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天目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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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就这样,到下一站时,季言已经从一介穷人变成腰缠万贯的大款了。

    人有钱了,顿时就感觉腰板直了,气顺了,就连腿脚都灵便了许多。季言下了马车以后还欢快地拄着拐杖招呼随从甲乙丙和晓菊进客栈,君南煜面无表情地看了季言一眼,率先进了客栈。

    这次落脚的地方距离京城百里地的抚州,大而繁华,某种程度上来看的话并不比京城差多少。

    君南煜在这里还要见一个熟人办点事,便算在这里多住几天。

    用过晚饭后,天色尚早,君南煜便带着随从丙出去办事,只留下季言、晓菊和随从甲在房间里大眼瞪眼。

    季言得瑟地洗着牌,眼睛看着明显不服气的幻影:“不服气呀?不服气就赢回来啊~”

    幻影冷哼一声,无动于衷。晓菊明显好奇地盯着季言手里的纸牌,又看看幻影,眯起了眼睛。

    半个时辰后,

    “哈哈哈,我又赢了~给钱给钱!”季言乐地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晓菊哀怨地看一眼幻影,将面前的一块影子推到季言前面,嘴里碎碎念:“我再也不跟幻影一伙儿了,太坑了!”

    得亏幻影坑啊,不然这钱怎么挣呢~季言乐呵呵地为他话:“哪有,我们幻影就是脑子笨了点,手速还是很快的嘛!”出牌都不过脑子的。

    幻影当时就恼了,将手里的牌重重往下一放:“我...我去看看王爷回来没。”然后就不顾季言的挽留蹬蹬蹬下楼了。

    季言和晓菊对视一眼,晓菊咧了咧嘴:“季姑娘,不然我们玩下棋?”

    嗯??这是要反客为主?季言干笑两声,将面前的银子心地收起来:“不了不了,我还得练练字,你家王爷我的字太难看了。”

    君南煜回来的时候真的看到季言在认认真真地练字,凑近了一看,表情顿时一僵。

    这鬼画符一样的是什么玩意儿??

    等季言注意到身后的君南煜时想要再藏手下的纸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干笑着往回找补:“我随便画画...这个真不是你,其实我画的是...是我自己来着...呵呵...不是很像哈!”

    君南煜居高临下地瞥她一眼,将乱七八糟的纸扯开,露出下面干净的纸张:“写两个字我看看。”

    季言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下“两个字”,谈不上多工整,手一抖,还留下些许歪斜扭曲的墨迹。

    君南煜摇摇头表示不行,然后从身后拿出几本字帖放下:“日后你就照此临摹。”顿了顿,又补充道,“一日一本,我要检查。”

    一本?季言皱着眉翻看几页,这一本也好几十页呢,他们大部分的时候又都在马车上哪有那个空闲练字啊,当下鼓起脸:“那要是完不成呢?”

    “写到完成!”君南煜凉凉道,起身离开,“从明天开始。”

    “什么嘛!”季言心塞塞地开始动笔,论有一个书迷嫌弃自己的字太难看就什么体验哟。

    第二天下楼吃饭的时候,季言就感受到了客栈内不同的气氛,无论是大堂的装扮,还是客人的言谈中都充满了热闹的气息。季言心地扶着晓菊下了楼梯,就接过晓菊递过来的拐杖去问二:“你们店里有什么喜事吗?”

    店二一脸喜气洋洋:“可不就是我们这抚州的喜事么,天目书院的人来今年来我们抚州招生了。的看客官您也是知书达理的,不如去试试,不定还能见到传中的窦先生呢。”

    “窦先生?”季言一脸迷茫,“天目书院很有名吗?”

    店二一下给问懵了:“客官这是哪儿来啊?”竟然还有人没听过天目书院。

    季言还想什么,就被晓菊一把给拉了过去。

    “你在京城竟然没听过天目学院?”晓菊不可置信,“你周围的人也都没提过吗?”

    季言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也知道,我从养在深闺,怎么会知道外面的事情呢。”着环顾四周,并不见君南煜和随从甲乙丙的身影,随口问,“他们呢?”

    “去办事了。”晓菊并不多。

    “哦。”季言点点头,“那接着刚才的话,天目学院很有名吗?有名在哪里?”

    晓菊边拿起茶壶倒茶边:“天目书院在天目山脚,虽然地理位置处于北君和西凌分界处,但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管辖,院长便是传中的天机老人,但一般人是见不到他的,据院中事物都由副院长在管。天目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数量及其稀少,一般都是顶尖人才,从书院学成之后也都会成为各个国家的栋梁之才。之前听天目书院的副院长身体抱恙,已经在甄选新的副院人选。这次不同于以往的招生方式而选择下放到各地辗转招生可能也是新官上任的改动吧。”完之后,晓菊似乎意识到自己地有点多,不禁做了一个干咳的动作,若无其事道:“我也是道听途,随便的。”

    季言直听地啧啧称奇:“这么厉害,我们也去看看吧。”

    晓菊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今天天目书院的人来,外面肯定会很乱,季姐你还是好好待在客栈里吧。王爷还让我督促你练字。”

    “不要这样吧,我们每天除了赶路就是赶路,一点娱乐都没有也太过分了吧!”季言抗议道。

    一时间店二端上了晓菊要的两碗清粥。

    晓菊淡淡道:“赶紧喝吧,喝完回房间练字。”

    季言苦了脸,真是一瞬间有回到考试前的错觉。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季言只能苦兮兮地捧起粥来喝,同时一个一直以来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虽然她现在的腿还没好利索不方便逃跑,可这伤筋动骨一百天要等能跑能跳,有那时间恐怕他们早到北君了。到了那个时候,在人家的地盘上,她要离开的可能性就降到了负数;那么只能是等到过几天她勉强能离开拐杖走路时再离开,可面对其他几个武功值满点的随从以及不可觑的晓菊,毫无江湖经验的她真的能在这几个老狐狸眼皮底下溜走吗...

    话君南煜要带她去北君做什么呢?她贸然逃走到底值不值当...

    懒癌晚期的季言就这个问题开始深入的思考,一碗浅浅的粥硬是喝了半柱香的时间。断她思考的是客栈外越来越近的吵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