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亲爱的叶钊:
你好。
国庆长假总有时间?我们第一次受邀参与音乐节,望你能来。
波落落卡山茶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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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放在西装外套内差,聆听心跳。
这一颗怎样的心?
哀怮而迷茫,需要许多许多力量来安抚的心。
惨白的灯光映着叶钊的端跪的背影,也映着两侧的花圈,还有相框里的黑白的照片。
脚步声渐近,他回过头去,越过棺材上方,看见熟悉的面孔,他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没。
秦山欲言又止,拾起一旁的香火,借着烛台里正烧着的红烛点燃,轻拍去火星,落跪三拜。
火盆里丢进了新的纸钱,橘红的焰火稍稍压下去一些,接着又升了起来。
乌灰的浓烟呛鼻,叶钊别过脸去咳了两声,眸眼有些湿润。
秦山在他旁边蹲下来,拣了一摞纸钱,扯下薄薄一叠丢进火盆,“太突然了……”
叶钊看了他一眼,垂眸:“我该预料到的,那天他那些话,就很反常。我只是……没想到他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
“大钊,节哀。”
“叶家彻底散了,你看,有人来送他么。我爷爷要是晓得,不知道有什么感想。他居然用煤气……”叶钊喉咙动了动,没再下去。
秦山摸了摸鼻子,:“我记得时候,你爸总用你伯伯作反面教材,人比的就是谁赚的钱多,谁活得长。”
“我伯伯走的时候我才十二岁,我都不怎么记得了,他们总我像伯伯,我爸气得不好。后来我看书,他连武侠都要给我撕了。这么蛮横的人,我没想通。”
“大钊,我句不该的。他可能是觉得,拖累你。”
叶钊只觉喉咙干涩,放下纸钱,起身摸出烟盒。吸了两口烟,他:“我差他这几年?我他妈都三十多了!”
秦山拿着纸钱的手一顿,索性将厚厚一沓纸钱丢进火盆,站起来:“三十多算什么,老子还不是逍遥得很?”
不等对方搭腔,他接着:“我要是你,现在不知道躺在哪个垃圾堆头,死了也不一定。”
叶钊哂笑一声,“你不是我,假设没意义。”
“真的,没问题的,大钊,往后你就可以过你自己的了。”
沉默半晌,叶钊扔了烟,蹲下去继续烧纸钱,“我哪还有自己的。”
“搞你的创作啊,去北京,给我拿几个奖,再他妈把妹妹追回来!”
叶钊笑出声,是真心觉得好笑,“来去又是这回事。你还在替她做客。”
秦山食指点地,煞有介事地:“这一条龙三天之后全部给你搞定,完了你马上就飞北京,机票我给你订。”
叶钊闭了闭眼睛,“老秦,我爸还在这儿。你不守夜就滚回去。”
“我不滚。”秦山收敛了些许情绪,平静地,“我要送你上飞机。”
叶钊无言,停顿片刻,:“我看你才是被她灌了迷魂汤,每回不提几句不安逸。”
秦山笑笑,“我安逸得很。我就是没看过这么好的女孩,在那个圈子里混,还是只惦记着你。”
“喜欢啊?自己买机票去。”
秦山推了他一下,“装,我就看你装,到时候山茶身边有人了,别跟我哭。”
叶钊嗤笑一声,并不言语。
秦山也不知怎么了,偏要激怒他似的,自顾自点头:“不信是
吧?你去网上搜。错觉那鼓手和她走得很近,还有她那经纪人——”
叶钊一不留神,火烧到指尖,他嚯地丢开纸钱,面不改色地谎,“这些她信里都写了。”
秦山惊讶地看着他,“亏你还端得住!”
“你回去,别在这儿烦我。”
秦山怎么忍心让他独自在灵堂守三天,摆手道:“好好我不了。麻将桌都摆着了,不用怎么行,我找人来给你凑两桌。”
*
「李琊:
见信如晤。
收到了你的来信,有七封之多,这些美妙的书信时刻陪伴我,近乎让我回到过去的时光。
昨天,我和老秦去了南山,柏树间的台阶朝山上笔直延伸,在我以为它会触及云层的时候,轻柔的雾送去了面纱。不远处的江水呈现银灰色,落日在江面豪洒一笔淡金,跃动的波光总令我疑惑是人鱼摆尾又潜了下去。这是个好地方。
你在书信里提到的作家,我想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他的《文学讲稿》是我大学时期反复阅读的理论批评书籍之一,甚至一度让我着迷于观察鳞翅类昆虫,试图从中找到浪漫语言的奥秘。
我的生活充满琐碎,不值一提。近来,唯一让我感到轻松的事是在喝酒或洗澡时听《波落落卡》,布鲁斯摇滚正适合这些氛围。
感谢你付出的一切,我恐怕要用更多时间才足以偿还。遗憾的是,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通信,我将要搬家,你不必再回信。
叶钊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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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展开着,在灰调的灯光下,钢笔书写的一撇一捺好似有些模糊。
李琊接到消息,连忙赶来虹膜,根本不在乎信封,撕开边缘就翻开信件阅读,此时呼气还不甚均匀。
漫长的等待,如同过去在他身边时一样,等待他的心意,等待他的回讯。她是迁徙的候鸟,精疲力竭,仍然要抵达她唯一的南方。
读到最后一句话,李琊的眸色忽地黯淡下来,不知是对谁讲话,轻轻“噢”了一声。
“一收到我就给你拿过来了,还翘了一节课。”庞景汶穿着宽松的黑色体恤,衬得肌肤愈发白皙。他已不似当年那般羞怯,模样看上去依旧比年龄一些,清清淡淡,恰如美少年。
李琊叠好信纸,放进信封,用其朝他肩头拍一记,“谢了。”
庞景汶瞧了瞧她的神色,“钊哥了什么,来吗?”
李琊摸了摸喉咙,平静地:“不知道。”
铃铛轻响,漆银鱼白的金属门被推开,两道身影走进。李琊迅速将信塞进西服外套口袋里,抬手道:“怎么来这么早?”
顾襄的长发梳成鱼尾式的辫子,着及腰的桑果红毛线外套,铆钉皮带束起高腰喇叭牛仔裤。她眉眼弯弯,笑起来显露出脸颊酒窝,“贵人多忘事,你昨天让我们早点儿来的,新歌要好好拍一遍。”
旁边穿着郁蓝色夏威夷衫的男人挑起眉梢,笑道:“她记得什么,除了她的口琴。”
“唐季飞,你瞎凑什么热闹。”李琊着习惯性地往牛仔裤后裤兜摸去,眉头一拧,“操!口琴不见了!”
庞景汶正色道:“是不是放琴盒里了?”
李琊摸了摸身上的口袋,仔细回想:“没有……我刚走得急,没检查,可能落在的士上了。”
唐季飞一手插在兜里,不悦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李琊把背在身后的键盘的琴盒取下来,递给庞景汶,匆匆往门外走去。经过唐季飞身旁,她留下一句,“关你屁
事。”
唐季飞哑然,朝在场其他两人摊手。
顾襄左右看了看,追了出去,“山茶,我和你一起。”
唐季飞垂眸思忖片刻,拨出电话,“哥……暂时还没线索,你帮我个事儿。是这样的,我朋友丢了口琴……对,一个时左右鼓楼附近的的士。”
庞景汶瞥了唐季飞一眼,拎着乐器箱去了后台。
他本能得排斥这个人,即使共处了一年,即使对方为乐队做了很多事,比经纪人还经纪人,还是没法喜欢。
庞景汶无法忘记目前山茶唯一的一次车祸现场:那时来看演出的人还不多,人们站得很松散,灯光掠过时,轻易就能看清中上游的观众。气氛原本很好,山茶唱到高音,硬生生停住,所有人都愣住了。他就站在她左侧,顺着视线看过去,发现人群里站着一位目光阴鸷的男人。
庞景汶想起唐季飞那时的眼神还历历在目,那根本就是从炼狱里逃出来的人,对山茶不仅仇恨,且势必要占有。
直觉告诉他,这人很危险,接近不得。
后来,唐季飞像常人一般同他们相处,甚至与顾襄、季超走得很近,逐渐开始帮忙处理乐队的外务。
庞景汶提议找一位真正的经纪人,李琊也同意,可他们做专辑都是自掏腰包,没有多余的钱请经纪人。
*
虹膜Live House塞满了人,等得烦躁的乐迷陆续去背巷透气。场外场内的人都在议论着:
“怎么还没开始,半个多时了。”
“听山茶还没到。”
“不是吧……她也会迟到?”
“好像是乐器出了问题。”
“哎,来了!”
灯光亮起,呼喊声中,波落落卡四人走上舞台。
音响传出轻拍麦克风的声音,接着响起迷人的女声,“久等了。”
李琊收到前排观众的回应,晃了晃手里的口琴,“干什么去了?找我的爱人。……还有《记忆》。这首歌儿是我们新的尝试,原算明天音乐节公开,但是让你们等了这么久,今儿提前公开。”
无需任何信号,顾襄奏响电吉他。
东侧的架子鼓后,季超着印有美式漫画图案的体恤,卷发束在后面,卷了个的丸子,蓄的短短的络腮胡精心修建过。他擦出鼓声,转而,节奏敲响。
庞景汶站在西侧,听着鼓声,在四分三的间隙里,弹拨起贝斯。
李琊双手捧着麦克风,抹着奶茶色口红的嘴唇轻轻开启。
轻快又梦幻的旋律,仿佛令室内漫出烟粉的雾气,人们如同被包裹在潮湿的泡泡糖内壁。
音乐一支又一支唱响,迷离灯光变换,人们轻松摇摆,目光却一刻也不放松地注视舞台。
顾襄拉着大提琴,姿态端正娴静,是他们中最不像摇滚乐手的摇滚乐手,最像音乐家的音乐家。
李琊略略摇晃着上肢,自由踱步,偶尔牵一牵麦克风的线缆。随着她的动作,西服半拢在双臂上,隐约能看见右臂上鸽血红的刺青。
终于到尾声,李琊将麦克风插回支架里,大口喝了矿泉水,将水瓶放在地上后起身,单身握住麦克风,“最后一首——”
前排一位忠实乐迷大声接话道:“《一页》!”
呼喊声纷纷响起,“《一页》!”
李琊笑笑,一手放在电子琴键盘上作准备姿势,讲出了每场演出最后的固定台词,“最后一首,献给我爱的人,《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