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没事,抱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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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刍耳是后半夜才过来的。

    这几天一直和钱飞共居一室,从最初的担心害怕到莫名的心安,刍耳只经历了短短两天

    起初是钱飞舍命保护刍耳的安全,之后是刍耳细心照顾受伤的钱飞,两个人的默契在相处的时时刻刻悄然产生。

    面对毫无反抗之力的她,钱飞没有对她做任何过分的事,这让刍耳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甚至刍耳都感觉他懒得搭理自己

    有时候居然莫名的有些失落?

    刍耳自己也不知道

    她和钱飞一样,并没有喝醉,倒不是她的酒量有多好,而是她的精神力可以自动隔绝绝大多数酒精,这些酒精依旧储存在体内,只是没有产生作用而已。

    也就是,两个最不能喝酒的都没醉,反倒是酒量最好的人喝的酩酊大醉

    刍耳醒来的时候发现钱飞不见了,就一路找到这里。

    她居然开始不自觉的寻找钱飞,当看不见他的时候

    刍耳端端正正的坐着,当然,她很爱干净,所以底下垫着的是钱飞的衣服

    “听老人,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看星星,又能知道对方此时在想什么的话,就注定是天生一对。”钱飞望着夜空,神色慵懒,自言自语道。

    “我可不想知道你这个大坏蛋在想什么”刍耳幽幽道。

    “就不能换个词吗,怎么老是这一句”钱飞斜了她一眼。

    刍耳把脸别向一边,不让他看见自己的伤感:“你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的”

    钱飞顿了顿,道:“你想离开”

    刍耳:“”

    “你根本就不想回家,而且,你讨厌你的家族”钱飞肯定的道,模样慵懒。

    刍耳微微一愣,转头看了一眼钱飞的眼睛,似乎想要从中发现什么,但很可惜,她什么也没有发现。

    她只觉得钱飞的眼睛很漂亮,就像女子的眼睛,宛如两个深深的旋涡,深邃凄冷,仿佛一旦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

    “你猜对了”刍耳居然破天荒的承认了。

    “不是猜的。从我们上来之后你的情绪就不对,你故意放慢速度,甚至频繁的休息,这明你下意识在逃避什么,还有,你的眼睛骗不了人”钱飞想了想,仿佛自言自语道。

    “只能明你观察仔细,还是猜的”刍耳狡辩道。

    “呵呵,随你了,有些事情,我们终归要去面对,不论我们是否愿意”

    “这不像是你能出来的话。”刍耳白了钱飞一眼。

    恍然间,钱飞有些失神,那一白眼的风情

    沉默了半晌,钱飞侧了侧身体,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我是如果,你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来找我,我想以你们家族的势力,很容易找到我的住所。”

    “好。”

    “嗯。”

    短暂的片刻后,

    刍耳忽然低下头,有些扭捏的支支吾吾道:“你你能不能再抱抱我”

    钱飞:“?!!”

    “就像,在山洞里一样”

    钱飞:“”

    没有犹豫,钱飞直接坐起身,大大方方的将她揽入怀中。

    其实刍耳的年龄要比他很多,但自幼特殊的生长环境使她的心性要比同龄人成熟一些。

    刍耳的俏脸红彤彤的,紧贴在钱飞的胸膛上,却没有丝毫暧昧,有的只是心安。

    两人就这样,在漆黑的夜晚静静的相拥在一起,刍耳能听到钱飞稳健平和的心跳声,想到之前钱飞吓唬她,骗她自己没有心跳

    刍耳有些莞尔。

    “怎么了?”

    “没事,抱紧点。”

    “哦。”

    一夜无语

    天刚蒙蒙亮。

    “大哥大哥天亮了”

    一声突然的警示音传来,钱飞悠悠转醒。

    他在自然睡眠的时候,戒指会自动为他开启危提示,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都会将他唤醒,这也是他敢放心睡觉的主要原因。

    钱飞揉了揉眼睛,是白丁。

    “怎么了?”

    “老大,他们都走了”

    “走了?”

    钱飞这才反应过来,怀里的刍耳不知何时已经没了踪影。

    “血狼大人带着刍姐提前回城了,乐平大哥要去猎杀妖兽”白丁道。

    “哦。”钱飞走起来,看了看四周,果然都走掉了。

    地上到处都是喝完的酒坛,还有不知何时已经熄灭的火堆

    钱飞并不觉得伤感。

    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分别是必然的,再又不是不会相遇了。

    只是在龙旗镇内,他们一个是店铺的老板,一个是著名的散户佣兵兼学院教员,一个更是顶级家族的大姐

    天然固化的阶层,他们,还能不能再像昨夜那样畅快的饮酒聊天?

    钱飞不知道,也没人知道。

    一想到昨夜刍耳假装大大咧咧,实则脸颊绯红的样子,钱飞就有些好笑。

    “大哥,你笑什么?”白丁疑惑道。

    “没什么,我们也回去吧。”

    “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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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半夜睡不着,点闲话。

    穷有穷的道理,不行就是不行,哪怕给咱捧上天了咱也不行,高度不够,看到的都是问题,格局太,纠结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

    写作五年,从涉行未深的萌新变成越活越回去的老萌新,天赋不高,该走的弯路是一个也没落下,磕磕绊绊好几年,也就这样。

    双开,日均过万字,已成习惯。

    其实作者想的是,码字码到怀疑人生,总归是能赚到钱的,任何行业都是

    但问题是,如果只是单纯为了码字而码字,为了赚钱而码字,有无数更适合赚钱的行业,还不用每天牺牲下班后的宝贵时间,在电脑前一坐几个时

    任何一个行业,你想不想干,能干到什么程度,这个真的需要好好想想。

    再就是有一点想法:

    一本其实是可以拆成两个故事来看的:主角的故事和这个世界的故事。

    世界的故事会缩影到每一个人物身上,两个故事交织好,会是一部很宏大,很精彩的。

    呵呵,

    其实很多事情是挺悲观的,因为不彻底,所以才拧巴。

    这人总得有一技傍身,哪怕是副业也好,呵呵。

    大家开开心心的,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