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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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关明樱还是摸着自己的下巴,斟酌语气,对自己这狗一样的哥哥:“我以前听过一个词‘瓜田李下’,呃,意思好像是,当你经过瓜田和李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戴帽子,因为这样会有嫌疑。”

    关明桢盯着她纠结的神色,又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什么?”

    而关明樱的声音清凌凌的,像这秋夜里,碧绿梧桐树上的露珠。

    “要是霍成允戴着个不知道哪来的戒指我一定会掐死他的!”到这里,关明樱恶狠狠地比了一个砍人的动作,一双眼睛却盯着关明桢。

    她生性其实不是一个喜爱抱不平的人,但在某些时候却总在一些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上追根究底。

    关明桢眼皮都没抬一下,只嗯了一声,:“我会替你把这话转告给霍成允的。”

    这时候礼堂里传来中年男人对着话筒咳嗽的声音,“今天我们共聚一堂共同欢庆林大百年诞辰——”

    关明桢也终于从车旁挪了两步,敲了敲妹妹的额头,“回家去吧,有些事,你不懂的。”

    “但还懂得你是傻逼?”关明樱完,一溜烟跑回了霍成允身边,不给关明桢反应过来找她算账的机会。

    从关明桢的角度看去,只能看见他的傻妹妹被霍成允揽在怀里,朝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霍成允似乎低头了一句什么,引得关明樱不满地去掐他的腰,路灯旁是绕圈飞舞的飞蛾,路灯下年轻男女笑闹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很长。

    大魔王和傻子。

    关明桢啧了一声,转身走回礼堂。

    主席台中央悬挂着的红色横幅上,用金漆大字写着“热烈庆祝林城大学建校100周年”。

    但关明桢知道,这座立于南方商都的学校,历史远没有它所宣传的那样悠久。很多时候,人们喜欢给自己镀金,编造一些谎言和假象,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唯一的目的,就是求个心安。

    钟思菀今天主持这场庆典,他也收到了来自校方的邀请函。尽管订婚典礼按着关老爷子的意思选在了明年二月,但钟思菀会嫁入林城关家,看上去已经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情。

    在他二十岁刚出头那会儿,母亲热衷于向他介绍各路上流名媛,但那时关明桢就像是一颗没有去皮的榴莲,外头固然是带着尖刺的壳,里头扒开了,臭味也能熏死一屋子的人。

    那时从头顶红色的头发,到指尖灰色的烟圈,他身上的每一寸都在叫嚣着和他那个年龄十分相符的戾气。

    那时——

    思路就断在了这里。钟思菀在台上完今晚最后的致辞,走下了主席台,在他身旁坐下。

    钟思菀是个好姑娘,或者,一个适合结婚的好姑娘。关明桢从不怀疑这一点。

    他靠在椅背上,声音懒散地问钟思菀:“结束了?”

    校方给他这样的大头赞助商提供了视野最好的座位,但很可惜关明桢本人并无意去欣赏那些挤占了大学生大量业余时间排演出来的文艺节目。

    钟思菀今天为了主持节目,化了一个偏艳丽成熟的妆。其实她这样清纯甜美的长相,淡妆的时候更美。关明桢想。

    但他什么也没有。

    钟思菀点点头,有些愧疚地道:“抱歉,让你久等了。”

    关明桢摇摇头,从座椅上起身,揽着她的肩膀向外走,“我们之间这些做什么?”

    钟思菀在他怀里眨了眨眼睛,最后什么都没有。

    在车上,关明桢状若无意地同她起,“阿姨昨天给我了个电话。”

    钟思菀的母亲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中式家庭妇女。自和钟父结婚起,就为着自己的家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和关明桢的通话里,她起自己这些年来对女儿的殷殷期望和孜孜栽培,最终十分委婉地问起了他们两人的婚期。

    如果,这世界上有谁最期盼钟思菀顺利和关明桢喜结连理,那么那个人一定是她的母亲。

    知道自己母亲一贯的性格,钟思菀有些羞窘,连忙对关明桢道:“我妈妈就是那样的,你不用管她……”

    然而这一次,关明桢断了她:“我觉得阿姨的挺有道理的。我今年已经三十一岁,算是一个——老男人?我想,把明年二月的订婚典礼提前到今年吧,再涨一岁就奔四了,多不好意思。”

    钟思菀坐在汽车后座上,没有话,半晌才沉默地点了点头。

    抬起头,她看见后视镜里他的左手,中指上一直戴着的那枚铂金戒指,不知什么时候失去了踪迹。

    她从来没有问过关明桢哪怕一句和那枚戒指有关的话,她明白的,哪怕看上去他们是一对正在交往的亲密爱侣,但内中的隔阂、差距就像幼年她练琴时母亲手中的戒尺一样显眼。

    他们并不是一对可以交心的爱侣,从一开始,就没有人给她任性的权利。

    在这个时候,她忽然想起了关明樱。

    青梅竹马多好,认识得足够早,可以任性,可以胡闹。她将这些心绪通通收起,按照母亲从前的严苛要求,挺直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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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湖心筑后,关明樱第一时间冲到浴室洗了个澡。

    身上混着火锅和劣质香水的味道,让关明樱实在有些抓狂。

    然而霍成允大概是太过疲倦,竟然枕着她随意铺在床上的毛毯,就这样睡了过去。

    关明樱从浴室出来,发尾还带着湿|漉|漉的水珠。她不忍心吵醒他,于是拎着从床头柜里翻找出来的吹风机,蹑手蹑脚地朝二楼闲置的客房走去。

    床头柜的夹缝里,是一条蓝色的腕表。关明樱刚才翻找吹风机的时候恰好在角落里看到了它。霍成允得对,她的所有东西,最终的宿命都是投向垃圾桶的怀抱。

    关明樱辨认了一阵,想起那似乎是她刚醒来的时候霍成允让她戴上的心脏监测器。不过后来家庭医生她的健康大有好转,她就摘下来丢到了一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吹干头发后,关明樱才下楼去看儿子。

    朋友已经睡着了。他们吃火锅,又放了他鸽子。

    关明樱心里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点愧疚的,但她转念又想,已婚夫妇也是需要二人世界的,何况朋友吃太油腻的东西不好。

    她坐在床头,在黑暗里,轻轻地亲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刚完一句“晚安,我的宝贝”,腰身忽然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禁锢住。

    霍成允醒来后甚至还记得匆匆地洗了个澡。

    贴着她的脖子,温热的鼻息在黑暗的环境里让关明樱的脸庞蓦然一红。

    关明樱战战兢兢地牵过霍成允的手,拉着他往他们的卧室跑。

    她真是怕了他了,从前她怎么就没发现这个男人这么爱耍流氓。

    那个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克制有分寸极会照顾人的霍成允的形象一点点模糊。

    清晰的,只有他沿着她的后颈,慢慢印上的温热、带着侵略性的吻。

    他们一起倒在床上,霍成允将她拥在自己的怀里,忽然轻声道:“刚才我一醒来,你就不见了。”

    不知怎么,关明樱觉得他这句话的样子,很幼稚,但又很可爱。

    “我就去吹了个头发,幼稚鬼。”她伸手,戳了戳他的脸。

    而他低头,用牙齿解开了她睡衣上的衣扣,在她窈窕秀致的锁骨上落下一个吻。

    关明樱觉得自己的脸又开始有些发烫。

    ……

    凌一点钟,关明樱探身去摸床头放着的盒子,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她抱着霍成允的腰身求饶:“睡吧,不然明天我们谁也起不来。”

    但霍成允却忽然道:“其实,有那种帮人跑腿的,可以让他们采购送上门——”

    半夜一点钟,采购……关明樱原本昏昏欲睡,听到他的话,瞬间吓清醒了。

    “不要!”她拒绝得非常坚决,几乎要把自己埋到枕头里“你要是这么做了,我还有脸见人么?”

    霍成允抚着她被汗浸湿的头发,手向下移动,立刻被关明樱紧紧地圈住了十指。

    关明樱为了防止他再做出点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能忍着困意岔:“那个——啊,我想什么来着?哦,对了,节目组不是把那个摇滚歌手换了吗?然后我们最终决定换成一个专演心机女二的女演员,但是那个女演员咖位不高,要求不低,要让我们节目组陪着她回家乡探风,算是外景VCR,我后天收拾行李和他们一起去,就去一天,你不要太想我……”

    霍成允下意识收紧手臂,皱眉道:“不要去。”然而关明樱倦极,竟然就这样枕着他的手臂,睡了过去。

    他的一句“不许去”就这样被她隔在了梦乡外。

    霍成允盯着她的睡颜,看了很久很久,而后轻轻地替她将身上的被子拉高了一些。

    她的脖颈上,有一枚红色的吻痕,是他留下的痕迹。

    她没有任何问题,有病的人一直是他。

    他需要用无数的方式证明她是爱他的,她是属于他的,她不会离开他。他没有办法抑制住那些不爱的猜想,也没有办法接受任何她不爱他的可能。

    但人总是热爱自由的,如果她清晰地认识到他卑劣的一面,还会一如既往地信任他,陪在他身边么?

    霍成允也不知道。他稍稍侧过身,看见夜色里泛着幽蓝光芒的腕带监测器,然后伸长手,将它扫到了纸篓里。

    作者有话要:  关于副CP我只能,哥哥是注定要追妻火葬场的人(。

    不过任晗并不是他的白月光朱砂痣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