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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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旭之的心情复杂极了。

    虽修士都不信命, 然而这一刻他还是不可遏制的从心底生出了一股对命运的敬畏。

    不管他做什么,最后都会付诸流水吗?

    简城因他之故离开了大日仙宗, 然而还是进入了这个秘境, 得到了上辈子的金手指。

    甚至讽刺的是,就算这半跟金莲蓬放在眼前,他自己恐怕都认不出来, 只会当做垃圾扔掉。

    简城看着陈旭之发呆,忍不住将手里的金莲蓬重新丢回锅里。

    他做到陈旭之身边,问道:“你怎么又发呆?”

    陈旭之冷不丁问道:“你信命吗?”

    简城想也不想就道:“信啊!”

    陈旭之一愣,他忍不住道:“不是修士都不信命吗?”

    简城哈哈一笑:“命由天定,运由己生, 合二为一,才是命运。”

    “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但能选择自己的未来。”简城笑道:“出身和环境是老天注定, 但我们想要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达成什么目标却是自己定的,所以我信命。”

    “但不信命已定。”

    天薄我福, 吾厚吾德以迎之;

    天劳我形,吾逸吾心以补之;

    天厄我遇,吾亨吾道以通之。

    是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陈旭之低头, 长发落下来,挡住了面颊。

    他的眼睛微微湿润, 隐隐有泪光闪过。

    这些其实他明白的,然而渐渐的,他就做不到了,也无法这样认为了。

    谁都知道,胖的时候要减肥,要锻炼身体,可是知道了就能做到吗?未必。

    谁都知道,要与人为善,乐善好施,才会好人有好报,可是就算明白这一点,真遇到事时,能忘记自身利益一片赤诚为他人的又有几个?

    谁都知道,修士要信念坚定,不为外物所动,一心修道,才可得悟长生,然而若真是如此,修士争斗又从何而来?

    有些事情知道归知道,明白是明白,但真能身体力行做到的又有几人?

    甚至所谓的知道或者明白,都只是自以为是,其实一点都没明悟其中真谛。

    陈旭之在修炼之前倒也知道很多所谓的修道理论,什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三境界啦,什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啦,什么将所有修为全部用光下次恢复会更多啦……

    都是放屁。

    这些都只是末法时代的人对过去得道成仙的臆想而已。

    陈旭之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改变着,直到变得面目全非,执念成魔,若非遇到简城,点破了一直以来心中的迷障,恐怕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死了。

    修仙成道没那么容易,这可比高考难太多了。

    高考失败了又死不了,修道之途走错一步,就是生死之间的分别。

    永远不要自以为是。

    陈旭之抬手捂脸,半晌才放下。

    他对简城:“谢谢。”

    简城一愣,直接看呆了。

    他无法用自己已知的言语来描述这个笑容的美丽,就好像凤凰浴火重生,其音更清,其色更丽,其形更华。

    美的令人窒息。

    简城手上正在跳动的丹火卡住了。

    下一秒,砰一声,锅炸了,沸腾的泉水溅了简城和陈旭之一身。

    陈旭之面无表情,他抬手抹脸,沸水顺着他满是伤痕的胳膊滑下去,然后那些焦黑的皮肤居然化为干皮,脱落了?

    看到陈旭之惊讶的神色,简城扭动了一下,他干巴巴地道:“……用这几种灵药混合煎熬,可以加速灵力循环和精血再生,你可以多洗洗。”

    陈旭之一噎,一股无力感涌上心头。

    真是服了这家伙。

    好歹也是用灵药煎熬出的药水,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陈旭之就准备端着锅洗脸= =

    简城立刻殷勤的将锅里的灵药全部取出来,正好他从废墟那边拿回了不少锅碗瓢盆,就将灵药暂时放在了一个盆里。

    那半个露出真面目的金莲蓬被简城单独放放置,他甚至还布置了一个型的阵法。

    金莲蓬是个好东西,入药之前若能用阵法养养,效果会更好。

    简城处理好药水后,将锅放在陈旭之面前,陈旭之立刻伸手,轻轻舀了一些药水拍在脸上。

    还别,简城的偏方的确很管用,当药水划过脸颊的瞬间,他甚至能感觉到脸上细的精神末梢都舒展开来,脸上麻痒黏滑的感觉也消失了。

    陈旭之精神一振,将身上那件黑色外袍放在一旁,起身走到旁边,三两下就将上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扯了下来。

    这青色的袍子早就被烧成了黑灰色,到处都是破洞,根本没法再穿了。

    陈旭之将破烂长袍裹在腰间,露出了精壮的上半身。

    简城的眼神忍不住黏了过去。

    陈旭之的身体并不像有衣服时那么瘦弱纤细,脱去衣服后能很明显的看到肌肉线条。

    他的肩膀不算很宽,但却很厚实,肩膀上的肌肉线条弧度非常饱满,他的胳膊长而有力,到手腕的地方变得纤细起来,手指白皙如玉,肌肤嫩滑。

    当这样一双手抬起来扎拢脑后的长发的时,玉色的手指和深红色的长发交叠在一起,红的越发红,白的愈加白。

    红发青年将碍事的长发扎在脑后,额前碎发散落在脸颊处,看不清神情,倒是露出了修长的后脖颈。

    简城下意识的咽口水。

    心砰砰的跳起来。

    刷拉。

    红发青年举起锅,将里面的药水从头顶浇了下来。

    透明的药水顺着发丝落下,因药水中蕴含浓厚的灵力,陈旭之同时运转体内灵力时,灵力和灵力之间相互吸引,这些药水并未像之前那样溅开,而是顺着肌肤慢慢往下流动。

    药水粘稠,流动速度很慢,随着这些药水滑过暴露在外的肌肤,丝丝干皮开始剥落。

    陈旭之那张黑一块红一块的脸蛋终于重新变为正常,药水滑过脸颊后来到脖颈,在喉结的地方了个转,滑到了锁骨。

    他的锁骨精致极了,当药水洗过锁骨时,就好像让蒙尘的古玉重见天日,绽放出温润内敛的光彩。

    药水继续向下,胸前的伤痕在药水的作用下慢慢愈合,青涩的泛着粉的点挂上一点药水,晶莹极了。

    简城看到这里,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下意识的捂住脸,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谁让他的手指下意识的张开了那么大的裂缝呢。

    药水仿佛一只充满魔力的手,将陈旭之满身伤痕全部抹去,恢复成完好状态。

    当药水顺着陈旭之那八块腹肌落入缠在腰间的破布时,简城无法控制的叹息起来。

    陈旭之自然感受到了简城那火辣辣的眼神。

    他睁开了眼,以为简城也需要疗伤,心中顿时有点歉疚。

    起来这是简城熬制的药水,简城没用他倒先用了起来。

    陈旭之放下手,锅里还有一部分药水,他立刻走到简城身边:“抱歉,你也需要?”

    简城看着近在咫尺的红发青年,鼻腔内突然被浓烈的属于陈旭之的火焰气息充满……简城默默的揉了揉鼻子,干巴巴地道:“没事,你受伤较重,你先用吧,我可以煮第二锅。”

    陈旭之:“第二锅的效果没有第一锅的好。”

    简城:“……我受伤不重,药效太好了也没什么用。”

    陈旭之一想也对,就将剩下的药水全倒在身上。

    下一秒,火焰点燃,发丝间盘着的玉扣化为红色的袍子,而陈旭之腰间缠着的破烂袍子彻底被烧成飞灰。

    陈旭之觉得好受多了。

    简城咳嗽了一下,他拿出了一件黑色的袍子:“还是穿上外袍吧。”

    陈旭之摆手:“不用,我自己有。”

    简城想起那青色的袍子,嘟囔道:“……你之前是黑色头发,穿青袍倒也不错,可是现在你的头发变成了酒红色,再穿青色……”

    这是简城第二次嫌弃陈旭之的穿着了。

    陈旭之无奈接过简城的黑袍子:“没发现你还在意这个。”

    简城振振有词:“什么是美?强大之美,纯粹之美,灵魂之美,自然之美,无声之美……很多时候都可以用美来赞誉一个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美亦可称之为完美。”

    “完美即极致,所谓三千大道皆可成仙,其实就是任何道路走到最极致之时,也能踏入道的境界。”

    “我一直觉得,修士飞升成仙,进入另一个不可言的境界,就是一个人从残缺变为完美,灵力从细驳杂变为纯澈浩瀚,层次从低下庸俗变为众生同等的过程。”

    “仙人,即为完美。”

    “所以追求美丽正是道的一种体现。”

    陈旭之听的目瞪口呆。

    了一大圈,简城终于到了重点。

    他:“……我觉得你穿黑袍更美。”顿了顿,他补充道:“比青色的美多了。”

    陈旭之:“……………………”

    他觉得一秒钟前信了简城的鬼话的自己简直就是个傻子!!

    作者有话要:

    天薄我福,吾厚吾德以迎之;

    天劳我形,吾逸吾心以补之;

    天厄我遇,吾亨吾道以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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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句话是明朝隐士陈继儒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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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城是典型的视觉动物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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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字。

    orz写不了六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