人侵入过,但渐渐的,他发现了越来越多属于另一个人的东西。

    与其是被人入侵过,倒更像是被人租住过…

    每次他下定决心要把那些东西全部处理掉,却又在最后一刻停手。没有缘由的,就是不舍得。实在怪异得很。

    然而,就在昨天,张修终于把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堆在墙角,让家政阿姨带走了。

    陌生又诡异的痕迹被消除了,整个套房反而变得更令人难以忍受。

    他在家里集中不了精神做事情,连玩游戏都想着丑女哈莉,想着那句“你愿意为我活下去吗”…

    少年一向强大的个人惯性被扰乱了,偏偏那个作乱者是如此的无踪无影。

    以至于他想生气都不知道该对着谁生气。

    于是他答应了这些好友的邀请,一身休闲装扮,坐在会所的沙发里玩桥牌,发时间。

    范初影是中途进来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女生。那女生外形出众,但应该不是范初影的恋爱对象,俩人一看就不亲密。

    张修垂下眼眸,身子往后仰,埋葬进一片阴影里,只有交叠着的长腿露在明亮灯光下,黑色运动鞋的鞋尖轻轻晃着,漫不经心的模样。

    等范初影和那位女生在侧边沙发坐下来,几个人相互用一两句话介绍着闲聊着。

    他的眼角余光在范初影身上停留了两秒,掠过;然后落在那位女生身上,停留了十来秒。

    他收回目光,低眉敛目,他竟觉得那女生有几分眼熟。却又是叫不出名字的那种眼熟。

    那拨人介绍完了,开始玩多人游戏。

    所谓多人游戏,大多数都是幼稚的且不用动脑的游戏,只图个热闹的氛围而已。

    后来玩着玩着,大家的座位都乱了,怎么随意怎么来,起哄着罚谁喝酒,讲一些高雅的段子,一笑而过,满室浮华。

    只有张修坐在原先的位置,没有变动,悠悠然地喝着果醋冷饮。直到有人挨着他坐下来。

    “张。”范初影一开口就是微醺的单音节,硬生生把他的单姓叫得宛如“宝贝”一般让人起鸡皮疙瘩…

    他没搭理,只是往旁边挪了半米。

    范初影也挪过来,弯腰,就着眼花缭乱的灯光,由下往上看他的左耳,半晌,他笑着:“张,你又戴上耳钉了。”

    张修侧眸,看他,抿了唇,还是没话。

    “但已经不是我们的那一款了……”范初影用一种微醉又失落的语气,尔后突然用双手扳转他的头,盯着他的桃花眼问:“我们那枚耳钉呢?被你扔了吗?”

    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让张修蹙紧了眉,他抬脚,狠狠踩了一脚范初影的鞋面。

    “被我冲进下水道了。”他语气冷冷,同时起身。

    没跟其他人什么,他就拿起外套往外走。

    范初影端起酒杯灌了一口,也站起身跟出去了。

    4

    手腕生疼,酒气扑面而来。

    饶束用力一推,压根都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自己推的是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就往后踉跄了几步。

    “nitama谁啊?”她瞪着对方看了几秒,看清了,是个人模人样的大男生,约莫喝了酒,醉醺醺的样子。

    “我们认识么?喝了点酒就动手动脚,没接受过伟大的社会主义教育是吧?需不需要我给你上上课?”她边整理衣服,边口齿伶俐地。

    范初影被这几句话整懵了。

    两人站在高级私人会所的过道里,足足对视了一分钟。

    饶束发现自己背靠着墙,脚边还散落了一件黑色大衣,过道的灯光挺明亮的,不像是在酒吧,倒像是在大型酒店。但看两边的房间,又不像是酒店的房间。

    范初影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脸,试图使自己清醒一点,“对不起,张,我刚刚……我喝醉了……”

    饶束揉着手腕,没给他好脸色,“你认错人了。”

    “什么?”范初影彻底懵了,盯着她,一寸不差地量着。

    她也一头雾水。虽然这种突然不知身处何处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她强装淡定,又看了看脚下的黑色大衣,发现自己只穿了件休闲卫衣,感觉地上那件应该是自己的大衣。

    饶束弯腰捡起大衣,没再什么,转身就走。

    范初影追上去,拉住她手臂,“张,张!难道这是你新发明的惩罚我的方式吗?”

    “这位兄台,你到底什么意思啊?”饶束扯开他的手,“简直莫名其妙。”

    “我怎么莫名其妙了?明明是你……”

    “范初影!”身后有另一个声音响起,断了他的话。

    饶束听着这个声音好生耳熟,转头,果然看见了叶茂。

    叶茂也走过来,对她笑了笑,“束哥,好巧呀。好久不见。”

    “是挺久了。”饶束抱着大衣淡淡笑。

    范初影:“???”

    刚刚不都在同一个包厢吗?她俩不是才刚见过面吗?这是上演哪一出奇幻剧情?“束哥”又是什么?

    范初影懵逼到怀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