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齐璋
天地一大窑,阳炎烹六月。
六月的京城犹如偌大的瓷窑,昭阳殿内数十个冰桶沿着角落摆进去,两三个时就是一换,外面的日头毒的人发晕,里面却是凉爽非常。
年少的齐璋下了太学一进来,立刻有婢女低眉顺目上来给他宽衣,内殿突然传来清脆响亮的巴掌声,侍女们跪了一地,额头紧紧贴着地面,连呼吸都不敢太重了。
他探头往里瞧了瞧,只看见屏风上似乎是三个人影,坐在主位的便是他的母亲——昭阳宫的主人德淑妃。
“今日来的是谁?母亲竟然动了气?”他问道。
婢女压低了声音回了一句,“禀殿下,是良妃娘娘。”
齐璋恍然大悟的点头。
要他平日里还算仁善的母妃,除了皇帝之外最恨的两个人,一个是欺她辱她的已故先皇后,一个便是先皇后的妹妹良妃。
德淑妃本家姓林,只是一个的知州,当年与落魄的七殿下于田野相识,两人相知相爱互许终身,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哪知道老皇帝病重,六子争位,死了一半废了一半,最后宝座反而落入了这位最无用的七殿下中,于是他成了如今的皇帝。
只是造化弄人,这位陛下一登位,就已忘记了当初的山盟海誓。
身份上的差异,德淑妃甚至只能从的美人做起,而皇帝却立了身份尊贵的皇后,迷失在三千佳丽的肚皮上,今日宿在这处,明日睡在那处,完全没注意过自己初恋艰难的处境,任她在这吃人的宫闱中,护着大儿子艰难生存。
直到皇后病故,德淑妃成为这后宫最高的存在,握凤印,已经被掏空了身体的皇帝才将爱好从美人转移到炼丹上。
良妃十七岁进宫便位列四妃,若没有德淑妃,她将会是下一个皇后,也是为皇帝诞下最后一个孩子的女人。
因为先皇后,德淑妃恨透了一个家族,对良妃自然不好,良妃的孩子也不例外。
齐璋第一次见到齐瑞,是在深夜。
他从侧殿回来,发现宫门口跪着一个孩,穿着陈旧的衣服,虽然寒酸但不像是太监,也不像是谁家的书童。
他皱着眉提着灯笼走近些,“何人在此?”
火光映着的身影,七八岁左右的孩童比他了一轮,跪的倒是笔直,衣服上沾着雪水,冻得脸色青紫浑身颤抖,连指都肿起来,根本都握不住,一看到他就扑上来哭了,“皇兄,你向娘娘求求情,放过我母妃吧!”
对方的贴着他的裤腿,凉意从布料里渗透进来,齐璋捏紧了中的灯笼,突然莫名的问了句,“什么?”
齐瑞仰着潮红的脸,哭着,“你救我母妃,我一定给你当牛做马,只要你救她”
孩子烧的头脑不清醒,嗓子都发哑,听不太清楚,话还没完就栽进了雪里。
齐璋破天荒的找上了自己母妃,提出了这个很无脑的要求,得到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和一条跟进跟出的狗。
尽管德淑妃不找麻烦,可随着先皇后母族的倒台,良妃的日子更加艰难起来,最终没有熬过第二年冬天,跳进了寒彻刺骨的水塘里,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
当时齐璋刚被准许入朝堂听政,随沈大人外出牧野考察民情,回来才知道这件事情,他本以为齐瑞会像那个冬天一样,哭的昏过去,可当他找上去的时候,对方正坐在冷宫里吃饭,几个窝窝头堆在碗里,看到他进来挥了挥,露出一个笑容。
他,“皇兄,你回来了。”
齐瑞成了他身边最忠实的一条狗,让往东就往东,让跳河就不跳江,就连得知他造反的时候,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看他杀了父皇兄弟,坐上龙椅,也只是握着刀柄,视线有些呆滞。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弑父杀兄的报应,登基大典刚结束,齐璋幼时染上的病就再次复发,咳嗽的厉害,别喉咙沙哑难听了,有时候连话都不出来。
齐瑞给他熬药照顾他,又在他完全起不来床的时候,给他看着江山,尽管看的一团乱,短短时间就让世家们盘根接错的纠缠在一起。
但从未想过篡位。
病还没好的齐璋从床上坐起来,拿刀抵在他胸口,苍白着脸色咳了两声问他,“你不怕我也把你杀了?”
“那你杀吧。”齐瑞坦坦荡荡的将他的刀尖挪到右边,跟他,“皇兄要记得,我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
齐璋看着他,最后为了这条听话到无趣的狗放下了刀。
“留着也不是不行。”就当养了条狗。
沈大人算是他的半个恩师,沈摇光是作为皇后培养的存在他也知道,却没想到沈大人在朝堂提出时,却招到了齐瑞的强烈反对。
“皇兄,我与摇光自幼便情定终生,我对摇光之心,天地日月可鉴!”齐瑞竖起指发誓,见他没有动静,着急之下,居然威胁道,“你若娶摇光,那么我们自此一刀两断!”
这是他第一次被顶撞。
如果不是齐瑞开口,他都不知道沈摇光还和他有情,藏得是这样好。
“从一开始,就在忌惮我吗?”
当时齐璋饶有兴味的把玩着中的狼毫笔,目送在外面跪了几个时辰昏迷过去的齐瑞被宫人抬走送去御医属,笑着在沈大人的奏折上写下了一个字:允。
帝后大婚,大赦天下,齐璋甚至连凤凰钗都当着文武百官的面送了出去,果然见齐瑞满脸痛苦,将自己灌的酩酊大醉。
其实后位坐的是谁,沈摇光入宫与否,于齐瑞来无可无不可,他从来的想法,就不可能让世家借着姻亲段坐大,他只会在暗地里一根一根的拔除他们的爪牙,让他们乖乖盘踞其下,给他的国家提供养料。
娶沈摇光的目的,除了暂时稳定沈大人之外,他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魅力,才能将一条忠实的狗都策反。
然而他很失望,沈摇光十分无趣。
她知书达理,略知音律略懂诗书,闲些时候喜欢弹弹古筝养养花,对他的要求,无论合理不合理都是百依百顺,不会嫉妒不会吃醋,永远都是一副温和可亲的样子,似乎没有脾气。
就算他故意让齐瑞娶燕玥,让她去他的新婚大典上送礼,沈摇光也没有半点留恋与出格,反观齐瑞,总是端着一副受害者的样子,口里着爱的是沈摇光,转头却又跟另外的女人上床苟合,连燕玥的堂妹都不放过。
这样的性格,是他一培养起来的。
狗嘛,就是要除了主人之外,对谁都无情无义。
“可是这只狗,真的很不听话。”
齐璋居高临下的坐在龙椅上,看着地上的麻袋,晃着酒杯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突然笑了一声,“打开。”
周围的心腹皆是浑身一抖,将腰弯的更低了,头几乎要磕在地上。
“是。”姜姬解开麻袋,露出里面已经僵硬的苍白脸孔。
一路从川城赶至京城,即便快马加鞭也花了数日,所幸近日天气阴凉,尸体才没有腐烂发臭。
齐璋低垂着眉眼,指尖把玩着酒杯,也不知道是在看还是没在看,又问了一句,“怎么死的?”
“禀陛下,属下刺了他左胸口一刀,最后是王妃刺的右胸口,心脏碎了,当场就没了呼吸。”姜姬着将麻袋拉下来一点,露出了沾满血迹的衣服,旁边跪着的人也立刻将凶器匕首呈交上去。
齐璋看了一眼没有接,而是恍然般的点头,喃喃自语的道,“啊,我差点忘了这事,他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
姜姬一愣,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突然就白了,猛地将头磕在地砖上,“属下该死,请陛下责罚!”
哗啦啦——尽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殿里叮叮当当跪了一地。
齐璋笑了,站了起来缓缓倒了一杯酒,停在了齐瑞的尸体前,他视线饶有兴味的从他身上扫过。
他忽尔腕翻转,杯口倾斜,碧绿的酒业就从里面溅落下来,在地砖上留下一行鲜明的水渍印记。
他想起很久以前与沈摇光大婚的那个晚上,齐瑞喝多了,跌跌撞撞的拦住他,像幼时一样扯住他的袖子,哭着问他,“别娶她好不好?我求你别娶她”
齐璋看着他眼底的清明,抽出了自己的袖子,“你知道自己在什么吗?那是我的妻子,是你的皇嫂。”
齐瑞脸上所有故作的醉态的化为了乌有,他突然抽出了自己的佩剑,塞进了他里,刀尖抵在自己的心脏位置,他,“皇兄,你杀了我吧。”
“为了一个女人?”齐璋莫名有些生气,更多的是恼火。
他眯起眼睛冷声道,“你是我的狗,死也只能为我死,明白吗?”
佩剑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他转身听见身后的人问,“你什么时候杀我?”
他听见自己回答,“等你没有用的时候。”
“好。”齐瑞爽快的点头,大声,“你要杀我的时候,往右边刺。”
他强调,“我的心脏在右边。”
当时的他没有停留,只有脚印留在草地上。
“皇兄,我的心脏长在右边。”
耳边回光返照般响起他的声音,心脏突然撩起一缕火,烧的喉咙很疼,齐璋咳得都弯下腰去,却怎么也不愿让人上前。
直到酒杯也握不住砸在地上。
恍然间,他听见了那年落在草地里的低语,穿着大红衣裳的男人用谁也听不见的语调,自言自语。
他,“我忘了。”
作者有话要: 虽然作者后台能看见评论,但看不见评论区都没有码字的动力了,感觉像是燃料没加够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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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瑞:曾经有一个生的会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现在我凉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