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神秘陪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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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老天爷很多时候不是那么靠谱, 也常常瞌看不到人间悲欢与正义。但屡屡行恶的人总得知道一个科学的道理,世间万物皆有道。

    这个道也许是规律, 也许是冥冥中的翻云覆雨手,也许仅仅是简单的数学概念。

    万事,是有概率的。

    同样的事做得越多,成功与失败的概率大概总会渐趋平衡。

    向丽娜侥幸了一次, 还想侥幸第二次, 数学学得不太好啊!

    她与贼商定之后,下意识地望了望四周, 并没有人关注她,便踌躇满志地踩着吴志娟从国外带回来的高跟皮鞋扭腰提臀地走远了。

    道边的围墙后,站着一位年轻人, 神情凝重。

    他望着向丽娜的背影, 沉吟良久, 终于走到街对面的公用电话厅, 拨了个电话。

    万水路有一家服装店。门面不大,货物堆得挺挤。这店开了一年多, 生意却一直不太灵光。

    “看看看,整天看这种地摊, 看出什么名堂了。就不知道帮我理理货!”

    老板娘冲着坐在店堂一角的男人吼。

    “有什么好理的。东边搬到西边, 西边搬到东边,搞得好像每天有很多人来买似的。”

    男人语气不屑, 将手中的烟头狠狠地丢了出去。

    “你要死啦!”

    老板娘尖叫一声, 冲上去踩住烟头, 反复碾了几次,确认已经完全熄灭,这才松了一口气,眼泪却流了下来。

    “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嫁你这种男人。”

    男人烦躁起来:“别得自己很高尚,当时还不是看上我给领导开车。现在老子落魄了,就天天摆脸色,搞得老子好像吃了你软饭似的。”

    老板娘哭道:“我什么时候嫌弃你落魄了?工作没了,你可以跟我好好理这家店,犯得上这样自暴自弃?”

    嘴唇抖了半晌:“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家儿媳妇……”

    “放屁!”男人暴躁地大吼,“你以后嘴巴给我放紧点,老子不想再听这些废话!”

    起身,扔下地摊杂志:“我有事要出去,你去接儿子下课吧。”

    老板娘望着甩门而去的男人,悲从中来,扑在纸箱上嚎啕大哭。

    落魄的男人正是向家曾经的司机刘东平。他接到一个电话,声称自己想了解当初何曼的车祸。

    本来刘东平是不想搭理的,因为这事是他当初一时糊涂犯下的错,既坑害了那个参加中考的考生,也坑掉了自己的工作。*

    但对方自己掌握了部分真相,如果他不配合,将会向警方告发。毕竟当初结案是以交通肇事来定论,但如果对方真的掌握了什么,很可能会翻案,变成故意杀人,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刘东平迫不得已,得去会会这个人。

    依约来到城中公园的大草坪旁,骄阳似火,晒得刘东平一身臭汗。心中暗骂,哪个臭子,约在这个地方,是要晒人干么?

    环顾四周,终于找到电话中所的百年古柳,果然,树下站着一个年轻人,却似不怕晒一般,傲然负手而立。

    “是你找我?”刘东平问。

    那年轻人缓缓地转过身,盯住刘东平,眼神冷冽。

    “是你!”刘东平惊呼出声。

    考场外,何立华也被太阳晒得有点晕,多亏出门的时候王秀珍塞了一顶草帽给他,赶紧给扣在头上,总算有了一丝荫凉。

    他嫌草帽丑,读书人总有那么些清高的怪癖,比如不是下地干活的话,通常不愿意草帽。

    只是骄阳才不理解你,管你是庄稼人还是读书人,晒起来那是很公正的,谓之曰“普照”。

    还好,何立华还带了一把折扇,上面印的国画,摇啊摇啊,除了能扇些凉意过来,也能提升一下何立华的书卷气。

    摇得手都快酸了,终于,考场里铃声大作。何立华兴奋地冲到校门口,争先恐后地去“抢女儿”了。

    “难吗?会做吗?是不是全做出来了?”

    问了一堆废话,把何曼问笑了,摇摇头:“不难。放心吧,我觉得自己发挥得蛮好。”

    何立华这才放心,将那洋溢着书卷气的折扇稀里哗啦地向女儿殷勤地扇动着,浑然不顾自己已是满头大汗。

    第二天,王秀珍换了花样,烧的绿豆粥,清热解暑之佳品。

    何曼吃饱喝足,享受着“保护动物”的待遇。

    只见何立华今天居然主动去拿草帽,便道:“爸,外头太热了,你不要去了吧,我一个人可以的。”

    虽然第一天顺利度过,但何立华已是惊弓之鸟,立刻瞪眼睛:“不行不行,别的可以马虎,这三天我总归是寸步不离跟着你。”

    王秀珍笑道:“曼你就随你爸吧,这样他心安。”

    二人如昨天一样出了门,依然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步行方式去考场,一路笑笑,讲着何玉华家的宝宝,讲着远方的何献华,讲着何曼的未来,不知不觉走近了考场。

    考场附近,那棵梧桐树后,向丽娜终于等来了机会。望着天蓝色宽松衬衫宽松裤装的何曼,她的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

    “我去了啊。”贼眉鼠眼的少年还不放心,又加了一句,“我没跑,你可别跑,否则我得手了也去还给人家。”

    “放心吧,我势在必得,不会少你那两百块。”向丽娜话的时候,眼睛就没离开过何曼。

    她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如此光芒,为什么总是惹得周围的人频频回头?

    这真的已经不是初三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傻蛋女生了。她怎么就变得这么强大?

    胡思乱想间,望见那贼已偷偷挨近了何曼,向丽娜的心脏砰砰直跳,不由伸手捂在了胸口……

    眼见着考场已是近在眼前,何立华道:“去吧,爸在这儿等你。”

    “你别傻乎乎地站太阳下了,附近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吧。”

    “好的好的,我知道,你放心,爸会安排的。”

    何立华嘴上如此着,心里却想:爸只是想离你近一些,也许毫无用处,但爸心里好过啊。

    “那我进去啦。”

    “曼加油!”

    “砰!”一个冒冒失失的少年直冲而来,撞在何曼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少年抬手着招呼。

    “这孩,怎么这样!”何立华抱怨,见他态度甚好,又不好直斥。

    “算了算了,跟个孩子计较什么。”何曼笑着,“我进去啦……”

    话间,少年已转身跑开,带着一脸得逞的笑意。

    哪知,才跑出去十米左右,突然被一个中年男人挡住了去路。

    “贼,手脚够快啊!”男人一个擒拿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来。

    少年还没来得及反应,已被男人扣得严严实实。

    “把东西交出来!”男人喝斥。

    少年一看这阵势,哪里还敢反抗,叫道:“在我口袋里!”

    男人一掏口袋,掏出个文具盒,一使眼色,从人群中立时又出来两个人,将少年押住带走。

    何曼浑然不知,已经走到了考场门口,正要进去,背后有人拍了拍她。

    “钱警官?!”何曼一转身就惊呆了,“你怎么在这里?”

    再一想,“你是来维持考场秩序的吧,好巧啊!”

    当值还穿着便衣,看来警察叔叔们工作很有章法嘛。

    “是啊,好巧。亏得我在这儿值勤。”钱警官挑着眉,将一样东西递了过来,“看,这是什么?”

    何曼低头一看,顿时脸色就变了,铅笔盒!

    自己的铅笔盒为什么会在钱警官手里?

    何曼心中一沉,迅速一把接过,开铅笔盒一看,准考证安然无恙地躺在铅笔盒里。

    “天哪……”她长舒一口气,不由捂住心口。心脏都差点跳出来了呢!

    “刚刚那个是偷。瞧你,这点儿警惕心都没有。”钱警官笑道,“快进去吧。”

    “谢谢谢谢!”何曼连声道谢,“我一定在叶师傅面前替你多美言几句啊!”

    “‘哈哈!”钱警官仰天长笑,“那我也谢谢啦!祝你超常发挥、金榜题名啊!”

    这边何曼拿回准考证,有惊无险地进了考场,顺利开始第二天的考试。不远处,有人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树后的向丽娜看到偷轻松得手,别提多开心,忘形地从树后冲了出来,算迎接“大捷而归”的偷。

    哪知冲到一半,突然发现事情起了变故。先是偷被拦住去路,也不过是转瞬间,突然就被控制住,而且……而且还搜出了什么!

    虽然离得远,向丽娜看不清是什么东西,但直觉告诉她,那几个人一定是便衣。

    来不及去想便衣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向丽娜第一反应就是快跑!

    她不会蠢到向偷暴露身份,只要赶紧溜走,警察就算抓到偷,那也就是个偷东西的偷,和她完全没有关系,也不可能发生任何关系。

    一转身,却发现背后赫然站着两个人。

    其中一位,她认识。

    “好久不见。”对方直视着她,语气冰冷。

    向丽娜刷的一下,脸色惨白:“丁砚,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出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