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身体没什么异样, 但洛宵还是不放心,大佬怎么可能这么简单放过自己。
下床跑去浴室,脚一沾地, 就感觉有点软, 心里怪异感更强了。
来到浴室镜子前, 瞳孔骤然一缩。
卧槽!
他的脖子,好多浅浅的咬痕。
掀起上衣,果然,上面都是深深浅浅的痕迹, 还有下面, 都有那种痕迹。
洛宵吓都快吓死了。
到底,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他只记得他在厨房强吻了洛言笙,洛言笙要给他熬醒酒汤,后面的事就不记得了。
所以这些痕迹是怎么来的?
他不太相信是洛言笙趁人之危,洛言笙很尊敬他, 最多最多的逾越就是在他额头上亲一下, 其他的不规矩动作一点都没有。
所以应该……没发生最后一步吧?
要是没发生最后一步, 装装糊涂还能蒙混得过去。
也许是他强吻了洛言笙, 大佬发怒, 把他也上下强啃了一遍。
这可能性高一些。
在心里自我安慰几句,他就在衣柜里找了条围巾遮住脖子上的痕迹——看不到就是没发生过。
出来时,晚饭已经做好了。
洛言笙将最后的汤端到饭桌上,看到洛宵出来,视线落在他脖子上的围巾一顿, 而后对他温柔一笑:“酒醒了,还难受吗?”
洛宵以为他问的是喝酒的事,摇摇头,坐在椅子上,盛了碗饭闷头就吃。
洛言笙见此,给他盛了碗汤:“先喝碗汤吧,海带玉米汤,你喜欢喝的。”
洛宵接过默默喝,他不话,洛言笙也不问。
洛宵心虚又害怕,发生了那么尴尬的事,当事人还不问,令他如坐针毡,要是洛言笙开口提酒后的事,或许他还会含糊过去,但不提,感觉这事没翻篇,面对着被调戏的人,再想想自己身上诸多的痕迹,都不知道谁吃亏谁是被占便宜的那个了。
可这事是他先挑起的,再怎么着也得由他开口结束。
“哥,我,我中午喝醉了,没发生什么吧?”
洛宵怕死了,但还是鼓起勇气开口问。
洛言笙给他夹菜的筷子顿了下,看向他,神色莫名:“你后悔了?”
“后悔什么?”洛宵心一凛,他喝醉的时候有承诺过什么吗?求清楚点大佬。
洛言笙没话,黑眸直看着他,眼底的难过与委屈让洛宵也慌了。
卧槽,他到底承诺过什么啊,没掉马吧?
不可能掉马吧?就算他喝醉酒了也还是怂货一个不可能不怕死地在洛言笙面前掉马的吧!
洛宵被他这眼神看得心虚极了:“我们,没发生什么吧?”
洛言笙抿着嘴,黑眸意味不明,洛宵都快紧张死了,他才开口:“你都记得什么?”
洛宵:“我,我就记得我好像,亲了你一下。”
洛言笙:“然后呢?”
“没了,就记得这里。”洛宵下意识地摸上了脖子上的围巾,看向他:“然后发生什么了?”
洛言笙沉默了下,幽怨的眼神道:“你你喜欢我。”
洛宵都不敢看他了,微低着头呵呵笑道:“你是我哥,我当然喜欢你。”
“不是这种喜欢。”
委屈又执拗的声音,让某人更心虚了,但还是装蠢道:“怎么会,我们是兄弟,不是这种喜欢,那会是哪种喜欢。”
洛宵低着头心思飞转,他现在已经是弯男了,不会醉后色胆包天,垂涎洛言笙美色然后就把人家调戏一顿吧?
洛言笙本来就喜欢他,对他的感情克制得很,这一调戏,感情岂不是如开了闸阀倾泻而出。
洛言笙沉默了下,叹了声气,重新拿起筷子给他夹了块肉,道:“算了,吃饭吧。”
这种时候哪里吃得下饭啊,到底做了没,要是做了,那他得赶紧跑路了,要是没做,还能装糊涂苟一苟。
洛宵坐立不安,很想问到底,又怕真问出个啥来,左右为难,纠结死了,好后悔啊,好端端的喝什么酒啊,自己酒量如何还没个底吗!
“如果你后悔了,那么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们还跟以前一样,我是你哥哥,你是我弟弟,其他的……我都会忘记。”
洛言笙的时候神情淡淡,但眼神的黯然与落寞,让洛宵感觉自己就是个渣,欺负了人家,还不负责。
他犹豫了,没第一时间开口,男子俊美的脸更失落了,强着精神笑着给他夹菜,洛宵愧疚了,“其实,我,我也没那么后悔。”虽然他也不知道后悔什么。
但这话并没有让洛言笙开心,他只是抬眸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吃饭吧。”
很明显没有相信他的话。
洛宵想解释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起,实话,他还不知道两人做没做呢,怎么安慰啊,万一要是没做,他了负责的话,那岂不是亏死。
话,他都没感觉身上有什么异样,应该是没做吧?
带着纠结不安的心,用完了晚饭。
洛言笙收拾碗筷去厨房洗,洛宵就在沙发上偷看背影线条优美的男子。
越看越可惜,越看越纠结。
爱情不是他的必需品,他还得赚经验还债,洛言笙这人他惹不起,若是没有前世纠葛,只是个普通的主角,他拿下也就拿下了,反正他破坏主剧情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只是……
洛言笙那种莫名的穿越能力让他害怕啊,要是被这人一直缠着他每个世界,那他还怎么作任务?
洛宵纠结死了,洛言笙洗完碗,就看到少年眉头紧蹙,一脸纠结,眼底笑意闪过。
随即又换上一副黯然神伤的神情,走过去,也没再像以往那样抱住他,而是坐在他旁边,没有亲近,也没有刻意远离。
但就是这种淡淡的神情,让洛宵更不安了。
好吧,死就死。
洛言笙被他欺负了两个世界,死在他手里,自己也算罪有应得。
他怂哒哒地蹭过去,可怜巴巴道:“哥,你别不理我。”
洛言笙看着他:“我没有不理你。”
是没有不理他,只是没有像往常那样抱他而已,这种疏离感,让洛宵超不舒服的,然而洛言笙的神情只有平静,要不是眼底的黯然太过明显,让洛宵想装糊涂也装不下去,怕是他会继续含糊。
洛宵不知道该什么,想了半天,目光掠过茶几上的枇杷,道:“哥,我想吃枇杷,你喂我吃。”
“好。”
洛言笙露出浅浅笑意,拿起一个枇杷,修长的手指剥去皮,然后递到洛宵嘴边,五官俊美,眼神温柔。
真好看。
洛宵咽了咽口水,也不接过,张开嘴吃起嘴边的枇杷。
一个人剥枇杷喂,一个人吃,安静的客厅里,群花摇曳,散发着温暖的热气与香味。
甜丝丝的香气无端让室内温度也升高了几分,往日不曾多想的温柔转成白皙皮肤上的暧昧。
洛宵口干舌燥,不知为何,总感觉今晚的洛言笙好帅好温柔,让人更加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枇杷也解不了渴,吃着枇杷悄咪咪偷看洛言笙,洛言笙对此毫无察觉,神情还是温柔含笑,丝毫不知身旁的弟弟正垂涎着他。
懵懵懂懂,这么处的神情,洛宵越发觉得之前应该没发生到最后一步,联想到洛言笙的人设,清冷淡漠,对感情一事纯白如纸,顿时更放心了。
虽然不知‘后悔’所指什么,不过顺着大佬来就是了,反正应该也就是许诺一辈子跟在大佬身边不分开的事,他原本也想跟大佬以兄弟的名义相处这一个世界。
吃完第二个枇杷,他就下定决心了,主动抱住洛言笙,扑在他怀里抬头道:“哥,我不后悔。”
洛言笙闻言,顿了下,一手抱着他的腰,一手轻轻解开他脖间的围巾,神情柔和道:“真的?”
洛宵没发现他的动作,只点头,“真的,我想清楚了,刚才酒刚醒意识没回过神,现在我清楚了。”
大佬宠着他,他们又安居了,这辈子都不可能跟大佬分开,那么顺着大佬的心,反正他也不想洛言笙不开心,这个世界就这样,在大佬的保护照顾下捂好马甲咸鱼一辈子吧。
“宵宵,我很高兴。”
修长的手指轻抚着少年脖颈间的痕迹,洛言笙神情温柔,眼神带着莫名的意味。
洛宵感觉这眼神有点怪,还没等他想清楚,就发现身体一轻,失重感让他条件反射地搂住男子,神情有点懵。
洛言笙横抱起了神情懵圈的少年,朝着房间走去。
当被放到床上,再被压下吻的时候,洛宵终于从懵圈中回过神,他想反抗,但看着洛言笙温柔的眼神,又犹豫了。
这么一犹豫,很快被吻得七晕八素,意识迷糊,身体逐渐沉沦。
洛言笙太温柔了,没有让他感到半点的不适,温柔得使人情不自禁沉迷在他的柔情爱意之中。
衣物尽褪,身体交叠。
当被进入,洛宵才勉强中情海中稍微回了点神智。
尼玛,做了,绝对做了,要不然不会这么顺。
被动承欢着,心里欲哭无泪。
呜呜,他被洛言笙的表情骗了,亏大了!
要早知道做了,他死都不会承认。
可惜,已经晚了。
洛宵闭上眼,双腿夹着身上人的腰,身体随之而摇晃。
房间里,轻喘声断断续续……
洛言笙很温柔,但也很要命,洛宵不知被折腾了多久,只知道他快晕过去时,洛言笙才抱着他去洗浴,温柔地给他上药。
然后再温柔地抱住他,轻吻着他:“睡吧。”
洛宵很想再问点什么,但是太困太累,在温柔的安抚声下,很快就睡过去。
洛言笙没有睡,双眸看着他,白皙的身体带着星星点点的痕迹,少年疲惫又带着点委屈的睡颜。
他嘴角含笑。
终于,彻底地得到他了。
……
次日一早。
洛宵悠悠醒来,身旁早已没人,门外传来一阵阵香味,往常他都会被这阵香味直接下床,但现在……
感受着无甚异样的身体,再回想起昨晚的激烈,洛宵捂上了被子。
默默哭一会儿先。
所以,到底为什么会演变成这一步啊。
早知道句‘不后悔’会这样,死他都不会心软。
他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赖着不起床,放空思想哭。
外面做好早餐的洛言笙进来了,看到床上的大包,笑着走过来。
“宵宵,起来吃早餐了。”
掀开被子的一角,少年红着脸,头发乱糟糟的,闭着眼睛不敢看人,道:“我困,不吃了。”
洛言笙便将手伸进被子,抚上了少年的细腰帮他揉:“是累着了吗?抱歉,昨晚没顾忌到你,我帮你揉揉。”
微凉的手抚上腰轻轻地揉,联想到昨晚这双手是如何掐着他腰做他的,洛宵脸‘唰’的一下更红了。
连忙坐起身,微侧着头红着脸道:“不,不用了,我没事。”
苹果红彤彤着脸,一副羞涩无措样,让人真想狠狠爱死他。
反应太可爱了,洛言笙忍不住亲了亲他唇,洛宵眼睛瞪得更大了,双手急忙捂住嘴,嗡声道:“不许,我还没漱口呢。”
“我不嫌弃。”洛言笙轻笑,“我的宵宵,什么时候都是最香的。”
洛宵脸红了。
经过这么一出,他也不能再装死,乖乖下床洗漱吃早餐。
吃过早餐。
洛言笙抱着洛宵给他揉腰,洛宵又羞又尴尬。
身后之人的动作到没有多轻薄,很规矩,腰上的手力道也很柔,按得他很舒服,但这动作明晃晃地提醒着他两人经过什么荒唐事。
洛宵羞红着脸,将头埋在他怀里。
洛言笙看着怀中脸蛋快红爆了的少年,有些好笑,昨天醉酒的时候怎么不害羞,那样霸道,他不做还不行,结果酒醒了就变成怂包了。
这怂怂的模样,要是他敢心软退一步,那两人的关系再想进一步还不知得多久,所以,无论少年脸上是如何尴尬想拒绝,洛言笙都装作没看到。
揉着他的腰,本来是没多想的,但少年红彤彤的脸蛋实在太可爱,再想起昨晚少年的反应,洛言笙有点口干舌燥,揉着腰的手慢慢转移。
直白的动作,洛宵脸更红了,身体却更软,但却没拒绝,红彤彤着脸不话。
这幅模样,让洛言笙动作更大了。
香艳的早上,从沙发开始。
房子里所有花草摇曳得欢快,空气中弥漫的花香与情迷香味混合,在破碎的喘息声中,达到了极致。
白皙的少年趴在沙发扶手上,洛言笙环着少年的腰,将满腔的爱意都倾注在他身上,看着少年情.迷的脸,嘴角笑意越来越柔。
结束后,洛言笙抱着他,看着少年还残留着情意的脸,笑道:“宵宵,我会对你好的。”
温柔的男人嘴角浅浅的弧度,怎么看怎么好看,让人心扑通扑通跳。
洛宵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怕他了,但还是有点儿怕,闻言便道:“你会对我多好?”
洛言笙深深地看着他,眼神里的情意浓郁得化不开,令人沉沦,即便已经跟他做过最亲密的事,但在这样的深情眼神下,洛宵还是有些受不住,心跳加速。
“我会对你好到,愿意把命给你。”
清润的声音并没有多么用力,但里边包含的誓约之重,足以令人洛宵软了脚。
洛宵突然安心了。
他以前一直以为洛言笙是个病娇,他的爱也是病态爱,毕竟谁干得出那种追杀心上人跟正攻的事!
洛宵做过那么多任务,那么多个主角受中,无论性格如何,全都是三观正直的好青年,哪像洛言笙这样的,黑化得彻底,还反过来追杀他。
他吓都吓死了。
所以在明知洛言笙喜欢他,自己也喜欢上他时,只敢暗恋一直不敢表白,就是怕表白后,温柔的哥哥会突然诡异一笑,温柔地掐着他脖子,温柔地对他道:“我等这一刻等很久了,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那画面光想想他都怂得要死。
但现在,在欢|爱过后,洛言笙看他的眼神,对他的情意依旧那么浓郁,洛宵心就安了。
他相信他。
相信洛言笙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把命给他。
表明心意之后,两人的相处就自然多了,只是洛宵依然有些心虚,出轨的心虚,天知道这种心虚感觉怎么来的。
直觉告诉他跟上个世界有关,但他又不敢问洛言笙,只好就这么含糊下去了。
由于这种诡异的心虚,挑明关系后,只要洛言笙想要,他很少拒绝。
洛言笙很聪明,对情绪的感知非常敏锐,在发现洛宵细微的情绪变化后,就有些得寸进尺了。
两人不光在晚上胡闹,连白天也经常胡来,而沙发是大佬最喜欢的场所,因为洛宵皮薄,要是在外面做,露出的各种羞涩举动简直让洛言笙爱不释手。
弄得洛宵又羞又恼,可大佬不光实力强,连哄人也牛得一批,那温柔的笑,轻柔温润的声音,光是听着就火气就消了一半。
胡闹了几天后,洛言笙又得出去外面猎杀异兽了。
而且这次还可能得出去两三天。
“为什么这次要去那么久,一天时间还不够你杀吗?”
洛宵舍不得极了,没挑明关系之前,他就不喜欢一个人,挑明关系后,一想到接下来几天得自己一个人抱着枕头睡……他都想跟着去了。
洛言笙抱着怀中软乎的少年,他也舍不得,道:“杀异兽不用费时间,主要是花在路上的时间以及找到异兽,我需要高阶异兽晶体,但高阶异兽没那么容易找,现在快要下雪了,得一次性出去猎杀个够,不然冬天更难找。”
洛宵无话可,洛言笙的花王本能需要高阶晶体晶核,不然房间里各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植物根本无法生存。
“那你早点回来。”洛宵一脸舍不得。
洛言笙点头,轻吻着他的嘴角,道:“我比你更想早点回来,宵宵,我爱你,想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抱着你,看着你,一想到得好几天不能见你,我就难受,唉……”
洛宵脸红了,就算这些天两人经常荒唐,但洛言笙直白的话,炙热深情的眼神,也经常让他受不住。
又变成了红彤彤的苹果,洛言笙轻笑,他易羞的宵宵,是世上最美好的弟弟,怎么对他好都不够。
因为要离开三天,虽然基地里的商业街也有各种吃,但太脏了,天知道那些人的手有没有洗干净。
所以洛言笙还是给他准备了三天的早中晚三餐,尽量让他这三天别出去外面吃。
所幸现在的天气虽然还没到下雪,但已经极冷,外面冷得下霜冻。
食物保存个几天完全没问题。
鉴于洛宵煮面都能煮糊的厨艺,洛言笙给他准备的都是蒸的食物,想吃的时候直接蒸就可以,蒸的东西蒸得再熟都不会烂,这也算是对于厨渣的最大的宽容了。
洛言笙准备得很多,怕自己不在,弟弟没胃口吃东西,又做了很多饭后甜点,甜酒汤圆,拔丝香芋,红枣糕,蛋糕,还在蛋糕上面用巧克力画了各种可爱图样,为了让弟弟不饿瘦他也是想尽办法了。
这些花样甜点,馋得洛宵还没等他走就开吃了。
洛言笙也不拦他,怕他现在吃,会吃腻,就又做了好几样甜点。
洛宵见此高兴极了,哥哥明天要走的不舍与难过心都散了几分。
这没良心样,洛言笙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怨。
晚餐用完,洛宵开心地吃着饭后甜点,洛言笙抱着他,想到接下来有好几天不能见到人,心里更不舍了。
等洛宵吃完一碗水果西米露,还想再来一碗时,就被抱起朝卧室去,被大佬的爱意折腾得差点晕了。
大概是感情进展上升,他更依赖人了,第二天,在洛言笙要起床的时候,以往睡得跟死猪似的等人走了才会醒来的洛宵,也跟着醒了。
依依不舍,亲亲抱抱的,又来了一场香艳的邂逅才消停。
等洛言笙离开后,从不舍中回过神来的洛宵才醒悟,
尼玛不过是分开两三天,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有病啊!