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初中聚会
br/>认识陈阳,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2年级,学第一次春游便是去游乐园玩耍,因为从那时开始,夏轩严重晕车,所以并没有和其他的同学一同去玩耍,而是一个人走在路上吹着凉风,看着别人在各种看上去危险实际上却安全得很的动设施中玩耍,但是自己却没有前去。 他会晕。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不去玩吗?”声音的主人来到他面前,好奇地看着他。 “我玩不了。”夏轩简单地道。 “咦,怎么会玩不了?对了,你就是那个精神病!”。 “你才是精神病呢!”夏轩回头骂了一声。 “抱歉抱歉,我忘记你叫什么名字所以才这样的,我叫陈阳,你呢?” “夏轩。”夏轩一点也不想要理会这个自来熟的家伙。反正在班上总是一个人的他,也不在意在这种时候一个人地走着,一个人看周围的风景。 “夏轩,对不起啊。这样吧,我也不玩了,我陪你逛一逛这里好了!我跟你啊” 夏轩本来不想要理会这个自来熟的家伙,但是人总是群居的生物。在陈阳不断地引他话的时候,他终于回了一句。这就像是一条导火索,彻底将两人的友情给点燃了起来。夏轩第一次发现,原来他是这么喜欢话,这么喜欢交流。只是面对带着恶意的人,他不想要开口辩驳,也不想要话而已。 因为那些人,在他心目中已经冠上了“不配和他话”的标签。 有着这么一个有资格和自己话的人,夏轩感觉快乐极了。而陈阳也开始成为了他唯一的朋友,尽管陈阳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也有着很多人是他的朋友。但是那个时候的夏轩,却依旧将陈阳和自己话这件事情当成最快乐的事情。只是现在想来,陈阳和自己交朋友,不过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而已。 因为,整个班级都是他的朋友,从后来的十年间,他们友情破裂的时候陈阳过:之所以和夏轩交朋友,不过只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任务而已。他答应了家人,必须要和全班成为朋友,然后当上班长。这样才能够逐渐让家人完成他的愿望。 他还,这不过是家人对他的一种培养。因为要成为从政的话,那么所必须要做到的就是能够和任何人都上话,无论和什么人都能够交上朋友。有这样的能力,才能够在以后成为高官。而后来,他也发现了这其中乐趣,因为和所有人都成为朋友的话,哪怕成绩不算是顶尖,却也能够在所有同学的眼中成为了不起的人。而对于这些羡慕的眼光,他感觉到十分享受。 “如果不是这样,哪个白痴想要和一个精神病成为朋友!” 陈阳的话,一字一句都被夏轩记在心中。每一次,夏轩都想要将自己的快乐和伤心分享给陈阳,每一次陈阳都会用很漂亮的话来回应着夏轩。但是结果到最后,这只是一次恶心的“与精神病交流”的练习会。据一个能够和精神病淡定地谈笑风生的人,会被人认为是非常厉害。 陈阳,就是一个享受这样目光的人。这样的人,在十年前便是夏轩所无法代替的挚友。 今天,他打电话过来。对了,今天是同学聚会,初中同学聚会,从到大都是一个班级的两人的同学聚会。根本不需要提前告诉自己,因为陈阳知道,只要他提出来想让自己过去的话,那么自己就一定会过去。 因为,自己就是一个这么犯贱的人。 “夏轩,就差你一个,快点过来!聚义东街k-prty,就等你了。” 罢,直接挂了电话。通电时间3,他完全不需要在意夏轩有没有在听,因为对于他的每一字,夏轩都曾经认真听着,对于每一句话,都会很认真地执行着。 曾经夏轩认为,这是对朋友的尊重;然而最终,这只是他的想法而已。 十年来,夏轩都不曾思考过这个问题:究竟如何面对陈阳? 很久以前,陈阳是他为之奋斗的目标,陈阳的成绩好而且很有人缘。而夏轩做不到和别人交流,但是做到考个好成绩却还是可以的。陈阳的成绩第一,那么他就是第二。陈阳第三,他就是第四。他永远都被陈阳压了一头,但是这样却反而让他安心。 因为陈阳还是那个需要他仰望的陈阳。而这样的陈阳,一直是他最敬佩和崇拜的人。 到了高二下学期,他们之间的缘分似乎已经耗尽了,在高三分到了不同的重点班。这让夏轩一度无所适从,加上父母的那事情,他那时有着前所未有的恐惧。然而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眼看到了明瑕,也从此让明瑕进入了自己的内心,什么人都无法占据。 让他感觉到背叛的父母也好,让他一直以来钦佩的陈阳也好。 三年后,京城冯俊害死了他父母,仇恨就一直占据着他的内心。他将一切事情告诉了自己唯一的现实朋友,却接二连三遭到袭击之后,他才明白陈阳背叛了他。然后最终,陈阳向他明了这一切: 陈阳,从来没有将他当成朋友。 而且也因为这样,夏轩也一度怀疑过自己游戏中的好友玉葭,甚至还大吵一架。不过玉葭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生气,最终用时间磨平了对她一切的怀疑。 既然是这样的话,既然别人从来没有当自己为朋友的话,既然那个同学聚会只是充满着“陌生人”的同学,那么自己还要去吗?还要去那里吗? 夏轩收拾收拾之后,便直接出门了。 虽然很明白陈阳这样随意打电话叫人出来,似乎就是在向别人炫耀自己有着这样一个随传随到的弟,而这样的弟只需要隔段时间告诉他一句话:你是我的兄弟,挚友。这样的话,那么就能够一直维持他们的关系,实在是便宜得很。 在五年前,自己和他决裂之后,凭借自己的技术让那冯俊也再也找不到自己了。这也是因为冯俊也不肯要花大工夫来找的原因。而不管怎么样,自己和陈阳都有五年没有见面了。他着实很想要看看这个人,看着还没有翻脸的时候这个人的嘴脸。 是那一张敢为兄弟两肋插刀,敢为挚友鸣不平的脸庞吗? 夏轩忽然有些期待。 由于初中同学几乎都是出身于同一个地区,所以所选定用以聚会的ktv也并不是距离夏轩这里很远,骑车慢慢走的话,也不过是半个时的时间就够了。 “陈阳并没有告诉我房间号,这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呢?记得十年前,有着交流障碍的我似乎在这里是一副想要问人而又不敢的样子,看上去也的确是很可笑。这真的是忘记了吗?还是” 要看我的笑话呢? 夏轩忽然转过头去,露出了微笑:“你们怎么都站在角落这边,是来接我的吗?” 在面前这条巷子的拐角处,有着三个人在缩头缩脑看着自己。要是十年前紧张不已的自己自然是发现不了,但是现在的夏轩,在经历了近乎年的逃亡生活之后,对于别人盯着自己的目光极为敏感,自然就能够第一时间发现这几个在一边看着自己的家伙了。 很有些眼熟,但是名字自己却忘记了。 “你是夏傻子,不,夏什么来着?”一个女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不是故意的,不过我真的不记得了。” “初中时大家都记着花名,自然记不住真名了。你还算好的了,你看我,连你们的花名都忘了。”夏轩是真的将这些人的名字都忘了,毕竟老死不相往来的,为什么要记住名字呢?不过有了十年的经历之后,他也是对自己当初的想法有些反对了。并不是别人叫你傻子,而是别人只能够叫你傻子。 因为,你不和别人接触的话,别人就知道你是一个有着心理病的人,不就是傻子了吗?这样想来,自己当年也还是个傻子,一心只是想着只需要一个明白自己的挚友就够了。但是又有哪个朋友会不在乎自己的朋友在别人的口中是一个傻子呢? 恐怕,就只有那些对傻子刷个团团转,以此为愉悦的资本的人吧? 夏轩的话是出人意料的,经过两年,那女生显然对所谓“心理病”的刻板印象也消磨了一些,现在看到一个爽朗而有些成熟帅气的大男孩也是有些好感,道: “这样就是你不对了,我是林韵诗,初中的时候可是坐在后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