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两道诏的差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东海泛滥的海面,除开那日炸开的海底山峦之外,再无其他别致的响动。
前些日子朝廷的举措,或是皇帝陛下的旨意,着实惊讶了大批朝臣的眼球,搞得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话。
心里又气又恼
李立青和项信的地位和声望在朝野之间瞬间到达了顶端,那些朝臣们想要对此做出些回应,却是发现无论他们如何,总是有着大批百姓们不为所动。
能坐到咸阳的官员,都是智慧不低的人精,自然看的出来皇帝陛下的这道加封旨意深受百姓们爱戴,可谓到百姓的心坎上。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他们这些朝臣想要阻止,都无济于事。
若是皇帝陛下高高在上,独自颁布诏书,而百姓们对此有了争议的话,朝臣可以借着这样的契,对皇帝陛下的旨意驳回,不允许朝堂之上再出现地位崇高的官员。
但是李立青和项信乃是帝**方顶梁柱般的人物,十几年前那场大战可谓把他们的声望抬到最高。
凡是军方或者百姓,便没有不认识军神李立青和坐镇岭南道和江南道十几年的项信。
两位都是为国效力的高位官员,且李立青不慕荣华,在大战结束之后,毅然决然选择乞骸骨归老,又是紧锣密鼓的收割了一波百姓们的信仰。
至此之后,朝臣们便是知道想要在朝堂或者朝野打败李立青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李立青谋反,在陇西道李家是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力,陇西道李家按照实际情况分析,是有着谋反的能力的。
但是陇西道李家和皇室赵家乃是姻亲关系,千年前传承下来的联系,陇西道是赵家的祖地,陇西道李家是帝国的开国世家,且当年帮助赵家巩固朝堂,千年来安然享受着富贵荣华,没有做出半分对不起赵家皇室的事情。
基于此,叫赵家如何敢对陇西道李家下。
哪怕尾大不掉,可别人毕竟没有做错事情,而且陇西道世家和帝国同龄,若是没有做错事情,仅凭些莫须有的罪名,是没办法收拾陇西道世家的,而且百姓肯定不会接受。
李立青拥有帝国陇西道李家的权威,又是真正为帝国殚精竭虑半生,那场大战百姓们都看在眼里,这些便是李立青永生的护身符。
现在李立青加太尉,又是被封为一等军侯,实在是天命所归,没有办法改变。
那些想要对此发出议论的朝臣们,见到百姓是这样的反应,又是分析出其中的弯弯绕绕,最开始有意发言的那些,都十分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虽然李立青坐上一等军侯的位置,算是直接占据了军方最高的位置,后来者再不可能超越李立青。
但是又给了那些将军元帅一点期望,毕竟一等军侯和加太尉可是很久都没有出现。现在落到李立青身上,便是代表着朝堂没有废止这道位置,来日功绩足够,他们未必不能坐上去。
算是黑暗当中的一点光芒。
至于项信引发的轰动则是要强烈几分,本来军部尚书是虚职,可现在加上太尉的职位,那可是实打实的实权派。
几十年没有太尉实权,现在给出武将序列最高的太尉实权,可是把朝堂吓了一跳。
历来朝堂是文臣序列的地方,无他,三公当中好歹有着两位丞相,之前还有御史大夫,太尉作为军方最高,很早就没有。
至于军部尚书不过虚职,文臣序列基本看不上这道位置。
李立青的事情没办法搬动,暂且不提,但是项信担任太尉,实在是不可理喻。
虽然李立青加太尉,破了虚衔的约定俗成,可李立青毕竟位置高,且现在握着的是文臣序列的河北道,加了太尉虚衔又如何,没办法扭转乾坤。
而项信本来就是南军元帅,掌控帝国最强的军队,在军方的位置那是高高在上。
现在又是坐上太尉,铁打的实权派,比之前的位置还要高,里面有资格握着三军的兵符,能够调动三军。
这种带来的恐惧,比李立青带给朝臣的恐惧要来得强烈万分。
基于此,朝臣们对项信以太尉兼任军部尚书定然是要大肆宣传,且奏疏接连不断的送到皇宫之内,皇帝陛下的面前。
百姓们对于项信的了解不够,没有擅自发表评论,但是当他们知道项信以前的战绩,倒是没有反对,同样没有李立青那般的赞同。
到底来,太尉握着的权柄太高,极其容易出现反噬朝廷的问题。
宫城之内。
勤政殿的桌案前。
皇帝威武霸道的气息弥漫自勤政殿之内,脸上的神情之中有着愤怒的惊容。
眼神阴沉燃烧着火焰,看着眼前堆积到他胸口的奏疏,一叠一叠的都写满了对他那道旨意的不满。
短短几日的时间,咸阳基本能够写奏疏直面勤政殿的官员,都赶趟的写了封奏疏,交给管事的递到了勤政殿皇帝陛下面前。
外面响起来着急忙慌的脚步声,太监踉跄的走入勤政殿,如雪花般的奏疏是太监到宫里面第一次看见,难免有些紧张。
臂吃痛的端着奏疏,又是堆积如山的的奏疏递到皇帝陛下桌案前的地面上。太监还在收拾的时候,皇帝陛下怒不可遏的用把桌案上面的奏疏全部推到在地。
霎时间,太监和勤政殿里面的都跪了下去,太监更是汗珠直冒,不敢再去收拾地面的奏疏。
整座勤政殿之内,唯有魏功没有跪下去,里挽着拂尘,走到太监跟前,指很是轻巧不经意的在太监帽子上点了点,往勤政殿外面指了指。
太监心领神会的连忙退出去,那些跪着得都跟着太监一起出去,没有迟疑。
魏功自地面随意捡起本奏疏,看着上面大同异的奏疏,都是对于项信加太尉的不满。
魏功脸上的神情谈不上轻松,同样没有太过肃然沉重。如这样的事情,在先帝朝,他不是没有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