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活人气冲死人煞
洛映白看了那个女鬼一眼, 道:“身上带着罪枷,你明明已经上过阎王殿,现在应该在地府的狱里呆着,怎么跑出来了?”
夏羡宁可不是什么会怜香惜玉的人,女鬼被他那一下给甩了出去, 狠狠撞到身后的大树上, 眼前发花, 胸口发闷, 半天都没爬起来, 结果一下听见洛映白这番话,简直是大惊失色。
她艰难地抬起头来, 惊讶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洛映白个响指,从他的指尖冒起一簇金光, 倏忽而逝,他笑吟吟地道:“因为我是专家。”
女鬼这才意识到出行不利,碰上了高手,连忙认怂:“我错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刚才不应该冒犯二位, 我……”
她诚恳地对洛映白:“我其实也是很想和你试试的,但是两位都很出众,一时挑花了眼……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一定选你!”
洛映白捂脸, 夏羡宁道:“别没用的, 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女鬼犹豫了一下,洛映白放下手上下量她,忽然道:“这里是不是也有跟阴间相通的裂缝?”
女鬼见他猜出来了,也不好抵赖,只能道:“是。阴阳两界之间在前一阵多了很多裂缝,我知道地府里派了很多人加急修补,有一道很的裂缝正好开在了我牢房的门口,我趁还没有人发现那道口子,就偷偷摸摸地跑出来了。”
她急切地:“不过我是刚刚出来的!我还没来得及害人,遇上你们是第一次!”
洛映白道:“你真倒霉。”
女鬼也这么想,她都快委屈哭了。
夏羡宁所想的则是另外的事情,他和洛映白一开始会前往地府并且发现江语佳的魂魄,起因就是为了搭救从两界裂缝中掉下去的活人。
那么活人可以掉进地府,鬼魂当然也能够籍此来到阳间,更何况照女鬼的形容,那裂缝应该并不是很大,一时被疏忽了也正常。
所以筒子楼不一定是消失了,更有可能是根本就没有存在在阳间过!和医院食堂里的恐怖景象一样,朱琳雅看到的部分场面或许也是地府的投影。
夏羡宁想到这里,对洛映白:“或许娄苗不是新死鬼,而也是这次从地府中跑出来的魂魄。”
洛映白道:“那不可能只跑出来了这么两只鬼吧?”
他向着女鬼问道:“美人,你还有其他的同伙吗?”
女鬼不敢撒谎,道:“前面有一个鬼市。”
洛映白和夏羡宁对视了一眼。
现在的地府正是多事之秋,给了一些鬼魂钻空子的机会,因为害怕引起阴差和阳间术士的注意,他们不敢过于放肆的作恶,但好不容易有机会重返人世,不做点什么那是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大多数能够成功逃出地府的鬼魂多少都有点法力,于是他们算凭本事吃饭,利用自己的法力在前面的繁华路段开办了一个鬼市。
洛映白和夏羡宁按照女鬼的指点去了鬼市。
他们走进了一条又直又宽的巷,也奇怪,在巷子口的时候,觉得这条巷子看起来一通到底,周围也只是摆着一些普通而简陋的摊点,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可是当他们进去之后,却顿时感觉到这里面比想象中的面积要大上许多。
鬼市在天完全黑透了之后才会出摊,两侧的高墙将摊子后面的贩都隐藏在阴影里面,看不清楚模样,中间来往闲逛的却都是普通人,他们还以为这是普通的夜市,神色悠闲,有有笑。
洛映白和夏羡宁粗略一看,觉得好像那东西也平常,不过来往的客人可还真是不少。
洛映白跟夏羡宁:“这些鬼还挺有商业头脑的,看来经营的不错,但是你他们辛辛苦苦跑到阳间来挣钱,有什么用呢?”
夏羡宁还没有回答,就看见迎面一个孩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因为花束太大挡到了眼睛,所以走路有点不利索。
夏羡宁眼看他踩上了一块石头,用手抻住他的膀子,把要摔倒的孩扶住了。
他松开手,转头冲洛映白一点头,洛映白会意——这孩子也是个早夭的鬼,还挺笨。
洛映白道:“朋友,你这样走路会摔跤的,把花拿低一点,看路。”
鬼晕晕乎乎地站稳了身子,抬头一看,先看见的是刚才扶了他一把的夏羡宁,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一转,眼前发亮,忽然举高了手里的花束,冲夏羡宁道:“哥哥,你看这个哥哥长得多好看啊,你给他买束玫瑰花吧!”
洛映白:“……孩,你这是从哪学的。”
万一碰上的是人家两个好哥们上街,很容易挨揍。
鬼买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些玫瑰花颜色暗红,深浓欲滴,特别是在目前这种暗淡的光线之,竟让人感到几分触目惊心的血腥气,夏羡宁把他的手推到一边,道:“不要。”
鬼大概是一朵花没卖出去,真的很想做成一笔生意,努力游道:“我这个花不是普通的花,这是老婆玫瑰花,哥哥要是买一朵送给那个哥哥,他就是不喜欢你,也能变成你老婆。”
夏羡宁想了想,忽然变魔术一样从兜里掏出张钱来给他,道:“买了。”
洛映白:“……你不要太过分。”
孩却不接那钱,道:“哥哥,我不要钱,我只要你的三根头发。这么多花,就三根。”
洛映白一下子明白了他们的摊子为什么人气会这么高,毕竟不要钱的东西人人都喜欢。鬼魂们索要头发,是为了借着头发上微弱的阳气加长自己能够在人间停留的时间,如果攒的多了甚至还可以借助这个在白天出来走一走,只要不是太过分,对身体的原主不会有什么影响。
这样一来,就算有人对这种诡异的交易方式心存疑虑,当看到其他人都安然无恙的时候,也会开始眼馋,并加入到购买的大军当中。
夏羡宁给了他头发,换了一束玫瑰花,鬼市的规模不,他需要安排人手集中处理,在将该送回去的鬼魂们都送归原位之前,让孩子开心一下也未尝不可。
洛映白见夏羡宁还真有把玫瑰花往自己手里递的算,抱着手不接,似笑非笑地:“我可不要,如果接了这花就能当你老婆,明玫瑰花还有变性的功能。”
夏羡宁本来就是逗他,闻言一笑收回了手,两人在一起,互相之间都认知的很清楚,谁也不可能把对方当成女人来对待。
玫瑰花在夏羡宁手里化成一滩红色的粉末,夏羡宁道:“虽然不是桃花蛊,但是功能都差不多。这地方真的得封了。今天晚上我加班联系。”
洛映白看着不远处的一个粥摊,大招牌上写着各种粥的名称,什么“恭喜发财粥”、“笑口常开粥”、“盛世美颜粥”……其中甚至还有一样粥的名字叫做“猛/男回春粥”。
洛映白的唇角提了提,接着就看见一个男人坐在粥摊的最外面,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粥,似乎把自己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上面。
他的头发几乎已经半秃了,估计是没少在这里买东西,像是这样的人,过度的买卖绝对足以危害健康。
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朱琳雅的事情可以暂停,先把这件事处理了比较好。
洛映白想了一想,退到一个无人的阴影里,并指在半空中画出两个银色的拱形符号,个响指,轻声道:“活人气冲死人煞,阳者出,阴者入,借天之气,暂封玄门,急急如律令,封!”
银色的符号悬在半空中,像是两颗亮晶晶的星星,洛映白念完口诀了个响指,它们就分头向着巷子的两端飞了出去,瞬间透明扩大,封住了出口。
洛映白再变手势,右手食指划过左掌掌心,而后两手交叠,念道:“灵升天达,地出幽入,为吾之命,冥形皆动!”
随着他的口令下达,洛映白在身边的墙上重重一拍,一阵晃动从他的掌下传导出去,迅速蔓延扩散到了整个巷子里,来往热闹的人流同时停住了动作,过了片刻之后,一个人惊慌地大喊道:“地震啦!地震啦!”
慌乱的当然只可能是普通人,鬼魂们都压不死,他们吃惊地看着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危险,迅速地跑出巷子,纷纷议论道:“咱们怎么办,要不要跟着一起跑?”
“傻啊你,跑个屁,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真的地震了吗?可是为什么这些墙晃了这么久都没有倒下呀!”
“生意怎么办!刚才有几个人跑了,还没有付给我头发!”
“过一会还会回来的吧……”
但是他们等待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再回来——鬼魂们不知道的是,那些人类惊慌地跑出巷子之后,发现外面风平浪静,根本就没有半点地震的迹象,他们议论纷纷,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当想要重新回到那个巷子里去的时候,却一下发现,入口消失了!
人手有限,洛映白和夏羡宁没有去管那些普通人的反应,反正无论他们怎么议论都不可能知道真相是什么,等过一阵子这件事也就会逐渐在印象中淡去了。
在洛映白动手的时候,夏羡宁在一边冷眼旁观,他发现当所有的鬼魂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都回去看那家面条摊的老板。
这位老板脸上有一道斜砍下来的刀疤,身材又瘦又高,夏羡宁觉得他就是这次群鬼出逃的领头人了,过去拍了拍老板的肩膀:“你好。”
面摊老板没想到自己身为一只凶残的鬼,还能被人在身后无声无息地拍肩膀,面露凶光地转过头来,上下量夏羡宁一番,粗声粗气地:“你干什么?”
夏羡宁一言不发,从兜里摸出证件,将反面展示在对方的面前。
特侦处在阴间又被称为阳辖司,这证件正面是特侦处的证明,反面代表着阴间的身份,面摊老板一见之下大惊失色,顾不上别的,深吸一口气大吼道:“大家快跑啊!城管来啦!”
洛映白“哈”地一声笑了出来。
鬼魂们听见老大的示警,同时察觉到危险降临,纷纷推起推车疯狂逃窜。
洛映白忽然觉得他自己很残忍——这些鬼魂跑到巷子口,就发现两边已经被结界给封住了,这结界挡鬼不挡人,刚才那些普通人能跑掉,不代表他们同样能跑掉,一群鬼急的直挠墙。
身后的大魔王城管掐着他们老大的脖子溜达过来,当着大家伙的面给特侦处的手下了电话。
群鬼归案,由于犯罪者数量太多,特侦处里面乱哄哄的挤成一片,这些鬼魂吵吵闹闹,有的互相指责行事太高调,快把人家的老客户拔成秃瓢才会引起注意,有的嚎啕大哭,抱着警察的腿还在阳间没呆够,几个维持秩序的警察们简直没处下脚,还要躲避女鬼的调戏,喉咙都快喊破了。
夏羡宁在办公室外面吩咐魏收带人去联系地府,先将那条结界裂缝做一个封印处理,完话后,眼见里面实在吵得不成样子,皱了皱眉走到门口。
夏羡宁站在门边,直接抬手透过敞着的窗子向外放了一枪,这位置找的不错,子弹横穿办公室,没有到任何一个人,但周围一下子鸦雀无声,每个人或鬼的耳朵里都是一片嗡嗡作响。
夏羡宁进门,刚才闹成一片的鬼魂自动在拥挤不堪的房间里给他腾出了一条路——他们倒也不是完全的敬畏,主要是害怕直接被夏羡宁给踩了。
苟松泽推开两个扒在他身上的女鬼,挤到夏羡宁跟前,问道:“夏处,怎么突然带来这么多鬼魂?他们是来干什么的?”
夏羡宁一看他还不知道要做什么,也是有些意外,问道:“师兄呢?”
苟松泽道:“哎,我没见到啊!”
夏羡宁四下看看没找到,对苟松泽匆匆道:“他们是从一处阴阳边界的裂缝里偷跑到阳间的,有的是越狱的恶鬼,也有的只是新死鬼。你给我安排人挨个记录,他们都在这里卖出去了什么东西,卖给过多少人,哪些人买的最多,一定要确保真实详尽,问清楚了才能交由地府带走。”
苟松泽能够理解夏羡宁如此重视的原因,这些鬼魂卖出去的都是注入法术的邪物,有一些只是闹无伤大雅,但也有的东西滥用之后会产生很严重的影响,必须回收。
这事可不能是把裂缝堵上就算了,苟松泽连忙道:“是!一定完成任务。”
夏羡宁点了点头,抽身出去找洛映白。
洛映白正在楼道的一头,跟那位嫌弃他肾亏的女壮士蹲在一起密谋大事——确切点,他是被那个女鬼硬拽出来的。
洛映白道:“大姐,有话话,不要拉拉扯扯,你男朋友在那边放枪呢。”
“哎呀哥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女鬼大概是看准了洛映白脾气好,拉着他不肯松手,道:“我刚才其实是逗你玩的,你长这么好看,比我还好看,人家心里嫉妒嘛。”
洛映白道:“直吧,你想要我干什么?”
女鬼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来了一张皱巴巴的支票,塞进洛映白的手里,声道:“我肯定很快就要被送回地府去了,能不能请你把这个按照我的地址帮我给送过去?我弟弟妹妹很需要钱。”
那支票半折着,洛映白没看清楚是多少金额,他挑了挑眉,女鬼像怕被拒绝似的,又急急道:“我不是坏人,真的!这张支票是我前一阵子卖东西换的,他们都要头发,我没要,我用一块陪葬的手表换了钱。”
洛映白扫了她一眼,问道:“你杀过人?”
女鬼知道他是行家,因为有求于洛映白,也不敢撒谎隐瞒,简单地把她的情况讲了一下。
她是十九岁那年因为心脏病去世的,家中还有父亲和一弟一妹,父亲是个烂酒鬼,且经常家暴,儿女们平时就很厌恶他。女鬼头七的时候回家看望亲人,正好见到父亲正掐着妹的脖子不放,弟弟过去阻止,被他一脚踹飞。女鬼一时冲动,就把父亲给杀了。
她生前并无过恶,本来要安排到殷实人家投胎,结果这样一来,手染血腥化为厉鬼,哪里也去不了了,阎王念及她事出有因,只判了女鬼六百年的监禁,监禁过后可以重新投胎。
“我弟弟今年才十六岁,为了养活妹妹已经辍学了,他原本学习很好的。我妹从到大连件新衣服都没有穿过,我回到阳间也是因为实在放不下他们……求求你了,帮我把这钱带给他们吧!”
她的故事的确感人,但洛映白并没有因此表现出动容,他不接支票,反而问道:“既然你家境这么不好,为什么会有一块能换支票的手表陪葬呢?”
女鬼解释道:“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开过一家公司,那时候弟弟妹妹都还没有出生,我家的条件原本不错,那手表是我妈妈生前从一个典当行买的。但后来公司破产,欠了人家很多钱,妈妈自杀,我父亲也变成了这样。”
她以前背后都管父亲叫“老畜生”,但人死如灯灭,那些怨恨已经两清了。
两人到这里,夏羡宁走了过来。
洛映白转眼看他,笑道:“你来的正好。”
他将手里的支票递给夏羡宁,简单讲了女鬼的事情,道:“你看这事怎么着?”
夏羡宁知道洛映白这么跟他了,其实心里已经偏向于同意,只是怕万一特侦处有什么规定给他惹了麻烦,所以才来问上他一句。
夏羡宁展开手中的支票,道:“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那就送一趟吧……”
他到这里,目光一凝,将支票拿近了一些,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
洛映白把头凑过去,扒着夏羡宁的胳膊道:“怎么了?”
他完这句话之后就看见,那张支票上的签名处,签的正是“夏征”两个字。
洛映白:“……这不会是重名吧?”
夏羡宁大学就是刑侦专业,学过一些字迹鉴定方面的知识,再加上夏征的签名又没有刻意掩饰,他道:“应该就是他本人,这是他的字,也不大像是别人模仿。”
洛映白道:“倒也是,他的字迹确实挺特殊的。”
夏征的字迹并不美观,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一点,回到夏家之后经常有需要签名的地方,夏征就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种十分非主流的花式签名体,到哪里都签这个像是画画一样的名字,所以夏羡宁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他慢慢将支票折好,收进衣袋,女鬼紧张地:“这钱你们答应我要送到我家去的!”
洛映白道:“放心吧,答应了你不会话不算话,到时候我还可以带你一起去。”
在初步确定了这张支票出自夏征之手之后,洛映白和夏羡宁同时萌生一个念头——夏征会去朱琳雅所的那片地方,未必是见女人约会,而很可能就是冲着鬼市来买东西的。
夏羡宁道:“同样的金额,支票我会另外开一张替你送过去,不过你要先清楚,是什么人买了你的表,这块表的来历、样式又是怎样的。”
万幸的是,夏征买走的手表是亡母给女鬼留下来的遗物,她一直非常珍惜地留着,印象很深。
据她所,这块手表是她在上学的时候,母亲领着她逛凤洋典当行时相中的一件被死当的物品,原本以他们家当时的财力,是不会轻易购买二手货的,但那块女士表是当时国外限量发售的纪念品,造型做工都非常难得,看着又很新,所以女鬼的母亲犹豫再三,还是把表给买了下来,后来又随同女鬼下葬。
夏羡宁又找到一个疑点:“既然后来你们的生活那么困难,为什么这块表还留着?”
“这是我妈妈生前最喜欢的东西,她也总是喜欢带着这块表,她去世之后这表我也一直没舍得卖,就自己留着。”
女鬼:“我活着的时候在就酒吧陪客人,最起码弟妹的吃穿学费都够,后来我死了,我弟弟把这表给我陪葬,自己辍学。人都快要活不下去了,东西也没什么留着的价值,所以我这回上来之后,就把表挖出来卖,想挣点钱给我弟弟妹妹。”
洛映白道:“买你表的人是不是一个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长得挺白的,眼镜,高鼻梁,脾气不大好。”
他的正是夏征,女鬼听了连忙道:“对对,就是你的那样,他瘦长脸,总是皱着眉,一副挺看不起人的样子,我把表给他,他还不直接拿过来,用一块手绢包上才肯接的。”
洛映白冲夏羡宁笑道:“这么嫌弃还要买,你你弟弟是什么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