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贫民区
罗昂在十岁前,对于所处的城市,是这么一个认知。
著名旅游城市芝加哥,是一座金融之都,是毗邻密歇根湖的繁荣之都,也是阿美利坚的第三大都市区。
总之,在他过去的记忆,人们总是西装革履,行走来摩天大楼之间。
他们在谈论股票,在谈论期货,在思考今天应该在哪家米其林餐厅吃饭。
但是罗昂从十岁后,他开始了解到,在那份夺目光彩的背后
这座城市竟然是罪恶之都!
这里有十万多街头成员,超过几十个街头势力,而且每日都有人死于帮派冲突之中。
那个名叫阿尔卡彭的男人,
那个绰号地下市长的教父,
那个至今被全美熟知的大佬,
就是在芝加哥这座都市里,
十个月内干掉了三百二十二个对,
平均每天杀掉一个人!
从此名震阿美利坚!
不论芝加哥的光彩中,或者阴影下到底是何等情景。
至少在99年月的芝加哥夜晚,零星的星辰悄然闪烁,唯有风中多了几分喧嚣。
刚刚年满十五岁的罗昂,眼神略带迷醉之意望着天空,年少的脸庞上挂着几分迷茫。
他身后是座美利坚传统的,两层相连的独栋房子,它的岁数已经很大了,外边的墙皮开始脱落,有些已经干裂,些许杂草在其中生长。
这是他在芝加哥南区的家,是他过去五年里,长大的地方。
它不像是电视剧里演的,有一个漂亮的刷白漆的外表,而是像四十岁的女人,带着黄色的斑点。
屋前的庭院里,也没有修理的整整齐齐,绿绿茵茵的鲜草。
而是杂乱丛生的满是各种野草,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野花,看起来一点都不美观。
就在罗昂盯着地上,一朵橘黄色的野花,正在发愣时,一阵喧闹的声音,在他右侧响起。
“耶!耶!”
“weknwterle!”
“freveryndibelevetwler!”
一阵阵欢快的,带着黑人俚语的唱,从右边不远处的房子里传来。
那是几个混迹过纽约的黑人唱歌,这个是他们自称的,反正罗昂是没见过有人邀请他们去唱歌。
不过这不影响他们每天下午,在房子里开ptty。
嗯
最起码聚会里,除了被他们称之为唱的音乐,还有不少被邀请来的美女,这就足够周边的邻居,忍受他们那夹杂各种俚语的歌。
“哟,莱昂,要不要过来一起嗨?”
有人在远处,发现了坐在屋前的罗昂,便大声呼唤。
“不了,拉瑞斯你们自己玩吧!”
罗昂随意的摆摆,他上次应邀过去,一不心嗨过头了,第二天早上才从地面上爬起来,回到家里被老妈可是狠狠的骂了一顿。
现在他还不想那么快再来一次,虽然感觉很不错。
或者很让人回味?
对了,罗昂是他的中文名,是他父亲罗本给他取得。
罗是父姓,昂,寓意昂首挺胸,是他父亲对他的期盼。
随后为了方便,也取了个英文名,叫做莱昂罗,简称莱昂。
想到父亲,哪怕已经过去了五年,罗昂的内心还是有些悲痛,他拿起身边的啤酒,猛的灌了一口。
出神的瞭望远方,那里高楼大厦林立,作为阿美利坚的第三大都市区,芝加哥的繁荣程度,是在全美都有名的,哪怕是临近半夜,远处的夜色下,各色的霓虹灯闪烁着,将天空照耀的灯火通明。
毕竟那是芝加哥的北区,也就是那些传统的富人区,是阿美利坚那百分之一的人,居住的地方。
同样,也曾经是罗昂差一点点,就会住进去的地方。
他还是挺喜欢那边的环境,至少不会像南区这里,没事就能听到一两声闷响,天知道是那个家伙,被人下了黑,又或者是对别人下。
反正罗昂在这里待了一年后,就对芝加哥南区是片危险之地,有了切身的感受。
m-fxxk的,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内被抢劫三次,上学路上见证一起枪击案,放学路上碰到谋杀案的一天!
心中满是fxxk,却无人倾诉的罗昂,告诉自己,这里简直就是片无法之地,绝对不能在待下去了。
然后,
他住了一年
他住了两年
他住了三年
fxxk!
他居然在这里住了五年了,真t-m的活见撒旦了,他现在要更改对南区的评价,不是简直,这就是块无法之地!
老妈很想知道,罗昂在过去五年,为什么要天天健身,没事就去练练拳。
难道要他,班上有个一米八的黑人壮汉,在他放学的路上,眼神诡异的盯着自己屁股?
谢特!
他要在不锻炼身体,谁知道会发生什么特殊情况?
哦,在南区这里,这t-m的叫常见行为,从来不是特殊例子!
要不是年龄不够,罗昂在他4岁的时候,就想要买把武器压压惊,不然天天走在上学路上,可真的是拿未来幸福在赌。
快乐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快乐的是芝加哥富人区,枪战的是芝加哥南区!
家里没个价值一百美金,由核桃木枪托,精铁打造而成,搭配灵敏扳的2号双排,雷明顿散弹枪,罗昂都怀疑自己家,是不是已经被入室洗劫一口了。
这不是开玩笑,罗昂老妈,那个德克萨斯州的外表温柔,内心彪悍无比的女人,在过去已经用散弹枪指了最起码三十个人的脑袋。
家里摆的棒球棒
那就是个垃圾,南区敢入室抢劫的,里谁不揣把勃朗宁m9?
对付这些毛贼,罗昂在家被半年抢劫十次后,给老妈提了建议,不如买把终结者里面,那个未来人里的大黑棒?
看着那东西,一枪把液体器人捶个洞,两枪把敌人干趴下,这威力,这硬度,绝对可以和南区完美融合。
看了一遍终结者录像带后,他老妈就咬牙买了一把雷明顿,一百美金的价格,都够他们家吃一个月的了。
还别,自从家里有了雷明顿,进来的毛贼都是空着出去的,估计他们也看过终结者把,毕竟是火遍全美的电影。
这件事,唯一的遗憾就是,罗昂他们家所在的5街,不知道从哪里透漏出去消息,家家户户都跑去买雷明顿,害的商家把子弹的价格提了好几个档次。
罗昂在酒精的作用下,回忆了一会儿过去的记忆,露出笑容看着北方,那里的天空五颜六色,渲染夺目。
芝加哥的北边,是全美有名的高档社区,也就是老牌的富人区。
像是紧邻码头的斯崔特维尔社区,还有芝加哥市中心偏北的湖景区,都在那边。
那里还有瑞格利球场,这是美国职棒大联盟球队,芝加哥熊队的球队主场。
嗯,那片球场,在熊队球迷丹尼斯姨妈的眼里,就是个真正的圣地。
她自己从到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去瑞格利球场,在现场看一次球,而不是抱着那个4寸的电视,听着广播中的播报。
“咕噜”
罗昂坐在室外的椅子上,又灌了一口上的啤酒,突然笑了几声。
他想起了,他母亲劳伦和丹尼斯姨妈之间,为了他自己到底应该支持德州游骑兵,还是芝加哥熊队,而争吵的不可开交的场面。
两个人,就像是斯巴克斯他们家饲养的母鸡,在争食的时候,张着翅膀,挺着胸膛,互不相让。
平日里,一向平易近人的老妈,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和人争的面红耳赤。
按照老妈的法,她是正宗的德州人,他儿子罗昂,就应该支持德州游骑兵。
而姨妈则是,罗昂老爸和她,那都是芝加哥本地人,按照家族传统,罗昂当然要支持熊队才对。
每次到芝加哥熊队,和德州游骑兵比赛的时候,两人就会坐在电视前,为了这事儿争吵,最后相争不下,就询问罗昂到底支持哪个队。
聪明制如他,当然是两个都喜欢,谁叫罗昂,两个人都得罪不起呢?
看着电视上的比赛,全程昏昏欲睡的罗昂,在她们欢呼的时候,一起欢呼。
内心中,却是不屑的道。
哈,棒球?
在罗昂眼里,那不过是个长达四时的无聊游戏,哪怕是学校里的橄榄球比赛,都看着更刺激一些。
要他内心中,真正喜欢的体育运动,当然是篮球,或许还能算上足球。
在下来也得是罗本教他的乒乓球,至于棒球?
呵
噼里啪啦的声音,在他身前响起,罗昂看了眼前方的美式焖炉,在扫了眼下面燃烧的木炭,发现没问题。
估计是哪块木炭,沾了些水,被烧一烧就好。
“咕噜”将上的啤酒一口喝完,罗昂随抛进垃圾桶里。
喜欢篮球的罗昂,当然会喜欢看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也就是俗称的nba。
而在nba的球队中,他最喜欢哪个队?
罗昂毫无疑问,会声告诉你:芝加哥公牛队!
罗昂从来不敢将自己的这个喜好出来,因为他以前自己喜欢篮球,喜欢芝加哥公牛队时,可没少被老妈吼。
什么一群人在场上跑来跑去,争抢那么大的球,根本就算是运动
又或者把球扔到框里算什么技术,她也能把里的垃圾扔到垃圾桶里,难道她也能成为职业运动员?
类似的言论很多,罗昂只要和她争辩,就会遇到母亲绝学,你居然不听我的话?
我养你这么多年,你居然为了一个该死的篮球,和我争吵?
你变了,莱昂!
你父亲在的时候,你从来不看什么篮球,也不会和我争吵
对此,他能怎么办呐?
谁叫她是棒球迷呢?
那就只能,尽量不和她吵,任由老妈在身边碎碎念,也不可能不看篮球比赛!
自从五年前,芝加哥公牛队在选秀大会上,选到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迈克尔乔丹。
刚刚开始接触到体育运动的罗昂,就被他那不畏惧防守的强硬,以及那飘逸华丽的球风吸引住了。
罗昂砸了砸嘴巴,听芝加哥公牛队,把原来的助理教练,那个长得像肯德基大叔的菲尔杰克逊,选为了主教练。
也不知道,今年公牛队能不能突破活塞队的围剿。
那帮来自底特律,野蛮、粗鲁、肮脏的‘坏孩子军团’最近几年可真是让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