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千纸鹤
敖钦这个人, 好起来是真好,可是龟毛起来也是真龟毛。
进门一定要换拖鞋,地上不能有一根头发,吃了饭要擦三遍桌子,脱下的衣服必须马上洗。
可孟谟不一样,他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常年露宿荒郊野外, 能把自己收拾干净就不错了,哪儿有那些穷讲究的条件?所以他虽然看起来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但其实很不拘节, 进门十次有八次忘记换拖鞋,吃零食总是掉一地渣,桌子随便拿抹布呼啦一下就算,脱下的衣服也总是随手乱丢。
敖钦简直要疯了, 心想他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个邋遢鬼呢?
可是他又舍不得他,只好每天跟在孟谟屁股后头收拾残局, 累得要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甜滋滋的,很幸福、很满足。
孟谟哪儿能不知道敖钦的臭毛病, 可是他每天工作排练都够累的了,偶尔回趟家肯定要怎么舒服怎么来了,所以压根懒得将就他的死洁癖,照样把头靠在敖钦的肩膀上, 幸福地窝在沙发里边看电视边咯吱咯吱啃薯片。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档深度访谈节目,受访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影后。
影后是童星出身,成名以后忙于事业,三十多岁了,几乎没有谈过恋爱,可是去年竟然和一个比他七岁的鲜肉闪婚生子了,一年后重新回到演艺圈的时候,观众们惊讶地发现,她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的光芒,看起来竟然年轻了好几岁。
主持人笑着问:“之前肯定有不少人追求你吧,为什么最后会选择和裴嘉年结婚呢?”
“缘分吧,”影后笑着,“他让我有了一种……久违的初恋的感觉。”
“特别浪漫?”
“对。”
“那……他做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最浪漫的事……”影后回忆了片刻,眼眸中全是幸福的笑意,“你们都知道,他比我嘛,一开始追我的时候,我根本没想过我们能成。那时候我们都在横店拍戏,他每天早上都会过来给我送爱心早餐,袋子上总是别着一朵玫瑰花,杀青之后刚好是情人节,他请我出去吃饭,送了我一件礼物——满满一大箱子千纸鹤,整整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都是他亲手折的。那时候我想,我已经三十三岁了,不是个女孩儿了,这辈子大概也只有这么一个人会为我折千纸鹤了。错过了,可能就再也遇不到了。”
“所以你就答应他了?”
“对。”
孟谟听得眼睛亮晶晶:“哇!好浪漫啊!”
他满嘴都是薯片,喷了一地渣。
敖钦崩溃地去拿扫帚和抹布,没好气地:“浪漫什么?一堆破纸,一点儿用都没有!”
孟谟:“……”
真是的,一点儿都不懂浪漫。
那就让他来好好儿教教他,什么才是真的浪漫吧。
所以一拿到演唱会结的钱,孟谟就迫不及待地在最好的一家旋转餐厅定了位置,算和敖钦来一场浪漫的约会。
可是敖钦居然迟到了!
害得他一个人在餐厅枯等了半个时,这也就罢了,来了却连一句道歉、一句解释都没有!
孟谟非常生气,可是想到他们好不容易才抽空出来约会一次,不欢而散多没意思,所以只能暂时压下心里的怒气,装作并不介意的样子,将一大捧带着露珠的玫瑰花咻地一下捧到他面前。
敖钦:“……”
孟谟眼睛亮晶晶,笑着问:“喜欢吗?”
敖钦轻咳了一声,腮边浮上一抹可疑的红晕:“还好。我们吃饭吧。”
孟谟:“……”
他真的很想砸他一脸玫瑰花。
不过气氛太好了,他实在舍不得破坏。
窗外雪花铺天盖地飘舞而下,屋内暖融融的,流淌着的乐声轻柔悦耳,他坐在敖钦身边,笑着仰起头来,闭上了眼睛。
可是——
那么好的接吻的机会,那么明显的暗示,敖钦都看不见听不懂,不但煞风景地问他可不可以吻他,而且在他口是心非地拒绝的时候,竟然真的规规矩矩地坐回去了!
作为一个受,他已经够主动了吧,三番两次豁出脸皮不要去撩他,可是敖钦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
真的好生气啊!
孟谟终于忍不下去了,饭都没吃,结了账就走人了,一路上都没搭理那个死榆木疙瘩,可是一推开门,他就惊呆了。
屋子里没有开灯,只有客厅一角圣诞树上的彩灯亮着。
借着昏暗又温暖的灯光,他看到圣诞树上全是千纸鹤,客厅的天花板上、地面上、沙发上、茶几上……也全是千纸鹤。
满满一屋子的千纸鹤!
孟谟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一点儿也不懂浪漫的龙王叔叔,竟然会在圣诞节这天送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一屋子的千纸鹤。
天哪,这也太浪漫了吧!
怪不得敖钦今天迟到了,是在准备这个吧?
还有……前几天敖钦每天晚上都在书房“加班”到深夜,他半夜起夜的时候还能看到书房里隐隐约约透出来的灯光,听到屋子里传来的轻微的窸窸窣窣的纸张摩擦的声音,当时他还以为敖钦在熬夜工作,心想他们做总裁的可真辛苦啊。
原来竟然是躲在书房偷偷为他折千纸鹤吗?
“敖钦,”孟谟回头看着他,带着泪水的眼睛在温暖的灯光下亮晶晶的,含着毫不掩饰的喜悦,“这些……都是你亲手为我折的吗?”
“我哪儿有那么多时间,”敖钦借着换鞋低头躲开了他的目光,淡淡道,“上次你浪漫,我觉得你可能喜欢,在淘宝上买的。”
孟谟:“……”
承认你对我好很难吗?
承认你因为太喜欢我,所以做了你曾经吐槽过的傻逼事儿很难吗?
“哦,这样啊,”孟谟故意装作失望的样子,脸上的笑容刷地没了,“那我不喜欢了。”
敖钦:“……”
“送个千纸鹤都要淘宝,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孟谟从天花板上扯下一串千纸鹤,扬手就要往垃圾桶里丢。
敖钦:“……”
这可都是他亲手折的啊,对着百度上的折纸教程学了好几遍才学会,然后又熬了好多个通宵才折出来的啊。
可是他自己装的逼,哭着也要咽下去。
敖钦黑着脸移开目光,装作一点儿也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都快呕出血来了。
孟谟瞅着他的脸色,心里都快笑疯了,他伸手将堪堪丢进垃圾桶的千纸鹤又提了回来,当着敖钦的面儿,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又温温柔柔地牵起敖钦的手——也不知道他折了多久,指尖都磨出了细的茧子,手心里还贴着一块的创可贴。
鼻子有点儿酸,心里却甜如蜜糖。
他抬头温柔地注视着敖钦的眼睛,极其缓慢地将他的手拿到唇边,轻轻吹了吹:“傻瓜,我知道这是你亲手为我折的。”
敖钦:“……”
他心头的乌云顷刻散尽,千万朵心花争前恐后地怒放,在他心头开出了一片灿烂花海,总是冷漠地抿着的嘴角也情不自禁地向上一勾,露出一个帅气非凡的笑容。
孟谟被他的笑容吸住了目光,心想,原来他笑起来这么好看。
他心中扑通扑通乱跳,脸颊上浮上两抹淡淡绯红,羞涩地低头走过去抱住他,在他怀里轻声道:“谢谢你,大坏蛋。”
虽然你那么迟钝、那么傲娇、那么龟毛,可是你对我的好,足以抹掉这全部一切的缺点。
敖钦,我可能是真的栽在你手里了。
即便山无棱、江水为竭,即便四海八荒化为乌有、天地重归于混沌,我也不能不爱你——我亲爱的大坏蛋!
孟谟抬起头来,脸蛋儿红扑扑,眼睛却亮晶晶的:“大坏蛋,吻我好吗?”
敖钦的眼睛也瞬间亮了起来,像是两颗包着火种的黑曜石,在黑暗中熠熠生光,眼角也情不自禁地弯下来。他心翼翼地抱着孟谟的腰,低头在他扑簌簌颤动的睫毛上吻了一下,紧接着在他脸上落下无数细细密密的吻,每一个都含着无比的珍惜和心翼翼,最后,他才轻柔又珍重地吻住了他的唇。
那天晚上,他们抱着吻了很久,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脸都是通红的,额头抵着额头。
孟谟不好意思地轻声道:“敖钦,我好爱你啊。你爱我吗?”
敖钦这一次终于没再口是心非,他肯定地轻声道:“爱。”过了几秒钟,又重复了一遍:“很爱。”
“有多爱?”
“天太晚了,”敖钦伸手揉了揉他稍微长长了一点儿的柔软黑发,“去睡觉吧,你明天还有通告呢。”
孟谟:“……”
第二天的通告是年底歌坛最大的一个音乐盛典——华熠繁星盛典,孟谟将在盛典上演唱他的成名曲《夜色温凉》。
盛典晚上八点正式开始,下午三点半,明星们就陆陆续续开始走红毯,孟谟作为歌坛的新秀,被排在了最后几个,走完红毯已经六点多了,匆匆扒拉了两口饭就急急忙忙去后台换衣服、补妆。
没想到在化妆间撞见了一个陌生的熟人。
作者有话要: 不好意思,今天太卡了,推翻了两遍才写出来,所以更迟了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