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以命运为棋,落一子
沉香一时间坐蜡,无居然会是这样的反应,是他绝对没有想到的,不是,庭之上,玉皇大帝是最大的吗,究竟是哪里出问题了?
殊不知,就算无没有觉醒本我,昭惠显圣二郎真君也是庭第一战神,往日未成司法神之时,住在灌江口,听调不听宣。那个时候的杨戬,就不怎么给玉皇大帝面子。
沉香不知道什么的时候,无接着道:“陛下,你可知道,孙悟空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穿世间的一切伪装幻象。”
这个话题,沉香可以搭上话,他马上道:“朕自然知道,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是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
他以前想拜孙悟空为师,也下了苦心,好好了解过孙悟空。
火眼金睛是孙悟空的独家神通,完全是一个意外产物。
无笑笑,随后道:“神的眼,不比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差。”
沉香的脸色凝固了一下,他怎么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了。
二郎神最出名的,不只是他身边跟着一只哮犬,以及他上的三尖两刃刀,还有,他有一只眼,可以看破世间一切虚妄。
也就是,他变成玉皇大帝的模样,就算能瞒过其他神仙,也绝对无法瞒过二郎神。
沉香想到这里,心里一阵紧张。他刚才还为瞒过了无,而感觉得意的时候,无却又告诉了他这件事,真有一种从头上泼下冷水的感觉。
无轻笑看着沉香,见沉香消停之后,他才接着道。
“关于赦免沉香和三圣母之事,由陛下决定即可,神告退了。”
完,无转身离开凌霄殿。
他本就是看个戏,结果沉香被玉打了一次后,仍旧这么膨胀,居然还想着找他的麻烦。真是自寻烦恼。
无虽然离开了,但是,沉香心里很不安,不敢再拖时间,在假扮玉皇大帝情况下,匆匆赦免了他自己和三圣母。
随后,他往回换身份的时候,还专门和八太子一起,在装醉的玉皇大帝耳边吹风,让玉皇大帝以为这个决定是自己做出的。
玉皇大帝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想法,居然真就顺着沉香的意思,接过了这口锅。
无本要回真君神殿,但是,他从凌霄殿离开之后,想了一下,选择前往瑶池。
王母娘娘回到瑶池的时候,恰好看到寥在那里的无。
“杨戬,你来找我有事吗?”
王母娘娘询问道。
无这样的人物,会专门来找她,肯定有事,王母娘娘对此毫不怀疑。
若不是找她有事,难道还能是看她漂亮,所以来找她吗?
无在王母娘娘走过来后,和王母娘娘一起走进瑶池,一边走,一边道:“娘娘,我有一件事情要问你?”
“问吧!”王母娘娘倒也爽快。
无问道:“娘娘,你知不知道,刘彦昌究竟是什么人?”
“刘彦昌?”王母娘娘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你的就是三圣母所配的那个凡人吧,他怎么了?”
无道:“我让下把他送回刘家村了,但是,他现在不在凡间,而是以**凡胎,出现在十八层地狱。”
刘彦昌的身份肯定有问题,以前的杨戬也清楚,只是因为三圣母是一个恋爱脑,恋爱大过。杨戬又太爱三圣母,哪怕非常想对刘彦昌下,也要顾忌三圣母的想法。
普通凡人是无法在地府生存的,更别是十八层地狱,在无没有插的情况下,刘彦昌居然像原剧情里,出现在了十八层地狱。
最重要的是,无算不出是谁在背后推了一把。
所以考虑了一番后,无选择来询问王母娘娘。
不管怎么,他和王母娘娘都是利益同盟,而且相比起来,王母娘娘也比三圣母那个坑货可靠多了。
王母娘娘听完无的话后,考虑了一下,道:“我也查过刘彦昌,他确实是一个凡人,生死薄上,也有其名姓。”
“不过,要你妹妹私配凡饶事,是谁做了脚,周六道之中,灵山的如来佛,域外的魔之主,都有可能。”
到这里,王母娘娘的话语停顿了一下,然后才接着道。
“甚至,就连陛下,也有嫌疑。”
“至于他们的目的,我暂时也想不到。”
王母娘娘轻轻叹了一口气。
三界,远远不是那些伤秋悲月的仙女们,所想的那么平静。
王母娘娘作为庭女仙之首,和玉皇大帝共掌地,她铁了心找沉香麻烦,不是因为本性杠精,要专门杠沉香,而是通过沉香,杠沉香后面那个不知名的存在。
在仙神的世界里,你以为你的一生,以自己的意志拼过,奋头过,未来就在自己中,但实际上,有些存在的一生,从一开始就被安排好了。
作为挖坑能的女娲,最有资格发言。
其中的典型案例就是孙悟空,女娲昔日补时,随扔下一块补石,在无数年后变成了孙悟空,花果山上称大王,方寸山中得大道,随后大闹宫,成了西游的关键人物,最后更是成了灵山佛界的护法战神。
在孙悟空的人生之中,每一次命运抉择当中,都像是孙悟空自己做出了选择,但仔细想想,他似乎又没有选择。
杨戬也是这样,他的诞生,就代表着庭第一战神,昭惠显圣二郎真君诞生了。
嫦娥只看到了三圣母是个为了爱情触犯条的勇敢女神,沉香只看到了他们一家,因为条而不能团聚。
王母娘娘却透过三圣母一家,看到了一只无影无形的大,以命运为棋,落下一子。
虽然她也不清楚这一步棋有什么意义,但是她可以确定,这步棋对她绝对没有好处,没有好处,就有可能会有坏处。
这个理由,就足以让王母娘娘化身杠精,阻饶沉香想做的事了。
王母娘娘心里面闪过一些想法后,主动对无道:“杨戬,不然,你去十八层地狱看看吧?”
“刘彦昌出现在十八层地狱,应该是想引沉香过去。”
无毫不犹豫,就做决定:“不必,由他去闹吧。”
(p:感谢‘有书包没书’的打赏,因为作者君有时候会在后面追加一段话,所以每章字数一般控制在两千一到两千二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