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郭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争斗, 冲突不可避免,可张嫂子这样就是让人看不起,同为女人, 倒不是章宁做得对,而是张嫂子没有资格把事情以这样难堪的姿态抖落在众人面前,张副的营长得靠一个女人的名声去得, 那他就是个懦夫!
郭强在事情发生后也有些懵, 毕竟谁也想不到自己的枕边人抛夫弃子,他一直觉得章宁是个好女人,他的吃饭穿衣都是她亲自置办, 家里也永远井井有条, 每次他回来都觉得很温馨。虽然两人一直没孩子,他也只觉得是缘分没到罢了,从没因这件事怪过章宁,有时还会安慰她。可他真的没想到, 章宁瞒了他那么多事儿, 新婚没有落红章宁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非拉着他去医院问过医生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才安心。现在一想,大概是因为她的心是虚的, 她迫切地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来骗过新婚丈夫, 也骗过她自己。
首长找他谈过好几次话,章宁叔叔也来找过他好多次,都是做他的思想工作, 让他不要和章宁离婚。要离婚吗?他不知道,他心里真的很乱,所以在有任务的时候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毛遂自荐,他想暂时逃离这个地方。
敌人的子弹穿越丛林呼啸而来,他还来不及思考就冲上去护住了朝夕相伴的兄弟,恍惚间想起的却是他刚当兵的时候,瓢泼大雨下,他们站着军姿,班长在最前面和他们相对而立,一样的挺拔,雨中班长的面庞早已模糊,可他掷地有声的话语却一直留在了郭强脑海中,“只要你们一天穿着这身军装,我就愿意为你们挡子弹!”
今天也是一个大雨天,他们面对的是狠辣的毒枭,敌众我寡,已经没了三个兄弟,郭强看着肩上涌出的鲜红发狠道,“都撤退!我掩护!”
手下的方平立马就哭了,他带着哭腔喊了一声“营长!”方平可喜欢笑了,一笑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给他递文件的时候会笑,给他水端茶的时候会笑,跑完步累得像条狗会笑,摔完跤糊得像只泥猴会笑……不管平时训练多苦多累,这子永远笑嘻嘻的,他还以为这兔崽子不会哭呢,死前能见他哭一次也算是值了!
郭强心里腹诽嘴上却严厉喝道,“服从命令!”又是带着哭腔的声音,“是!”
等身后几人撤离出不远,敌方大概也觉出不对,派出三个喽啰来查看情况,被郭强干脆利落地干掉了,肩上的血被雨冲刷着混成一股血水留下,郭强点了点自己所有的武器,一把冲锋枪,十几颗子弹,一把匕首,还有几颗手榴弹,够了,这些就够了。
更值得庆幸的是天黑了,丛林里的夜晚,漆黑一片,是最好的掩护。郭强装作体力不支紧急撤退,把敌人引向了另一个方向,他发出细微的声响,这声音在雨天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正是因为这样才有更高的可信度,十几颗子弹朝声响处冲过来,他背上的尸体被得跟个筛子似的,郭强发出一声闷哼,肩部又中了一弹,他不由庆幸没伤到另一个肩膀。
等敌方再次让喽啰过来时,他又干掉三个,咬着牙给自己鼓劲,他们已经追错了方向,再想返回去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又是一个喽啰的尸体挡在身前,干掉了离得近的五个人,代价是肚子中了一弹,鲜血直流。郭强的子弹不多了,只能用匕首,他像只豹子一样埋伏在草丛里不动不动,等敌人进入自己的攻击范围才一刀划破他们的喉咙。
终于,还是让他等到了那个头目,用嘴咬断手榴弹的引线,怕雨淋湿他把弹身藏在怀里,抱住头目后还开枪死了几个错愕的敌人,他最后的念头是,“值了!”
郭强死了,死在他二十八岁的大好年华,那些疯狂的兵后来围剿了那个毒枭团伙,据血都流出了寨子,染红了地面,可郭强还是再也回不来了。
等到任务结束后,张副营长被人套了麻袋几乎成残废,张嫂子哭天喊地要去告要让查,可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什么也没查出来。
人没了,生活还是要继续,郭强尸骨无存,只能建个衣冠冢,烈士陵园里郭父郭母抱着墓碑哭得惨烈凄凉,白发人送黑发人,总是让人痛彻心扉!
回到家林雪看着身边表情严肃的苏致远轻声道,“你以后不要再出任务好不好?转业回老家好不好?”转业回去当个文职,就不用再担着这份风险,就可以过安稳的生活。
苏致远却是罕见的严肃面孔,他的声音低沉暗哑,“我要有了这样的心思,就不配再和那些英雄们称兄道弟,穿上这身军装我就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丈夫,不再是孩子一个人的爸爸,不再是父母一个人的儿子。我是人民的子弟兵,是国家的一把利刃!我有我的使命,我爱我的军营。之前在西北军区,我有很多好兄弟。”
着似是进入了回忆,“有一个只有十六岁,还是个半大孩子,大家都挺照顾他的。可是十六岁,他也得上战场,他也得做好牺牲的准备,既然穿上了这身军装就不能逃避!在一次战斗中他给隔壁床铺的兄弟挡了子弹还笑着,‘我家孩子多,不要紧。’活下来的那个兄弟是家里的独子。”
林雪发现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水,可他像是没发现似的继续道,“还有一个老大哥,平常跟个老油条似的,被子都得让新兵叠。可一上战场就跟疯了似的,不怕死地往前冲,后来我们才知道,他最好的兄弟牺牲了。”
“还有林洋,我最好的兄弟!”苏致远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他是为了掩护我掉进了江里!”
“每年都有千千万万这样不知名的兄弟为这个国家献出生命,我们这些幸存者,这条命谁给的?兄弟给的!”
着他看向林雪,表情认真,语气坚定,“无数前辈鲜血染红的旗帜,绝不允许抹黑!除非我不能再上战场,否则我绝不退缩!”
作者有话要: 《当那一天来临》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
鸽哨声伴着起床号音
但是这世界并不安宁
和平年代也有激荡的风云
看那军旗飞舞的方向
前进着战车舰队和机群
上面也飘扬着我们的名字
年轻士兵渴望建立功勋
准备好了吗
士兵兄弟们
当那一天真的来临
放心吧祖国
放心吧亲人
为了胜利我要勇敢前进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春晚,那天过后我转发了剪辑出来的微博视频,配字是,“当那一天来临,也愿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那段时间我来来回回把这首歌听了快上百遍,听得热血沸腾。
时候我想成为一名科学家,研究出世界上最厉害的飞机大炮,可是我生性懒散高中又沉迷高考只考了六百多分再加上大学得过且过,那个梦想早已在角落里蒙上了灰尘。后来我又想去当兵,铁骨铮铮,持枪防击,为祖国戍守边防,但是因为身体不过关又不能成行。我似乎有了很多很多想法,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姑娘,可是听到这首歌的那一刹那,我真的感觉曾经的自己回来了,那种感觉很微妙,但我知道以后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都不会认输!
那一刻我理解了当初读史书时曾经嗤之以鼻的那些在我看来是愚忠的人的想法,人类从部落时代起就因为凝聚力和信仰才能击败更为凶残的野兽一步步建立自己的文明,那么我们爱国恋家有何不可?
有一次三个女生去KTV,我唱了这首歌,一个朋友一直在笑,之前关系很亲密的朋友,后来我和她绝交了。我一直认为祖国和军队是非常严肃且神圣的,不容半点污蔑和辱没,可能我唱的地点不合适,但她对这首歌表现出来的轻视和嘲讽让我难以接受。
这一章我纠结了好几天还是写了,写的时候我哭了,一天时间才断断续续凑完,我的文笔不好可能感动不了读者朋友。但我还是想套用如今很流行的一句话:我们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而那些替我们负重前行的英雄们永远值得我们尊敬,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